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社  The Society for Truth and 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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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傾向歧視條例

「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最新消息

簡介:民政事務局在同志組織的催逼下,積極為「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部署。為了解市民的對同性戀的態度及立法的意見,當局己於2005年完成有關的意見調查,報告亦己公佈,詳細內容請瀏覽民政事務局網頁:
http://www.hab.gov.hk/tc/policy_responsibilities/the_rights_of_the_individuals/
public_homosexuals.htm


此外,維護家庭聯盟亦委託了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於2005年完成一項「香港市民對同性戀及性傾向歧視的意見調查」的研究。調查發現大部份香港市民對同性戀行為有保留,但普遍接納同性戀者,至於政府以立法手段消除性傾向歧視方面,愈8成以上的市民均表示反對。詳細結果,請瀏覽維護家庭聯盟網頁:http://www.hkchurch.org/family/sub/4.htm

為進一步了解市民的看法,我們與其他團體曾比較兩項調查的結果,並將有關意見及回應分別提交民政事務局及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有關回應,請參考:
關注家庭價值及宗教團體對民政事務局有關《市民對同性戀及性傾向歧視立法的意見調查》初步結果的回應

由於性傾向歧視條例與現行的三條歧視條例不同,極具爭議性,甚至可以是一條危險的法例,對社會造成深遠的影響。現呼籲各界繼續密切留意事態的發展,並懇切為此事祈禱。
15-3-2006


本社歡迎政府決定就8月24日高等法院夏正民法官裁定《刑事罪行條例》第118C條禁止21歲以下男子進行肛交行為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一裁決提出上訴。由於高等法院的裁決漠視了肛交的高風險,及對心智未成熟的16至21歲青少年所造成的深遠影響。此裁決帶來社會上廣泛的討論,最近更有調查指出接近5成的受訪者表示裁決並不合理,會鼓勵青少年的接觸高危行為。有見及此,本社及香港性文化學會於此段時間收集到逾25,700位市民的簽名,要求政府盡快提出上訴,並已於9月20日早上到政府總部遞交首批16,000位市民的簽名。

對於是次肛交合法年齡訴訟及其影響,我們謹此呼籲:

1. 特區政府正視裁決對社會的影響、認真看待社會上的討論、回應逾25,700位市民對政府的意見;

2. 法治是香港的重要支柱,而有關訴訟的爭議涉及範疇甚廣,法院應參考所涉及不同範疇的文獻及研究調查報告,就有關的法律爭議作出令公眾信服的澄清;

3. 如法律有修改的需要,應交由立法機關及公眾作深入的討論如何修改,達成能平衡各方面的價值的方案,而不應單由司法機關作出裁決。


維護家庭聯盟 - 關注「性傾向歧視條例」社區計劃

為了加強公眾市民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認識,明白當中涉及的問題和影響,及推動市民關注條例對社會帶來的衝擊。維護家庭聯盟決定撥款資助教會及團體推行有關活動,每項活動計劃撥款上限為$10,000。申請團體可以多元化的活動形式作推廣,如話劇、講座、街頭表演、印製刊物等,查詢可電 2768 4204 陳碧珊小姐
詳情按此下載


由維護家庭聯盟發起之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登報聯署聲明,已於星期五(29/4)刊登於明報港聞版A30,A31,A32,A33 共四版 內。是次聲明獲得不少教會、機構、及關心條例發展的朋友響應,共有9800個人及374個團體參與。

為延續是次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聯署聲明之影響,敬請各教會、機構將當日報章上的聯署聲明張貼於各教會、機構內,以提醒大家繼續關注事態發展。

最後,再一次謝謝大家的支持,請繼續在禱告中記念此條例的立法進展;如欲了解更多有關條例的發展,請留意本社網頁。

觀看聲明 A30-31,A32,A33


「一人一信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行動呼籲
呼籲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信

據民政事務局 "性傾向歧視條例小組" 透露,有關「一人一信行動」的計算意見方法如下:
1. 每封信就是一個意見,每人獨立寫自己的信,不要聯署。
(聯署也只計一個意見一封信)
2. 無需身份証號碼,無電話號碼皆可!
3. 只要有名字簽名也可。
4. 如要回覆就請留地址或電郵,所以電郵去的她們全要回覆--多謝你的意見。


性傾向歧視法的不寬容──「逆向歧視真實個案」小冊子
文章 
歡迎自由下載張貼於教會內 P1 P.2-3 P.4-5 P.6-7 P.8-9 P.10-11 P.12-13 P.14-15 P.16


基督教對同性戀立場書
歡迎自由下載張貼於教會內 p1 p2 p3 p4

加拿大一名教師Dr Kempling,因撰文批評有關同性戀教材
而被吊銷教師牌照

對同性戀教材的批評的撮要文章:中文版 英文版
於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代表簡報會上的演詞:中文版 英文版

性傾向歧視法逼在眉睫 《南華早報》扭曲教會立場
解決問題於萌芽時期 陳一華牧師
性傾向歧視條例對教育的影響 李耀強先生
劍氣縱橫的「轉承責任」
與同性戀者同行(2005-8-18 updated)

為加強社會人士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認識,明白條例涉及的問題。本社由 7月25日起,
一連數個星期一於明報新聞版刊登關於此條例的資訊,敬請留意。請各家長、老師及青少年導師可剪存有關文章,以作教育之用。

7月25日
性傾向誤解與澄清──同性戀是天生、正常、不能改變,合乎道德的性傾向嗎?
8月1日
教育界不能忽視的「性傾向歧視條例」?
8月8日
「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對公共衛生的影響
8月15日
「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後對工商界的影響
8月22日
同性戀過來人分享
8月29日
我擁護宗教自由
我反對任何歧視
9月5日
從現行反歧視條例看《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影響

9月12日
香港政府在國際法的層面上就性傾向歧視有立法的義務或責任嗎?
純文字完整版本

9月19日
「性傾向歧視條例」答客問
本社由 9月 12日 起,將於 AM730 刊登有關於此條例的資訊。敬請留意。請各家長、老師及青少年導師可剪存有關文章,以作教育之用。

12-9-2005   P.19
(一)

性傾向誤解與澄清--
同性戀是天生、正常、不能改變、合乎道德的性傾向嗎?

13-9-2005   P.21
(二)

性傾向歧視立法Q & A(1)

14-9-2005   P.21
(三)

性傾向歧視立法Q & A(2)

15-9-2005   P.19
(四)
「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影響
學術篇

16-9-2005   P.19
(五)


「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影響
學術篇

20-9-2005   P.15
(六)


「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影響
學術篇:同志舞會

21-9-2005   P.8
(七)


「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影響
言論自由篇:騷擾? 不一樣的後果

22-9-2005   P.8
(八)


「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影響
言論自由篇:牧師坐牢

23-9-2005   P.19
(九)


「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影響
言論自由篇:派傳單

26-9-2005   P.17
(十)


「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影響
言論自由篇:印刷商被逼害

27-9-2005   P.16
(十一)


「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影響
言論自由篇:租屋故事

28-9-2005   P.16
(十二)


「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影響
言論自由篇:誰在歧視誰?

   

29-9-2005   P.18
(十三)


「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影響
言論自由篇:三人婚姻

30-9-2005   P.18
(十四)


「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影響
家庭篇:家庭「結構」指導會

   
政府於 10月22日 開始至10月31日 就「性傾向歧視」問題進行電話意見調查,共訪問2000名18至64歲人士,請大家懇切為這個調查及結果祈禱。 劍氣縱橫的「轉承責任」    
與同性戀者同行(2005-8-18 updated)
本社歡迎政府決定就8月24日高等法院夏正民法官裁定《刑事罪行條例》第118C條禁止21歲以下男子進行肛交行為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一裁決提出上訴。...詳細內容
明光社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基本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