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解與澄清
刊登日期: 01/01/2011
明光社自成立以來,一直關注不少影響深遠的社會問題,包括傳媒、性文化和社會倫理,當中不少問題雖然具有爭議性,但我們一直堅持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去討論,並樂於與不同意見的人士溝通。可惜部份傳媒、專欄作家和團體由於道聽途說或誤解,對我們作出一些並無根據的批評和指控,下面是我們於對相關報導的一點回應,希望大家能花一點時間閱讀,了解我們真正的立場和看法,認識我們更多。
(錄影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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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社對同性戀的基本看法 | 明光社對同性戀議題有什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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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社對改變性傾向的看法 | 明光社曾投訴 香港電台「同志戀人」節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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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社曾投訴中大學生報情色版? | 明光社要禁制一切色情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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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社在家暴條例和交津問題 歧視同性戀者? |
明光社在2005年7.1遊行 反對由同志團體帶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