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關焦點專題: 性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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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舉辦 日期
Format: 2012-02-23
Format: 2012-02-23
正當電視台及坊間大力催谷「情濃二月」及愛意綿綿的情人節時,有一項調查顯示,在202位年齡介乎12至26歲的青少年中,有逾半數在初中階段已嘗到失戀滋味,年紀最輕低至12歲,而受訪者平均有四次分手經歷。


「合則來,不合則去」,在講求高效率的香港,分手也可以相當快捷。有人以不見面的形式,只以網絡或短訊通知對方,看似很瀟灑,避免雙方尷尬之餘,主動提出者也不必害怕對方在他或她面前哭哭啼啼、死纏難打。但有受訪者指出,以不見面結束一段戀情是最差勁的方法。


有社工建議,應該向青年提供「戀前教育」,讓他們未拍拖以前,已知道處理分手的正確態度,即使他們日後面對分手,也不至無所適從。的確,沒有好好分手,相信不單被撇下的一方難過,對於曾經付出過真情的提出分手者,也同樣感到難受。不過,青年人除了要知道如何處理分手之餘,在投入一段戀情之前,也應該先了解自己,並且花一點點時間觀察追求者或愛慕者的個性,是否有意維持一段長久的愛情關係。

關注範疇: 性文化
鑑於性侵犯兒童案件的數字不斷攀升,而當中又不乏重犯的性侵犯者,所以法律改革委員會(下稱:法改會)在2008年提出設立「性罪犯名冊」的建議。其實不少西方國家都有類似的制度,某些地區更容許公眾人士查閱性罪犯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照片等。但法改會並不考慮推出如此嚴厲的模式,並建議利用警方所持有的刑事定罪紀錄,對那些要申請接觸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職位的求職者,進行查核。[1]
 
保障兒童免性侵vs阻礙性罪犯更生
法改會發表「性罪犯名冊」的諮詢文件後,社會對應否設立「性罪犯名冊」的意見分歧。一些家長團體和關注兒童的組織對此表示支持,認為建議能保障兒童免受性侵犯。但另一方面,一些關注人權的組織卻認為,性罪犯被定罪後已受相應的刑責,建議會令性罪犯背負終身罪名,阻礙性罪犯更生,有違協助釋囚更生的精神。此外,性罪犯的個人私隱也應受到保障。
 
關注範疇: 性文化
2011已成過去,在這一年本地出現幾宗重要的法例修改和法庭裁決,將對日後本港的性文化發展產生重大的影響。
 
首先,2010年10月高等法院駁回變性人W爭取註冊結婚的司法覆核案,「W」不滿原審法官的判決而提出上訴,亦在2011年11月被上訴庭駁回。「W」表示會繼續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1]
 
變性人結婚案   引發社會討論
因著這宗官司,社會對這個議題展開討論。電視台以「易服」的題材來製作綜藝節目,過往被邊緣化的變性人故事開始在主流媒體出現。法庭亦建議政府應向公眾諮詢有關性別認同、性取向、同性婚姻及變性人結婚權利等等敏感議題。就算終審法院仍然維持原判,變性人不能在港結婚,整體市民已上了一堂「性別」課,對日後爭取變性人婚姻和同性婚姻起了正面的幫助。
關注範疇:
性文化, 同性戀
明光社- 時事評論專欄
關注範疇:
性文化, 同性戀, 生命倫理, 社關
明光社
兒童及青少年時期的經歷,對人的一生有深遠的影響。性創傷及性侵犯對兒童的自我形象及價值觀更帶來嚴重的傷害。學校是孕育兒童成長的重要場所,如教師及社工能對受傷害的學生更多了解,掌握適當的輔導技巧,更能有效幫助學生重建自我及自尊。

近年兒童受性侵犯的個案有上升趨勢,所以我們專程邀請美國臨床心理學家黃偉康博士來港提供訓練。本訓練工作坊會教授輔導技巧、如何及早識別潛在受害者,以及如何幫助學生預防性侵犯等。

日期:2012年2月23日(四)
時間:9:30am-5pm (中午1-2時午餐)
講員:黃偉康博士Dr. Melvin W. Wong 
關注範疇: 性文化
明光社
香港性文化學會 明光社 維護家庭基金 香港浸會大學校牧處 合辦

你可有想過?
--學校老師要教導學生男和男、女和女都可以結婚!
--學校老師要積極教導學生如何正確使用保險套、指套、製作口交膜,及使用水性潤滑液!?
這都是台灣原本要實行的同志教育的教材內容。
 
台灣教育部去年初宣佈,會由2011年8月開始在全台灣小五至中三推行「同志教育」,當中包括教導學生同性婚姻是正常的婚姻關係、還有上述很多露骨的性教育內容,引起家長及老師們很大的爭議,並組成「台灣真愛聯盟」聯署反對,至今已有四十多萬人參與聯署,令立法機構決議政府暫停有關教育,政府也決定把有爭議的教材下架,重新編訂。
 
香港同運團體也曾提出推行同志教育的訴求,一葉知秋,台灣同志教育的爭議,帶給我們什麼經驗?如果不想今日的台灣,成為明日的香港,我們又應如何面對?

歡迎細閱內容及報名參加:
基督徒應如何回應同性戀社運在校園的發展
關注範疇:
性文化, 同性戀
明光社
性教育教師訓練系列六:
Chok男Chok女的世代──如何幫助學生建立健康的性屬身份

一個以性別為題材的電視台綜藝節目,讓社會大眾認識到男女在外表上是可以沒有分別的。傳統對男女性別氣質的定型是十分清晰的,男士是陽剛,女士則是陰柔。在校園中常常出現與主流性別氣質有異的同學們,而他們卻常受到不同程度的欺凌。現今性別氣質的分野亦非常模糊,中性打扮的男女比比皆是。
 
究竟性屬身份(Gender Identity)是如何建立呢?性屬身份如何影響青少年的自我形象呢?老師或輔導員又該如何處理性屬身份發展出現偏差的青少年呢?我們邀得美國加州執照臨床心理學家黃偉康博士與大家一起探討性屬身份發展的課題,希望不同性別氣質的青少年都能得到應有的尊重和接納,建設關愛校園文化。
 
日期:2012年2月24日(五)
時間:2:30-5:30pm
關注範疇: 性文化
讀者有可能聽過以下的事件:一九五六年,美國一位市場調查員聲稱在戲院放映的影片中加入一格有「可樂」圖像的菲林,即使人的肉眼無法看到如此快速的可樂鏡頭,但卻增加了不少觀眾散場後很想去飲「可樂」的欲望。
 
雖然有不少人提出以上的報告純屬虛假偽造,但有心理學家仍然提出人很容易受到周遭的東西影響,而不自覺做出及產生對應的行為及欲望,甚至連自己也不明所以。
 
其實,我們不需要心理學家告訴我們,只要通過日常生活中的觀察,便不難發現周遭影響我們感觀的事物,會令我們作出對應的想法或行為。例如餐廳中過分濃烈及難聞的洗地水味(不是柑橘味的那種)會讓筆者倒胃口,並產生下次不再光顧的念頭。他人的行為,也會在不知不覺間影響我們的決定。
 
同樣,人是有性慾的生物(BeingofSexuality),不用等待所謂的專家或實驗結果出來告訴我們,也會曉得有一些物件會容易引發人類的性慾:例如一些含有色情意識的物品、圖片、影像、聲音,甚至文字,都容易讓人想入非非,至於程度則視乎場合及因人而異。是的,色情很難定義,卻不代表絕對無法分辨。
關注範疇:
性文化, 傳媒
性權, 意識, 色情
明光社
一套台灣校園愛情電影,反映出青蔥歲月中的戀愛片段,掀起港台兩地群眾的情緒,集體回想起「那些年」的寶貴回憶。校園生活中的情情愛愛總是叫人回味,有些人選擇放膽去愛、有些人將情感放在心坎裡、有些人曖曖昧昧地渡過了青春的歲月。
 
十多歲的青少年渴望戀愛是正常不過的事,但是戀愛從來不是學校的必修科,主流傳媒對戀愛的描述往往成為青少年的戀愛秘笈。錯愛、亂愛、痛愛等情況不斷重覆地發生;輕則大哭一場,重則影響日後對戀愛婚姻的信心。作為青少年同行者的你,明白青少年的感情煩惱嗎?當青少年在戀愛上遇到困難時,你能如何伸出援手呢?我們邀得導演陳龍超先生及好好戀愛學堂堂主任杜婉霞女士與大家一起學習好好戀愛。
 
日期:2011年12月16日(五)
時間:2:30-5:30pm
地點:明光社訓練中心 
         [九龍荔枝角長裕街8號億京廣場1103室(荔枝角地鐵站A出口)]
對象:中小學校長、教師、學校社工、學生輔導員及青少年工作者等
關注範疇:
性文化, 傳媒, 流行文化
結婚,以前中國人稱之為小登科,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人生大事。除了是一男一女的「兒女私情」外,更是兩個家族的結合。現代社會的婚姻儀式不用拜天地以告神明,取而代之的是以「結婚誓詞」來向對方作出終身承諾。


以基督教或天主教儀式進行婚禮,牧師或神父會引領一對新人讀出以下誓詞:「從今以後,無論環境順逆,疾病健康,我將永遠愛慕尊重你,終生不渝。」在婚姻註冊處舉行婚禮,一對新人在婚姻註冊官面前讀出的誓詞是:「我請在場各人見證,我(自己姓名)願以你(對方姓名)為我合法丈夫/妻子。」


若將兩者作一個比較,我們不難看到有明顯的差別。在婚姻註冊處舉行的婚禮只是男女二人功能性的結合,是政府承認的夫婦關係,可以享有政府為夫婦提供的福利;而基督教或天主教儀式的婚禮則在功能性的結合之外,再強調對對方的委身和無私的付出。儘管從法律層面看這段婚姻關係可以解除,但基督教或天主教對婚姻的看法卻是一份終生不渝的永遠承諾;除了不忠或個別的情況下,離婚是不允許的。

關注範疇:
性文化, 生命倫理,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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