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關焦點專題: 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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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舉辦 日期
Format: 2012-02-23
Format: 2012-02-23
2011已成過去,在這一年本地出現幾宗重要的法例修改和法庭裁決,將對日後本港的性文化發展產生重大的影響。
 
首先,2010年10月高等法院駁回變性人W爭取註冊結婚的司法覆核案,「W」不滿原審法官的判決而提出上訴,亦在2011年11月被上訴庭駁回。「W」表示會繼續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1]
 
變性人結婚案   引發社會討論
因著這宗官司,社會對這個議題展開討論。電視台以「易服」的題材來製作綜藝節目,過往被邊緣化的變性人故事開始在主流媒體出現。法庭亦建議政府應向公眾諮詢有關性別認同、性取向、同性婚姻及變性人結婚權利等等敏感議題。就算終審法院仍然維持原判,變性人不能在港結婚,整體市民已上了一堂「性別」課,對日後爭取變性人婚姻和同性婚姻起了正面的幫助。
關注範疇:
性文化, 同性戀
明光社- 時事評論專欄
關注範疇:
性文化, 同性戀, 生命倫理, 社關
明光社
香港性文化學會 明光社 維護家庭基金 香港浸會大學校牧處 合辦

你可有想過?
--學校老師要教導學生男和男、女和女都可以結婚!
--學校老師要積極教導學生如何正確使用保險套、指套、製作口交膜,及使用水性潤滑液!?
這都是台灣原本要實行的同志教育的教材內容。
 
台灣教育部去年初宣佈,會由2011年8月開始在全台灣小五至中三推行「同志教育」,當中包括教導學生同性婚姻是正常的婚姻關係、還有上述很多露骨的性教育內容,引起家長及老師們很大的爭議,並組成「台灣真愛聯盟」聯署反對,至今已有四十多萬人參與聯署,令立法機構決議政府暫停有關教育,政府也決定把有爭議的教材下架,重新編訂。
 
香港同運團體也曾提出推行同志教育的訴求,一葉知秋,台灣同志教育的爭議,帶給我們什麼經驗?如果不想今日的台灣,成為明日的香港,我們又應如何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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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應如何回應同性戀社運在校園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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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化, 同性戀
明光社- 時事評論專欄
關注範疇: 同性戀
明光社- 時事評論專欄
關注範疇: 同性戀
近年一些同運團體喜歡攻擊一些協助想改變的同性戀者的機構,並指控他們提供所謂「拗直治療」,其實有關團體只是協助一些對自己性傾向有疑惑的人,為他們提供全人的關懷,而他們一向的態度都是尊重求助者的意願,不會強逼任何人改變自己的性傾向。真相其實不是有人要拗直,而是有人故意扭曲。
 
這些同運團體的目的其實很明顯,就是希望將謊言不斷重複之後令人以為是事實,希望以後沒有人再敢講一些與他們在同性戀問題上不同的觀點。其實現時香港一些同運團體並不弱勢,反而十分霸道,最弱勢的是一些想改變自己性傾向的同性戀者,因為一些不想改變的同性戀者,想強逼所有同性戀者與他們一樣,不准任何人選擇改變自己的性傾向,亦不准任何人協助他們。這是對一些同志團體口口聲聲要求他人尊重他們的性傾向、爭取一個多元包容社會的最大諷刺,亦是對人權的扭曲。
關注範疇: 同性戀
我叫阿Gin(化名),是一名青少年工作者,信主逾10年,一向熱心事奉,更是教會的領導階層,但我想告訴你,我是一名同性戀者。
 
打從高小開始,我便發現自己對女性有feel,遇上喜歡的類型便會「眼定定」,繼而腦海無盡幻想……拖手、咀咀。我曾經努力尋找自己愛上同性的緣由:父親太嚴厲?受男同學排斥?爭取家人朋友認同?或是……但始終找不到終極的答案。
 
對於自己的魅力,我十分有信心。中三時加入制服團隊,男仔頭的外表在雄糾糾的制服包裝下,雖然惹來男同學的冷嘲熱諷,卻深受女同學的歡迎。初戀亦發生在中學時期,女友不時在我家裡留宿,模擬的同居生活,讓我憧憬著幸福美好的將來!
 
伴侶有男有女
那時的我,天真地以為會與女友一生一世,奈何父母棒打「鴛鴦」,加上女友另結新歡,年半的感情宣佈告終。我當然深感不忿,還不斷問自己︰「為一個女仔付出咁多、犧牲咁大,仍及不上她的男友,點解我要咁慘?為甚麼要跟女仔拍拖?」
 
關注範疇: 同性戀
基督徒與同性戀者同行,聽起來好像是天方夜譚,又或者就是要「輔導」那位同性戀者必須要變回異性戀,否則就與「基督」無份。惟在基督教的圈子中,其實有不少關心同性戀者的團體,並非以改變同性戀者性傾向為目的,而是僅以「同行者」的角色,協助這群受傷的人,走出負面情緒,重過恩典與真理並行的人生。

同性戀的生活,比一般人所受的歧視、排斥為多,加上圈中不斷的愛慾關係,容易令人受傷、迷失。新造的人協會創會董事陳家良牧師說:「我們在輔導、牧養的過程中發現,部份人經歷過同志圈中的離離合合,感到很受傷、很辛苦,因此萌生離開這個圈子的念頭。」
 
同志不再找同志,跟歷盡滄海的異性戀者要持守獨身一樣困難。陳牧師說:「他們求助無門,因為同志群體只會肯定同性戀,所以我們就覺得需要成立一個團體,讓有共同的背景和目標的人,可以分享,彼此支持。」當時陳牧師跟一班成功離開同性戀生活的人士,加上輔導員、牧者、社工等,就組成了「新造的人協會」。
 
引導不同思考方向
關注範疇: 同性戀
同性戀在現今社會已被廣泛接納,不少人認為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分別不大,他們的差異只是喜歡的對象性別不同罷了。但原來在約半個世紀前,同性戀一直被主流的學術界視為是精神病的一種。
 
美國精神病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簡稱APA)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簡稱DSM)是一本在美國與其他歐洲國家中最常使用來診斷精神疾病的指導手冊。APA於1952年推出的第一版(DSM-I)和1968年推出的第二版(DSM-II)均將同性戀列為精神病的一種。既然同性戀被視為一種病態,就有被治療的需要。而當時主要的治療方法是厭惡治療(Aversion Therapy)。
 
關注範疇: 同性戀
一位服侍了同性戀者超過20年的精神科醫生康貴華(下稱康醫生),眼見社會上的輔導服務只提供「肯定同性戀」(gay affirmative) 的進路,缺乏提供選擇給那些不接受自己性傾向(egodystonic)的同性戀者,於是成立一個尊重同性戀者意願的非牟利機構「新造的人協會」,既出錢又出力為那些因同性戀問題困擾的人士提供另一個選擇。

協會成立後,由於所提供的幫助與同志運動團體(下稱同運團體)的訴求及宣稱不相同,近年不斷遇到衝擊,第一次於2004年12月29日,當天由多個機構(包括新造的人協會)組成「重建整全心性網絡」舉辦了一個輔導訓練工作坊,目的是推動專業的同性戀輔導,訓練更多關懷和輔導同性戀的人才。聚會上播出多位同性戀過來人的訪問,帶出「性傾向改變是可能的,同性戀者可以有另一個選擇」的信息,牴觸了同性戀運動其中一個基本信念,同性戀是天生,健康及自然的傾向,所以被同運團體抨擊及抹黑。
 
為引傳媒  譁眾取寵
關注範疇: 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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