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被罪捆綁的父親

11/08/2023

認6年五狎親女 男子囚5年4月

  (明報.2023年7月19日)
 

一名54歲男子被指控自女兒五至六歲開始便曾多次性侵她,一直持續到女兒14歲。女兒在前年向學校教師揭露了這件事。被告向法官表示自己出於工作壓力犯案,事後亦萌生自殺念頭,該男子最終被判囚五年四個月。

這名父親多年被罪惡所捆綁,卻又不能自制,多次傷害了女兒,直至事件曝光方可停止。當我們發現自己有犯罪的意念時,或當我們受到傷害時,應當盡快向其他人求助,以阻止更多惡行的出現。我們也當警醒,犯罪總是有代價的,不要抱著僥倖的心態,以為可以逃避來自神的或地上的審判,事實上連我們自己的良心也會責備自己。雖然我們無法不犯罪,但我們卻有能力阻止更多惡行的出現。

信仰反思
由於工作壓力太大,便可以傷害其他人?任何人都不需要為到另一個人的工作壓力而成為受害者,即使那人是自己的至親。默默承受自己的傷痛,以為這樣做才不會讓家人受傷,此舉不但讓自己身陷危險之中,也無法解救「工作壓力大」的人,真正可以解救這位加害者的,不是任何藉口,而是真心悔改。

神是愛,但神的福音在於悔改。耶穌未開始傳道之前,作為祂的開路先鋒,施洗約翰便在猶太的曠野呼喚人悔改(太三2),直到耶穌正式步入傳道生涯,祂所傳的福音同樣是:「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四17)在今天強調神恩典的氛圍之下,人們似乎遺忘了悔改的重要性。昔日,施洗約翰對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說,不要以為自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便可以逃避神的憤怒(太三9),如何才能逃避神的憤怒?便「應當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三8《新譯本》)這裡的果子並非指向傳福音或其他事奉所帶來的果效,而是指向生命上的轉變,真正生命上的轉變必會帶來行動,如成為有愛心、誠實及懂得知足的人(路三11-14)。

悔改為何成為人的好消息?因為無法悔改的人恍如活在黑暗中,又恍如活在死亡的幽暗中(太四16),自己不但被罪捆綁無法自拔,更致命的是迎來神的憤怒,不過,活在黑暗裡的人不是無望的,因為有好消息給他們,而好消息是耶穌是光,祂進入黑暗之中,接受光照的人必會知罪悔改,並且可以成為光(太五14)。悔改前的人或是活在恐懼中,害怕東窗事發,擔心黑暗中所做的事被揚出來;悔改後的人卻能活在光明中,自己的好行為不但可以照亮他人,也能見證神的美好(太五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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