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論一非三暴──抗爭者與執法者的觀點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3/05/2016
一非三暴

近年政府的施政愈見忽視民意,社經制度偏袒富者而壓制弱勢,人人彷彿都置身於制度暴力之下。港人抗爭向來以溫和見稱,但面對難以突破的社會矛盾,有人以進一步的非暴力抗爭(如佔領行動),以突顯制度不義,冀喚起群眾改變現況。也有人判斷溫和或非暴力抗爭不再奏效,抗爭中的肢體暴力愈演愈烈;警察的鎮壓暴力同樣升級。在暴力的漩渦裡,誰是「始作俑者」?有時難以判斷「有雞先定有蛋先」,在初二凌晨旺角事件,血流披面的,有抗爭者,也有執法者。

一位抗爭者的視點

「我無辦法用聖經支持或否定暴力,但我可以用聖經去支持我抗爭」,被警方以暴動罪起訴,後獲控方撤銷控罪的前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一直站在抗爭前線。

他未曾放棄非暴力抗爭。「戴耀庭的(非暴力抗爭)比較排拒行動,我們則採取直接行動,好激進,但同掟嘢有距離。」他認為直接行動與暴力的根本分別,在於背後理念是針對癱瘓社會運作,或帶來動盪,從而換取政治角力,威迫政府妥協,而不以主動傷害他人身體作目標。衝擊的對象多是地點(如:公民廣場、立法會玻璃門),「現在的制度暴力,足以令人們抗爭推翻它。」林淳軒徐徐細數,「議員沒法推動實質議案,功能組別千秋萬世地佔據議席……衣食住行都在地產霸權手上……一定要讀上大學……」抗爭背後,是期望改變文化和生活質素。

「非暴力的『終極想像』(佔領)被集體見證失敗,制度暴力依然存在,自然有人想用暴力抗爭。」林淳軒分析佔領運動落幕後,對非暴力抗爭的無力感相應飆升,繼而出現暴力抗爭以抗衡制度暴力。然而,暴力是焦土化,非最好方法。林淳軒認為「即使有軍火,700萬人也打不贏13億人,最後都靠西方政權施壓、或等中共自爆……」其實非暴力抗爭仍有未踏足的路。「例如阻塞彌敦道,再移到紅隧;或者三罷(罷工、罷課、罷市)。」

「今次好似好小事,雙方都不用過份武力便可以解決,但到最後都有人衝、掟嘢就很奇怪。」林淳軒回想初二凌晨旺角事件,印象中很多人並無抗爭的預備,反而是對警察「有啖氣」,進而雙方行動升級。「責任都要落到警察頭上,因為他們絕對有權力協助示威順利,他們反而站在示威者的對立面。」林直言與警察對立,不會成為朋友。「警察是自願執行任務,有自由意志地使用暴力,他們可以選擇不打頭。」武力演變,林認為最終都是警察的責任。

一位執法者的視點

「我好buy(擁護)非暴力抗爭,抗命後服法的想法。」八十後督察阿偉(化名),在佔領運動、光復行動、初二凌晨旺角事件中都有參與警察行動。他討厭暴力抗爭,是因為它自私地危害他人的財物與人身安全;相對地,非暴力在挑戰法律後自首服法,令他覺得有感染力和說服力。

執法者也支持抗爭?因為很多「打工仔」跟阿偉一樣,活在制度暴力之下,「工時長、身體七勞八傷仍要工作;樓價貴,最後都是向有財有勢的集團供款。」他形容制度暴力就是當權者維護既得利益,從而對某些族類歧視或鎮壓。他以東北發展為例,吳亮星聯同建制派粗暴通過撥款,高鐵追加撥款亦類似。「某程度上,他們都鑽灰色地帶的空子,令議事結果看似符合制度。但議會組成本身卻非常暴力──選舉模式、立法會產生,都維護建制利益,壓制他人。」

有些情況下,阿偉能夠接受到暴力抗爭。「若果政權腐敗到草菅人命,連家裡最後一包養妻活兒的米,都給有權勢的人搶走,說不定我也會跟他們死過。」但他看仍有更溫和方法爭取,比剎那間的衝突效果更持久和深遠。他設問:「抗爭者有心改變社會,為何不加入制度令它『冇咁暴力』?好似佔中後有新人參政,我欣賞他們抗爭之餘,參政製造改變。」阿偉相信,人夠多,效果就會出來。

警察往往成為衝突中的高牆。「理論上警察要協調示威,但光復行動是要趕走自由行,警察卻很難協助示威者干預其他人在公眾地方出入的自由。當要分隔兩班群眾時,警察就成為衝擊對象。」

「警察與示威者的武裝始終不太對等。我認為可以唔打頭,如果我在前線,有能力都不打頭。在混亂中固然難免有意外。」有警察在執勤中被打,阿偉感到憤怒,但也甘心承受。「警察有權力上的優勢,七子事件確實帶來濫權形象,所以我理解仇警的心態。但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因此我期望司法制度有合理的裁決,不偏幫執法者。而市民都應該信任司法制度。每日在法庭上,我實在地見證律政與司法部門對舉證的要求非常嚴謹,有些情況我覺得是放生罪犯,但的確保障了嫌疑犯的基本權利。」

要突破「以暴易暴」的漩渦,阿偉認為契機在於抗爭者與執法者都要自省,;更在於特首梁振英和立法會議員的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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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立法不能解決激進抗爭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01/12/2022

自從2019年,社會對用激進手段進行的抗爭,看法兩極。贊成的一方,認為抗爭者本來想用傳統寫信、簽名等方式表達意見,但完全沒有反應,所以才用較激烈的抗爭,而且只有激烈抗爭,社會才會感受到切膚之痛和需要,這樣才會帶來改變。但反對的一方認為,社會抗爭太激烈,影響民生的話,既不能得到社會支持,甚至倒過來會招人反感。

近月最出名的例子,莫過於環保團體Just Stop Oil的抗爭活動,整個暑假在英國不同的高速公路堵路,在政府機關建築物的外牆噴上漆油,甚至到博物館將罐頭湯潑在名畫上。當地警察單在今年10月就動員過萬警員去處理這團體的大大小小行動。由9月底的至整個10月,當地警方共作出677次拘捕行動,111人被告。

與真正的暴力抗爭不同,Just Stop Oil的做法並不真正破壞任何物件,例如他們倒罐頭湯的行動中,他們宣稱只會倒湯在有保護的名畫上,所以最後該畫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之後再加一句:「難道你重視名畫的安全,多過地球嗎?」[1]

環保團體做類似的行動,動機明顯,亦看出整個計劃在行動前有思前想後,他們說堵路只是為了給予大家機會去思考甚麼才是當前最重的議題云云。看上去理性,透過行動希望喚醒更多人回應,但實際上並不如此。曾經做過環保團體的發言人,但不喜歡這種抗爭手法的哲學系教授Rupert Read坦言,這種做法雖然能引起社會關注,但最後真的能成功動員的人口,可能只有百分之二。[2]

他認為透過這類激動抗爭,並不能帶來廣泛共識,只會令社會走向兩極,而且會持續失去支持者。實際上Just Stop Oil 的發言人也表示收到不少人的投訴信,要求他們就這些抗爭行為帶來的影響道歉,但他說機構不會這樣做,他說:「巿民絕對有權對我們的行為表達憤怒,但問題是為甚麼會憤怒?我們今日已經沒有時間再談如何提升大家的意識,我們需要行動。」[3]

公民社會或者壓力團體可能只從政策能否被有效倡議的角度去討論問題,但如果從政策制定的角度出發,很多人自然會問:堵路犯法嗎?淋湯到名畫上犯法嗎?答案是肯定的。在香港可能大家今日會想到用國安法處理相關問題,但在英國,他們本身就有法例處理公路的破壞行動,也有法例處理破壞名畫的行為。這些行為違法,參與抗爭的人也知道,也有準備會上法庭。當然,他們一樣會用盡法庭給予他們的人權和自由去爭取和抗辯,所以一樣會籌錢打官司。

同時,社會亦質疑現時的法例會否令警察難以執法?英國本身強調人權自由,集會、示威、言論自由均受到社會重視和保障,但激進示威者透過破壞社會秩序,企圖喚起巿民關注他們所關注的議題,這方法合法嗎?根據BBC的報道,理論上堵路、破壞物件本身就犯法,某些行為例如拉人鏈入馬路,就未有法例明確禁止,即使警察有法可依,但該法例未有針對示威者這類行為,也沒有特別的指引,因此警察執法確有難度。[4]

為此,英國政府正審議公共秩序草案(Public Order Bill),規管有關的行為,例如堵路、人鏈、干擾公共設施的使用等,又加強警察截停搜查的權力,有關法例當然被一些支持透過遊行示威表達意見的機構所反對,[5] 認為這些做法侵犯巿民的基本人權和表達意見的自由,要求取消有關的立法,但當社會日常運作受到影響,高速公路,甚至電力可以被干擾時,有沒有法例可以快速令社會回復正常,也是很重要的一個討論點。

從社會抗爭的角度來說,激進抗爭這種做法和武俠小說裡的七傷拳一樣,雖然可以達到行動者想要的效果,但同時會令自己受傷。健康的公民社會本來就應該聆聽巿民和壓力團體的想法,透過社會一起參與討論協商,謀求解決的方法,而不是透過破壞來企圖令對方就範。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爭,當中部份方法的確有爭議,這些方法應該要在必要情況下,並獲得社會較大共識才可以使用。同時,英國政府理應反思,透過增加警權去「管制」社會抗爭者,實際上未有解決他們本來所提出的議題,正如Rupert Read所言,這些做法只會令社會更加兩極化,而不會有機會成功回到會議桌,尋求解決的方法。

警察社會?軍法管治?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28/06/2022

當警察社會變成了生活日常

何謂警察社會?警察國家(德文:Polizeistaat,又譯為警察社會),本為一個政治學及社會學術語,用於描述一種政府自稱為維護人民的監護者及擁有法定權力,但卻在缺乏法律程序及違反人民意願的前提下,以行政力量和非常手段,強行操控和改變人民大小生活方式的社會形態。

明光社

話說回來,警察(這裡以普通員警police constable作解釋)中的police 一詞,是源於古希臘文,帶有維持秩序,促進社會和平,保障公共安全及保障財產等意義。而constabulary則為英語,代表警察是以紀律部隊,而不是以個人保鑣、江湖俠士、或是無紀律的散兵游勇形式存在。現今社會中,以城市警察部門運作的警隊制度,最早見於英國倫敦警察廳(即大家時常聽到的「蘇格蘭場」,那裡曾是倫敦警察廳的總部所在),而香港因曾經是英國殖民地,順理成章地,也成為全亞洲首個設有現代警察制度的地區。香港警察隊更在60年代被冠以「皇家香港警察」稱呼,直至1997年才被改稱為香港警隊。

事實上,不論古今中外,無論藉著甚麼形式,社會上總有維持社會正義、保護社會安全的需要,而警察作為使社會能正常運作,能為社會「除暴安良」,的確是社會安全的守護天使。然而,若果天使原有的良善有一天變歪了,權力使人腐化,由維持社會正義變成了唯我獨尊,天使便會折翼變成那惡者,若果社會又缺乏對之制約、制衡的機制,警察社會就應運而生了。

「警察社會」這一術語首見於1851年,意指當時在德意志地區和奧地利帝國中,為了維持秩序而使用國家警察部隊來對抗人民的情況。在歐洲列強帝國,戰爭與革命動盪中,很多國家都以常駐警力來維持社會秩序,甚或其政權運作。在這種普遍強化警隊的情況下,「警察國家」一詞就是用來形容因專門加強警察力量,最後卻變成過於猛烈,不受制約,並且常以「僵化和鎮壓性」方式對付市民和反對力量的情況。而警察國家亦常與法西斯主義,共產主義等意識並存,並常與諸如法國大革命爆發後,雅各賓俱樂部殘暴對付異己,或在羅馬帝國時期,政府鎮壓反對勢力等歷史事件作比對。[1]

或許有人認為,「犯法就是犯法」,警察只為執行法律,只是照章執行,本身並無不妥。這其實是源於對法治的理解角度不同。一般人以為法治只是「知法守法」,這是典型以法而治(rule by law),是一種較為狹義的解釋,以為一切只依據法律治理事情即可。可惜的是,世界上很多政府表面上是以法而治,實際上卻將法律用作方便管治的工具,政府可以選擇去遵行法律,但若該法律不利它們,或對它們來說並不合宜,便可以置之不理。[2] 真正廣義的法治,在於保護人民不受不義侵犯,尊重個人自由;這除了確立個人行為界限(注意,尊重個人自由的確不等於鼓勵犯法),但更重要是對政府,以及不同的充權機構的限權。這就是以法限權(rule of law),[3] 據香港前首席大法官楊鐵樑爵士所言:「如果法律本身非常嚴苛,依著法律辦事也不算是rule of law。」[4]

在警察國家中,當權者往往自命為無知人民的監護人,因著保護人民,他們就有義務(權)去糾正人民的錯誤,甚至主動指導人民應該如何做,而即使這些作為明顯地違反了人民的意願,也要強力執行以突顯其正確性,以便維持正當的社會秩序的樣子。[5]  這種以人民福祉為由,實為侵犯個人自由的行為,成為了很多警察國家的集權主義和社會控制的要素。而為能順利執行這些「強力政策」,警察國家通常會配合對人民不同的分化手段,以加強管治效果。例如將人民「分而治之」,減少或禁止人民彼此結連,或交換消息的權利(在中國憲法中也有列明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6]  更進一步,無限制對異見人士的拘捕,並將之任意長期羈留,扭曲原有政治選舉和人民表達意見的制度、對人民經濟進行不合理的審查,對人民政治生活實行嚴密和鎮壓性的控制,以使其對表達或溝通政治觀點或其他的觀點造成限制,實行灌輸式教育,鼓勵市民相互舉報,破壞人與人彼此之間的信任,警察力量不合理地強化(其中可以警察人數佔公務員人數的比例作出量化計算),以至裝備武器化,軍隊化等,都是警察國家成形的具體指標。

簡而言之,在警察國家的威權時代,民眾往往處於被動地位,對於政府一切政策措施只有奉行遵循,沒有個人的意見,而警察是掌握權力的機關與人員,藉由推行政令,採取由上而下的高傲態度對待民眾,民眾也懾於警察權威,敢怒不敢言,默然承受。[7]

警察社會,軍法管治

事實上,在嚴密的警察社會之下,也和軍法管治不遠了。軍法管治是指國家在處於對外戰爭、內部叛亂等危害社會安全與政治穩定時期所採取的緊急措施。這時,一般的司法及行政權會部份或全部由軍隊或軍警力量接管。在這些年間,有些國家一早已將對付疫情提升到「打贏人民戰爭」的高度,一切軍管措施,由限制人民出國及出行,日常生活禁閉,皆以抗疫之名實行。

警察社會,軍法管治,雙管齊下。


 

[1] Jason Swindle, “What is a police state?,” Swindle Law Group, P.C., October 2, 2013, https://www.swindlelaw.com/2013/10/what-is-a-police-state/; Deák Ágnes, “In the footsteps of revolutionaries: the federal gendarmerie in the Austrian Empire, 1849-1852,” eLibrary.ru, https://elibrary.ru/item.asp?id=37135278.

[2] 褚簡寧:〈又中又英——rule of law〉,《頭條日報》,2018年7月31日,網站: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126/20180731/689128/專欄-又中又英-rule-of-law

[3] Van Norman Law, “RULE OF LAW VS. RULE BY LAW,” VAN NORMAN LAW, April 28, 2017, https://vannormanlaw.com/rule-law-vs-rule-law/.

[4] 楊鐵樑:〈Rule by Law不同Rule of Law〉,「楊鐵樑留言信箱」,網站:https://www.rthk.hk/elearning/yangtl/studyroom_topic4_p4.htm

[5] 〈警察國家〉,「維基百科,2022年3月9日,網站:https://zh.m.wikipedia.org/zh-hk/警察国家

[6]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05年6月14日,網站:http://www.gov.cn/test/2005-06/14/content_6310_4.htm

[7] 謝芬芬:〈從社會正義、社會安全談警察的社會責任〉,《日新》,第4期(2005年1月),頁136–142,網站:https://www.kmh.moj.gov.tw/media/77813/88211371762.pdf

促進和平和公義之前,需有清潔的心

梁林天慧 | 梁林天慧博士為香港註冊社工,明光社顧問兼前董事,曾出任浸會愛群社會服務處總幹事,2006年至2012年她出任香港聖經公會總幹事及基督教靈實協會家庭及社區服務顧問(兼任)。早年於多倫多大學主修心理學,現已移居加拿大,享受弄孫之樂,仍繼續為主作工。
24/02/2022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加拿大

回流多倫多已經接近十個月,想不到在這裡也有請願行動,而且蔓延至重要城市。這叫我思想到要在身處的地方甚至全世界要享和平有多難。眾多升斗市民,包括年青人表達正義、和平、及自由是他們的摰誠願望。

大學階段,探討人性的善惡,記得有唸醫科的同學斬釘截鐵地作結:「人類當然是終極強者:只有人類能想盡辦法去支配、殺害、吞噬其他物種,歷史顯示,人類為了稱霸(或勝出)連其他的人類(甚至親人)也毫不留手,不少有權位者欺壓市民和家僕。」莫非人的天性就是欺凌弱小,剝削比自己軟弱的,甚至忘記了他人的尊嚴和需要?年少的我憧憬人性美善,深信人的能力,對這同學的觀點並不同意。

到了今天,親身體會到人性的美善往往與人對慾望、權力、金錢的渴求混在一起,我在鼓勵人發奮向上的同時,充份理解到自信與成功容易招致驕傲、會叫人沖昏頭腦,當自私的思想和性格的陰暗面掩蓋了人性,後果可能是我們難以認出先後是同一個人!在此想起一位很有魄力和魅力的弟兄,少年得志,被教會大大賞識,還邀請他以專業身份講道,甚至佈道,怎料過了數年他的專業更上層樓,漸漸離開教會,否認自己是信徒, 最後在操守的事上失敗,從此銷聲匿跡,叫人惋惜!

踏進社會做事,留意到有些組織在創立初期不難推動員工同心同德,努力拓荒,但是當組織漸見規模,職員人數增加,內部容易有不同的方向、手法、利益上的衝突,各人的議程和優先次序不同,有人急於勝出……。若手段因為達到目標被合理化,對人性的尊重、平等參與等原則就大打折扣!領導層也是人,一旦犯上以權謀私,或用人唯親等,組織更容易淪為另一利益集團,成立的原意、遠象和方向日漸褪色,士氣、成效及對社會的貢獻也大受影響。

講到管治社會與國家,人類當然從歷史學到不少,如大部份國家以憲法立國、享有法治精神和穩定之管治架構、權力的互相制衡、有衝突時訴諸各級議會進行談判而非以武力解決等……但「私利」、「野心」、貪婪在不同的地方仍難於遏止,報章常見有關欺凌、種族/性別等歧視的消息;貪污舞弊、利益集團之互通、互利的事,貧苦者生活日益困難,以上種種,在不少地方,甚至發達國家也隨處可見。

原來,上帝對良好管治也有要求: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按真正的公平來審判,彼此以慈愛憐憫相待。 不可欺壓寡婦、孤兒、寄居的和困苦的人。誰都不可心裡謀害弟兄。」(撒迦利亞書七章9至10節《和修版》)

祂曾定意降福降禍去教導以色列人,先知預言有一天上帝也會以信實和公義審判耶路撒冷與列國:

「你們所當行的是這樣:每個人要與鄰舍說誠實話,在城門口要按真正的公平來審判,使人和睦。 誰都不可心裡謀害鄰舍,也不可喜愛起假誓,因為這些事都為我所恨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撒迦利亞書八章16至17節《和修版》)

至於面對別人甚至社會制度的壓迫或欺凌,有些人主張奮力對抗,但如耶穌時代的奮鋭黨,血氣與復仇容易演變為血氣之爭,為人民帶來災難。究竟,我們面對今日的生活,如何能促進和平,引進公義?

「你們心裡若懷著惡毒的嫉妒和自私,就不可自誇,不可說謊話抵擋真理……在何處有嫉妒、自私,在何處就有動亂和各樣的壞事。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和美善的果子,沒有偏私,沒有虛偽。正義的果實是為促進和平的人用和平栽種出來的。」(雅各書 3:14、16-18《和修版》)

以上的經文雖然耳熟能詳,但實在有助我們了解要散播和平,要先從清潔(純潔、不帶私利的心)開始,再加上各種善意和善行,更是以和平的方式,假以時日(栽種)才能結出正義!可能這種和平、公義不容易在世上的法院/制度中尋獲。

要促進和平、公義,可能最實際的起點是由自己做起,承認自己也容易有私心,先認己罪,再從清潔的心起步,以和平的手法和態度處事和解決問題。猶太語的和平是Shalom,包括內心的感受與外在的環境,蘊含了:整全、安寧、穩妥、安全及安康。Shalom不單是「停止鬥爭、停火」,而是像詩篇三十四篇14節提到:「要棄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求」(《和修版》);這做法是積極的,需以行動落實。讓我們努力作和平之子,學習仰望主,祝福身邊的人和事,好好過每一天。

逆境.重建.復原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週年研討會剪影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04/01/2021

2020年11月6日,研究中心舉辦了「逆境.重建.復原」週年研討會,在此與讀者重溫當天的一些剪影。

 

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樹甘教授

明光社

李樹甘教授曾在籌備研究之初表示,過去有些傳媒或香港人認為,香港人因為對生活不滿意,才走出來參與社會運動。人們是否真的對生活愈感到不滿意,愈會勇於走出來參加社運呢?若是這樣的話,是否意味著只要改善香港人的生活,便能阻止人們「上街」?基督徒的行動又是否受到他們與神的聯繫及與人的聯繫影響,「香港基督徒心理狀態、信仰生命及社會參與研究」發現,事情並非如此。

李教授透過結構方程模型(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ling, SEM),採用多個指標去反映潛在變數,估計整個模型因數之間的關係,結果顯示當受訪者有既定的政治取態,加上行動的時候(黃的傾向加上積極以符合自己政治立場的方式參與,藍的傾向加上積極以符合自己政治立場的方式參與),同樣會讓受訪者增加他們的同情關懷(情緒),然後,他們會感到與神及與人有更好的連繫,愈發感到有社會支援(來自家人、重要他人及朋友),之後抑鬱焦慮壓力會下降,生活滿意度提高。李教授指出,若要復和,比同情關懷更重要的,是易地而處。因為傾向黃的或會認為自己在關懷弱勢社群,傾向藍的或會認為自己在關心當中有沒有人受傷,兩者都覺得自己同情關懷他人。至於易地而處,則是個人內在的認知層面,它既不會受到政治取態或是政治參與度影響,而且同樣會讓人感到與神及與人有更好的連繫,愈發感到有社會支援(來自家人、重要他人及朋友),之後抑鬱焦慮壓力會下降,生活滿意度提高。簡單而言,只有同情關懷,相同政治傾向的人最終會愈發內聚,而如果人們懂得易地而處則不一樣,他們相信凡事都有兩面,並且願意試著去了解。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陳永浩博士

明光社

在回應「香港基督徒心理狀態、信仰生命及社會參與研究」時,陳永浩博士認為面對社會運動,教會似乎不易受到衝擊,但其實她是受到最多衝擊的。一個人不容易因為老闆的立場而辭職,但卻會因著牧者的政治立場而選擇離開教會。陳博士闡述教會歷史中,基督教某程度上是善於分裂的,從馬丁路德開始,以前教會便會因為神學觀、教義觀不同而分裂,當代教會也可以為到敬拜是用詩班還是用band隊(樂隊)而分開兩堂崇拜,教會從過去分齡牧養,到現在分色牧養,教會一直都用分裂去解決問題,陳博士認為這不涉及對錯,只是教會既然存在著一種「圍爐取暖」的氛圍,牧者便要多加留意。

 

明光社

中國神學研究院榮休院長余達心牧師

余達心牧師在研討會上為大家帶來兩句口號:「一、復和始於聆聽;二、復興始於反省及檢討。」前者指到教會可以搭建一個平台,讓信徒分享他們過去一段時間的感受;後者指到教牧要重新審視自己的角色及責任,與信徒一起掙扎,並且同行。

在論壇時段,擔任主持人的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問道:「教會中有甚麼人可以做中間人,幫助意見不同的雙方可以復和?」余牧師認為若要復和,牧者無法逃避,需要主動認罪悔改,做榜樣,這一份謙和的心非常重要,就如保羅在腓立比書四章5節所說的「讓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和修版》),「謙讓」這字意指在法律上人本來可以「打贏」官司,為了對方的好處而放下自己的權利,然後選擇與對方和解。這正是牧者顯示牧者風範的時候。

明光社

 

中國基督教播道會同福堂創堂牧師何志滌牧師

明光社

何志滌牧師分享了自己講道時被人投訴的故事:他從開始時自己如何生氣,不情願,到神如何安排環境,在靈修中給他話語:「用愛心說誠實話,隨時說造就人的好話。」最後在和諧的氣氛中,他與投訴者對話。何牧師的分享帶出了表達情緒,真誠的溝通非常重要。

在論壇時段,蔡志森先生問道:「現在要政見不同的人一起或有衝突,分色牧養又會否產生其他問題?」何牧師表明一定不會贊成分色牧養,因為《聖經》談的是「一主、一信、一洗」,都是「一」。對於過去教會分齡牧養,何牧師也表示他在反省,因為當一個家庭的老中青所聽的道不同,在信仰上一家人的距離會否變得愈來愈遠?

 

明光社

 

精神科醫生李耀基醫生

明光社

在回應現場參加者的分享時,李耀基醫生確立情緒或壓力會影響生理不適,有些人知道自己有此狀況,這是好的過渡,但有些人接受不到,又或者不知道心理影響生理,不懂得找人幫忙,尋求心理醫治,這樣他們即使多做幾次身體檢查也難以找到生理出現問題的原因。另外,有些人因著種種原因,未必懂得表達自己的情緒,同行者只能盡力陪伴當事人,幫助他們找出情緒的來源。對於易地而處,李醫生指出這是復和中非常重要的元素,只是,如果當事人有很多情緒,便難以易地而處,所以最重要還是先處理當事人的情緒。幫助者可以帶頭,在幫助當事人期間,示範如何易地而處,讓他們有模範可以學習。

 

香港婚姻及家庭治療協會董事會委員及家庭治療臨床督導郭志英博士

明光社

郭志英博士認為要修補創傷,其實真的要等到事情完結之後才適合進行,如果一邊幫助當事人處理創傷,另一邊他們卻繼續捲入事件中,這是沒有意義的。創傷是指自己同其他人及社會割裂,除了關乎個人,也關乎社會結構問題,如果能思考每個層次該如何處理,這樣的修補會比較全面一些。修補的出發點建基於真理中,使人與神和好,並且人與人之間復和。重要的是教會可以建立安全的平台,讓大家能分享自己的情緒,讓人被聽見及看見,感覺自己的存在。在紛亂的社會,信徒也可能很混亂,信徒需要多祈禱,見證神在自己裡面,聖靈在自己裡面,才可以面對所做的一切。

 

中國神學研究院天恩諾佑教席教授(神學科雷競業教授

明光社

雷競業教授建議大家要開始培養靈命智商(Spiritual Quotient, SQ),自己先開始學習,進而教導下一代。他指這個世界是有患難的,我們不要期待這個世界很平安,這個世界有很多事情要發生便發生,是我們不能控制的。我們以前經常講生涯規劃,希望自己可以抓住很多東西,但現在需要培養一種心態,當發生不能控制的事情時,我們能否有一種合乎基督精神的心態去回應。雷教授分享到他很滿意自己的人生,他2000年回港的時候,已預計香港會愈來愈沒有自由,但他指出他的人生是否快樂,與政治無關,而人生最寶貴的便是與神,與摯愛及家人有美好的關係。《聖經》說「愛裡沒有懼怕」,對待家人或不同意見的人,即使不明白,也可以學習接受他們便是如此。在提問時段,雷教授指出牧者沒有辦法可以滿足所有人的需要,但人有基本的情緒,不同政見有不同的追求,中間或有憤怒。他不會理會會眾追求的政見是甚麼,只會幫助會眾處理在追求過程中所承受的壓力,做一個他們可以信任的人,陪伴他們渡過。

 

我們非常感謝旺角浸信會於當日借出場地,以及在場同工提供的支援和協助。在疫情下,仍無阻近100位參加者前來參與當日的研討會,一同探索重建及復原之道。重建及復原之路是漫長的,一次的研究會絕對不足以解決參加者的各種困惑或難題,但盼望是次研討會能讓大家對重建及復原仍然有所期待。

當你相信中大生以高達抗爭……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0/11/2019

上週有網民轉貼以上一張二創圖片,還有一段錄音,內容大致如下:

(男聲:幫我幫我發出去,好緊急好緊急!我表妹喺中大讀緊書,喺前線,而家成班中大教授都好緊張,而家班中大學生已經成功整咗一隻高達出嚟,係真係高達出來,依家準備揸(駛)出去尖沙咀,做堵路,幫手發出去。佢係有激光劍同埋有鐳射彈的,真係幫我發出去,大家千祈要小心,盡量唔好出街。)

明光社

平時,理論上,一個有獨立思考的人,看到有關的圖片,聽到該段錄音,應該會很開心地笑,因為整件事被兒戲化,被戲謔了。情況就好像早年唐英年大宅被揭發建地牢時,有人惡搞變形金剛到場支援一樣(見左圖)。

當我們以為這種政治惡搞戲謔司空見慣,但今日的香港人或者真的有了精神衰弱,居然還真的有人很擔憂的問為甚麼會弄到「高達」出來?十分擔心高達會破壞社會安寧。

惡搞的人打蛇隨棍上,繼續創作更多圖片,例如在校園組裝高達的過程,在沙田望到高達的身影等等。一張又一張的相片,加上文字和錄音。虛擬高達居然一整晚變成了熱話,部份本來不知就裡半信半疑的巿民看到更多「相片」和「錄音」流出,都信以為真,有滋事份子還特意留言附和,令他們更擔憂。

可見,反修例事件本來引發的所謂真假難分的報道,到今日已發展至有些人未找到真相就盲目相信和亂傳的局面,情況十分不理想,當中除了因為群眾被情緒支配外,太多意想不到的事居然接連在這個城巿發生,令人失去對常理的測度的信心,甚至到了一個地步,失常的事反而似真相。

這種盲目的背後,反映社會失控,長此下去,後果不堪設想:

  1. 社會整體地失控:任何事情,似乎都不問緣由,當人覺得甚麼事都有可能發生,他們對流言蜚語的抵抗力自然變低,事無大小也事必要先驚一場,之後才想想究竟怎麼可能。
  2. 社會失去智者:所謂謠言止於智者,但當大家都繼續傳播流言,又沒有人去實地查證,流言就會像劣質細胞一樣擴散。
  3. 社會容易受操控:只要有人有系統,持續地發放流言,在城巿內的人不論事實真假,由反抗,保持中立,沉默不言,至最後只能相信,因為他們已經不再覺得有需要去查證,或者會擔憂去查證消息,發現另一個真相時會遭報復。
  4. 淪為極權社會:當極權可以無限地發放資訊,甚至隨便改變對事實的描述,而人又不思進取地接受,他們害怕失去統一聲音帶來的安全感,最後便只能接受單一資訊,失去反思能力,淪為無意識被操控的人。

但願我們仍然有基本良知,抱持理性求真的精神,戰勝暫時未能找到真相的恐懼,堅持初心,不隨便轉傳未經核實的消息,亦不會為社會製造流言,令社會走向恐懼的深淵。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0-11-2019

抗爭新聞系列:拍還是不拍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0/11/2019

早前一群抗爭者被警察圍困在香港理工大學,當中有傳媒於晚上拍到片段,發現有抗爭者在天橋上游繩,之後由電單車接應載走,據說大約有100位抗爭者成功逃脫,部份則被警察發現後在前面路段放催淚彈追截,最終被捕,這個逃亡路線被傳媒曝光後,抗爭者被迫回到校園再找其他路線突圍。

事後有網民批評,記者不應即時報道所拍攝到的逃生路線,應該在事後才報道,因為不少抗爭者最終因為傳媒太早將位置曝光而未能逃脫。問題是:記者應該因為他們在逃亡,明知報道出來可能有助警察追捕而不拍攝嗎?

換一個角度問,如果記者見到多架警車從警署中出來,駛往某一個方向,甚至見到有直升機同時向同一方向行駛,其他人可以因為不應該披露警方部署為名,而要求記者不准即時報道所見到的情況嗎?

答案很明顯,記者是負責以客觀、公正、持平的態度,不偏不倚地以第一現場的視點報道新聞,因為公平公正,記者本來就應該拍攝自己在現場所看到的情況。任何要求記者不要拍、不要報的人,某個程度上,都是在干預新聞自由。同樣道理,記者在抗爭期間,一些示威者在禁蒙面法生效之後,自己雖然沒有蒙面,卻強硬要求記者不可以拍攝自己的樣貌,因為怕被點相、篤灰(告密),其實這個要求同樣是不合理的。一般來說,除非即時報道會導致一些人的生命受到即時危險,例如脅持人質或擄人勒索的案件,否則應否即時轉播是新聞價值的考慮,而不是考慮任何一方個人的利益或意願。

在此必須強調,不要阻礙記者拍攝這要求,不單套用在抗爭者身上,也套用在政權、警方身上。其實,警方對記者的不禮貌和阻礙記者拍攝的情況,比起抗爭者更嚴重。警方亦也不應該要求記者去一個無法清楚看到實際情況的「示威區」或「記者區」拍攝。警方其實有責任協助新聞界採訪他們的執法過程,因為有了記者在第三者的角度去拍攝整個執法過程,社會才會相信他們是公正執法,若處處設防阻礙甚至驅逐記者,令記者不能做合法採訪,拍不到應該要拍的,不但令警察和記者關係惡化,亦會令警民的衝突和矛盾更加嚴重。

記者,尤其是正式的記者,其天職就是採訪,或者你以為他們總是在監視著你,但實際上他們亦是在保護你,不能夠輸打贏要。當然,市民大眾亦期望所有記者,無論如何也要專業地做新聞工作,盡力地將他們所見所聞拍下、寫下,各界請盡力配合。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0-11-2019

美善的要持守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1/11/2019

你們要謹慎,無論是誰都不要以惡報惡,彼此間和對眾人都要追求做好事…但凡事要察驗:美善的事要持守,各樣惡事要禁戒。」

(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5、21至22節《和合本修訂版》)

在這個世情紛擾難測、人際關係複雜、情緒容易激動的世代,人很容易便會迷失。在過去幾個月的社會運動,一方面展現了許多人性的美善,如無私、犧牲、堅毅和勇敢,但同時亦令人性的醜惡慢慢地滋長!任意的破壞、縱火、毆打、蓄意傷人和動用私刑!無論執法者或抗爭者都有不少人在情緒激動和自以為是的情況下,將對方非人化,做出一些有違人道、忘掉初心的事。更令人憂慮的是一些本來擁護和平的市民、牧者和信徒,亦漸漸失去了持守美善的信念和耐性,接受、甚至做了一些過往自己不會認同(或到現時仍認為有疑慮)的事,將自己的底線不斷向下移。

在社交媒體已成為日常生活重要部份的時候,我們亦要留意自己的初心,持守美善,例如保護自己的私隱是對的,不過,不應有雙重標準,應同時尊重與自己持不同立場人士的私隱。尊重言論自由不只是自己的權利,也是對方的,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在社會失序,大家失去很多過往共同信守的信念時,我們更需要省察,任何事都有界線,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有不同的界線、身體有界線、善惡亦有界線,小心察驗不同的界線,找出當中的美善,然後努力去持守,不以惡報惡,這是每個追求公義和良善的人,特別是信徒應有的初心。

如何應對社會爭議引發的負面情緒

林天然 |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教育)
11/11/2019

今天的香港,正經歷著前所未有的動盪、不安與陣痛。從煙火瀰漫的街頭到新聞直播,再到社交媒體的帖文,每時每刻,無日無之地充斥著暴力、仇恨、過激的情緒與言論。置身於如此極端的環境中,相信不少人正受著負面情緒的困擾。「2019精神健康月」籌備委員會委託香港中文大學的調查發現,41.1%受訪者指「社會爭議」對其精神健康有非常負面或頗負面的影響。[1] 對此,針對情緒高危族的需要(有自殺傾向、抑鬱及經常接觸暴力畫面的人士),筆者參考了《精神健康急救手冊》(下稱:《手冊》)及資深心理輔導員的建議,希望能幫大家自助或助人。

 

自殺風險

社會的不安氣氛或會令部份人士有輕生念頭,根據《手冊》,一個人是否有自殺風險,可透過以下自殺危機訊號來評估,[2]

  • 聲稱會傷害自己或自殺
  • 尋求自殺的途徑,如服藥丶跳樓丶吊頸丶燒炭等
  • 談及或寫下有關死亡丶想死或自殺的內容
  • 表現絕望
  • 狂怒丶氣憤丶尋求報復
  • 不理性行為:如不尋常的衝動或冒險行為,表現得沒有考慮後果
  • 感到陷入絕境
  • 濫用酒精或藥物
  • 疏遠朋友丶家人
  • 焦慮丶激動丶失眠或嗜睡
  • 情緒劇變
  • 表示生存沒有意義丶沒有希望

一般有自殺傾向者都會有以上徵狀,但以上所列並非所有的徵狀。如果相信某人有自殺傾向,可以直接問他:「你是否經常有尋死的念頭?」《手冊》指出,直接談及「自殺」並不會進一步增強對方自殺的念頭。而若當事人有愈具體的自殺計劃,包括:時間、自殺方式等,即表示他自殺風險愈高。對於高自殺風險者,不要讓他獨處,除了陪伴他,也可以安排其他人陪伴他,並盡快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3]

 

正視抑鬱

衝突事件持續發生,會令人感到沮喪、哀傷,甚至抑鬱。「抑鬱」的意思很廣泛,可以形容一個人面對不幸事件時的不安感覺或情緒低落,但若狀況發展至抑鬱症的話,就要小心,因抑鬱症患者有較大的自殺風險。如患者持續兩星期或以上,差不多每一天都出現下列五項或以上的徵狀(當中必須包括首兩項的其中一項),均可在臨床上診斷為抑鬱症:[4]

  • 持續不尋常的情緒低落
  • 對平日感興趣的事物及活動失去興趣
  • 失去活力或幾乎每日感到疲累
  • 感到沒有價值,即使不是自己的過失亦易產生罪疚感
  • 反覆想到死亡或自殺念頭
  • 難以集中精神及作決定
  • 動作遲緩或變得激動,坐立不安
  • 失眠或嗜睡
  • 對進食缺乏興趣或飲食過量,飲食習慣改變,以致身體消瘦或肥胖

對於抑鬱症來說,及早治療非常重要,拖延治療會影響患者的康復進度。而幫助抑鬱症患者需要注意以下幾點:[5]

  • 設身處地的聆聽、理解與陪伴,不對其言論做負面評價
  • 避免提出沒實際作用的建議,或急於發表自己的見解,如:振作、睇開   D、你不應該……、你應該……
  • 鼓勵當事人明白只要經歷一段康復時間和適合的治療,其病情有機會好   轉的,令他有正面的希望
  • 幫助當事人尋求專業人士,如:社工、心理輔導員、精神科醫生等的協助

 

專家的建議

明光社

筆者訪問了資深心理輔導員何尹美儀女士,她表示對於情緒受困的高危族來說,透過充分的聆聽、理解與陪伴來幫助他們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可以透過合理化(normalization)的聆聽,如對他們說:「經歷了如此特別的事,有這樣的情緒是正常的。」使當事人感到被理解。我們也可透過欣賞對方的動機,來加強對方被認同的感受,如當事人表示擔心朋友的安全情況,我們可以對他的動機表示欣賞。這不單有助當事人緩解情緒,也可以使他們與我們建立信任的關係。當受困者的情緒得到緩解並信任我們時,我們可繼而展開類似「還有甚麼其他方法來解決問題?」的對話,把對方的焦點引向積極與希望的方向。但若遇到危急的情況,我們應第一時間打緊急電話求助、通知當事人的家人,或給對方一些可提供即時支援的熱線電話。

對於受暴力新聞影響的觀眾,何尹美儀女士建議他們盡量減少接觸暴力的畫面,尤其是在臨睡前的時候。她建議大家可改為第二天早上才看,並可減少看的時間與次數。而只看相關新聞的文字或頭條而不看畫面,也是不錯的做法。

雨後總有晴天,再大的風暴也總有平息的一天。希望大家處身於風暴時能夠照顧好自己和身邊的人。香港人,千萬不要絕望!


 

[1] 侯彩琳:〈調查:過半港人精神健康不合格 逾四成人受社會爭議影響〉,《香港01》,2019年10月9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383897/調查-過半港人精神健康不合格-逾四成人受社會爭議影響(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0月11日)。

[2] 《精神健康急救手冊》,三版(香港:香港心理衞生會,2015),頁64。原著:Mental Health First Aid Manual (3rd edition)。

[3] 同上書,頁64–66。

[4] 同上書,頁11–17。

[5] 同上書,頁18–24。

亂世社關情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1/11/2019

這是個容易令人迷失的時代,而最可怕的不是因為自己追隨個人的私慾而迷失,而是以為自己充滿理想與承擔,為了真理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時間、心力、前途、以至性命,卻漸漸失去了自己的初心,失去了原來的良善、忍耐和分辨能力,成為自己本來鄙視的人!

當面對不公義的選舉;強硬、親疏有別、偏袒權貴、漠視民意的施政;再加上高不可攀的樓價;向上流動愈來愈困難的社會現況;以及小市民的人權受到侵害,教會和弟兄姊妹關心香港未來的發展,透過不同的方法發聲,本來就是應有之義。不過,就政治和社會問題的原則和立場表態較容易(雖然教牧和弟兄姊妹之間亦可能會有不同的意見),若要就一些具體的方案和建議表態,就要較審慎了,因為,政治訴求很多時都與真理沒有必然關係,大家只不過憑著既有的知識、經驗和對時局的了解而作出判斷,很多時不同的人對同一件事會有截然不同的推論,而事後證實判斷出錯,在政治上司空見慣。教會在關心社會的時候亦要小心,不要被一些熱烘烘的議題、口號和情緒影響了我們的判斷。社會運動有時和球賽差不多,當大家愈來愈投入自己的陣營時,便會容易墮入只問立場,不問對錯的陷阱。

另一方面,教牧由於要牧養不同政見的弟兄姊妹,因此,個人雖難免有政治取態,但在公開表達時就要十分小心,不宜利用講道或報告的機會,三言兩語或簡單地利用一兩節聖經經文來支持自己的判斷,否則只會引起不必要的爭議。因此,若要討論政見,應透過講座或研討會,讓大家有公平表達的機會,亦需詳細交代自己的判斷和理據,此外,必須承認教牧在政治判斷上並非權威,只是持有其中一種觀點。

對於一些具爭議的社會事件,教會和弟兄姊妹有時不應跟車太貼」,急於表態,特別在現時這個訊息十分混亂,別有用心的假消息和精心剪接的「真相」實在太多。此外,亦有太多人未經查證便急不及待散播不少聳人聽聞的故事,以捕風捉影、自以為是的態度為事件定性和下定論,然後又逼其他人表態,更將不同意見或不願隨便表態的人抹黑、甚至肆意攻擊,令教牧和弟兄姊妹十分為難,正所謂「贊成又死、唔贊成又死,冇意見仲死!」在有圖有聲亦未必有真相的年代,當一些事件只知其果,未知其因的時候,必須要有耐性,等待一些較有公信力的傳媒或當事人披露更多資料,否則過急地表錯了態,就算將來道歉及澄清,少不免亦會對教牧和教會的公信力造成影響。

回顧過去幾個月的社會運動,我們不能不慨嘆,當我們努力追求民主、人權和自由的時候,卻見到民主、人權和自由反被不斷的踐踏,不少人都自以為是,漸漸失去對不同意見的包容和耐性,社會氣氛已令大家失去免於恐懼的自由。員工因表達政治立場而被解僱;老闆發表了不中聽的政見令店舖被毀;市民和平表達意見亦被警方武力驅散;路人指責示威者而被人毆打和噴漆;親友之間因不同立場導致反目;弟兄姊妹的關係亦動輒撕裂。我們一方面看到許多無私的奉獻、犧牲、勇毅和堅持,但亦看到許多的偏見、仇恨、惡毒和雙重標準!我們已漸漸和常識、邏輯、理性和同理心告別,為了爭取一些重要的事卻殘害另一些重要的事,豈能不令人感慨!

在大家未能爭取更多的民主、人權和自由之前,千萬別先斷送了香港既有的民主、人權和自由,以及我們原來引以為傲的和平、理性和良善。沒有人能奪走我們的品格,只有我們自己才可以捨棄,別人不能決定我們怎樣做,我們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讓自己漸漸迷失自我,變成和自己所討厭的人一樣。民主、人權和自由不僅是一種制度,其實更重要的是我們實踐時的態度。一直以來,教會群體在爭取社會公義的時候,都是以耶穌的處事為人作榜樣,以比較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方式進行,但近月來,不少教牧和弟兄姊妹在社交媒體、或以不同方式討論相關問題時,已愈來愈缺乏包容和耐性,更多的是情緒化、甚至充滿怒氣的言辭。

在亂世之中,教牧和弟兄姊妹都要保持警醒,我們最重要的不是參與社會運動,而是以基督的精神去關心和服侍身邊的人,關心社會,不等如要被社會事件牽著鼻子走,世界愈來愈亂我們更要保守自己的心和方向不要亂。「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各書一章19至20節)

在情緒化社會中的靈命培育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6/09/2019

近月因著《逃犯條例》修訂,在社會引起一連串風波。網絡直播各種遊行、示威、不合作運動、示威者暴力抗爭、警方武力清場及大小記者會,影響不少人日常生活,有人更因此情緒失控,不能自已。身處如此情景,我們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本文嘗試簡介這場運動如何被情緒主導了,理性在當中有何角色,以及如何透過聖靈的引導,重新思想我們自身的位置和方向。

這幾個月,香港巿民再次經歷非常情緒化的政治事件,伴隨著事件還有一堆情感的宣洩,包括憤怒、悲傷和恐懼等等。即使有人企圖用和平、理性方式表達訴求,他們亦會被無情斥責,被批評其方法無用。市民每每透過直播,看到和平示威慢慢演變成不同形式的衝突,初則口角,繼而破壞公物,更出現過疑似黑社會在元朗西鐵站無差別打人;以及示威者懷疑遭警察射傷眼睛等事件,在在令人側目,有人更形容香港人活在恐怖襲擊的陰霾之中。

此外,政府和示威者在文字宣傳和議題設置上也是你來我往,文攻武嚇,刀光劍影。不論是政府企圖平息民怨的記者會,警察的執法,示威者的所有行動,網絡中均有不同立場的人士製作不同立場的文字宣傳,整個社會突然見識到,原來有圖也可以沒有真相,甚至原來電視和報刊網頁的新聞片段也有斷章取義的時候,媒體各有自己的立場。市民除了要面對訊息的真假難分,還要面對假消息散佈的恐懼,大家都承受著巨大壓力。

這些社會情緒和氣氛的出現,不必是偶然的,不少學者近年借用心理學的情感理論(affect theory)來分析社會的情緒和氣氛。發現事實上社會從雨傘運動之後,一直未有處理情緒的問題。[1] 其實,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後,特朗普小勝所引發的假新聞、情緒的討論,也未有成為當時社會主流討論,直至近月發現網絡上的情感操作,話題才被帶起。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教授,早於2016年曾撰文指出情緒與理性分析的關係:「很多實證研究已經發現,人在快樂和憤怒的時候最不會進行理性思考,在憂慮的時候則最可能進行理性思考。所以,所謂『情感智慧』,指的是智慧其實有情感基礎,過份冷靜是不行的。」[2]

根據不同的情緒研究,人類的基本情緒大約有快樂、憂傷、憤怒、害怕、憎恨、喜愛、敬仰、愉悅等。每種情緒有不同程度的高低,例如欣喜若狂屬於強烈的快樂情緒,有別於一般的快樂,而不同的基本情緒如果混合,又會產生新的情緒,例如害怕和敬仰會產生服從,憎恨和憂傷會產生後悔等。當然不同學者對情感理論的分類,也有不同,但大部份學者均嘗試將理論放在社會場景中,分析社會不同的情緒出現的原因,企圖先疏理社會情緒,以營造良好社會氣氛,最後才去處理問題。

作為基督徒,面對社會各方面的挑戰,也難免受到影響,甚至在言行方面遭人質疑,有牧者就曾笑著轉述,坊間不少人在說:「連基督徒都講粗口。」中國神學研究院實踐科助理教授伍潘怡蓉博士曾撰文強調,靈命培育對參與社會運動者的重要,他們需要常常透過自我省察等,才能專心仰望神的恩典和智慧,並且重新定向和出發。如參與社會運動者能夠處理、轉化負面情緒,更可以減少心力內耗,令行動變得輕省。她又指出,信徒要看到處境的複雜性,並接納他人與自己的差異,和承認自己有局限。信徒更要以蒙恩罪人的心態,學習在罪惡的世界中,與神同行,在禱告中聚焦神的國度降臨。如具備這種眼界,信徒在爭取公平時,才不會因挫折而灰心,反而可以帶著信心,耐心等候神的作為。[3]

她認為教會身處在多元與多變的世界,如果選擇封閉式的靈命培育模式,便容易將不同的人拒諸門外,她鼓勵以互動與互通的培育模式,向對方「開放」,這樣,既有可能避開猜疑,也有可能真正聆聽、對話,並「使彼此的觀點更成熟、生命更厚實。」[4]


[1] 清君:〈【情感政治】傘後創傷延續至今 社會未曾正視情緒問題?〉,《香港01》,2019年2月1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熱爆話題/272412/情感政治-傘後創傷延續至今-社會未曾正視情緒問題(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8月20日)。

[2] 李立峯:〈社交媒體、情緒政治和情感智慧(文:李立峯)〉,《明報》,2016年12月29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文摘/article/20161229/s00022/1482976279852/社交媒體-情緒政治和情感智慧(文-李立峯)(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8月20日)。

[3] 伍潘怡蓉:〈從靈命培育看社會運動〉,《校園》,第58卷2期(2016年3、4月),頁46–50,網站:https://www.cgst.edu/00_publication/professor_publication/2016-0304_p46-50_AnnieNg.pdf(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8月20日)。

[4] 同上。

耶穌究竟有幾暴力?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6/09/2019

耶穌會怎樣做(What Would Jesus Do,簡寫:WWJD)是基督徒討論如何回應當代問題時,常常喜歡引用的思考方法,究竟耶穌基督面對我現時同樣的處境,祂會怎樣做?這是個很好的問題。不過,令人頭痛的是同樣的問題,有時不同的教牧、信徒會得出完全不同的答案,暴力就是其中一個十分吊詭的例子。

其中一個支持耶穌也會使用暴力的例子,就是馬太福音二十一章12至13節所記載的耶穌潔淨聖殿事件:「耶穌進了神的殿,趕出殿裡一切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櫈子,對他們說:『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

首先這是一件宗教事件而非政治事件,耶穌要針對的是一群祭司利用宗教禮儀來生財,將本來是敬拜神的聖殿變成烏煙瘴氣的市場,而耶穌所用的暴力,不過是推倒枱櫈,趕走那些做買賣的商販,只針對那些有問題的人而沒有涉及其他人。此外,若說以較激烈的方式(暴力)去回應一些做錯事的人和事,四福音中就只有潔淨聖殿事件,是耶穌行事中的罕有事件,絕對不是祂日常的處事方式。

當然,有人亦指出耶穌是被當權者視為危害社會的暴亂份子,而且祂亦宣稱會擾亂天下的秩序。正如馬太福音十章34至36節的記述:「『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不過,耶穌在這裡所描述的並非指祂要用暴力的手段去改變世界,而是指跟隨祂的人會與不信的世界、甚至自己的親人出現嚴重的矛盾和對立,更會被視為仇敵,亦會令地上動刀兵(有激烈衝突)。不過,這裡沒有指出是誰先動刀兵,因此,所指的只是結果,而不是鼓勵或肯定信徒動武的行為。相反,耶穌不斷教導我們要愛仇敵,不過,卻沒有說仇敵會愛我們,甚至反而很可能會以暴力對付我們。

那麼,耶穌自己會用暴力回應加於祂身上的不公義嗎?若詳細地閱讀四福音,很明顯,耶穌一生宣揚的就是以愛去改變世界的思想,這思想絕對是非暴力的。而祂的態度和信念並不會因其他人的行為以及環境對他不利而改變。面對羅馬帝國加諸猶太人的制度暴力和不公義、不公平的對待,祂沒有選擇以武力抗爭、沒有經常示威,沒有以猶太人日夜期待,帶領他們脫離羅馬帝國武力統治,重建大衛的國的那位彌賽亞的形象出現,而是選擇做一個四處宣揚上帝的國要來臨的夫子。耶穌待人處事的原則和態度不是由群眾和祂的追隨者來決定的,就算令其他人失望,就算有人離開祂,甚至攻擊祂,也不會改變祂的召命來遷就或討好大家,特別是那些想盡快見到果效、積極關心和回應社會問題的群眾。

此外,當面對真正迫害的時候,祂不單自己沒有反抗,更拒絕其他見義勇為的人以暴易暴,當身邊的人為祂勇武地挺身而出,亦被祂阻止。在大祭司派人來捉祂的時候,馬太福音二十六章51至54節記載:「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由此可見,耶穌並非不能使用武力反抗,而是不願意使用武力反抗。而且惟有透過祂堅持非暴力的方式,以及透過個人無私的犧牲,才更能彰顯對方的不公義,祂以德而不是以力去服人,以愛而不是以恨去改變世界。

當然,在強調非暴力的抗爭手法時,並不代表耶穌對不公義的事視而不見,或一味的逆來順受。耶穌之所以為大祭司等人所不容,令他們誓要將祂殺之而後快,正正是因為耶穌每天在會堂、街頭和人群之中所做的和所教導的,不少都是衝著文士、法利賽人和祭司等宗教和社會領袖而來,耶穌對他們嚴厲批判以及嘲弄,指出他們不公不義和偏離信仰原有教導的行為。對於社會問題,耶穌並非視若無睹、漠不關心、祂甚至會感到憤怒的,只是祂關心和回應的方式,未必好像一些人期望的能帶來即時的效果和改變,這也是最難學習的功課!基督徒應該是一群令當權者十分頭痛,敢於鍥而不捨地向不公義說不,甚至不惜犧牲性命的「麻煩友」,不過,當努力做了應該做的事之後,便要學習交託,因為結果如何是上帝的事。羅馬書十二章19節及21節提醒著我們:「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如何回應社交平台與新世代抗爭新聞工作坊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6/09/2019

2019年6月,政府就《逃犯條例》修訂的爭議,引起社會的激烈迴響,接二連三的肢體衝突,持續的抗爭令社會分化加劇。我們同時面對著大量的資訊,網絡上不同的文字宣傳、傳統媒體的報道、網上大量的現場報道、新聞發佈直播和示威現場的主觀鏡頭,資訊爆炸得令人一時間難以疏理和消化。此外,還有來自不同群組的圖片,訊息,影像,而真假難辨的訊息、以偏概全的報道、偏激的評論、假新聞的充斥等,都令情況變得更複雜。明光社於8月8日,舉辦了「如何回應社交平台與新世代抗爭新聞工作坊」,與大家討論如何能在分秒必爭的互聯網世界準確接收訊息,和怎樣回應大是大非的爭議。

明光社

本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郭卓靈表示,在社會運動中,消息從網絡等不同渠道四方八面湧過來,她提醒大家切記要盡量查證。她當日列舉大量例子,證明「跟車太貼」(未了解事情狀況便急著回應)必然出事。對於圖片,她認為可以用圖片搜尋器去查一下它的來源,而文字則可以從作者、文中提供的資訊和消息來源,決定是否可信。她同時又表示,收到訊息後,切勿因為訊息內容令人極度恐慌或震撼便立即轉發,相反要留心發佈時間,盡量先查證,寜願慢一點才轉發。

明光社

筆者於當日簡介是次抗爭的兩大特點:沒有大台和以「不」來為行動定義。所謂沒有大台,就是指活動沒有一個明確搞手、沒有發言人、沒有對口單位。另外,就是所有行動只要不違反那些「不」的原則,例如:不送頭,不指責,不割席等,就應該尊重對方的想法、智慧和決定,各人可以各自努力,自己判斷應該有甚麼行動。運動的這些特質,全靠背後一些手機應用程式的幫助,例如討論區、即時通訊工具,還有無限無線上網等等,而在沒有大台的情況下,令抗爭由下而上出現。

明光社

本社總幹事蔡志森則強調,牧者不是論政和從政的專家,所以最好只以政策的理念去討論和表達意見。牧者的責任是牧養,由於教會可能有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政見,大家可能會因而身心靈受損,如果牧者再常常過份表達自己的政治立場,就有可能會令部份人更加不敢向牧者分享自己的想法。就教牧如何處理不同的聯署,蔡志森建議聯署訴求宜單一清晰,方便閱讀和簽署。如果要簽聯署,往往要以求大同存小異的心態去處理,除非聯署中有明顯不認同甚至反對的原則,否則教牧可以按感動而簽名。

莫在偏見與情緒之中迷失方向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6/09/2019

我們都是大時代的小人物,無法左右大局,很多時只能對著一幕一幕令人心弦震動或悲憤莫名的場面乾著急及熱淚盈眶!由於長期處於情緒的張力之中,已經令不少香港人的身心靈都出現不同的癥狀,若果不好好檢視一下自己的生活和媒體使用習慣,恐怕只會每況愈下。

過去幾個月由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引發的社會抗爭和警民衝突,已經遠遠超出大家的想像,亦不知如何收科,更令人憂慮的是,部份本來和平理性、客觀持平、反對暴力的學者、教牧和弟兄姊妹,亦變得愈來愈偏激,對一些以往不認同的暴力行為的包容程度也愈來愈高,足見大家的情緒已被這場運動深深牽動。如何在偏見與情緒之中避免迷失方向,不忘初衷,是每個人(包括牧者)都要常常自省的功課。無論對信仰和政治,以至一些倫理議題,如何慎思明辨愈來愈重要。

當然,保持冷靜不代表對社會問題和他人的痛苦冷漠,信仰中一項重要的功課是我們要為主大發熱心,努力關心身邊的人和事。在大時代我們不應是旁觀者,而是必須努力做好自己守望者的本份,上帝將我們放在今日的香港不會是無緣無故的。不過,政治並非人生的全部,在關心社會政治的時候,不要忘記一些倫理問題的趨勢,包括同性婚姻和墮胎等,對社會都有深遠影響。此外,個人固然應有生涯規劃,教會、機構、甚至整個社會亦然。不要只著眼面前困難,而忘記其他長遠目標。衝勁是我們很重要的動力,但惟有堅毅才能贏得最後的勝利!

人鏈中的身體界線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6/09/2019

這幾天,不少中學同學透過人鏈在學校附近連成一條線,有些人會舉牌叫口號,當中有一幕吸引不少網民,就是男女用原子筆或雨傘等物品來連線,避免手拖手的接觸。有網民因而笑言「明光社性教育深入民心」。

翻查明光社的性教育教材,當中有一課叫身體界線。我們用Desmond Morris的親密距離12個層次來形容不同人際關係應有的距離,而手和手的接觸(hand to hand)是第四層,就是人與人之間打破隔閡去進入更親密狀態的接觸。我們平常的教導是:由手與手的接觸開始,就已經是一種親密表達。

平常,這個時候的課堂往往會有小起閧,相同性別的同學突然會手牽手,擁抱一下,去表達他們的親密已經「超越一般的點頭之交」,而同時他們亦有意識,男女兩性的親密是有程度和層次,每次進入更親密的另一層次之前,必須要得對方的同意(consent),否則可能會令對方有不快的感覺,甚至成為一個騷擾。

可見,無論同學是願意手拖手,還是要用物件分隔,這也是代表著他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正在學習好好管理自己的身體界線。或者有些人會覺得這做法很傻很搞笑,又或者有些人會揶揄他一拖二等等,其實這些大人的戲言,會對正在學習管理自己身體界線的青少年帶來很多影響。據了解,一個原本出了一張「一拖二」的相片的相簿,收到事主的私人短訊,要求刪除相片,最後雖然出帖者有刪圖,但被不斷轉傳的相片,已經難以追查了。

如果社會珍惜我們的下一代,大家要好好陪伴他們,給予他們學習的機會,也讓他們透過人與人的相處,去掌握當中的界線。 當然,在過程中他們亦要學習不會因為無聊的嬉笑而改變自己本來認為合宜的做法。

為「真相」發聲——約伯記的啟廸

生命倫理錦囊 第38期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27/07/2019
專欄:生命倫理錦囊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主編: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執行編輯:陳希芝 ︱ 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翻譯)

 

「永恆主對約伯說了這些話以後,永恆主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怒;因為你們議論到我、不如我僕人約伯說的正確。』」(伯四十二7《呂振中譯本》)[1]

神是恩慈的上主,但祂也有發怒的時候,聖經中不乏神發怒的經文。神發怒並非因為祂情緒化,心情不好隨意發洩,祂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且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三十四6)。祂發怒每每都是因為人得罪了祂,讓祂忍無可忍才「發火」。[2] 祂會向輕視祂的子民發怒(民十一10、19-20、33,參民十一6);祂會向棄絕祂訓誨的子民發怒(賽五8-25);祂會向離棄祂而去拜偶像的人發怒(何八3-4;撒十3)。[3] 基本上,我們比較容易理解及接受神因著祂的子民跪拜偶像、離棄祂及祂的命令、驕傲自大、又或是摒棄公義,甚至多行不義而發怒,但我們或許難以理解神竟會對為祂辯護的人發怒。

約伯記中,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和拿瑪人瑣法是約伯的好朋友。當他們得知約伯財物盡失、子女俱亡等極大慘況時,他們相約來到烏斯地安慰約伯,試圖分擔約伯的哀痛,讓祂的痛苦得以紓緩。[4] 這三位實在是難能可貴的好朋友,他們眼見約伯連健康也失去了時,他們不惜七日七夜一言不發的陪伴約伯,用實際行動表達他們對約伯的愛及安慰(伯二12-13)。[5]

約伯若然沒有咒罵自己的生日(伯三),他們或許會一直沉默不言,與約伯一起坐到「地老天荒」。他們可以體諒約伯的慘痛,卻無法接受約伯控訴神。約伯咒罵自己的生日,在他的朋友聽來,他無疑是抨擊神的創造,否定生命是神所賜予的禮物。[6] 因著約伯以控訴神率先打破了沉默,他的好友便恍如神的辯護人,一個接著一個與約伯進行口舌之爭。每經歷一番對罵,約伯的言辭便愈發激烈,愈發責備神不義(伯十三3-12)。

在這場辯論中,以利法的主要觀點是人非常卑微(伯四)、沒有人是公義的(伯四17、十五14),因此神不信任人(伯四17-19,十五15-16)。神是公義的,祂不會無緣無故降災(伯四7-9,五3-5、13-16,十五20-35),降災是為了管教不義的人,這對人來說是有福的(伯五17-27)。以利法認為約伯有如此悲慘的遭遇,是因為他曾口出惡言,甚至行惡(伯十五5-6、12-13、二十二5-11),得罪了神,神降災是要約伯回轉,只要他回轉,神必再次祝福他(伯二十二21-30)。

比勒達的觀點與以利法相似:世上沒有義人(伯二十五4-6)、強調神的公平公正,祂不會隨便懲罰敬虔者(伯八2-4、十八5-21、二十五2)。他指責約伯對神的批評如暴風一樣,充滿破壞性(伯八2),[7] 他認為只要約伯回轉,行為正直,神必賜福與他,因為神不離棄完全人(伯八5-7、20-21)。

至於瑣法,同樣憑約伯所說的定他的罪,也認為約伯犯了實質的罪行,才會面對種種禍害(伯十一2-6,二十3-29),他如以利法和比勒達一樣,力勸約伯悔改,好得到神的保護及祝福(伯十一13-19)。

總括而言,約伯記中有很多觀點是反反覆覆的,主要提到神是公義的神,祂不會無緣無故降下災禍,讓人受苦,當人遇到災害,只因人行惡,作了不義的事情,剛開始行惡時或許會風光無限,但最後還是沒有好結果。人要改變這狀況,只好尋求神,從罪中回轉,行為正直,才能享受神的保護及賞賜,遠離災禍。或許我們有時也難以理解為何善良的神會容讓災害發生,特別是降災在義人身上,但至少知道信靠神並不等同生命無風無浪,人生路上遭遇災害不一定是因著自己又或是父母犯罪(參約九1-3);然而,對於約伯的三位朋友,神賞善罰惡是最自然不過的神學觀念,這觀念主要來自他們的所見所聞和人生經驗(伯五3-7,十五17,二十4-11),以及前人的教導(伯八8-10、十五18-19)。其實約伯也抱有同樣的觀念,所以他除了身心受創,信仰上也面臨極大的打擊。

基本上,約伯及其朋友對於神的闡述,就是神賜福義人、懲罰惡人的觀念是合乎聖經的教導,聖經亦多次強調神的子民需要謹記及留心自己的行事為人,這樣他們才能得到神賜福,享有豐盛的產業,相反,行惡的必招來禍患(申七12-15、箴三1-12,四10-27,十一1-21;彌六9-15;哈二1-20)。到了新約,雖然信徒因著信耶穌而白白稱義,但仍然要謹慎自己的言行,免得將來受神責備(羅二6-11;帖前四1-8)。

這樣看來,約伯的三位朋友相信神賞善罰惡的觀念既是正統及主流的思想,他們以此為基礎,與約伯爭辯,為何會惹來神的怒氣?他們持守神賞善罰惡的觀念,這想法本身沒有錯。他們是良善及敬虔的人,他們為神大發熱心,基於上述的觀念,希望規勸約伯回轉,這動機也是良好的。問題是,他們無法掌握真相的全部,以致在應用正統觀念時出了岔子。約伯真的是義人,[8] 約伯受苦不是因為他是不義的人,相反,約伯受苦是因為他是義人,說得白一點,便是神看得起他,才讓他受苦(伯一6-12、二1-7)。他們看不到全部的真相,又對神賞善罰惡的觀念根深柢固,以致缺乏了聆聽的耳朵,無論約伯如何大聲疾呼,強調自己是無辜的(伯十六17、2-5),他們都堅持以神賞善罰惡來解釋約伯的苦況,漠視了約伯的聲音。他們的目的本來是要安慰約伯,結果非但不能安慰約伯,反而增加了約伯的痛苦,惹得約伯反感,甚至反唇相稽。

另外,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雖然很努力替神辯解,但神還是對他們發怒,因為他們錯誤地揣測神的心意,以為神因著約伯犯罪而懲罰他,但事實並非如此。[9] 例如以利法提到「『人能在神面前算為公義嗎?人能在他的創造主面前算為潔淨嗎?他的僕役他還不信任,他的天使他也指責過錯,何況那些住在土屋裡,根基在塵土中,比蠹蟲還容易被壓碎的人呢?』」(伯四17-19)。他們看不到,神稱讚約伯為義人,祂信任祂的僕人,所以約伯才受苦。這一類談論神的說話突顯了他們的愚昧,最後他們要為自己獻祭,並由約伯為他們祈禱,才能止息神的怒氣(伯四十二8)。

約伯受朋友冤枉,神為他平反,指出以利法等人談論神時,反不如祂的僕人約伯(伯四十二7-8);然而,神沒有偏袒約伯,神也親自向約伯下戰書,不斷挑戰約伯,讓他明白自己在苦難中向神說了很多無知的言語(伯三十八1-四十2)。約伯不知道自己受苦的真相,因著與神真實的相遇,約伯願意謙卑下來,改變心意,撤回之前對神所提出的指控(伯四十二6)。[10] 因著約伯的改變,神加倍賜福約伯(伯四十二10-16)。

約伯記讀者的資訊確實比約伯及其三位朋友多一點點,我們看到天庭的一幕,這是他們看不到的(伯一6-12、二1-7),但這並不表示我們看見全部的「真相」,更能明白神的心意。我們仍然還有很多不明之處或對神疑惑的地方,例如神為何要這樣「設局」,容許他所愛的僕人遭害?無論是理解聖經或神的心意,除了真相,我們受限於經驗、預設立場及知識源頭等。信仰如此,世事也是如此。

2019年6月9日,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大遊行開始,社會上便充斥著不同的「真相」。單是6月9日及16日的遊行數字,便出現了很大的落差:6月9日的遊行人數,民陣指有103萬人、警方指有24萬人、香港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經濟學系教授雷鼎鳴(科學計算)指有19.95萬人、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葉兆輝(估計)約有50萬人、資深傳媒人李鴻彥(大數據估計)有75萬人。6月9日的遊行,民陣指有200萬+1人、警方指有33.8萬人、雷鼎鳴(科學計算)指有40萬人、葉兆輝(估計)約有80萬人、李鴻彥(大數據估計)有144萬人。[11] 計法不同、立場不同,得到的數據也不盡同。

除了數據,網上的影片分享也難分真假,[12] 有一些人在網上發放令人熱血沸騰或感人肺腑的遊行感想,但有人細心分析拆解之後,發現極有可能是虛「謊」一場。影片可以藉著非常專業的拍攝手法瞞騙觀眾,讓人信以為真,[13] 圖片更是難以呈現真相。圖片通常需要文字為讀者「解畫」。解畫人是按照真實的情況如實報道,還是按照自己所認定的「真相」來「解畫」?選取的角度不同,無形中影響了讀者對事件的判斷。[14]

在一個不能靠影片或相片探討真相的年代,觀看直播會否成為看清「真相」的較好選擇?但原來「不同的電視台,選擇甚麼記者會作直播,其實就已經有議題設定。」[15] 有些記者會好像網絡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般直播,不過,他們所提供的仍是片面的一面之詞。即使觀眾努力收集大量「片面」的資訊,而大量「片面」的資訊最後還是「落在自己預設的想法和框架中」,最終還是不能令他們看到全面的「真相」。[16]

每一個人堅持的「真相」,其實都受到個人的經驗、預設立場及資訊源頭等影響。無人可以掌握整全的「真相」,各人只是忠於自己,選擇出自己認為正確,又或是自己喜愛的立場。這並不是說由於「真相」難尋,從此之後,大家對任何事情都不能發表意見,甚至不再採取行動。

「真相」難尋提醒著我們,在發言或行動之前,要小心謹慎,認真審視資訊的來源及內容,面對不同意見的人,更要學習先聆聽及了解對方為何持有與自己不同的見解,而不是一開始便判斷對方無理,自己才是看通及了解「真相」的一個。能夠彼此尊重,互相有良好的溝通,其實對雙方都有好處,大家重新審視各自收到的「片面」,從而再檢視自己所建構的「真相」。這並不是一場你贏我輸的搏擊,又或是一個急於說服對方的辯論比賽。到了最後,大家極有可能還是堅持原先的想法,但這並不代表討論對雙方沒有益處。只要每一次的對話,大家都可以在友好的氣氛之下進行:不口出惡言、不羞辱對方、不人身攻擊、不無故論斷,除了讓我們更了解自己及其他人背後為何有如此想法外,難道這不是一次可以更了解自己的靈命及與神關係的機會嗎?

與自己「同聲同氣」的人對話,我們基本上可以愈談愈「興高采烈」,但我們能否接納與自己意見不同的人?聽到相反的意見時,我們是否很易動怒?我們能否勒住自己的舌頭?當事與願違,我們是否還能信任神呢?

在「真相」中迷失的時候,願我們與真實的神相遇,學會謙卑地與神同行,以憐憫的心行出公義。


[1]「發怒」《呂振中譯本》比《新譯本》的「生氣」更貼近原文,除了這一節,本文其他聖經引文均出自《新譯本》。

[2] 神發怒的原因有很多,詳見Transcribed by D. E. Gillaspie, Anger, A Biblical Perspective (Bloomington: WestBow Press, 2011), 203–210。

[3] George L. Klein, Zechariah,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vol. 21B (Nashville: B&H Publishing Group, 2008), 292; Carol J. Dempsey, OP., Amos, Hosea, Micah, Nahum, Zephaniah, Habakkuk, New Collegeville Bible Commentary: Old Testament, vol. 15 (Collegeville: Liturgical Press, 2013), 61.

[4] John E. Hartley, The Book of Job,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1988), 85.

[5] 撕裂外袍、揚灰落在頭上均是表達哀傷的行為。坐在地上表達自己謙卑及哀痛。七天七夜為哀傷的完整期,這可以是實際的時間,又或只具象徵意義,只是多於一天少於一個月的時間(創五十10)。Robert L. Alden, Job,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vol. 11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1993), 70; Norman C. Habel, The Book of Job, The Old Testament library (Philadelphia: The Westminster Press, 1985), 98.

[6] 參Hartley, The Book of Job, 101.

[7] Hartley, The Book of Job, 155.

[8] 不計約伯自己,約伯記的作者一開始便介紹約伯為完全人(伯一1)、神兩次稱讚他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罪惡」(伯一8、二3)。

[9] Alden, Job, 413.

[10] 詳見:Habel, The Book of Job, 582–583.

[11] 歐陽家和:〈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新聞為何會變得不可信?從遊行人數的報道說起〉,明光社網站,2019年7月4日(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24日)。

[12] 歐陽家和:〈社運新聞分析系列:不可作假見證誤導人〉,明光社網站,2019年7月4日(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24日)。

[13] 同上。

[14] 歐陽家和:〈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有片有圖但沒有真相〉,明光社網站,2019年6月27日(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24日)。

[15] 歐陽家和:〈社運新聞分析系列:直播有病〉,明光社網站,2019年7月18日(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24日)。

[16] 同上。

香港,未來,何去何從?

林天然 |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教育)
18/07/2019

近來的香港,在不斷地刷新歷史大事件,許多從未有過的事在天天上演。看看每天新聞中的衝突畫面,各社交媒體中種種火藥味十足的言論,還有可能發生在你我身邊的大小磨擦。我們的社會病了,撕裂了,而且似乎還愈演愈烈。在如此的大環境下,本文並不想加入爭鬥,火上加油,而是希望香港人能夠冷靜下來,思考一下我們每個人都必須要面對——香港前途的問題。畢竟,再大的風浪終會有平靜的一天,但,打完風,還需要大家齊心協力去重建我們的社會啊!

香港的現狀如何?即使不計算近期因為「送中」引發的風波,香港的現狀並不理想。比起20至30年前的香港,無論是科技、經濟、貿易、金融等層面,香港已從昔日的領跑者變為今天的落後者。在引領未來的科技領域裡,中、美的AI、半導體、機器人等的發展一日千里。筆者去年偶爾參觀了一個在會展中心舉辦的中國工、農、醫學領域的科技展覽,當中的創新科技讓筆者目不暇給,不禁感嘆——中國未來的科技發展不得了!與之相比,1998年就提出要搞創新科技的香港至今似乎還在原地踏步,頗有一種只會說不會做的味道。

香港的經貿、金融又如何?恐怕也不容樂觀。幾年前筆者去到深圳正在建設中的前海區,當地人都有一種說法:這裡將會成為中國的曼哈頓——用來取代香港的地方。雖然這個說法未必一定會成真,但事實上,當中國的發展騰飛,人民幣愈來愈國際化,中國的金融運作愈趨健全,一路一帶愈發壯大,中國在國際上愈有話語權時,中國是否還必須要靠香港才能與國際的金融、經貿等領域接軌?而若然連香港的金融、經貿等領域也被取代的話,香港未來會怎樣?難道只能靠剩下的旅遊和零售業支撐?

如此說來香港就愈來愈落後,註定玩完了嗎?當然不是!香港其實還有很多優勢,如處於中西經貿、文明的交匯處,自由、高效、廉潔的社會,勤奮進取的市民,願意支持香港繁榮發展的大陸……我們的當務之急——社會上下(包括政府)應該盡快化解怨氣、處理社會矛盾、進行理性溝通,香港要爭取更多的自主和保持獨特性、必須同時鞏固自身的競爭力。若要看到香港美好的未來,離不開大家的互相尊重與共同努力,明白自己獨特的身份,發揮自身的長處,以積極的態度為自己創造空間,才是逆境求生之道。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18-7-2019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有片有圖但沒有真相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7/06/2019

6月26日晚上,一群青年在中環愛丁堡廣場的集會後,到了警察總部示威,當中有一段小插曲指,有警察混入人群中拍照又衝鐵馬,之後被人識穿落荒而逃走回警署。重看香港電台視像新聞,[1] 警方卻提出另一個版本,聲稱警員當天正準備回警察總部返夜更,但遇上非常不禮貌的遊行人士向他攻擊,這警員幾經辛苦才能狼狽地進入總部上班。

究竟哪一個版本才是真相?該名警員疑似返工的片段同樣被各傳媒拍下,理論上大家看片就可以評事理,可是單單看片,我們有很多東西都不能判斷,例如:該人士是否警察?他有沒有企圖扮示威者?這位警員真的準備到警察總部上班嗎?很多問題,其實在這條片中沒有回答過,也不能回答得到。

傳媒的傳統做法是,按圖描述,即是見到一名灰色衣服男子拿著甚麼在做甚麼甚麼,之後只要有人解讀,就按照誰人的身份表達,例如議員的版本是甚麼,警方的版本是甚麼,巿民現場看到的版本是甚麼等等,理論上,新聞照做,之後讓讀者自己思考哪個消息比較合理。比較有立場的新聞,可能就要在表達的比例上有分別,例如如果警方的版本比較可信,他們會報道得比較詳盡,其他版本則略談,至少有平衡報道。

不過,現在有些傳媒的做法卻是,只報道官方的說法,其他的說法完全不提,在未有官方說法時,則選擇用抗爭者是暴徒的角度去報道。這種做法明顯是以偏概全,將他們自己想放大的新聞全力放大,當新聞只報官方的事實解讀時,媒體就成為了官媒,如果只報道抗爭者的行動,也會成為一份抗爭者的報章,大家都只看到自己認同的部份,這就是社會為甚麼會產生很多非理性想法的原因了。

另外,更多人沒有留意的,是其實不少網絡直播也有這件事的前傳,即新聞報道所播放的內容之前所發生的事情。綜合不少現場人士的消息,該名人士似乎有在現場觀察,甚至拍攝,而為了在人群中不顯得太突兀,所以似乎也有附和遊行人士做的一些行為,不過當他企圖破壞示威者設置的鐵馬和物件時,就被人發現了,之後的事就和電視上看到的相似。

理論上,如能平心靜氣,理性分析一下,真相應該不難還原的,但似乎我們的媒體歸邊太快,也沒有企圖將之還原,總言之聽到官方說甚麼便鸚鵡學舌的抄一遍,對於示威者的說法也不交代不補充。當群眾見到這種完全將對方版本照單全收的做法時,難怪激起人的憤怒,於是就更狠的去罵對方是黑警,又指責對方返工沒有帶委任證等等。支持警方的一方又會說對方是失控青年,沒有看到事實等等。在現場的看著事情發生,又相信事情是他們那個版本的那些青年,看到別人的指責時,情緒又只會更波動,雙方不斷在互動。

可見,當傳媒只將片面的聲音展示時,即使本來能好好還原真相的一件事,最後也會成為社會紛爭不斷的原爆點。那些決定只作單向報道的傳媒,其實責無旁貸。如果說政府是撕裂社會的元兇,那麼這類傳媒可以說是間接的幫兇,因為他們沒有盡到作為監察者的責任,令人失望。而不願花時間查考真相的群眾,便會成為自願上釣的魚。

 

[1] 香港電台視像新聞 RTHK VNEWS:〈男子被追趕入警總 警方否認警員扮示威者〉,facebook,2019年6月27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RTHKVNEWS/videos/708981682872833/UzpfSTgzMTkyNDcxNzoxMDE1NzAzNDQyMDYwNDcxOA/(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6月27日)。

其實,高官真的應該去公廁上班!

林天然 |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教育)
22/05/2019

公廁,一個平日經過不會察覺,一旦「人有三急」就拼命趕往的「救贖之地」,其實與我們的生活有密切關係。公廁的衛生、氣味、視覺等,往往牽動著出入者的神經。大多數時候,人們總是急急進入,然後又匆匆離開,生怕沾染到裡面的污物與濁氣。然而,在這背後,卻有一班人在公廁裡日夜守候、默默耕耘,為了我們的舒適時刻與污物、濁氣奮戰!是的,他們就是廁所清潔工人,也是最被忽略、被剝削的一群。

前不久,財爺陳茂波在今年發表的財政預算案中,提到未來五年將撥款6億元翻新240個公廁,改善清潔水平。然而,這些清潔工人們的待遇卻未見改善。由於食環署將公廁清潔的工作外判給私人公司,為了利益最大化,採用「價低者得」的方式來招標,在成本限制下,工人的工資也給壓下去。再加上許多不人道的待遇,如:工人沒有地方用餐(只能在廁所內吃飯),或不合理規定,如有工友反映,早更一連六小時沒有用餐時間,若工人吃飯則會被扣錢等。除了不人道的待遇外,還有工友認為新撥款的安排華而不實。原因是公廁內的設施及工具有時無法正常運作,有的還殘缺不全,甚至工人要自己出錢購買有用的工具以維持日常的清潔工作。

上面提到的公廁、清潔工人、6億元、高官思維、外判制度,它們可以組成一幅極不和諧的圖畫。公廁是污穢之地,也是香港的面子,因為它會影響遊客對香港的觀感。在公廁裡面有默默耕耘的清潔工人,他們既弱勢,常被忽略和剝削。6億元的撥款重點在改善公廁裝潢的情況,反映了高官思維。現時外判制度追求的是盡量降低成本、以及將公司的利潤最大化,卻變相成為壓榨工人的工具,令他們受到不人道對待。

也許最好的做法就是請高官扮成工友先去外判公司求職、再到公廁工作幾天,等他們具備了前線的真實經驗與體驗,再決定6億元怎樣花也為時不晚。

參考資料:
朱雅霜、黃廸雯。〈【公廁・外判】夜更無飯鐘 爭取11年無果 女工餓了:偷偷食碗飯〉。《香港01》。2019年3月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7%A4%BE%E5%8D%80%E5%B0%88%E9%A1%8C/301157/%E5%85%...

麥凱茵。〈七成受訪清潔工指無位食飯 :隔離收集大小便缸啲屎水會飛出嚟〉。《香港01》。2019年4月1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317801/%E4%B8%83%E6%88%90%E5%8F%97%E8%A8%AA%E6%B8%85%E6%BD%94%E5%B7%A5%E6%8C%87%E7%84%A1%E4%BD%8D%E9%A3%9F%E9%A3%AF-%E9%9A%94%E9%9B%A2%E6%94%B6%E9%9B%86%E5%A4%A7%E5%B0%8F%E4%BE%BF%E7%BC%B8%E5%95%B2%E5%B1%8E%E6%B0%B4%E6%9C%83%E9%A3%9B%E5%87%BA%E5%9A%9F

張美華。〈【財政預算案2019】6億翻新公廁 清潔工盼實而不華 改善通風〉。《香港01》。2019年2月28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300299/%E8%B2%A1%E6%94%BF%E9%A0%90%E7%AE%97%E6%A1%882019-6%E5%84%84%E7%BF%BB%E6%96%B0%E5%85%AC%E5%BB%81-%E6%B8%85%E6%BD%94%E5%B7%A5%E7%9B%BC%E5%AF%A6%E8%80%8C%E4%B8%8D%E8%8F%AF-%E6%94%B9%E5%96%84%E9%80%9A%E9%A2%A8

勞敏儀。〈【申訴專員公署】公廁衞生欠佳、外判掃街價低者得 署方主動調查〉。《香港01》。2019年5月15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329054/%E7%94%B3%E8%A8%B4%E5%B0%88%E5%93%A1%E5%85%AC%E7%BD%B2-%E5%85%AC%E5%BB%81%E8%A1%9E%E7%94%9F%E6%AC%A0%E4%BD%B3-%E5%A4%96%E5%88%A4%E6%8E%83%E8%A1%97%E5%83%B9%E4%BD%8E%E8%80%85%E5%BE%97-%E7%BD%B2%E6%96%B9%E4%B8%BB%E5%8B%95%E8%AA%BF%E6%9F%A5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2-5-2019

選舉其實並不神聖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9/11/2018

  過去幾年因為爭取行政長官普選的問題,香港社會陷入了很大的撕裂,在雨傘運動好像無功而還,再出現人大就宣誓釋法和政府DQ了幾位議員,對民主運動帶來了沉重的打擊,也令不少人加深了無力感。筆者支持建立一個公平公正,透過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向市民問責的制度,不過,筆者並不贊成將是否有普選,視為香港有沒有希望的指標,因為,即使有普選,並不代表一定可以選出一些優秀及無私的行政長官和議員,而沒有普選,並不代表我們便只能任由統治者魚肉。

  沒有任何制度是完美的,因為有人的地方便有問題,以公平民主方式選舉產生的管治者,當然應該比世襲的昏君或以武力奪權的獨裁者來得好,不過,當社會出現危機、經濟情況欠佳的時候,選舉亦容易成為別有用心的人利用群眾的不滿情緒,推動極端政策的機會。希特拉經選舉產生固然不在話下,而以向全世界推銷民主為己任的美國,亦會選出特朗普之流的人物,大家便應明白,民主制度固然重要,但人民的素質同樣重要,社會不會因為有了民主制度就會成為烏托邦,有積極培養人民的素質,社會的發展才有希望。

  經歷過香港多年來的選舉,以及觀看其他國家不同的選舉,大家應可以發現,所謂選舉其實並不神聖,很多時只不過是人力、財力、策略和宣傳的比併而已,加上香港在比例代表制之下,只要對準幾個百分點的選民,贏取他們支持,基本上毋須理會其餘九成多的選民。於是,究竟議員是反映大眾還是小眾的意見?有時的確耐人尋味。

  走筆至此,未知大家會否對選舉和投票有點意興闌珊?其實,大家最需要改變的也許不是對選舉的參與,而是對選舉的期望。筆者多年來都留意選舉的情況,也積極投票,其中一個重要的信念就是:投票不是要選出最好的議員,而是要阻止最差的當選。因為,既然有選舉,就必定有人會當選,投票除了是對一些理念相近的候選人表達支持,也是要對看不順眼的候選人說不。

  作為基督徒,我們明白人性的軟弱和限制,不會亦不應將對未來的期盼,過份投放於選舉帶來的改變。《聖經》沒有為最理想的政治制度提供任何模式(可能根本就沒有),《聖經》能為我們提供的只是一些管治者應有的態度(例如應賞善罰惡,使作惡的懼怕;以及既不偏護貧窮人,也不看重有權勢的人,總要公平待鄰舍等),至於這些原則如何在政治現實中體現,不能單靠制度,也要靠當事人的態度。

  有人說選舉令人謙卑,因為無論候選人是何出身,在拉票時總要放下身段,聆聽群眾的意見,或是假意、或是真心地作出種種的承諾。當然,「失憶」也是不少人當選後的常有表現。不過,一些意見和想法,曾經提出總比完全沒有機會提出過好,而且有白紙黑字、聲音影像為證,當事人就算無心兌現承諾,也總要做點功夫安撫選民,以免下次選舉時被人算賬。因此,有選舉總比沒有選舉好,而要求候選人問責的人數愈多,他就愈要花多些心機做一場好戲。

  在目前香港政治陣營只籠統地分為建制和泛民時,若在全港性選舉,大家仍然有機會在自己支持的陣營內,選擇在不同光譜下的團體或個人,原則上可以盡量選擇與個人理念較接近的候選人。但在個別區域的補選,形成了單議席單票制的情況下,而自己較為支持的候選人卻沒有參選,有時的確令人十分煩惱,有投也不是,不投也不是的矛盾。其實這也是時候去反思,投票究竟所為何事?

  投票最重要不是選擇最好的人,而是要阻止最差或與自己理念不符的人當選。而個人的理念往往不只一個,在候選人眾多的政綱裡面,我們要排好優先次序,按個人的判斷,究竟香港當前最嚴峻或需優先解決的是甚麼問題?是政制、房屋、教育、創新科技、婚姻家庭、還是倫理道德問題?投票從來涉及一籃子的考慮,不要輕易被一些簡化了的議題所蒙蔽,選民是要努力做功課去審視各候選人的。投票不單是期望社會變好,也要阻止社會變壞。

動口不動手就很君子嗎?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5/10/2016

古語有云:君子動口不動手,又有俗語說:精人出口,笨人出手。現今社會彷彿能言善辯,可以製造論述、輿論的,就可以成為王者,呼風喚雨,控制時局發展;相反,動手的人,例如以行動進行社會抗爭,就直接被描述為「搞事」,問題製造者,添煩添亂等等。筆者不禁問:這種意識形態是從哪裡來的呢?

早幾天親歷兩名三歲男童為著爭奪汽球的擁有權而爭吵,二人各執一辭,其中一人見爭持不下,出手打人;對方也不甘示弱,高叫圍觀的所有小朋友進行杯葛:「我地一齊唔好同佢玩。」振振有辭的宣稱汽球是他的,對方搶了自己的汽球,又攻擊人,沒有禮貌,更要求道歉云云。家長們望著事情發展,習慣將肢體暴力按下便當作解決了問題;但語言討論的禮儀,社教化的部份卻被輕輕帶過。

回頭想想,汽球究竟是誰的?沒有人知道,但懂得製造論述,將注意點放在汽球是自己的身上,然後以「打人就唔啱」的道德價值將對手壓下去,進而用「語言」遊說身邊的人起哄,以非肢體暴力抗爭方式回應自身權益被侵害的事件。這像不像今日的社會?暴力抗爭一定錯,但指控人暴力抗爭的那些語言暴力,卻不會受罰,甚至受到「言論自由」保護。

另外,在沒有行使暴力的情況下,不少人未經求證,對未有答案的事情斷然作出指控,之後按著自己的想像將事情上綱上線,然後鼓動周遭的人去支持自己,彷彿整個指控就是毫無破綻,即或有,也會以一句空穴來風推搪過去;更甚者,將問題拋給對方:你如何證明某某沒有做過?

因為我們有一顆行公義,好憐憫的心,所以路見不平,願意拔刀相助,但如果我們連事實的底蘊都沒有弄清楚,隨便相信他人的論述,並以為是金科玉律,特別在網絡世界,相同的意見在你的回音谷中不斷放大,不同的聲音被擠走,我們更難做出理性決定,最後社會的矛盾更深,撕裂更大。

若我們容易被情緒、被人的說話牽動,唯有冷靜、聆聽、謀定而後動,不被情緒化的文攻武嚇所牽動,我們才能找到出路。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 2016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