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關焦點專題: 流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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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舉辦 日期
Format: 2012-05-18
Format: 2012-05-18
近日城中鬧得熱哄哄的,是有關《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引起的風波。大眾如此強烈的反應,是因為大家「發現」條例在打擊網上侵權活動之餘,並沒有豁免現時流行的二次創作,於是當大家利用一些圖片進行「惡搞」時,也有機會被起訴。


由於修訂條例亦包括刑事罰則,不少市民亦擔憂,政府會否繞過版權持有人提出檢控,將侵犯版權者判刑。雖然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澄清,有關修訂並沒有任何條文針對二次創作。然而,這條草案已被認定為扼殺創作及言論自由,更被不少人士稱為「網絡23條」。


然而,我們不難發現,整個修訂條例其實在上年年中已提出,但當時並未出現這樣激烈的反應。若廣大市民覺得條例這樣不堪時,為何在那時不提出反對?在快將二讀通過的時候,卻要推倒重來,雖不至於為時已晚,但已困難重重。若現在這種沸騰的聲音,在大半年前出現,實在不難令議員作出更合適的提案,甚至逼使政府提出更為廣大市民接受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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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文化, 通識教育, 社關
明光社- 時事評論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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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化, 流行文化, 通識教育, 青年文化
筆者從事教學工作三十多年,教過無數學生,很多已成為社會上有用的人才,這正是我們作為教育工作者最感安慰和滿足的。至於自己兩個兒子,他們都長大成人,並已成家立室。小兒子更育有兩名活潑可愛的女兒,筆者與內子閒來就會弄孫為樂,教孫女畫畫、唱歌和打球,開心極了。隨著科技進步,孫女從出生至今的相片,筆者都儲存在便於攜帶的平板電腦中,每當遇上親友,或跟其他為人祖父母的朋友談及孫兒的事,便馬上拿出來彼此分享。

一位朋友也有一名孫女,年紀與筆者的相約,但她的談吐卻較為成熟,或可說是「老成」,懂得表示對「美」的見解。有一次,她說話的大意是:不要吃得太多,免得像某某阿姨那麼胖,要像另一位阿姨這樣高和瘦才漂亮。
關注範疇: 流行文化
最近,「歧視」之詞常被人掛在嘴邊。在加拿大,環球小姐大熱門Talackova因為曾在網上自認為變性人,之前被大會以「非天生女人」為由取消資格。Talackova與其贊助單位表示該大會的決定帶有歧視意味,聲稱保留法律追訴權,考慮循司法途徑指控主辦單位歧視,後來大會最終容許Talackova參賽;在香港,將軍澳店Agnès b. CAFÉ LPG被港人發現餐牌上僅有英文和簡體字,詞彙更是內地用法,如用「叁明治」代替「叁文治」,因而在facebook被一些網民炮轟此舉不尊重香港本土文化,有歧視香港人之嫌。


甚麼是歧視?歧視通常與不公平、不平等概念相關。例如單單基於性別不同而同工不同酬的,便是性別歧視。

  
那麼,上述兩個例子是歧視嗎?先談前者,雖然大會最終容許變性人參加比賽,但依筆者愚見,即使大會不改變初衷,也不一定是歧視變性人。選美活動本身便是一個「歧視」,本質上帶有區分的意味。首先,不同於一般僱主招請員工,僱主在招聘廣告上不可以列出性別、年齡、婚姻狀況等要求,否則便會觸犯不同的歧視條例。但選美卻不在此限,大會通常要求參加者未婚、年輕貌美、身體健康,甚至要求她天生是一個女人,至於國際華裔小姐選舉就可能是種族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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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文化, 通識教育
只要有人留意的地方,就能吸引商戶刊登廣告。廣告既可以令旗下商品受到注視,替商戶賺個盤滿缽滿;商戶亦可以在該空間/ 時段裡,盡情建立正面的品牌形象。故此,商戶一向樂意為此大灑金錢,各媒體也為此獲得一筆可觀的收入。

然而,即使有云「客戶為先」,但媒體往往也有其考慮因素,因此,是否刊登一則廣告,並非全是由商戶決定。如先前有女歌手推出唱片,並於其唱片封套及廣告赤裸上身,僅以長髮遮胸。即使該位歌手並無「露點」,但港鐵亦決定禁貼其海報[1],唱片公司最後要加上白色粗橫條遮著身體,才得以放在港鐡站大堂內。此乃因為港鐵範圍是男女老幼都能進出之地方,故此港鐵尤其須要考慮廣告的內容,是否適合兒童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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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 流行文化, 青年文化
短片︰〈我容易中六合彩嗎我〉
網址︰http://www.youtube.com/watch?v=bQmVXaaASwc
製作︰the pancakes
 
隨著六合彩彩池不斷上升,每次但凡有超過5,000萬元派彩的六合彩都會成為全城焦點。馬會樂見巿民投入,更不斷增加不同的博彩資訊,例如公佈幸運投注站、過去20期的熱門攪珠號碼等等。全城瘋狂一晚後,翌日在facebook等社交網絡,網友又會不斷分享自己的彩票,細訴如何買了三十幾張最後連安慰獎也沒有中,最後就自我安慰說是做了善事。
 
好賭,不是香港人獨有的文化,但一邊賭一邊分享並將之變為城中盛事,卻又不去思想所發的是一個怎樣的橫財夢,這確是香港很獨特的文化。事實上,不少電影都以中六合彩為橋段,而當中最經典又為香港人樂道的,應該是由董驃、沈殿霞主演的《富貴迫人》系列。住公屋的雷達驃和驃嫂幾次買中六合彩,買車買樓,但最後都因為各種原因一無所有,而故事結局往往是強調一家人齊心、團結解決問題等傳統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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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文化, 宗教
警方透露近日與律政署研究,將法例中「公眾地方(public place)」一詞加入互聯網,好讓現時不少與之相關的條例,可以適用在互聯網,當中又以少女在網上討論區刊登援交廣告,並附上個人資料「接客」最令人關注。

  
以現時的法例,互聯網不是公眾地方,沒有辦法用刑事條例第200章147條「唆使引誘他人作不道德行為」來檢控有關人士,警方與律政署討論能否將公眾地方的定義略為擴充,令互聯網都成為「公眾地方」,於是現時明碼實價的援交廣告,即時可納入管制範圍。

  
根據香港法律,「公眾地方」、「公眾場所」是指公眾街道、公眾碼頭或公園;及公眾繳付費用便可進入,或者公眾可以進入或獲准進入的劇院、各類公眾娛樂場所或其他公眾休憩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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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化, 流行文化, 青年文化
沒有人想到,一段在港鐵車廂內拍到內地孩子吃東西的短片,繼而內地孔姓學者的回應,再加上新春第一個龍女是雙非所出,會將香港的新年搞得如此熱鬧。不少拜年的話題除了生龍仔龍女外,就是雙非產子,最後以「中港矛盾」結束。


在整個討論中,首先大吵大鬧的不是傳媒,而是facebook。當晚人聲鼎沸的在吵:「叫大聲,你哋唔好落來生仔呀!」;又有:「惡人先告狀」;也有:「香港人係狗,咁內地人係咩呀?」等等。之後開始有人「理性」地說:「唔好中計,你鬧返人就中正下懷,人哋會再開口回應,又有戲可唱了。」


第二天,大年初一,真的有報章大賣頭版,果然遠從北京的人見有戲可唱,回了四千字,再說一遍「『部分』香港人是狗」的理論,更有內地網民批評香港人不也一樣是到外國產子,嘲諷香港人「五十步笑百步」。之後再引出各方討論中港關係,也就是老調重彈一次,各說各話,老生常談。


如此,年過了,我們「享受」了一個熱熱鬧鬧,有話題的新年。可我們真的有理性思考過整件事嗎?香港人遇到非理性的言論,是否能理性地面對呢?即或不按《聖經》的要求︰「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但至少也應該明白連小學生也曉得的道理:「別人打你,是他不對,但你還手,就兩個人都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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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 流行文化, 社關
去年產生了一股很特別的手機文化。在港鐵車廂內,幾乎人人都有一部手機,但大聲在車廂內傾電話的人卻少了,單單聽音樂的人也少了。取而代之,他們會邊聽音樂邊閱報,將有趣的報道分享到社交網絡,之後看看朋友在社交網絡中所分享的。有時又會有人看短片,甚至看一集電視劇,偶然也看見有人從即時通訊工具收發訊息,甚至一面相約晚飯好去處,一面在網上搜尋私房菜。總而言之,大家在車廂內的時間,都打發得十分「充實」。
 
不單坐車,我們的餐桌文化也在改變。找餐館,會去「開飯網」;點菜後,各人用手機繼續各自上網;菜上了,大家很興奮地拍照,放到社交網絡後才起筷;飯後,一起玩玩連線遊戲,但談不上幾句。回家,在社交網絡,反而才開始聊起本來想聊但沒有聊的話題來。
 
智能手機製造人際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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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愛瘋時代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E2MjAzOTY0.html
製作︰北京麥田映畫文化傳媒工作室
 
《愛瘋時代》的作者說,他所拍的,是他就內地使用智能手機的一些觀察。他所引的例子,看起來可能與香港無關,但背後的相似性卻出奇地一致。
 
在作者的眼中,電話,和其他名牌一樣,早就超越了本身用來通訊的功能。在《愛瘋時代》中,買手機的人,有不懂得用智能手機的,有買不起智能手機的,甚至有連手機是甚麼都不知道的。
 
手機,在片段中,成為「潛規則」。我們以為,在消費社會中,商人最愛為自己的產品增值,到一個地步要為產品建立形象,將產品加入性格,加入意思,加入品味。內地人為手機節衣縮食時,香港人則為了手機簽下長達兩年的「欠單」。可買了回來,還不是一樣只用來打電話、發短訊,最多就是像短片的那位買手機女士說:「沒事就當鏡子來照照。」
 
手機改變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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