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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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在國際法的層面上就《性傾向歧視有立法》的義務或責任嗎?

乃縵    |    法律界人士
15/11/2005

本文旨在討論香港政府在國際法的層面上就「性傾向歧視」這議題的立法義務或責任。首先,筆者想指出,本文並不打算深入討論此問題所涉及的艱深的法律觀點,而只會提綱挈領的將較重要的法律觀點帶出。

聖經是最好的性教育課本!

整理:陸君樂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5/11/2005

長期以來,性在華人社會和基督教的傳統教導裡皆被視為難以啟齒的禁忌。這情況令有志在華人教會內推動性教育的人壓力重重。另一方面,社會風氣日漸開放,性成為報刊、雜誌、電視、電影、廣告的寵兒,以性為主題的報導、專欄、節目等俯拾皆是,所以可以說,在另一方面,性對現代人來說又不再算是禁忌。

關注人權還是壟斷人權?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11/2005

  由於教統局在眾多標書中,選擇了明光社作為一個中小學教師人權課程的承辦機構,惹來一些同志團體強烈抗議,而一些支持人權的組織和部份教育團體的負責人認為本社是保守的宗教團體,對同性戀者有偏見,甚至指控本社歧視同性戀者和違反人權,因此認為本社沒有資格統籌一個有關人權的課程。
 

逆向歧視的天羅地網正在收緊

關啟文博士    |    浸會大學宗哲系副教授
15/11/2005

近日教統局批給明光社一個人權課程,遭同志團體和「人權」組織窮追猛打。很多攻擊明光社的論點和手法一如我們所預測,針對同性戀異見分子的逆向歧視,已開始像一張天羅地網,撒向那些少數敢向同志運動說不的人。下面會分析一些對明光社的無理攻擊。

自由的爭取與私隱的犧牲——孰重孰輕?

08/11/2005

藝人梁詠琪早前在北京工作期間,其下榻酒店的房間,懷疑遭本港兩名娛樂雜誌記者擅闖;若是屬實,兩名記者的行為,明顯已觸犯法例,事態嚴重,傳媒的操守問題再次惹人關注。事實上,窺探或瞞騙式採訪手法一直存在,遇上一些涉及公眾利益的官員貪污或濫權等等大事件,以「放蛇」、「狗仔隊」或「偷拍」等方式採訪,亦無可厚非,但絕不能習以為常。
 

報刊愈趨不雅淫褻 九成市民評定有關報刊為非第一類刊物

27/10/2005

現時許多進入家庭的周刊、雜誌及報紙,經常以報導色情場所內幕、娛樂界人士緋聞、日常生活作幌子,刊登大量祼露成份甚高,又或影像模糊的女性照片、裸照,配襯以突顯女性胸部、胴體的品味低劣描述字眼,以逐其販賣不良色情資訊之目的,情況嚴重。

從「通識」、「教育」看「工作影子計劃」

蘇恒泰    |    明光社項目主任(賭博監察)
19/10/2005

筆者作為在香港接受教育的一份子,感到香港的教育模式太側重專科知識的訓練,令學生對身邊的人和事缺乏關心。其實大學一年級的課程與高級程度會考的範圍有很多重疊的地方,因此高中專科課程確實有被簡化的必要,以換取空間擴闊學生的視野,讓他們更加關心身邊的人和事。
 

歡迎政府決定就824肛交年齡裁決提出上訴

30/09/2005

明光社及香港性文化學會歡迎政府決定就8月24日高等法院夏正民法官裁定《刑事罪行條例》第118C條禁止21歲以下男子進行肛交行為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一裁決提出上訴。由於高等法院的裁決漠視了肛交的高風險,及對心智未成熟的16至21歲青少年所造成的深遠影響。此裁決帶來社會上廣泛的討論,最近更有調查指出接近5成的受訪者表示裁決並不合理,會鼓勵青少年的接觸高危行為。

走上癮的「走地盤」

蘇恒泰    |    明光社項目主任(賭博監察)
30/09/2005

足球博彩活動在香港漸趨普及,既可為喜歡欣賞球賽的市民提供額外娛樂,又可為政府提供穩定的財政收入(去年博彩稅佔政府稅收近10%)。但另一方面,博彩活動的普及化卻同時為社會帶來其他隱含成本(implicit cost),近年,因賭博而輕生和引致的家庭慘劇已不再是特別的「新聞」,而病態賭徒人數和18歲以下中學生參與賭波比率持續上升亦逐漸失去社會的關注。

豈止電視咁簡單? 電視親子錦囊

傅丹梅    |    督導主任
30/09/2005
電視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