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問責、卸責

07/04/2022

無家者失家當賠100元 林鄭回應道歉否:社署負責

  (明報.31-3-2022)

議員轟政府沒挽留人才措施 忽視移民潮

  (東網.6-4-2022)

【人才流失】許正宇:人才外流只是短期現象 會繼續落實有利業界發展措施鞏固人才庫

  (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6-4-2022)

作為問責制的最高領導人,若要表現出真正的問責態度,就應將所有下屬出現的問題當作自己無法推卸的責任,當然,所謂問責不一定動輒要人頭落地而辭職,但為自己和下屬所犯的錯誤而公開道歉是應有之義,若果是下屬不聽指令、自把自為,應向公眾表示會追究責任,不能視若無睹;若果是制度出現問題,未能與時並進或存在漏洞,應責成負責官員立即向公眾交代及研究如何避免重蹈覆轍;若果是監管不力,那麼自己和部門負責人都難辭其咎,應該按事情的嚴重程度而作出適當的紀律處分,並承諾盡快改善。若一句是由某部門負責便當回應了公眾的質疑,其實是卸責制,所謂問責制從何說起?

問責制其中一個重要精神是願意正視問題,承擔責任,但現時的管治班子卻常常給人後知後覺、不知不覺、甚至「闊佬懶理」的感覺。市民大舉移民和人才及資金流失等問題,傳媒、議員和民間團體已呼喊多時,但政府卻一直視若無睹,甚至採取鴕鳥政策,予以否認,到情況惡化至避無可避,「醜婦終須見家翁」時才急謀對策,但對政策失誤而造成的損失卻又輕輕帶過,所謂問責制不過是廢話連篇。請問第五波疫情因應變不力已死了近萬人,誰人會稍為問責?未經深思熟慮便公佈的所謂全民強檢,為市民帶來極大的困擾,亦令不少商販作出了錯誤的部署,損失慘重,究竟有沒有官員願意問責?不問不責,何以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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