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合成的真相 拼貼的信仰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9/01/2015

照片及短片,有時是一種可愛的工具,因為它為你保留一點事實,但同時卻又是一種很誤導人的工具,因為它只能保留那麼一點的事實。在這個圖像化的世界,我們怎樣可以將照片及短片看得合乎中道呢?

近年,不少人喜愛利用手機自拍,甚至購買「自拍神器」,方便外出使用。在有需要時,自拍神器就出動伸高手機,「高炒」自己的外貌,拍下一個瘦面而又高挑的自己。不過拍完後,給認識的人一看後往往會被恥笑,因為真人和相片相差甚遠。

近月在雨傘運動期間,不少人談論記者的拍攝角度,質疑他們選擇性拍攝。支持雨傘運動的人稱相片聚焦在警察執法上,但就不拍攝抗爭巿民的紀律、具藝術創意及有彈性等等的優點。相反,反對雨傘運動的人卻質疑記者的拍攝角度長時間聚焦雨傘運動,變相給他們免費宣傳;而且又用一兩張示威者受傷的圖片,製造悲情影像,蠱惑人心。

 

隨意剪裁複製 抽空藝術品原意

視覺文化大師約翰貝加(John Berger)於1972年為BBC拍攝的藝術史電視教育系列節目Way of Seeing[1]中,透過古典藝術作品,說明攝影和大量複製的文化扭曲了藝術品。貝加分析稱,以前在教會中的宗教壁畫,讓人即使不懂得閱讀聖經,仍能透過圖畫默想上帝的故事和話語。

不過,隨著攝影科技的發展,攝影師可隨意剪裁壁畫影像,如壁畫上的馬利亞本原是一幅全身像,剪裁後就變成一張大頭相;原本只佔油畫中很少部分的路人甲乙丙,就被攝影師放大。這種對藝術品放大、縮小和剪裁的過程完全沒有理會原作的構圖,原作者甚至也沒有這個意圖。而當中的馬利亞就變成完全沒有意義的女性頭像,甚至會拿來作洗衣粉等商品的配圖。

又因為相片可以大量複製,於是原本教會的神聖氣氛消失,大家對整張圖的理解和感覺頓時改變,因為將圖像貼在家中牆上,甚至出現在商品中,又可能與其他作品拼貼在一起,所產生的化學效果就超越了原作者的創作意念。

 

真相能夠再現嗎?

貝加這個分析,不難令人將之與現時一些攝影文化聯想。自拍,其實就是將個人化作物件,然後進行裁切,之後企圖將自己認為最好的一面展示在人前,所以在自拍的過程中,主體自願將自己切割成物件,給別人消費,但整件事卻假得不可思議。所以當別人看見「真身」時,會有受騙的感覺。

在雨傘運動中,這種對「真相」的再現(representation)與複製就更加廣泛和深入了。在佔領區內的藝術品,先是在製造空間與環境的氛圍,之後各人從不同的角度拍下照片與影片,然後再為作品配上背景音樂,甚至是歌詞。基本上整件事的發展,就要與原本那個藝術品幾乎完全無關了。我們不難看見,到最後雖然雙方都在質疑對方的真確性,但大家幾乎都用相同的圖畫,卻在形容兩個不同的故事。場地的空間和氛圍在拍攝的過程中被抽走,與其他的東西拼貼在一起,變成了第三件事。

貝加這個分析向度,開拓了往後幾代人對圖象和視覺文化的批判和反思。當我們今日再審視貝加的觀點時,不少人甚至會再退一步認為,古代的藝術家的選材本身也是一種對歷史的判斷,創作過程的本身也是一種價值判斷,所以人們現在會努力尋找繪畫過程的故事,以更了解整個藝術的背景,找出他們繪圖的初衷。

就現代的攝影而言,我們可以調度的空間就更強大了。除了角度的長濶高深,更可以在後期製作時對作品作即時加工,將圖象重組。就警察在「暗角」打人一事為例,有傳媒就推光那個暗角;有前記者甚至坦言可以將短片部份放大,再透過科技圈出涉嫌拳打腳踢的動作和片段,讓觀眾可以自行判別。

於是,我們在問這些加工後的圖像是否能呈現真相?但退一步來想,拍攝者又是否真的找到真相?再退多一步,真相真的可以藉著媒體再現嗎?如不能,為何我們仍堅持要在其中找出真相?

所以,有時我們的確不能完全虛擬地透過符號來生活。就正如我們說要活出信仰,要立體地呈現生命,但在當中人仍然不能離開空間、場景及氛圍。科技給予我們方便,以為可以透過圖片或影像認識一個抗爭運動,然而,我們只是在看一些由零碎片段加工處理而成的合成畫面,我們都不能從中感受到即時的氣氛。

 

零碎中的合成信仰

然而以上所說的「零碎」狀況亦可應用至現今的信仰情況。當很多人以為信仰在心中就可以的時候,他們的確忘記了信仰所包涵與承載的不僅是個人及個人信念,而且更是教會、不同的信仰群體、歷史與禮儀等。正如中古世紀的信仰,除了群體,還有一個氛圍,當時的教會刻意透過教會建築、禮儀、氣味(如乳香)及壁畫等營造出來。

今日,我們的教會,有沒有著意營造信仰氛圍,讓人立體地感受及體會信仰,還是只是透過不同的再現,片面地,甚至是支離破碎地拼湊著信仰體驗?

 

 


[1] 這是一套探討美學的記錄片,詳情可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tEoRdSL1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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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網絡新聞要小心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14/09/2022

「英國牛油貴?」「林鄭也移英?」網絡討論區,不記名秘密留言區常常有未經證實的故事,以前這些留言討論區的內容,不會隨便被放在報章上,但今時今日大家習慣在網上看新聞,不少新聞網站也會將這些「討論區故事」一字不漏的用寫新聞方式放在網站上,供網民轉發、留言。這些用新聞寫作手法寫的文章表面上「似層層」,但其實不知真偽,這類「新聞」是如何扮出來的?我們可以怎樣用幾招簡單的方法拆解?

新聞材料來自討論區

大家讀中學時,也學過寫實用文,老師會教大家怎樣寫「新聞稿」吧,就是將一件事用「新聞稿」的方式寫出來,這類文章不外乎有幾個特點:

  1. 倒金字塔式

先將最爆炸的內容寫出來,例如:英國機場疑似出現前特首林鄭的蹤跡;英國牛油價格創歷史新高;中國經歷60年來最大熱浪等等。

  1. 引述各方消息

新聞不是一篇記敘文,作者甚少以第一身寫作,通常會引述不同的消息,例如:「某某網站有人發帖」,又或者「根據某某留言區的討論」等等,然後開始引述對方言論,甚至加插短片。

  1. 加入不同意見

新聞有時為求多角度,會加入不同的人對事件的「回應」,寫完事情的來龍去脈,就會找相關人士「似層層」地就上面引述的事件作出回應,並提出意見,有時可能因為截稿時間太短,部份文章直接找幾個比較出位的留言放在文中,就扮有各方回應。

如此說來,如果討論區有一個精彩的主題,用這些方法撰寫一篇幾百字的短文,要爆點有爆點,要故事有故事,要回應也有回應,這種稿件寫來毫不費力,而且本小利大,一旦內容爆起來,會帶動大量流量,幾乎無本生利。不少傳統媒體也大量生產類似的網站和社交網絡平台專頁,有時傳統新聞和網絡新聞同時在相同的平台出現,一不留神,就會被這些由網絡討論區的討論改篇成的新聞所影響,以為這些也是有確鑿事實的新聞。

查證工作不可少

討論區的內容可以變成新聞嗎?當然可以。不過,我們會問其內容是否真確,所以記者理論上有責任做大量的查證,包括:

 1. 故事有找回當事人做訪問嗎?

 2. 作者所說的故事是真的嗎?有沒有查證?

 3. 如故事涉及第三方,被指責的人有回應嗎?

 4. 故事提及的事件,還有其他目擊者,或者具名的消息來源證實嗎?

 5. 如果新聞是引述自另一個傳媒,該傳媒原本的報道是怎樣?該傳媒本身具公信力嗎?

如果不時閱讀網絡新聞兼細心的人,應該很容易就能分辨到,某些網媒根本不求甚解,不會做任何查證,有一些網媒是認真做查證的,也有一些網媒,常常寫「本網曾經找有關人士但未果」等等,當中有多少人是真心查證,多少是走過場寫幾句說法增加說服力,大家可以自行判斷。

避免跟車太貼

新聞公信力,往往需要時間建立的,閱讀傳媒的能力也如是。面對真假難分的新聞,網絡有句話叫「切勿跟車太貼」,意思是事情往往還有很多可以發展的方向,不要太快跳到結論。記得之前曾經有本地傳媒轉載外國傳媒的報道稱,英國某個牌子的牛油以一公斤近十英鎊(約九十港元)的價錢發售,以證明當地通脹嚴重。事件曝光後,不論是英國人還是香港人,也問同一個問題:真的嗎?但後來大家卻發現,事情的確是真的,但同樣也有三英鎊一公斤、六英鎊一公斤的牛油在同一間超巿販賣,而且該牌子的牛油價格,很快就回落了。

可見閱讀傳媒的報道,除了留心事情有沒有核實外,最好還要看看該傳媒有沒有跟進報道,如果事情有改變他們還會報道嗎?如果發現他們只是作譁眾取寵的報道,大家看多了,也只是被這些事情的表象吸引,難以對議題有深入的理解。要學習做理性分析,有時學會辨認哪個傳媒的資訊比較可靠、可信和深入,可能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第一步。

資料庫

新聞來源變得模糊

英國牛油價格上漲的新聞,除了有外國傳媒報道,也有網民在facebook發帖文和應,令事件進一步廣傳。社交網絡平台的出現的確便利了網民彼此之間的聯繫,除了分享生活點滴,不少用戶更會在平台中分享新聞或對時事的看法。在美國,2021年就有調查發現48%的受訪美國成年人,他們是經常或有時透過社交媒體接收新聞。[1] 有學者就指出,社交媒體令資訊來源變得模糊,新聞機構可以在自己的網站、社交網絡平台發佈新聞,但有關報道也可能純粹以一則帖子的形式,經轉發送達到社交網絡平台的用戶面前。用戶如果想弄清楚資訊來源,需要一層一層追蹤、翻查訊息的來源;不過在大多數情況下,用戶在分享訊息前,都很少會核查資訊的來源。[2]

 

(本文原載於第146期〔2022年9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Mayson Walker and Katerina Eva Matsa, “News Consumption Across Social Media in 2021,” Pew Research Center,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0, 2021, https://www.pewresearch.org/journalism/2021/09/20/news-consumption-across-social-media-in-2021/.

[2] Edson C. Tandoc Jr., Zheng Wei Lim and Richard Ling, “Defining ‘Fake News’,” Digital Journalism 6, no.2 (August 2017): 139, https://doi.org/10.1080/21670811.2017.1360143.

真相,可能就是你不知道真相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4/11/2020

有圖就有真相?還是不要輕易相信你看到的表面現象呢?

80年代英國著名電視連續劇《首相你想點》(Yes Minister)的一句名言:「永遠不要相信任何事直到官方正式否認(never believe anything until it's officially denied)」,對政客的語言偽術有深刻嘲諷。不幸的是弄虛作假,今日亦成為一些網上媒體、甚至主流傳媒認為是理所當然的手法。

我們無法阻止別人存心欺騙,但要努力避免自己上當。傳媒和網上短片已經成為全人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亦早已沒有疆界,當我們對其他國家和民族的文化缺乏了解,有時更難洞悉當中的錯繆。甚麼叫美?減肥纖體是否必須?有沒有想過養生節目可以與迷幻菇和靈界扯上關係?大家見過瘦削的大胃王嗎?見過講完大話、刪除批評留言之後竟然有更多人訂閱的網紅嗎?原來人最可怕的不是被騙,而是甘於受騙!

別以為不願面對真相的只是心靈空虛、沒有信仰的一群,弟兄姊妹看不清真相或甘願自欺欺人的其實大有人在。香港教會經歷了長期的穩定、擁有豐富資源,大家似乎已忘記荒年的存在;對基層人士在疫情下水深火熱的生活仍感陌生;對政治大環境下愈來愈嚴峻的挑戰亦沒有足夠警惕;此外,有關同性婚姻的社會運動表面上好像沒有動靜,立法會亦沒有再爭論相關法例修訂,大家便以為社會的關注已轉向其他議題,其實同運團體只是轉向一個市民大眾無法表達意見的戰場——法庭來處理,而且大有斬獲。

真相可能就是你不知道真相,大家必須保持警醒。

為「真相」發聲——約伯記的啟廸

生命倫理錦囊 第38期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27/07/2019
專欄:生命倫理錦囊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主編: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執行編輯:陳希芝 ︱ 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翻譯)

 

「永恆主對約伯說了這些話以後,永恆主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怒;因為你們議論到我、不如我僕人約伯說的正確。』」(伯四十二7《呂振中譯本》)[1]

神是恩慈的上主,但祂也有發怒的時候,聖經中不乏神發怒的經文。神發怒並非因為祂情緒化,心情不好隨意發洩,祂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且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三十四6)。祂發怒每每都是因為人得罪了祂,讓祂忍無可忍才「發火」。[2] 祂會向輕視祂的子民發怒(民十一10、19-20、33,參民十一6);祂會向棄絕祂訓誨的子民發怒(賽五8-25);祂會向離棄祂而去拜偶像的人發怒(何八3-4;撒十3)。[3] 基本上,我們比較容易理解及接受神因著祂的子民跪拜偶像、離棄祂及祂的命令、驕傲自大、又或是摒棄公義,甚至多行不義而發怒,但我們或許難以理解神竟會對為祂辯護的人發怒。

約伯記中,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和拿瑪人瑣法是約伯的好朋友。當他們得知約伯財物盡失、子女俱亡等極大慘況時,他們相約來到烏斯地安慰約伯,試圖分擔約伯的哀痛,讓祂的痛苦得以紓緩。[4] 這三位實在是難能可貴的好朋友,他們眼見約伯連健康也失去了時,他們不惜七日七夜一言不發的陪伴約伯,用實際行動表達他們對約伯的愛及安慰(伯二12-13)。[5]

約伯若然沒有咒罵自己的生日(伯三),他們或許會一直沉默不言,與約伯一起坐到「地老天荒」。他們可以體諒約伯的慘痛,卻無法接受約伯控訴神。約伯咒罵自己的生日,在他的朋友聽來,他無疑是抨擊神的創造,否定生命是神所賜予的禮物。[6] 因著約伯以控訴神率先打破了沉默,他的好友便恍如神的辯護人,一個接著一個與約伯進行口舌之爭。每經歷一番對罵,約伯的言辭便愈發激烈,愈發責備神不義(伯十三3-12)。

在這場辯論中,以利法的主要觀點是人非常卑微(伯四)、沒有人是公義的(伯四17、十五14),因此神不信任人(伯四17-19,十五15-16)。神是公義的,祂不會無緣無故降災(伯四7-9,五3-5、13-16,十五20-35),降災是為了管教不義的人,這對人來說是有福的(伯五17-27)。以利法認為約伯有如此悲慘的遭遇,是因為他曾口出惡言,甚至行惡(伯十五5-6、12-13、二十二5-11),得罪了神,神降災是要約伯回轉,只要他回轉,神必再次祝福他(伯二十二21-30)。

比勒達的觀點與以利法相似:世上沒有義人(伯二十五4-6)、強調神的公平公正,祂不會隨便懲罰敬虔者(伯八2-4、十八5-21、二十五2)。他指責約伯對神的批評如暴風一樣,充滿破壞性(伯八2),[7] 他認為只要約伯回轉,行為正直,神必賜福與他,因為神不離棄完全人(伯八5-7、20-21)。

至於瑣法,同樣憑約伯所說的定他的罪,也認為約伯犯了實質的罪行,才會面對種種禍害(伯十一2-6,二十3-29),他如以利法和比勒達一樣,力勸約伯悔改,好得到神的保護及祝福(伯十一13-19)。

總括而言,約伯記中有很多觀點是反反覆覆的,主要提到神是公義的神,祂不會無緣無故降下災禍,讓人受苦,當人遇到災害,只因人行惡,作了不義的事情,剛開始行惡時或許會風光無限,但最後還是沒有好結果。人要改變這狀況,只好尋求神,從罪中回轉,行為正直,才能享受神的保護及賞賜,遠離災禍。或許我們有時也難以理解為何善良的神會容讓災害發生,特別是降災在義人身上,但至少知道信靠神並不等同生命無風無浪,人生路上遭遇災害不一定是因著自己又或是父母犯罪(參約九1-3);然而,對於約伯的三位朋友,神賞善罰惡是最自然不過的神學觀念,這觀念主要來自他們的所見所聞和人生經驗(伯五3-7,十五17,二十4-11),以及前人的教導(伯八8-10、十五18-19)。其實約伯也抱有同樣的觀念,所以他除了身心受創,信仰上也面臨極大的打擊。

基本上,約伯及其朋友對於神的闡述,就是神賜福義人、懲罰惡人的觀念是合乎聖經的教導,聖經亦多次強調神的子民需要謹記及留心自己的行事為人,這樣他們才能得到神賜福,享有豐盛的產業,相反,行惡的必招來禍患(申七12-15、箴三1-12,四10-27,十一1-21;彌六9-15;哈二1-20)。到了新約,雖然信徒因著信耶穌而白白稱義,但仍然要謹慎自己的言行,免得將來受神責備(羅二6-11;帖前四1-8)。

這樣看來,約伯的三位朋友相信神賞善罰惡的觀念既是正統及主流的思想,他們以此為基礎,與約伯爭辯,為何會惹來神的怒氣?他們持守神賞善罰惡的觀念,這想法本身沒有錯。他們是良善及敬虔的人,他們為神大發熱心,基於上述的觀念,希望規勸約伯回轉,這動機也是良好的。問題是,他們無法掌握真相的全部,以致在應用正統觀念時出了岔子。約伯真的是義人,[8] 約伯受苦不是因為他是不義的人,相反,約伯受苦是因為他是義人,說得白一點,便是神看得起他,才讓他受苦(伯一6-12、二1-7)。他們看不到全部的真相,又對神賞善罰惡的觀念根深柢固,以致缺乏了聆聽的耳朵,無論約伯如何大聲疾呼,強調自己是無辜的(伯十六17、2-5),他們都堅持以神賞善罰惡來解釋約伯的苦況,漠視了約伯的聲音。他們的目的本來是要安慰約伯,結果非但不能安慰約伯,反而增加了約伯的痛苦,惹得約伯反感,甚至反唇相稽。

另外,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雖然很努力替神辯解,但神還是對他們發怒,因為他們錯誤地揣測神的心意,以為神因著約伯犯罪而懲罰他,但事實並非如此。[9] 例如以利法提到「『人能在神面前算為公義嗎?人能在他的創造主面前算為潔淨嗎?他的僕役他還不信任,他的天使他也指責過錯,何況那些住在土屋裡,根基在塵土中,比蠹蟲還容易被壓碎的人呢?』」(伯四17-19)。他們看不到,神稱讚約伯為義人,祂信任祂的僕人,所以約伯才受苦。這一類談論神的說話突顯了他們的愚昧,最後他們要為自己獻祭,並由約伯為他們祈禱,才能止息神的怒氣(伯四十二8)。

約伯受朋友冤枉,神為他平反,指出以利法等人談論神時,反不如祂的僕人約伯(伯四十二7-8);然而,神沒有偏袒約伯,神也親自向約伯下戰書,不斷挑戰約伯,讓他明白自己在苦難中向神說了很多無知的言語(伯三十八1-四十2)。約伯不知道自己受苦的真相,因著與神真實的相遇,約伯願意謙卑下來,改變心意,撤回之前對神所提出的指控(伯四十二6)。[10] 因著約伯的改變,神加倍賜福約伯(伯四十二10-16)。

約伯記讀者的資訊確實比約伯及其三位朋友多一點點,我們看到天庭的一幕,這是他們看不到的(伯一6-12、二1-7),但這並不表示我們看見全部的「真相」,更能明白神的心意。我們仍然還有很多不明之處或對神疑惑的地方,例如神為何要這樣「設局」,容許他所愛的僕人遭害?無論是理解聖經或神的心意,除了真相,我們受限於經驗、預設立場及知識源頭等。信仰如此,世事也是如此。

2019年6月9日,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大遊行開始,社會上便充斥著不同的「真相」。單是6月9日及16日的遊行數字,便出現了很大的落差:6月9日的遊行人數,民陣指有103萬人、警方指有24萬人、香港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經濟學系教授雷鼎鳴(科學計算)指有19.95萬人、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葉兆輝(估計)約有50萬人、資深傳媒人李鴻彥(大數據估計)有75萬人。6月9日的遊行,民陣指有200萬+1人、警方指有33.8萬人、雷鼎鳴(科學計算)指有40萬人、葉兆輝(估計)約有80萬人、李鴻彥(大數據估計)有144萬人。[11] 計法不同、立場不同,得到的數據也不盡同。

除了數據,網上的影片分享也難分真假,[12] 有一些人在網上發放令人熱血沸騰或感人肺腑的遊行感想,但有人細心分析拆解之後,發現極有可能是虛「謊」一場。影片可以藉著非常專業的拍攝手法瞞騙觀眾,讓人信以為真,[13] 圖片更是難以呈現真相。圖片通常需要文字為讀者「解畫」。解畫人是按照真實的情況如實報道,還是按照自己所認定的「真相」來「解畫」?選取的角度不同,無形中影響了讀者對事件的判斷。[14]

在一個不能靠影片或相片探討真相的年代,觀看直播會否成為看清「真相」的較好選擇?但原來「不同的電視台,選擇甚麼記者會作直播,其實就已經有議題設定。」[15] 有些記者會好像網絡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般直播,不過,他們所提供的仍是片面的一面之詞。即使觀眾努力收集大量「片面」的資訊,而大量「片面」的資訊最後還是「落在自己預設的想法和框架中」,最終還是不能令他們看到全面的「真相」。[16]

每一個人堅持的「真相」,其實都受到個人的經驗、預設立場及資訊源頭等影響。無人可以掌握整全的「真相」,各人只是忠於自己,選擇出自己認為正確,又或是自己喜愛的立場。這並不是說由於「真相」難尋,從此之後,大家對任何事情都不能發表意見,甚至不再採取行動。

「真相」難尋提醒著我們,在發言或行動之前,要小心謹慎,認真審視資訊的來源及內容,面對不同意見的人,更要學習先聆聽及了解對方為何持有與自己不同的見解,而不是一開始便判斷對方無理,自己才是看通及了解「真相」的一個。能夠彼此尊重,互相有良好的溝通,其實對雙方都有好處,大家重新審視各自收到的「片面」,從而再檢視自己所建構的「真相」。這並不是一場你贏我輸的搏擊,又或是一個急於說服對方的辯論比賽。到了最後,大家極有可能還是堅持原先的想法,但這並不代表討論對雙方沒有益處。只要每一次的對話,大家都可以在友好的氣氛之下進行:不口出惡言、不羞辱對方、不人身攻擊、不無故論斷,除了讓我們更了解自己及其他人背後為何有如此想法外,難道這不是一次可以更了解自己的靈命及與神關係的機會嗎?

與自己「同聲同氣」的人對話,我們基本上可以愈談愈「興高采烈」,但我們能否接納與自己意見不同的人?聽到相反的意見時,我們是否很易動怒?我們能否勒住自己的舌頭?當事與願違,我們是否還能信任神呢?

在「真相」中迷失的時候,願我們與真實的神相遇,學會謙卑地與神同行,以憐憫的心行出公義。


[1]「發怒」《呂振中譯本》比《新譯本》的「生氣」更貼近原文,除了這一節,本文其他聖經引文均出自《新譯本》。

[2] 神發怒的原因有很多,詳見Transcribed by D. E. Gillaspie, Anger, A Biblical Perspective (Bloomington: WestBow Press, 2011), 203–210。

[3] George L. Klein, Zechariah,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vol. 21B (Nashville: B&H Publishing Group, 2008), 292; Carol J. Dempsey, OP., Amos, Hosea, Micah, Nahum, Zephaniah, Habakkuk, New Collegeville Bible Commentary: Old Testament, vol. 15 (Collegeville: Liturgical Press, 2013), 61.

[4] John E. Hartley, The Book of Job,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1988), 85.

[5] 撕裂外袍、揚灰落在頭上均是表達哀傷的行為。坐在地上表達自己謙卑及哀痛。七天七夜為哀傷的完整期,這可以是實際的時間,又或只具象徵意義,只是多於一天少於一個月的時間(創五十10)。Robert L. Alden, Job,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vol. 11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1993), 70; Norman C. Habel, The Book of Job, The Old Testament library (Philadelphia: The Westminster Press, 1985), 98.

[6] 參Hartley, The Book of Job, 101.

[7] Hartley, The Book of Job, 155.

[8] 不計約伯自己,約伯記的作者一開始便介紹約伯為完全人(伯一1)、神兩次稱讚他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罪惡」(伯一8、二3)。

[9] Alden, Job, 413.

[10] 詳見:Habel, The Book of Job, 582–583.

[11] 歐陽家和:〈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新聞為何會變得不可信?從遊行人數的報道說起〉,明光社網站,2019年7月4日(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24日)。

[12] 歐陽家和:〈社運新聞分析系列:不可作假見證誤導人〉,明光社網站,2019年7月4日(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24日)。

[13] 同上。

[14] 歐陽家和:〈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有片有圖但沒有真相〉,明光社網站,2019年6月27日(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24日)。

[15] 歐陽家和:〈社運新聞分析系列:直播有病〉,明光社網站,2019年7月18日(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24日)。

[16] 同上。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有片有圖但沒有真相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7/06/2019

6月26日晚上,一群青年在中環愛丁堡廣場的集會後,到了警察總部示威,當中有一段小插曲指,有警察混入人群中拍照又衝鐵馬,之後被人識穿落荒而逃走回警署。重看香港電台視像新聞,[1] 警方卻提出另一個版本,聲稱警員當天正準備回警察總部返夜更,但遇上非常不禮貌的遊行人士向他攻擊,這警員幾經辛苦才能狼狽地進入總部上班。

究竟哪一個版本才是真相?該名警員疑似返工的片段同樣被各傳媒拍下,理論上大家看片就可以評事理,可是單單看片,我們有很多東西都不能判斷,例如:該人士是否警察?他有沒有企圖扮示威者?這位警員真的準備到警察總部上班嗎?很多問題,其實在這條片中沒有回答過,也不能回答得到。

傳媒的傳統做法是,按圖描述,即是見到一名灰色衣服男子拿著甚麼在做甚麼甚麼,之後只要有人解讀,就按照誰人的身份表達,例如議員的版本是甚麼,警方的版本是甚麼,巿民現場看到的版本是甚麼等等,理論上,新聞照做,之後讓讀者自己思考哪個消息比較合理。比較有立場的新聞,可能就要在表達的比例上有分別,例如如果警方的版本比較可信,他們會報道得比較詳盡,其他版本則略談,至少有平衡報道。

不過,現在有些傳媒的做法卻是,只報道官方的說法,其他的說法完全不提,在未有官方說法時,則選擇用抗爭者是暴徒的角度去報道。這種做法明顯是以偏概全,將他們自己想放大的新聞全力放大,當新聞只報官方的事實解讀時,媒體就成為了官媒,如果只報道抗爭者的行動,也會成為一份抗爭者的報章,大家都只看到自己認同的部份,這就是社會為甚麼會產生很多非理性想法的原因了。

另外,更多人沒有留意的,是其實不少網絡直播也有這件事的前傳,即新聞報道所播放的內容之前所發生的事情。綜合不少現場人士的消息,該名人士似乎有在現場觀察,甚至拍攝,而為了在人群中不顯得太突兀,所以似乎也有附和遊行人士做的一些行為,不過當他企圖破壞示威者設置的鐵馬和物件時,就被人發現了,之後的事就和電視上看到的相似。

理論上,如能平心靜氣,理性分析一下,真相應該不難還原的,但似乎我們的媒體歸邊太快,也沒有企圖將之還原,總言之聽到官方說甚麼便鸚鵡學舌的抄一遍,對於示威者的說法也不交代不補充。當群眾見到這種完全將對方版本照單全收的做法時,難怪激起人的憤怒,於是就更狠的去罵對方是黑警,又指責對方返工沒有帶委任證等等。支持警方的一方又會說對方是失控青年,沒有看到事實等等。在現場的看著事情發生,又相信事情是他們那個版本的那些青年,看到別人的指責時,情緒又只會更波動,雙方不斷在互動。

可見,當傳媒只將片面的聲音展示時,即使本來能好好還原真相的一件事,最後也會成為社會紛爭不斷的原爆點。那些決定只作單向報道的傳媒,其實責無旁貸。如果說政府是撕裂社會的元兇,那麼這類傳媒可以說是間接的幫兇,因為他們沒有盡到作為監察者的責任,令人失望。而不願花時間查考真相的群眾,便會成為自願上釣的魚。

 

[1] 香港電台視像新聞 RTHK VNEWS:〈男子被追趕入警總 警方否認警員扮示威者〉,facebook,2019年6月27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RTHKVNEWS/videos/708981682872833/UzpfSTgzMTkyNDcxNzoxMDE1NzAzNDQyMDYwNDcxOA/(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6月27日)。

知己才能遇上知己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5/2019

人貴自知,人很多問題的根源是由於對自己以及人的本性的不了解、不接納、及不願意面對,結果不單被人欺騙,也被自己欺騙。

喜歡自拍本來沒有問題,但當自拍成為一種不能自控的行為,除了失足墮斃外,也可能是失去自信和自我的開始,特別是當我們由自戀慢慢變為自欺,不斷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為自己整容,我們已無法接納真正的自己。人工智能換臉(Deepfake)技術只能欺騙他人,但我們最大的問題是不斷欺騙自己。

缺乏自知,我們便容易被別人的謊言欺騙,相信別人口中不真實的自己。缺乏對人性的了解,我們便不懂保護自己,忘了「防人之心不可無」、「邊有咁大隻蛤乸隨街跳」的處世之道,成為搭訕藝術家(PUA)的祭品或夾公仔遊戲的羊牯、賭徒。

正如戀愛是雙向的,要追求經得起考驗的關係,愛一個愛錫自己的人,便要先學會面對真正的自己,以及了解真正的對方。人生所有重要的事都要經過學習才能獲得,既然戀愛、以至婚姻及生兒育女都是人生重要的決定,為甚麼不先好好學習?惟有真正「知己」,才有機會遇上一個真正的「知己」,花多些時間學習怎樣戀愛絕對划算。

最後,了解自己不單對個人重要,對群體亦同樣重要。近年涉及不同群體的負面新聞愈來愈多,也隨著社會的風氣的改變,我們已活在無法獨善其身的年代,學習如何面對突發事件和負面新聞十分重要,也是機構、教會和學校負責人應有的常識,沒有常識的人,往往會犯上一些致命的錯誤,我們縱使未能做憂國憂民的知識份子,也要做個能保護機構、保護同袍的常識份子。

Selfie惹的禍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0/05/2019

智能手機前置鏡頭的出現,改變了我們拍照的模式,我們不只可以拍下眼前的事物,還可以輕鬆地一面看著自己的樣子,一面拍攝自己的模樣,並且將照片放上社交媒體與朋友分享。Selfie(自拍)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行為。Selfie一詞更在2013年,當選為牛津詞典的年度詞語。[1]

明光社

Selfie成例行公事
Google在
2014年指出android系統的用戶每天拍攝的selfie照高達9,300萬張,[2] 而這數字還未計算其他作業系統的用戶可見selfie已成為不少人的習慣。外國有機構在2014年作出調查,發現年齡介乎18至33歲的人士曾在社交媒體分享selfie照的比率為55%,遠比其他年齡層高。[3] 另外,亦有研究發現女性往往比男性用更多時間管理自己社交媒體上的資料,[4] 我們也不難察覺身邊不少年輕女性都喜歡在網絡上分享selfie照。

P圖過度變易容
為迎合selfie愛好者的需要,市面上出現了不同的輔助產品,如「自拍神棍」、手機的各種濾鏡、簡單易用的修圖程式、甚至有品牌推出專為selfie而設的手機。Selfie照只是一張相片,但一旦分享到社交媒體,它就是構成個人網的一部份。為了向他人展現自己最美好的一面並換取更多人的讚like)及關注follow,不少人會在相片或影片中加入各種濾鏡,常見的有美肌、大眼、瘦面等功能,為素顏(沒有化妝)的用家自動上妝,將眉毛、眼影、眼線、胭脂、唇膏等一次過加到臉上。有的濾鏡可以為用家加上可愛的動物鼻子和耳朵,又或改變相片的色調來營造不同效果。用家更可用修圖程式來「執相」(又稱為「P圖」),除去臉上的「瑕疵」,打造完美的形象。

黃子華曾在棟篤笑演出中打趣地說:「化妝就係你落咗妝,我仲認得你……你落咗妝,我唔認得你,嗰啲叫做喬裝。」化妝如是,修圖也如是。不少人過度修圖,結果相片與真人有太大落差,網民會用「照騙」揶揄這種行為。中國內地就有一位網紅在進行直播期間不小心關掉美肌功能,令她原形畢露,美女瞬間變大媽,讓網民幻想破滅。[5] 曾經流行一時的網絡潮語「有圖有真相」,現在已經不再管用。

一張悉心修改過的selfie照,可以換來許多的讚賞及關注,但當一個個所謂「瑕疵」的個人特徵被修改和剔除後,剩下來的只是一個不真實存在的幻象,那個幻象到底還能算是自己嗎?儘管在網絡上得到再多的稱讚,但其實都與本人毫無關係。關掉電腦,放下手機,我們還是要用本來的樣子生活。

令人惶恐的selfie
由加拿大約克大學(York University)學者領導的研究團隊,研究分享selfie照到社交媒體對年輕女性的影響,研究人員邀請了110位女大學生參與,結果發現在社交媒體分享selfie照會令她們更焦慮、減少自信,更會令她們自覺外表不吸引,就算容許她們修圖,結果還是差不多。研究人員指出,拍攝及分享selfie對年輕女性構成不良的心理影響,並認為過度頻繁分享selfie照,應被視為有礙心理健康的危險網絡行為,一旦觸發個人對體重及身形不滿,情況就會更危險,因為這有可能會發展成飲食失調,也跟自我形象低落及抑鬱有所關聯。[6]

美國臉部整形及重建外科學會(The American Academy of Facial Plastic and Reconstructive Surgery)公佈2018年的年度調查時指出,鼓勵病人去整容其中一個最大的原因是,他們希望令自己selfie時更好看。[7] 每一次修圖,就是對自己身體的一次拒絕,告訴自己本來的特徵是「瑕疵」,需要修正。修圖後的那個幻象並不存在,但它可能比真實的自己更受歡迎,容易獲得更多讚賞和肯定,這無疑令自己對身體產生更大的厭惡感。

台灣藝人楊丞琳右邊臉頰有顆黑痣,剛出道時這顆痣被視為是她的「瑕疵」,令她屢屢在試鏡中落選,但在她的努力下,如今這顆痣反而成為她的獨特商標,更添個性。[8] 我們每個人身上都各具特質,或許有人會認為我們身上的一些獨特標記是「瑕疵」,但其實這些標記也是構成我們的一部份。我們毋須拒絕自己,或將自己的一部份割離,相反,應接受自己的特徵,嘗試擁抱這些「瑕疵」,與「瑕疵」共存。只有在我們願意接納自己的每一部份時,才能顯出自己的獨特之處,自信地過每一天。

 

(本文原載於第126期〔2019年5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Ben Brumfield, “ Selfie named word of the year for 2013,” CNN, last modified November 20, 2013, https://edition.cnn.com/2013/11/19/living/selfie-word-of-the-year/index.html;〈selfie當選牛津詞典2013年度風雲詞匯〉,BBC News 中文,2013年11月19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uk/2013/11/131119_oxford_dictionary_selfie(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19日)。

[2] Don Reisinger, “Android by the numbers: 1B monthly active users,” CNET, last modified June 25, 2014, https://www.cnet.com/tech/mobile/android-by-the-numbers-1-billion-monthly-active-users/.

[3] Paul Taylor, “More than half of Millennials have shared a ‘selfie’,” Pew Research Centre, last modified March 4, 2014, https://www.pewresearch.org/fact-tank/2014/03/04/more-than-half-of-millennials-have-shared-a-selfie/.

[4] Michael A. Stefanone et al., “Contingencies of Self-Worth and Social-Networking-Site Behavior,” Cyberpsychology, Behavior, and Social Networking 14, no. 1–2, (February 2011): 41–49, https://doi.org/10.1089/cyber.2010.0049.

[5] 向樂高:〈【照騙】直播時不小心關掉美肌功能 網紅美女一秒變大媽瘋傳〉,《香港01》,2018年6月10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熱爆話題/183238/照騙-直播時不小心關掉美肌功能-網紅美女一秒變大媽瘋傳(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19日)。

[6] Jennifer S. Mills et al., “‘Selfie’ harm: Effects on mood and body image in young women,” Body Image 27 (December 2018): 86–92, https://doi.org/10.1016/j.bodyim.2018.08.007.

[7] “AAFPRS 2018 Annual Survey Reveals Key Trends In Facial Plastic Surgery,” Cision PR Newswire, last modified January 23, 2019, https://www.prnewswire.com/news-releases/aafprs-2018-annual-survey-reveals-key-trends-in-facial-plastic-surgery-300782534.html.

[8] 王雅惠:〈扮記者被罵「都沒提李榮浩」 楊丞琳:下標的最恐怖!〉,TVBS新聞網,2018年8月14日,網站:https://news.tvbs.com.tw/inter-news/973189(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19日)。

真相往往不能靠表面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01/2019

不要輕易相信眼前見到的事,特別在這「互聯網過敏症」大行其道的世代。正所謂知人口面不知心,何況可能是經過美圖秀秀、甚或是移花接木造成的人面。

網上交友不一定有問題,但和與任何陌生人交往一樣,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而有關金錢和性的要求,莫說陌生人,就算提出的是朋友亦不能輕易答應,因為你/妳根本沒有把握了解他/她的真心,路遙才能知馬力,日久才有機會見人心,愈是重要的事愈需要耐性。

網上欺凌和網上情緣一樣,不要太快下判斷是十分重要的,互聯網的極速傳遞訊息和可以匿名是一個很大的引誘,令人以為毋須負責任和可以炫耀自己的觸角敏銳或辭鋒尖銳。但誰是真正的欺凌者、誰是受害人,靠表面的觀察往往會誤將馮京作馬涼。

民意有時原來也是像霧又像花,當某些政黨和團體受傳媒寵愛,讓它們的意見不斷受吹捧,卻原來不一定是真相,台灣去年底有關同性婚姻的公投,讓大家都上了寶貴的一課,大多數人的心聲往往竟無法傳開!

回到教會群體,作為強調愛心,重視公義的一群,我們在實踐信仰的時候究竟有沒有按真理辦事;我們重視的價值究竟有沒有在我們的日常生活實踐出來;我們對待我們的同工究竟有沒有盡力做得更好?今期《燭光》想和大家探討的正是在待人接物上如何求真,而求真是要付代價的,真理不是用來對付別人,而是用來改變自己的。

自拍、直播者的自我形象與感覺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3/07/2018

大家是否喜歡自拍呢?在自拍及分享的過程中,你的感覺如何呢?當中的開心和滿足是來自覺得自己將相片拍得很好?還是來自別人按讚或文字回應?這些網絡互動又能否滿足人與人之間溝通的需要呢?

英語selfie(自拍)一詞早在2002年已在網絡出現,在2012年其「人氣」愈見高企,[1] 在2013年更成為了牛津詞典的年度詞語(Word of the Year 2013)。[2] 因著社交媒體的興起,selfie被媒體、普羅大眾廣泛使用。

就算閣下不是自拍愛好者,相信身邊總有一、兩位常常在不同的環境都喜歡自拍一番的親人、朋友吧。他們總是會偶爾拿出手機,甚至「自拍神棍」進行自拍,之後就會以「P圖」(用修圖程式)為相中人美肌、美顏,再放上社交媒體分享,盼望得到友好的回應及稱讚。

男男女女都有自戀的一面

Selfie一族似乎以女性居多,有調查數據顯示,女性在各種社交媒體上發佈自拍照的平均頻率差不多是男性的兩倍,這是否表示自拍、發佈的頻率愈高就是更加自戀呢?根據美國一份在2015年於學術期刊出版、有關兩性自戀情況的研究顯示,一般而言,男性比女性自戀,[3] 男性的自戀主要體現在壓榨他人和對權力渴求的行為上,而在虛榮心、自我炫耀方面,兩性之間沒有甚麼明顯的差異。[4] 而女性之所以更喜愛拍照分享,是因為它能強化外貌吸引力這種對女性重要的特質。

以往,我們的照片,多是由攝影師或別人拍攝,無論是角度還是效果,都不是自己所能控制。但現在,通過手機自拍高質素的前置鏡頭及修圖應用程式等硬件和軟件人們可以在社交媒體分享自己認為最美的一面,自由掌控自己的形象,有人稱之為印象管理[5] 如上文提到,男、女為求提升自己的外貌與吸引力,他們可以用美圖工具甚至改圖工具,令自己看起來更美,因為當中的美肌、縮小、放大等功能,令人的皮膚、身形、面貌等都可以虛擬地「改善」了許多,[6] 筆者會稱之為「虛擬整容」。

是印管理還是喬裝騙局?

當然每個人都有自由於網上分享自己的相片,可以是感性的、性感的、神秘的、美豔的、冷酷的……更重要是透過分享照片,得到別人認同的感覺,希望別人按自己的期望來認識自己、回應自己、也有不少人會在當中建立形象。眼見眾多友人的社交媒體相片都充滿「仙氣」,欲在芸芸眾生中被人關注、讚賞,有些人自覺外表比其他人優勝,所以發放出來的相片必然要有一定水平,起碼也不能比別人的差,更不能將自己醜化,為了「生存」,不少人會P圖修改自己的相片。

這種「理想形象」在面對面見到當事人之前,或許還可以令人充滿幻想及期盼;但當你真的看到了當事人,無論是外表、談吐、性格等等,這一切都呈現在人前時,以往的幻想也可能隨之破滅。所以這種「喬裝」也只限於網絡當中出現。

互動中的寂寞

網上直播也是現今社會流行的現象,除了部份人想以此來建立知名度、賺取金錢,實在亦有不少人是沒有太多計劃,喜歡用直播分享自己即時的心情、所處的地方及場景,以及自己的想法及一舉一動。電影《圓美圈套》(The Circle)中社交媒體公司Circle有句口號是:“Sharing is caring”(分享就是關心)。直播能令觀看者有一種參與其中的感覺,直播者亦可以一邊分享,一邊看到別人的回應,這種虛擬交流亦是一種互動,觀看者的反應,也可能會影響著直播者的行動。

社會學家Robert S. Weiss於“The Fund of Sociability”一文指出:「與他人的關係是不可或缺的,如失去它們會令人感到痛苦。」[7] 當我們於網絡互動中體驗過互相關心、讚賞、分享心事……我們大多都不想失去當中的親密感或信任,雖然我們在理智上知道網絡的關係是虛擬的,並不穩固。而我們想緊虛擬關係的背後原因,可能是源於我們在真實生活中感到寂寞:缺乏分享的對象,生活中缺少被關心的感覺。

當一些家長批評子女經常留連在網絡世界中,寧願與陌生人溝通也不願與家人傾談的時候,不知道這些家長有沒有真誠地關心子女,耐心聆聽、接納他們的想法,用愛去擁抱他們呢?

明光社
明光社

 

(本文原載於第121期〔2018年7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Selfie’ Named Word of the Year,” VOA News, last modified November 19, 2013,

https://www.voanews.com/a/selfie-named-word-of-the-year/1793416.html.

[2] “Selfie named word of the year for 2013,” CNN, last modified November 20, 2013, https://edition.cnn.com/2013/11/19/living/selfie-word-of-the-year/index.html.

[3] Emily Grijalva et al., “Gender differences in narcissism: A meta-analytic review,”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41, no.2 (March 2015): 261–310, https://doi.org/10.1037/a0038231.

[4] 同上。

[5] Placing Individuals & Brands in the Digital World , “I Made Me: A Look At Online Impression Management” Medium, last modified January 20, 2021, https://dyi9.medium.com/i-made-me-a-look-at-online-impression-management-f1dbfb4c2ad5.

[6] 何樂高:〈【超多圖】P圖前後的絕望真相 網民:超越喬裝,完全是詐騙〉,《香港01》,2017年6月2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熱爆話題/100009/超多圖- p圖前後的絕望真相-網民-超越喬裝-完全是詐騙(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2月9日)。

[7] Robert S. Weiss, “The fund of sociability: Relationships with other people are essential and their loss can be traumatic,” Trans-action 6 (July 1969): 36–43, https://doi.org/10.1007/BF02819883.

 

當「有理」都真會「說不清」時……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義務研究主任
13/11/2017

近年香港社會,最多人慨嘆的,相信都跳不出【社會撕裂】了。事實上,現在大家不論在社交場合、教會,甚至家中,講說話都會有點小心,有時甚至要「先問立場,再作討論」,免得高談闊論時誤踏對方立場的「雷區」,傷了感情,不歡而散。

很多人都會將今日社會撕裂歸因於「雨傘運動」,但筆者卻認為,肢體之間有不和、衝突,根本就是在正常群體中必然會發生的情況;「雨傘運動」只不過可能是打開了一個人人都知道的「潘朵拉盒子」而已。重要的是,當衝突發生了,如何善後處理?中國人的傳統是「家醜不出外傳」,華人教會或許也因強調教會是屬靈之家的緣故,一直以來也有這種處理衝突的傳統。然而,當爭議涉及金錢,名譽、人事,又或其他具影響力的東西時,如處理不當,往往變成了對簿公堂的訴訟案件,對雙方也不見得可帶來好的結果。在【家和萬事興】和【我們法庭見】之間,調解是可行的第三條路嗎?

事實上,除了我們熟悉的家事調解服務外,教會肢體、長執同工,甚至是教會與教會或其他機構之間,也有可能因故發生爭議衝突,有機會出現需要調解的情況。在今天撕裂的社會中,讓我們努力將「道不同」變成「相為謀」!

電影小組: 七月電影分享回顧

《未竟之路》 (Road not Taken)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4/09/2017

是次電影小組播放了紀錄片《未竟之路》,更邀請到導演林子穎小姐(Nora)及黃頌朗先生(Samuel) 到來與我們分享。電影記錄了2014年大專罷課、926衝公民廣場、928的催淚彈發射,亦追訪了兩名港大學生馮敬恩(Billy)和許彤(Popsy)在佔領時,及雨傘運動過後,兩人漸回歸日常的變化、他們的心情及對未來的看法。

主持人黃肇峰先生先提到了紀錄片的特色:著重導演對那真實事件抱有的看法及情感,沒有純粹客觀又完全真實的紀錄片。肇峰亦引用電影學者Bill Nichols所說:「劇情片與紀錄片比較顯著的差別在於影像的來源,紀錄片是『社會的再現』──把我們所居住與共享的世界具體地再現,如許多社會現實的事情經導演的安排下還原;而劇情片則是『願望的實現』,表現一般人的願望、夢想或恐懼,想像變成看得見、聽得到的影像。」

兩位導演是港大修讀比較文學的學生,他們坦言對電影的了解大多是在分析方面,未有受過正式的拍攝訓練。幸而他們在拍攝紀錄片前,曾到愛爾蘭修讀了一個有關拍攝紀錄片的夏季課程,而這片的原意不單是為了交功課,兩位亦受到遮打道預演佔領中環的同學的分享所感動,當時希望可以透過拍攝,為即將舉行的罷課行動做些事情,拍多一些資訊作為記錄。兩人及校園電視台的十多位伙伴們,到了不同的佔領地區拍攝片段,並放在電影的開首部份,讓大家感受、回憶到當時的震撼。

問到直接電影(Direct Cinema)的拍攝手法應該不參與運動當中的任何行動,只在旁作記錄,他們兩人是否也一樣?Nora 認為自己不忍心只站在旁「剝花生」般拍攝,不想見同學在行動中被捕,所以會邊拍攝邊「睇水」,見到有警察來就會提醒大家。而她亦說這不全然是直接電影,因為直接電影不會做訪問,但他們卻有訪問兩位主角,而問題的方向也是導演倆的想法,而受訪者可能也有相近的背景及感受,因而順著回答。

對於怎樣看學生當時的「勇武」與事後的「退縮」,Nora覺得人性就是這樣:「當見到同伴被捉,情緒會被牽動,因而『勇武』;正如現在過了好些日子,人會後悔、會怕、會不知自己未來如果入獄會變得如何而『退縮』,兩者都很正常。」

結局中,看見兩位主角改變了看法,是代表對未來感到灰心嗎?Samuel 說難以作結論,因為在處理電影結尾時,事件仍在發展,一些在片中預言的事又發生了……人們的想法不斷在改變,又沒有甚麼具體行動,沒有完美的結局,所以他也只好在片尾配上名為《樂土》的歌,表達對香港的未來寄予希望。

 

 

真相還未死

16/06/2017
真相它還未死

有相,有真相……不,有片才有真相。我注視樹葉晃動,就知道真相是風,但近來聽說,真相死了。

很多人不敢再說真相是xx,因為把自己的看法說成真相,就是指責其他看法的人錯了,太冒犯、太自以為是。有人認為所有事都是觀點與角度,自己有何感覺,就是唯一的真相──只對自己有意義的真相。

那麼索性說,這個世界沒有真相,一切都是相對的。但是你真的相信「每個人的想法都是真相」嗎?若我的想法是「我不認為『每個人的想法都是真相』」,按此原則,我的這個想法應算是真相,卻又不是真相,自相矛盾。絕對的相對主義(一切都是相對的),到底是絕對,還是相對呢?

我認為,真相它未死,而是我不能掌握真相的全部。從左邊看到圓形的人,掌握了真相圓形的一部份,其他人卻掌握了真相方形的另一部份。我不容易為真相下個準確判斷,但真相是可被接近的,能夠解釋圓和方形的人,比起只能描述一種狀態的人更接近真相

我們需要更多角度和渠道,來幫助判斷事物的真像。下一次,除了晃動的樹葉,還見到飄散的長髮、不知甚麼掃過手臂的毛髮,查找風速計讀數、尋找天文台報道,我們就更能接近真相,它是風。

 

沒有真相,只有後真相?

所謂後真相,其實不是這麼恐怖的一件事。

讀通識教育,老師常常提醒大家,真相不會只得一個,而事實只是反映真相的其中一面。所謂的多角度思維,要從不同持分者的角度去討論議題,目的不是要將一件事複雜化;相反是將一件事可能出現的不同「面」恰如其分地展現出來,好使我們在思考時更容易把盲點移除。

在以前的世界,我們習慣相信權威和真理,面對真相不明的時候,只要我們大約知道哪個說法、論述的消息來源,大約也就了解論述的流向,例如政府消息來源,就看到政府基本的取態;壓力團體的消息,也就知道他們的側重關注。真相其實沒有特別不好,只是要再一次強調,不要相信單一消息來源。

以前,我們很希望有人會幫我們做整合的工作,我們期望社會討論甚麼議題時都有懶人包,將意見整合,但誰都知道整合這功夫本身就帶有某程度的主觀。在後真相年代,我們要辨識到我們可以見到更多不同的客觀事實、事件和說法。之後一步步透過理性思考,整合自己的想法。

任何人寫任何觀點,也是一家之言,可能都帶著情感與個人信念。未來的世界,需要更多懂得判斷不同一家之言的人,而通識就是幫助你更能理解世界的科目。

通識小秘訣

考試時,有時我們會面對很多不同的「資料」,除了資料本身的內容外,有時資料的來源,時間等等背景資料,也提供一些線索,讓你可以退後一步,問一些前設的問題,例如望著一份問卷,你可以討論的,除了該問卷的問題外,更加可以討論為甚麼那個時候,那個機構會出那份問卷。這樣,答卷就更顯你的分析力。

 

更多相關文章,請閱《燭光網絡》第113期

 

放下雨傘 任暴雨下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7/01/2016
2014年的雨傘運動雖然因為清場而暫時停下,但所有人突然驚覺社會已經改變。在這些改變中,有人選擇向前走,有人停留在迷茫之中,有人卻執意要將時間回復到2014年9月28日之前。

雨傘落下 各覓去路

不少青年人選擇向前走,他們相信以行動,甚至參與政治,改變政策制定。在區議會選舉中出現不少「傘兵」,起初不被看好,最後卻在部分選區勝出,更有一些打敗在當區紮根的雙料議員。學民思潮的黃之鋒更申請司法覆核,要將參選立法會的合法年齡降低至十八歲。他們相信政治需要抗爭,抗爭帶來改變。

又有一群人,在激情過後出現「後遺症」,自此身份非常模糊。在正確和錯誤之間,在成功和失敗之間,不斷問意義、問價值。在雨傘運動一周年前後,有人坦言有些話不敢說;有些話說不得;又有些話很想說,但不知怎說。然後,他們活在自我感覺良好的困局中,又甚至不太懂得活了。這一年,這一群人在討論要移民台灣;那一群人選擇埋首工作,放棄對話;另有一群人選擇懷舊,說要回到回歸前那段最動人時光。

同時,有些堅持雨傘運動是錯的人,將社會所有問題歸咎於雨傘運動:零售業低迷、樓巿下降,甚至海洋公園入場人數都與雨傘運動連上關係。有報章甚至將所有與雨傘運動影響有關的新聞,冠以「又關佔中事」的小題,引人注意。這些人口口聲聲說聆聽青年人的聲音,但實際上卻「恐青」得很。有分析認為這群「大人」既害怕改朝換代,影響所有既得利益的資源分配;又礙於自己是「大人」,在態度上看起來要有量度,避免陷入「大蝦細」的局面,一切變得如此糾結。

覺醒後 不應再走回頭路

在糾結的當下,我們也不知道該怎樣走。但既然活在大覺醒的時代,自應醒覺到自己不能再像以往般過活。是時候放下雨傘,任暴雨下。

「在我虛空的日子裡,我見過這兩件事:有義人行義反而滅亡,有惡人行惡倒享長壽。

不要過分公義,也不要太過有智慧,何必自取滅亡呢?

不要過分作惡,也不要作愚昧人,何必時候未到就死?

持守這個是好的,那個也不要放鬆,因為敬畏 神的人,都必避免這兩個極端。」

(傳七15-18,《新譯本》)

 

傳媒照妖鏡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5/07/2015

若果大家曾試過替一些正在說話的人拍照,也知道很多時不能只拍一張便能有滿意的效果,因為人的表情豐富,稍一不慎便會拍到講者閉起眼或者「嘟咀」、「藐咀」的效果,通常我們也會刪除這些圖片以示尊重,亦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但對現時傳媒來說,這會是另一回事,甚至有時他們會特意拍下這些表情。

相信現時攝影行家的攝影技術不容置疑,難道他們真的不懂得以上道理,把受訪者樣子拍得讓人討厭?然而事實卻是因為這些特別表情的照片,就能夠表達該傳媒想表達的意思及立場。

現時的媒體出現了一個有趣現象,雖然很多傳媒也是在同一時間採訪,但當報道刊登時,卻發現被訪者的樣貌在不同傳媒可以十分不同。有人說相由心生,或者這是被拍者本身的問題。但在現時傳媒立場清晰的局面,為何往往只有這一間傳媒才會出現這類「照妖鏡」式的照片──即受訪者只是帶著奇怪的表情?目的其實不言而喻。

在「有圖有真相」的世代,讀者或許不容易從相片找到事實的真相,但或許能夠從這類照片中找到另一個真相-該傳媒不喜歡、甚至討厭這位受訪者。

規則是為了服務誰?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7/05/2015

香港的司法制度假定被告無罪,在整個檢控及審訊過程中,對被告有著重重保障,為的是不要錯告好人。我們認同這制度,並且相信即使有人在過程中失職,只要程序正當,規則做好,社會自然有規則。

近日看警方處理雨傘運動的各種案件,有時也不禁令人扼腕,擔心自己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動搖,因而再不相信規則與程序。有傳媒質疑警方選擇性查案,快快調查支持佔中者的案件,但對反佔中者的案件則放軟手腳;又有人質疑,警方在認人過程中「做手腳」,容讓各人戴帽、戴口罩,增加受害人認人難度。

讓我們在此看看一些數字。截至本年4月10日,網媒《立場新聞》統計出有52宗關於佔領運動檢控及上庭個案有被傳媒報道;當中七人罪名不成立、18人被撤銷控罪、二人警方申請保護接管兒童被拒、九人(當中一人為反佔領者)不提證供起訴自簽守行為、11人(當中六人為反佔領者)認罪、五人(當中一人為反佔領者)罪名成立,另外最少25人獲撤回部份控罪。

大家看見數字,不難發現很多案件即使交由法庭處理,如果在調查過程中找不出證據,或者警方程序出錯,最終都會無功而還;這「無功而還」則歸咎於整個司法程序。如果整個制度不告錯示威者,理論上同樣應該不告錯警察。

可惜的是,現在不少人企圖在整個司法程序中,未審先批評整個司法程序,企圖達至傳媒公審的效果。以往這情況比較多出現在巿民身上,但現在居然連高官及警察也出言說,警察成為被告也有權做甚麼甚麼……事實上警察本來就是熟悉制度,知道在制度上如何鑽空子,因而在理論上更應故意避免使用這些空子,做到「比潔白更白」的效果,好去維護制度的中立,但現在彷彿在打了制度一巴掌。

制度,本來是為人而設的,現在政府親手將之破壞。如此,難道管治會變得容易了嗎?
 

曾經刊載於:

《成報》 7/5/2015

大時代

30/03/2015

回顧香港的歷史,過去她曾經歷不同的大時代,現在就讓我們刻劃其中數個,並認識其來龍去脈。

六七暴動

在中國內地的文化大革命影響下,本港的左派在1967年5月發動工人運動,由最初的罷工、示威,後演變至一場暴動,市面出現不少真真假假的土製炸彈,甚至暗殺,歷時七個多月。六七暴動是戰後香港發展的分水嶺,間接令殖民政府引入各種社會福利政策,包括房屋、教育、醫療和社會福利,以及適合青少年的活動,以提升生活素質平息社會怨氣。

八九六四

1989年4月,北京的大學生悼念主張改革開放但鬱鬱而終的總書記胡耀邦,悼念活動後來演變成反貪腐、反官倒等示威。學生於天安門廣場聚集,並一度發起絕食。其後,北京實施戒嚴,封鎖媒體消息,並於6月4日凌晨以軍事武力鎮壓清場。八十年代正值中英談判,香港人的心被事件撼動,有很多人害怕中共管治,更誘發了更大的移民潮。

九七回歸

香港於1997年從英國殖民地回歸中國,成為一國兩制下的特區。身處於 文化大革命和八九六四的陰霾中,香港瀰漫一片不安。不少外資撤資,一些有財富或專業的香港人,紛紛計劃移民,造成九七前後的移民潮,以及中產和管理斷層的狀況。不少當時青壯年的一群,在人心惶惶的氛圍中,肩擔起回歸前後香港社會的管治。

零三七一.廿三條

2003年SARS肆虐,市民卻不甘示弱。於7月1日有五十萬人走上街頭和平地遊行,反對政府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擔心制定叛國、分裂國家行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及竊取國家機密等多項條文,尤其針對泛民主派等與中共異見的聲音,會造成以言入罪,寒蟬效應。

一四年雨傘運動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14年8月31日為2017年的特首選舉方式落下三道大閘,議決令大部份香港人不滿和失望。學生發起罷課集會,及後啟動佔領行動。示威者一直使用雨傘抵抗警察的胡椒噴霧和催淚彈,而被稱為雨傘運動。佔領歷時79日,主要訴求是要「真普選」、撤回人大決定、重啟政改諮詢。

 

何謂四代香港人呢?

四代香港人的論述是受香港的社會學家呂大樂於2007年出版的《四代香港人》一書所影響。

呂大樂從戰後開始計算,描述了香港四代人的分野:一、二次大戰或之前已經出生;二、戰後出生的嬰兒潮;三、面對社會機會收窄的一代;和四、今天所謂的八十後。呂大樂分析不同時間的社經環境,以解釋它們怎樣塑造某代人的特定想法和價值觀,然後再帶出代際之間的接合與矛盾。

四代香港人

出生年份

第一代

1945年或之前

第二代

1946年至1965年

第三代

1966年至1975年

第四代

1976年至1990年

 
通識 LITE

90後的第五代香港人

呂大樂2014年底接受《信報月刊》訪問時分析,九十後出生於一個物質富裕的時代,當物質帶來的邊際回報下降,年青人隨即改而追求民主、自由、環保等共善(public good)。該文的作者則將之歸類為「後物質主義」。

不過,所謂後物質主義的定義空泛,只能泛指新一代不一定會再淪為只著眼於賺錢和消費的機器,因為只要有工作,九十後就可以得到基本生活保障,於是可以比上一代提早追求那種「人到無求品自高」的狀況,也可以在比較少經濟壓力下,尋找更快樂的生命。

而快樂可以是基於純享樂主義的物質或官能刺激的狂喜,也可以是自我實現的滿足;甚至是因為達至共善。快樂在此只是一個虛詞。所以大家不難發現,當有人質疑第五代香港人不像以往的人般勤力及刻苦時,新一代香港人卻會告訴你,你的勤力和刻苦,其實是遭資本家無理的對待,是剝削而已。

於是上一代的人說這一代失卻了獅子山精神;但新一代的青年則說,我們這一代應該作息平衡(work-life balance),應該有生涯規劃,不應只顧工作,放棄朋友、家庭及健康等等。

一個社會的生活質素,不是只看經濟實力,當經濟實力達到不錯的水平時,人自然就會走向更高質素的生活。其實,我們已經到了一個新的十字路口,就是社會在向我們每一個人的良心敲問:「你一生到底追求哪種快樂呢?」

這才是影響下一代的關鍵問題。

 

通識小秘訣

若考試以「新世代香港人」為考題,同學們可以先做好歸納的功夫,接著是為關鍵字定義,並列舉社會素質的元素,然後再列舉例子,解釋一下甚麼是共善,甚麼是個人主義的享樂,再用以下參考文章中的例子分析、拆解一下,再寫好駁論。這種題目,理應不難。只要對題,理應寫得很爽快。

 

 

參考文章:

「第五代香港人 後物質主義世代」,《信報月刊》,2014年12月。

「第五代香港人」,《明報》,2014年12月11日。

 

更多相關文章,請閱《燭光網絡》100期

 

 

褪網,是為了做另一些事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30/03/2015

不少人質疑,搞褪網日褪網一天,可以做到甚麼?如果將問題改為:「褪網,你會做甚麼?」這答案可能會更清晰。

褪網一天,扣除八小時休息時間,理論上就是十六小時,我們可以選擇的活動,可分為日夜兩個時段。不少人晚上時段選擇與家人共聚,吃一頓飯,閒話家常。之後享受不用半夜三更接到即時追魂通訊的晚上,翌日可以做的事很多,遠足、看電影、逛街、收拾房間、約朋友玩,整個活動,簡單來說就是鼓勵人輕鬆放一天假,做一天自己喜歡做的事,給自己一點空間,就一天,像旅行一般,暫時離開忙碌的生活,繁忙的即時通訊,放慢腳步,看看世界,看看四周。

不過,我們從沒有叫大家完全放棄科技。看到美景,一樣可以自拍,一樣可以群拍;看到美食,一樣可以拍照,迷路一樣可以打電話問路,不用上網的小手遊可以繼續玩,音樂可以繼續聽,已下載的電子書繼續看。整個褪網活動不是要禁絕一件事,相反是開放你的空間,讓你暫時離開一下,那個好像停不下來的社交網絡和即時通訊工具,去感受一下自己,關心一下身邊的人,與他們同樂,與他們同哭。

對由小到大就在網絡世界長大的新一代來說,這可能是場精彩的挑戰,對曾經經歷過無網世界的成年人來說,可能是一場懷舊盛宴。想得細緻一點,那天晚上,你可以帶部即映即有相機去拍合照,翌日可以玩一些封塵的老遊戲,或者閱讀那些你在很多年前的書展興之所至買下,卻一頁也未翻過的舊書,或許也是一次很有意思的思想重整。

無論如何,3月27日後,我們期待著你們有趣的褪網故事。

曾經刊載於:

《成報》 28/3/2015

在世界中心自拍—網絡自我分享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9/03/2015

 當你走到世界的中心,山嶺的高峰時,你會第一時間做甚麼?當然是自拍,然後放在社交網絡分享。為了令相片更易「呃like」,就算要站在更危險的邊緣,用上更多時間修圖也在所不惜。但在處理這些事情的時候,山上的風景,你又看到多少?

潮流最近興上網寫日記拍照分享?黃子華早於2009年已諷刺這些人把自己看成偉人一樣,把所有事寫成「傳記」,放上網讓人觀看。「若不是,你如何解釋你會給早餐餐蛋麵拍照,然後放上網給全世界觀看?」[1] 而有賴於facebook動態時報(Timeline)相助,大家可以按年份瀏覽有關朋友的分享,把「傳奇」提升至更高層次。

 

自拍自戀與自我形象

但在分享自我的同時,亦經常出現自我中心,甚至自戀的情況。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 (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研究指,同樣是大學學生,58% 以上的2009年學生比1982年學生有更高的自戀評分。[2]

青少年渴望被認同,但其實所有人亦然,在Maslow的需求層次理論中的第二層就是尊重 (Esteem) 的需求。在互聯網發達的年代,青少年有大量機會與同輩交流。透過社交媒體,大家能夠互相了解及互動。有研究指在網上分享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需要被認同,包括建立個人形像、提升自信、獲取尊重和支持。[3] 若要被別人認識及認同,就要不斷分享。故平日的吃喝玩樂也要包括其中,甚至在任何一個地方自拍,也是「呃like」的好方法。2013年「自拍」 (selfie) 一詞成為牛津字典年度詞彙,可見自拍已成為人氣首選。

自拍不但讓自我感到滿足,當自拍照上載到社交網絡,亦提供了與人互動溝通的橋樑,加上文字的輔助,讓觀眾不僅看到生活中的自己,甚至是「內心的我」。[4] 而自拍者停不了的自拍,顯示他們不只希望得到一次性的認同,而是希望不斷得到認同。這種短暫的滿足、甚至虛榮,帶來更多的自拍,填滿慾望的空洞。[5]

 

「出眾」的相片 讓人看見最美的一面?

若自拍是為了要吸引注意,那麼就要令相片更「出眾」。出眾可以是因為設計更美的構圖,也可以是在特別的場景拍照,更可以是經修飾出來的效果。

愛美是人的天性,盡量讓自己最美的一面留下,其實合情合理。這種挑選式的自我形象建立,就是要讓其他人看到,甚至放大自己的美。所以自拍「高炒」是常識,就是要讓自己的下巴尖尖,眼睛大大;若仍然不滿意的話,修圖軟件就能大派用場。然而,這個更美,更多人like的自己,其實只是一個希望別人看到的自己。想想由此而得到的like,是因為朋友喜歡這個誇大甚至不真實的自己,還是因為閣下卓越的修圖技巧?

至於特別的場景,就是在別人不會自拍的地方自拍。但有否想過拍攝場地的是不是一個合適自拍的地方呢?奧巴馬、卡梅倫及丹麥總理施密特曾經在曼德拉悼念會上自拍而備受批評;[6] 更有美國飛機師在駕駛小型飛機時使用手機發短訊及自拍,導致飛機失事,賠上生命。[7] 本地亦有學生於公開試試場拍照,並把違規罪證放上網。[8] 而「人類總是重複同樣的錯誤」, 2014年底解款車跌錢事件,有人竟然把自己順手牽羊的「錢磚」拍照並上載至facebook炫耀一番。[9] 拍照者渴望成為焦點,卻忘記了應有的禮儀,甚至事件的不當性。

 

小心自拍成癮

當不斷追求更美的自己,小心可能已成為一種沉溺,有男孩每日自拍200次,期待拍下更好的自己,但因不滿意相片而嘗試自殺。其後他獲救,並被診斷患上身體畸型恐懼症 (Body Dysmorphic Disorder) 。此症的病癥是過度關注自己的外表,尤其是一些微不足道的瑕疵。然而當他放下手機,走在街上,才發現原來途人不會留意自己,他也因此不再常常留意自己的外表。[10]

 

「爬上高山讓你看到世界,而不是讓世界看到你。」

我們渴望成為特別的一個,故此希望透過網絡分享,獲得更多的認同與讚賞,但倒頭來反而不能再做回真實的自己,還會帶來麻煩。原來全世界就有68億個不同的人,我們也是「同樣地不同」。英文老師David McCullough Jr.2012年在衛斯理高中 (Wellesley High School)的 畢業禮上向畢業生提醒把握當下,無私才是你可以為自己做最好的事,而並非著眼於自己得到甚麼讚賞。「爬上高山讓你看到世界,而不是讓世界看到你。」。[11]

同樣,網絡讓我們看到世界,不是讓世界看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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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事情的方式轉變

過去:面對面口耳相傳

現在:透過手機上傳照片

這世代,太懂得分享了。以前要與別人分享一件事,往往要面對面口耳相傳,但現在只需於按一個鍵便可昭告天下,所以搞笑事特別多。有人扮病請假,在FB打卡(分享行蹤)被人發現原來「詐病」;有人跟女朋友說要加班,豈料朋友將他們到酒吧玩的相片放在FB,最後當然「人贓並獲」,遭女友發現。不少人甚至將自己犯法的事情放在網上,如展示兒童色情圖片,甚至有偷竊、縱火等罪行。上載者以為沒有人知道,最後卻輕易被警方拘捕。可見分享所帶來的所謂方便,有時自食其果。

 

 


[1] 黃子華棟篤笑《嘩眾取寵》,2009

[2] John Stein,”Millennials: The ME ME ME Generation”,TIME,20.5.2013

[3] 潘志謙、梁永熾, 『「網世代」在網上發布內容的原因』,香港電台,2010/08/14,網址:http://app3.rthk.hk/mediadigest/media/pdf/pdf_1405312123.pdf

[4] 葉倩如,《我與我的納西瑟斯自我影像作為電腦中介溝通之線索--試以網路相簿自拍照為例》,中華傳播學會,2007 年,網址:http://ccs.nccu.edu.tw/word/HISTORY_PAPER_FILES/689_1.pdf

[5] 黃婉婷,「誰在看我?青少年自拍多重研究」,2012年,網址:http://140.127.82.166/retrieve/14861/114.pdf

[6]“Obama, Cameron, Schmidt take selfie at Mandela memorial”,BBC,10/12/2013,http://www.bbc.com/news/world-africa-25322260

[7] 「機師狂自拍 墜機兩死」,《蘋果日報》,2015年2月5日,網址: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50205/19029649

[8] 「考生涉試場拍准考證放fb」,《明報》,2013年410日,網址:http://edu.sina.com.hk/dse/news/98/1/4/132740/1.html

[9] 「執錢唔還犯四罪可判囚」,《東方日報》,2014年12月27日,網址: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1227/00174_001.html

[10] “Selfie addict took TWO HUNDRED a day – and tried to kill himself when he couldn’t take perfect photo”,Mirror,23/3/2014,http://www.mirror.co.uk/news/real-life-stories/selfie-addict-took-two-hu...

[11] ” Commencement speaker blasts students”,The Washington Post,8/6/2012,http://www.washingtonpost.com/blogs/answer-sheet/post/commencement-speak...
 

 

記者是不甘寂寞還是被逼上梁山?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9/03/2015

於雨傘運動期間,市民透過新舊媒體得知最新資訊,加上公民記者湧現,記者報道的中立性屢受質疑。為了探討此現象,明光社及香港傳媒教育協會於2015年1月16日假中聖書院禮堂合辦「雨傘運動的媒體操守」座談會,當天約有30多人出席。

有人指記者在報道雨傘運動的手法是「不甘寂寞」——很想達個人政見;也有人認為記者是被人「逼上梁山」——因為稿件被上司大幅度修改而在新媒體另闢表達空間。座談會嘉賓除了探討此情況,同時也討論了傳媒立場與公信力的關係。

至於在新舊媒體角色一事上,嘉賓也同意公民記者其實不是專業記者,但能與主流傳媒作出互補。而要解決現時媒體出現的問題,有學者認為「就要解決社會的問題。」

 

蔡志森:記者需學習成為旁觀者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首先以前記者身份,提出關於現時傳媒有否規範的疑問。他認為現時一些記者不甘寂寞,「想把自己理念及看法,透過報道說出來。」此外,他亦認為雨傘運動看到不同世代的撕裂,包括兩代如何看記者的角色。「參與社會行動的記者以往不會用記者身份,但現在卻高調參加。」

他更質疑記者應否在現場隨時變身,使用記者證作為「免死金牌」。對於先前有報道指有團體派出200名成員於運動化身成為公民記者,蔡亦質疑是否人數愈多就愈好,「還是愈多愈混亂」。他建議記者要學習成為球證,在旁觀看,而不是夾在衝突中間,甚至像參與者投入於運動中。

 

岑倚蘭:佩服記者行家無懼風雨採訪       

香港記者協會(下稱記協)主席岑倚蘭(岑倚)佩服很多行家於79日無懼風雨及挑戰。她指出運動期間最少有32名記者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甚至「記協亦曾被人衝上門口抗議。」此外,有記者當時被上司要求拍攝金鐘混亂場面,可是現場根本並不混亂,他更拍得佔領者開路讓救護車駛入現場。他將此情況撰寫出來,但標題卻被改成佔領者妨礙救護車前行。岑倚蘭指出,「當如實報道不被刊登時,唯有下班後去成為網絡媒體義工,去平衡心理。」

另外,她指很難定義公民記者是否記者,但不認同「穿著印有Press字樣的背心去充當佔領運動的義工」。她並不否認公民記者的重要性,但這些報道及資料如何使用,就是媒體要小心處理的問題。在承認記者身份及發記者證方面,記協背負很大責任,因記協記者證「可申請國際記者證,警方亦認可」,故要非常小心。

 

陳珏明:我就是被逼上梁山的一位

852郵報記者陳珏明(珏明)於雨傘運動期間採訪時,提醒自己不要與警察「開火」,可是現實卻是「偏偏不斷開火」。

他曾被無理拒絕進入封鎖線後採訪,並被警察帶離現場。有指現時記者不甘寂寞,他指「我更覺得是被逼上梁山」。他指記者的報道與事實不符或被扭曲,唯有選擇在互聯網上發表。

他坦言自己十分支持這場運動,但他為了保持中立性,故堅持不掛上黃絲帶,甚至下班也不會帶,「就是為了精確的報道」。他會提醒同事「不要覺得喊口號沒問題」,因為這會令人覺得有失中立性。他坦言現時記者要成為球證愈來愈難,「因現場不是對等的比賽,警察比市民有更大權力,很難稱為中立比賽。」

 

蘇鑰機:新媒體影響漸大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蘇鑰機教授透過其研究,指出於一般情況下,有接近一半受訪者仍是最常收看免費電視新聞,其次是閱讀收費報章。而愈年輕及教育程度愈高的受訪者,使用社交媒體會愈多。蘇指出「社交媒體對雨傘運動的參與者很重要」,他比較蘋果日報、明報及香港獨立媒體網,發現於雨傘運動前後,明報facebook專頁的被like數目升逾十倍。

而這段期間透過facebook發放的報道,有九成是與佔領運動有關。蘇認為傳統媒體仍是很重要,但社交媒體能夠讓人「知道、分享,更可以留言」,人的參與及表達感較強,能與傳統媒體互補。

 

傳媒中立的迷思

至於在傳媒是否需要中立一事上,岑倚蘭指於運動期間有人提議記者杯葛某團體的活動,「隱含對這種為中立而中立的傳媒老闆抗議」。然而她卻認為持多元化意見的傳媒,可以讓市民有更多選擇。

珏明則認為「對暴力也是有立場,有價值判斷,但不會覺得有問題。」他指記者要呈現真相予市民知道,即使現場直播,也可以是偏頗。蔡志森則認為傳媒可以有立場,但意見應於社論內發表,不應混入報道中。「我們期望警察專業,為何不能期望記者也是專業?」

有台下觀眾指傳媒使用社交媒體快速發放消息,岑倚蘭觀察到不少記者於自己社交網站掛上黃絲帶,表達自己的立場,然而「外國記者是有手冊嚴格限制政治立場表達」,但香港記者則不斷表態,甚至穿著記者背心成為雨傘運動義工,是會影響公信力的。

 

記者的使命何在?

有觀眾問及記者使命,岑倚蘭指上一代是「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對現時媒體偏頗甚至「自我閹割」感到失望。蘇鑰機則指於學理上記者有兩大角色,其一是提倡中立,另一種是參與性較高,提倡公義。蘇認為兩種記者的比例與社會情況有關,參與式記者較多,代表社會有問題。「要解決記者出現的問題,就要解決社會的問題。」

縱然雨傘運動已告落幕,但由之引起的新舊媒體的發展與爭議將仍然繼續。這個座談會只是一個開始,我們冀盼日後能再進深探討此課題。
 

互相公審的監控世界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5/03/2015

互聯網未普及的年代,巿民遇上不平事時,除了向政府、相關機構或議員求助,就是找傳媒幫忙。政府機構大都按程序處理投訴,視乎證據是否足夠而按部就班的跟進及調查,甚或提出調解。然而,即使透過傳媒處理投訴,當記者收到投訴信後,他們也同樣會先了解及查證,然後才找相關機構解釋及回應,最後再按事件的嚴重性決定用甚麼方式刊登。

不過,自從有了互聯網後,我們開始很習慣以網絡公審的方式來處理不滿。當看見有媽媽公然讓小朋友在車廂內大便,其他乘客便會拍下,然後放上社交網絡公審,這舉動彷彿是常規。於是那位讓孩子在車廂內大便的母親,在網上遭人起底及攻擊,成了千古罪人,每當走到街上總被人指指點點。

漸漸,大家發現以網絡公審的方式表達不滿,比向站長、巴士司機投訴更有效。反正人人有相機,於是個個也當起判官來。有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坐姿不好而多坐了半個位,其他乘客立即拍下其「惡行」;有人在車廂內喝咖啡,其他人於是將之拍下;有人帶了很多行李入車廂也被拍下;近期在巴士上,有人因雙腿太長而碰到對座的乘客也被人拍下,對方甚至投訴:「我個女坐喺你對面,好心你就縮腳啦。」

不過,網絡公審其實甚容易「走火」。如果網民認為你的投訴根本不合理,有時會反而攻擊投訴人,認為他們不夠量度;有人更會反起底,查查這個投訴人的身份。可見這種投訴在本質上並不安全,投訴人一時衝動就將事情放在互聯網,看的人同樣一時衝動看到表面證供就在批評,或者揶揄,最後真相往往不是最重要。有關投訴結果淪為大眾茶餘飯後的話題,可是對於投訴人和被投訴人,他們卻身不由己地成為八卦話題及網上欺凌的主角。

於是你含着一口怒氣發出帖文,但當怒氣消去,你每次外出時,每個動作,每走一步,你都不禁提心吊膽:自己會否淪為下次被拍攝的對象?自己究竟身處在一個甚麼世界?一個喜歡公審、充滿著監控的世界?你想香港變成這個樣子嗎?
 

 

曾經刊載於:

《成報》 5/3/2015

傳統記者與公民記者的互補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22/01/2015

不知道在佔領運動完畢後,大家看新聞的習慣有否改變。在運動期間,大家不難發現縱然報道同一件事,媒體報道內容亦會大不同,有人因此毅然轉台,或罷買某份報章,有人亦因希望更快更廣地得到最新消息,從而瀏覽網絡媒體的報道。

然而就算網上媒體與傳統媒體不同,隨著愈來愈多市民注視往後政局發展,所以仍有很多人瀏覽網媒的專頁。網絡媒體很多時也是由公民記者提供消息,由於公民記者往往身在前線,並且數目眾多,故此能補充傳統媒體忽略的另一面。而這種透過公民自發參與的新聞報道,被稱為參與式新聞。參與式新聞重視由下而上的發佈,發佈者亦同時為接收者,角色平等,故此與一些爭取民主的運動相襯。

雖然不少人也開始看公民記者的報道,但也出現不少質疑的聲音,特別對於他們的報道中立性及公信力。早前亦有報道指不少公民記者在報道時,亦會走到前線成為抗爭者,致他們公信力成疑。這就好像出現一種對立:傳統記者還是公民記者可信,或者比較專業。但話說回頭,正正是因為傳統媒體的立場偏頗,其公信力亦屢受質疑。有說記者曾接受大學新聞系的訓練,但現在不少非新聞系畢業生會選擇成為記者;有說記者可加入記協,遵守記者守則,但有報道卻指只有兩成記者是記協會員,比例不高,亦有不少記者因各種理由不能入會;有說報道新聞是建基於客觀求真的態度,但這看來也未必讓市民信服。那麼,當我們要求公民記者報道要專業的時候,傳統新聞工作者其實也要作好榜樣,不受政治、市場影響而盡力揭示真相。

在這個大是大非的環境,記者也是社會的一份子,也希望揭示真相,伸張正義。在現場看到種種不公的情況,自然希望報道出來,讓社會得知。有指為著公眾利益,報道縱有明顯個人立場也是無可奈何。但實情是如何能夠基於客觀事實作陳述,才是最能讓不分左中右信服的報道。對於公民記者何時工作、何時抗爭的情況,這是公民記者希望作更具說服力的報道時,應該反思的一環。而傳統及公民記者的互補,才能讓市民能夠更易從眾多資訊中,看到事實的更多面向。
 

曾經刊載於:

《成報》 22/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