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關焦點專題: 性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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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舉辦 日期
Format: 2012-05-18
Format: 2012-05-18
明光社

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我們的社交生活由現實跳進網絡世界,社交網絡如facebook、Twitter、討論區、Whatsapp等已成為青少年社交生活的一部份。現實世界中的社交問題,也會帶進網絡世界中。
 
網絡性欺凌的情況日漸嚴重,網絡上經常出現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發放的性感照片,或與性有關的消息及短訊,藉以來攻擊或嘲笑當事人。網絡訊息製作及複製容易,傳播快速,流傳廣大,令人防不勝防,並永遠地留在互聯網上,對當事人做成嚴重及比現實生活上更大的傷害。外國研究指遭網絡欺凌的學生,自殺意念較常人高5成;而受害人亦有可能以相同的方式,透過網絡欺凌來進行報復。
 
香港網絡性欺凌的情況是怎樣?當學生遇到網絡性欺凌時,可怎樣自處呢?老師如何辨識學生是否網絡性欺凌的欺凌者或受害人,老師又可以怎樣幫助當事人克服心理上的創傷呢?

 
日期:2012年5月18日(五)     時間:2:30-5:30pm
地點:明光社訓練中心

[九龍荔枝角長裕街8號億京廣場1103室(荔枝角地鐵站A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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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e」。美國民主黨的總統奧巴馬在2008年以這口號從共和黨中奪回美國總統的寶座。四年時間過去了,新一屆的美國總統大選將在本年11月進行。


奧巴馬在2008年大選時曾表示他支持同性戀,但卻反對同性結婚。在離新一屆總統大選還有半年的時候,他改變了對同性婚姻的立場,成為首位公開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美國總統。大有機會取得共和黨總統提名資格的羅姆尼亦公開發表演說捍衛「一男一女」的傳統婚姻。


「同性戀」一詞能輕易刺激起美國選民的神經──不論是支持或反對。經過這一翻言論之後,同性婚姻必會成為這屆美國總統大選的熱門議題。


今年亦是香港的選舉年,我們沒有權選特首,但卻有權選立法會議員。在過往的立法會選舉中,只有少數的泛民主派候選人會推出同志政策。剛剛舉行的「國際不再恐同日」,主辦單位邀請了建制派的葉劉淑儀議員為代言人;在活動當天,泛民議員李卓人、余若薇及何秀蘭亦有到場支持活動,明顯不同黨派的議員都希望得到同性戀群體的支持。儘管如此,同性戀議題根本不能引起大多數香港市民的關注。翌日報章報道「國際不再恐同日」活動的重點亦放在公開性傾向的藝人身上。對於普羅大眾而言,同性戀是與他們沒有切身關係的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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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化, 同性戀, 社關
明光社- 時事評論專欄
關注範疇: 性文化
今年是龍年,在龍年效應之下,好多夫婦都希望生一個龍仔龍女。不過就算在其他年份懷孕生子,也是一件喜事。但是若果父母,或者男女朋友之間意外懷孕,他們又尚未打算有小朋友時,懷孕就未必是一個令人開心的事。

今星期有兩宗相關的新聞。協助未婚懷孕的機構母親的抉擇表示,在11/12年度收到相關的求助個案逾3,000宗,比上年升近1成,平均年齡只有14歲,最年幼的更只有12歲。經該機構輔導下,未婚懷孕者多選擇自行撫養嬰兒,但卻有不少人會選擇墮胎。

另一宗新聞是家計會去年引入藥物終止早期懷孕服務,為懷孕少於九星期的孕婦提供多一項選擇。服務由上年十一月至今差不多半年,已有160宗個案。家計會表示以藥物方式終止懷孕,孕婦毋須進行麻醉及手術,完全流產率為96.8%,並且無嚴重副作用。只有五位婦女有輕微藥物過敏、及一位出現腹痛的情況,全部均無大礙。

根據本地的法律,在兩名醫生的同意下,孕婦在懷孕期二十四周內便可以合法地在指定的醫院或診所進行墮胎手術。現在更能以藥物代替,一切來的簡單方便,亦能加強保障希望尋求墮胎的婦女的生命安全。

但我們要知道胎兒是有生命的,他不是一個等待被移除的無用組織。接受墮胎的婦女身體可以漸漸康復,但胎兒生存權有被人尊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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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法國一名女士Valrie Gas,在其同性伴侶Nathalie Dubois的同意下,向法國政府申請領養Dubois的女兒。領養遭拒絕後,在2007年,這一對在2002年已註冊為民事伙伴的伴侶,決定以歐洲人權公約第14條(禁止歧視),以及第8條(私人及家庭生活的權利)向歐洲人權法庭上訴。


經過多輪討論,終於在2012年3月,歐洲人權法庭作了初步的判決,指出由於Gas及Dubois沒有結婚,認為法國的民事守則(Civil Code)當中指到:「在領養孩子一事上,容許有共同的父母責任」並不能適用於他們身上。在法國,領養的可能性主要限制於不育的異性已婚夫婦。考慮到婚姻在社會、個人及法律的結果,法庭認為在領養一事上,就法律而言,Gas不能相當於已婚夫婦。而由於民事守則同樣適用於不婚的異性戀伴侶,所以歐洲人權法庭裁定法國沒有歧視同性伴侶,沒有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14條及第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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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社- 時事評論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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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化, 流行文化, 通識教育, 青年文化
自08年進行《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一輪諮詢後,音訊了無,正當淫審條例瀕死狀態,現屆政府突然進行第二輪諮詢,並定於新政府上場後的7月中才完結,可謂誠意欠奉。是次修訂內容避重就輕,對淫褻及不雅二字定義仍然含混;修訂雖提議最高刑罰加倍,惟過去法官判刑甚輕,對屢犯的傳媒機構阻嚇作用不大。


按經驗,大部分送檢物品的爭議性都不高,唯一可嘉的是修訂建議把審裁處評級的行政職能剔除,改由政府成立法定審裁機構直接評級,此舉可減輕司法機關繁重的負擔。


現時條例正採用籠統定義──「暴力、腐化及可厭」來闡釋淫褻及不雅二字。文件中其實參考了英國、加拿大、新西蘭、德國等地方的相關條例,各國對淫褻及不雅二字均有列明不同項目的指引,如:暴力罪行、煽動仇恨、過度渲染性事、裸露的成人題材、濫藥、兒少色情等。政府若有意修訂條例,就應一改含糊的定義,多下筆墨功夫,以正視聽。


即如美國沒有對淫穢和不雅二字詳列準則,但仍然會以「一般大眾人士的觀感」作為評審的準則。因此我們建議委任不同階層、年齡、宗教背景的公眾人士,進入新成立的法定審裁機構作評審,並經常透過民調了解市民大眾的尺度,令準則更貼近一般社會人士的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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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化, 傳媒, 通識教育
明光社- 時事評論專欄
關注範疇:
性文化, 傳媒, 通識教育, 青年文化

       對於基督徒,甚至非督徒來說,都知道婚前性行為是教會所反對,縱然教外會有不認同,但不代表不知道這立場。本週一件不大不小的娛樂新聞是朱茵宣佈懷孕,本來自己最初並沒有留意此事,但後來幾天在網絡的一些群組卻讓這事成了基督徒婚前性行為討論。有的在祝福稱讚,有的認為教徒向神同自己交代就得,也有直接指責朱茵曾公開表明身為基督徒不應發生婚前性行為,亦有人責罵她滿口謊言違背承諾,更有人嘲諷她是聖母懷孕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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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化,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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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化, 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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