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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民政事務局在同志組織的催逼下,積極為「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部署。為了解市民的對同性戀的態度及立法的意見,當局己於2005年完成有關的意見調查,報告亦己公佈,詳細內容請瀏覽民政事務局網頁:
http://www.hab.gov.hk/tc/policy_responsibilities/the_rights_of_the_individuals/
public_homosexuals.htm
此外,維護家庭聯盟亦委託了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於2005年完成一項「香港市民對同性戀及性傾向歧視的意見調查」的研究。調查發現大部份香港市民對同性戀行為有保留,但普遍接納同性戀者,至於政府以立法手段消除性傾向歧視方面,愈8成以上的市民均表示反對。詳細結果,請瀏覽維護家庭聯盟網頁:http://www.hkchurch.org/family/sub/4.htm
為進一步了解市民的看法,我們與其他團體曾比較兩項調查的結果,並將有關意見及回應分別提交民政事務局及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有關回應,請參考:
關注家庭價值及宗教團體對民政事務局有關《市民對同性戀及性傾向歧視立法的意見調查》初步結果的回應
由於性傾向歧視條例與現行的三條歧視條例不同,極具爭議性,甚至可以是一條危險的法例,對社會造成深遠的影響。現呼籲各界繼續密切留意事態的發展,並懇切為此事祈禱。
15-3-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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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社歡迎政府決定就8月24日高等法院夏正民法官裁定《刑事罪行條例》第118C條禁止21歲以下男子進行肛交行為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一裁決提出上訴。由於高等法院的裁決漠視了肛交的高風險,及對心智未成熟的16至21歲青少年所造成的深遠影響。此裁決帶來社會上廣泛的討論,最近更有調查指出接近5成的受訪者表示裁決並不合理,會鼓勵青少年的接觸高危行為。有見及此,本社及香港性文化學會於此段時間收集到逾25,700位市民的簽名,要求政府盡快提出上訴,並已於9月20日早上到政府總部遞交首批16,000位市民的簽名。
對於是次肛交合法年齡訴訟及其影響,我們謹此呼籲:
1. 特區政府正視裁決對社會的影響、認真看待社會上的討論、回應逾25,700位市民對政府的意見;
2. 法治是香港的重要支柱,而有關訴訟的爭議涉及範疇甚廣,法院應參考所涉及不同範疇的文獻及研究調查報告,就有關的法律爭議作出令公眾信服的澄清;
3. 如法律有修改的需要,應交由立法機關及公眾作深入的討論如何修改,達成能平衡各方面的價值的方案,而不應單由司法機關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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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家庭聯盟 - 關注「性傾向歧視條例」社區計劃
為了加強公眾市民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認識,明白當中涉及的問題和影響,及推動市民關注條例對社會帶來的衝擊。維護家庭聯盟決定撥款資助教會及團體推行有關活動,每項活動計劃撥款上限為$10,000。申請團體可以多元化的活動形式作推廣,如話劇、講座、街頭表演、印製刊物等,查詢可電 2768
4204 陳碧珊小姐
詳情按此下載
由維護家庭聯盟發起之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登報聯署聲明,已於星期五(29/4)刊登於明報港聞版A30,A31,A32,A33
共四版 內。是次聲明獲得不少教會、機構、及關心條例發展的朋友響應,共有9800個人及374個團體參與。
為延續是次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聯署聲明之影響,敬請各教會、機構將當日報章上的聯署聲明張貼於各教會、機構內,以提醒大家繼續關注事態發展。
最後,再一次謝謝大家的支持,請繼續在禱告中記念此條例的立法進展;如欲了解更多有關條例的發展,請留意本社網頁。
觀看聲明 A30-31,A32,A33
「一人一信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行動呼籲
呼籲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信
據民政事務局 "性傾向歧視條例小組" 透露,有關「一人一信行動」的計算意見方法如下:
1. 每封信就是一個意見,每人獨立寫自己的信,不要聯署。
(聯署也只計一個意見一封信)
2. 無需身份証號碼,無電話號碼皆可!
3. 只要有名字簽名也可。
4. 如要回覆就請留地址或電郵,所以電郵去的她們全要回覆--多謝你的意見。
性傾向歧視法的不寬容──「逆向歧視真實個案」小冊子
文章
歡迎自由下載張貼於教會內
P1 P.2-3
P.4-5 P.6-7
P.8-9 P.10-11
P.12-13 P.14-15
P.16
基督教對同性戀立場書
歡迎自由下載張貼於教會內
p1 p2
p3 p4
加拿大一名教師Dr Kempling,因撰文批評有關同性戀教材
而被吊銷教師牌照
對同性戀教材的批評的撮要文章:中文版
英文版
於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代表簡報會上的演詞:中文版
英文版
性傾向歧視法逼在眉睫
《南華早報》扭曲教會立場
解決問題於萌芽時期
陳一華牧師
性傾向歧視條例對教育的影響
李耀強先生
劍氣縱橫的「轉承責任」
與同性戀者同行(2005-8-18 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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