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在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的40周年晚宴,前民政事務局長、曾任該協會主席的曾德成撰文批評個別傳媒機構在營運壓力下「模糊了界線,熱衷『有償新聞』」,據聞有關傳媒在「版面欄目甚至社評和頭條都『待價而沽』,其新聞行政人員『疏於擔責』,下屬逐漸分不清新聞與『鱔稿』,終將毁掉公信力。」有關指控相當嚴重,但大部份傳媒的反應十分冷淡,更遑論有任何跟進了。
有償新聞的形式其實可以很多,最赤裸裸的當然是收取利益之後將廣告宣傳當作新聞,將客戶希望表達的訊息(鱔稿)原封不動、搬字過紙,讀者若不留神,會當作新聞來看待。亦有一些介紹飲食、購物和旅遊的副刊和專欄,究竟是作者自己發現隱世店舖還是受到款待,甚至有其他回報,真是天曉得。此外,近年由於植入式廣告的放寬,在一些電視節目,特別是資訊性的節目,很多有關不同成藥、保健食物、對身體健康有益的器械等等的推介,明顯都是廣告,而根本沒有很嚴謹的查證,有些觀眾,特別是長者或知識水平較低的市民,可能較容易將藝人或節目主持的介紹當作可信的權威,萬一貨不對辦當然會遷怒於介紹人。總之,當傳媒的報道與「生意」掛鈎,很容易便會令報道變質,亦令傳媒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得不償失。
當然其他形式的有償新聞更可包括對高官和權貴的利益交換,例如經常給予個別記者或新聞機構高層一些獨家新聞或提前發放某些資訊,當日後有關官員或權貴出現一些負面的新聞時,記者和相關機構自然會手下留情。記者和高官權貴的關係一直是十分吊詭的,太疏離難有獨家新聞,太親近難以客觀持平。其實作為記者和新聞機構,和受訪者保持適當距離是十分重要的,否則很多時會陷入是否要賣人情的兩難局面。
今時今日不少的傳媒在新香港的政治環境之下,要批判和查找政府的不足已愈來愈困難,為免誤墮紅線,自律已成為新常態,而且內地傳媒運作的那一套方式已逐漸滲透本港,過往傳媒扮演監察社會的第四權的角色已被賦予新的任務,成為配合政府施政的其中一員。當所謂三權分立被正名為行政主導,連第四權亦無法全面發揮作用,最大的危機就是行政機構更加缺乏監察,在推行政策時雖然可以更有效率,但容易變成閉門造車,更加「離地」。萬一出事之後,官員是否為施政失誤問責根本無法可依,只能視乎領導人是否良心發現、願意一力承擔,但這便成為人治而不是法治了。有償新聞固然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但更嚴重的是究竟今時今日香港的新聞界如何定位,記者在社會上究竟扮演甚麼角色?傳媒能否堅持本身的社會責任?新聞和言論自由是不會從天上自動掉下來的,要靠業界主動去爭取和捍衛,但願報導事實、追尋真相、監察社會、揭露謊言,仍然能夠成為香港傳媒機構堅持的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