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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社會掌握資訊猶如掌握資源,對政府、商界以至民間團體都十分重要,而政府作為受人民委託去管治的公僕,無權獨攬重要的資訊,正如不應獨攬其他社會資源一樣。此外,很多香港過去的歷史檔案(如有關六七暴動)近年神秘消失,嚴重剝奪了公眾的知情權,是必須盡快制止的「罪行」。至於政府表示過去3年公眾根據公開資料守則向政府索取資料,超過97%的要求均獲提供全部或部分資料。這個答覆十分粗疏,因為部分和全部是很大分別的,不應混為一談,特別是那些所謂部分究竟佔多少?內容是否申請人最想知道的那些部分?申請人認為等候時間是否過長等都是十分重要的。在一個充斥數字的年代,大家不要被表面的數字誤導、甚至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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