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家庭」   

明光社

文字出版

真愛

談情說愛,等一等


正當電視台及坊間大力催谷「情濃二月」及愛意綿綿的情人節時,有一項調查顯示,在202位年齡介乎12至26歲的青少年中,有逾半數在初中階段已嘗到失戀滋味,年紀最輕低至12歲,而受訪者平均有四次分手經歷。


「合則來,不合則去」,在講求高效率的香港,分手也可以相當快捷。有人以不見面的形式,只以網絡或短訊通知對方,看似很瀟灑,避免雙方尷尬之餘,主動提出者也不必害怕對方在他或她面前哭哭啼啼、死纏難打。但有受訪者指出,以不見面結束一段戀情是最差勁的方法。


有社工建議,應該向青年提供「戀前教育」,讓他們未拍拖以前,已知道處理分手的正確態度,即使他們日後面對分手,也不至無所適從。的確,沒有好好分手,相信不單被撇下的一方難過,對於曾經付出過真情的提出分手者,也同樣感到難受。不過,青年人除了要知道如何處理分手之餘,在投入一段戀情之前,也應該先了解自己,並且花一點點時間觀察追求者或愛慕者的個性,是否有意維持一段長久的愛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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