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30-6-2023) |
書展沒有禁書名單,合法即可擺賣,這是多年以來香港作為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行之有效的原則。過往曾經引起爭議的包括在書展售賣動漫的相關產品,如限量發行的刀劍和首辦公仔等,由於反應太過熱烈而逼爆玻璃;o靚模在會場推銷性感的寫真集而引起哄動,被投訴不宜在許多兒童出席的書展舉行類似活動等等。除此以外,書展一直以來皆容許不同政治立場和光譜的書籍展銷,不少與時政有關的書籍且十分暢銷,作者的簽名會十分有效。可惜,在新香港的形勢之下,似乎不少景象都俱往矣!香港一直引以為傲的是新聞及言論方面的自由,不同意見的言論皆可暢所欲言,但在國安法實行之後卻出現令人感慨的轉變。以公立圖書館不少作家及涉及某個敏感話題的書籍被下架為例,這些作者和書籍既沒有被證明觸犯了任何條例,更沒有任何法庭的案例可以參考,更沒有一個程序去審核(例如交淫審處或一個相關的委員會去評核),而是由圖書館的職員自行決定(至於上級有沒有施加任何壓力,外人無法知曉),開了極壞的人治先例。
無論國安法或其他法例,最重要的是法例內容必須清晰,加上普通法的精神是靠案例來讓大家更具體明白法例的精神,而在未被判定有罪之前,被指觸犯了法例的人士仍然會被假定是無罪的,但今時今日的社會氣氛和運作卻非如此!由於怕會誤觸紅線,有些人就會神經過敏,寧枉毋縱地對待一些書籍、作者或機構,只要當中提及過國安法,提及過一些敏感的話題,如六四、反修例運動、革命;提起一些已移居海外的前議員或被通緝的人士,不論內容為何,皆一律抽起或禁止傳播。其實香港最大的危機不一定來自嚴苛的法律,而是來自我們的過份憂慮和恐懼,許多的事可能根本不會犯法,只因為我們擔心會被指犯法,所以就不敢講、不敢做,甚至要制止別人講、別人做,更進一步,就是事無大小為求自保就要避開一切可能有爭議的議題、見疑即報、劃清界線。有些事,中央可能未必一定要用如此強硬的方式,若果香港一些大大小小的官員、政客、教師和公職人員,為了自保和討好上司、特區及中央的高官,因而採取寧左勿右、寧枉毋縱、少做少錯的心態的話,香港的自由空間只會愈收愈窄,甚至斷送在自己人的手中。這是人性的悲哀,而最懂得操弄政治的人,正是要利用人本身的恐懼而令大家噤若寒蟬、做個任由宰割的順民、甚至愚民!我們最需要恐懼的就是恐懼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