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不能現場聚會有何理據?
港.我.森情
同心抗疫十分重要,但要市民認同及合作,政府的措施必須有清晰的理據和解說,以及良好的溝通和配套,否則只會引起不必要的憂慮、混亂和反感。正如政府要求食肆和地盤的員工要做了檢測才能開工,卻沒有仔細考慮實際的需要和運作,亦沒有與僱主有良好的溝通,雖然政府建議可在某段期間作檢測,但僱主為了令顧客放心、以及避免因有人染疫需要停業而招致的損失,必然要求員工盡快、甚至一定要有陰性檢測結果才能上班,導致所有檢測地點大排長龍,增加染疫風險,浪費市民時間。就算出現人龍之後,政府的應變仍然遠遠落後於需要,怎能不令市民勞氣?
此外,政府許多防疫措施皆是一刀切,而且不能迅速回應及考慮實際的需要,難以令人信服。就以食肆堂食早前只能開到晚上6點為例,雖然政府想大家多點留在家中,但事實上不少市民晚上仍要工作,對他們來說無處解決晚餐會十分不便,食肆生意亦大受打擊,更無法解釋晚市的風險為何特別高,難道病毒晚上就會比早上活躍?若要減低風險為何不在人數及社交距離而在時間上作出限制?
又例如一些很埋身的活動如按摩、打籃球運動要暫停可以理解,但許多市民住所附近偌大的運動場、足球場、籃球場卻不開放給個別的市民做運動,令抗疫疲勞的市民只能一窩蜂擁去商場和老遠的郊野公園排隊上山,真的有助防止疫症傳播嗎?還是限制同一時間進入運動場的人數,要大家保持社交距離更好?
當然,對於基督徒來說,過去一年前所未有的大部份時間停止現場聚會是十分不合理的,最離譜的是政府對宗教活動的定義令人莫名其妙。在新春期間,各大廟宇人山人海,大排長龍,難道這些活動的風險比起大家做足防疫措施、保持社交距離(例如限坐一半或三分之一),不准飲食的崇拜聚會風險低很多?政府是用甚麼準則去決定哪些宗教聚會可以舉行的呢?而宗教團體是否必須無條件地服從而不據理力爭呢?
首先,也許有人會認為現場集體崇拜是非必要的活動,只要像上網課一樣直播便可以取代,這是天大的誤解,因為崇拜不只是聽人祈禱、唱詩、講道便功德圓滿,弟兄姊妹一起讚美、祈禱和代求同樣重要,信仰生活不只是有參與崇拜便足夠,其實崇拜前後就算不能一起愛筵,彼此問安和關心同樣十分重要。當大家都明白上網課而沒有親身接觸,對學習進度有很大影響,只通電話不見面對長者的心靈健康仍然不足夠,為何當學校早已局部復課,但恢復現場崇拜仍沒有任何消息?難道真的是要有關團體群情洶湧,政府才會認真考慮?
防疫最重要是有清晰的理據,有人說室內環境較易傳播疫症,但當小學生也可以回校上課,食肆人流暢旺、商場超市假日遊人如鯽、長途公共交通工具大家要親密接觸幾十分鐘、辦公室的同事每天會相聚八九個小時、這些都毋須一刀切限制,為甚麼在教會一兩個小時,大家戴口罩、量體溫、登記姓名、隔位甚至隔行而坐的聚會也不可以舉行?
其實早前已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只要教會的聚會不公開予陌生人其實不算是公眾集會,教堂也不是公眾場所,只要做好防疫措施,大家不會除口罩,更不會吃喝玩樂的話,為甚麼不可以繼續聚會,為甚麼無論教會的空間有多大,也只限兩個會友出席?這種安排究竟有甚麼合理的科學和醫學理據?更令人大惑不解的是教會團體為甚麼變得愈來愈聽話,任由政府毋須充份的理據去決定我們可以怎樣過我們的信仰生活,對於一些明明不合理的安排噤若寒蟬、不敢據理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