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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吶喊終不悔 一點明光抗洪流
堅持吶喊,坦然面對一切攻擊
最寂寞的人是對著空曠的荒野大聲疾呼而只聽到自己回聲的吶喊者,像一些精神病患者一樣自言自語,不在乎(而事實上亦沒有)任何回應,幸好我們不是!過去十年,明光社在香港這個經濟繁榮但心靈貧乏的「荒野」,就像一個大聲疾呼的吶喊者,堅持一些在某些自認「開明」人士眼中的「保守」價值,但值得感恩的其實我們原來有不少的支持者,我們並不寂寞!
以柔制剛
樓曾瑞,上海出生,12歲來港,完成預科後獲獎學金往美國唸大學,完成碩士後由於對青少年工作有負擔,回港教書,二十年前任迦密主恩中學創校校長,將於今年暑假後退休。樓校長在明光社創立時已是董事,2000年開始擔任主席。
一切從關心青少年開始
「次貨」的芳容
女為悅己者容?這話最多只是說對了一半,因為不少人是為了自己才特別注重儀容的。靚仔靚女除了較受異性歡迎外,更容易在不同場合得到較好的對待,亦令個人更有自信,難怪不少女士(近年多了男士)都願意花費不少金錢在美容、化裝和衣著打扮方面,但「現實」是有些人無論怎樣打扮,都無濟於事,於是整容便成了一些人的「出路」。
持平是傳媒的天職
若果一個有宗教信仰或不贊成同性戀的記者,在報導同性戀問題時,只訪問一些濫交的同性戀者,以及一些反對肛交人士的意見,大家一定會認為這個記者不夠中肯和專業。
彈指十年回望明光
踏入蕭壽華牧師的辦公室,腦海不期然湧起差不多八年前的景象──1999年3月18日,筆者作為記者團契團長,應明光社的邀請出席一個在北宣舉辦的研討會,會後明光社的首任主席,北宣的堂主任蕭牧師邀請我到他的辦公室「閒談」,這一談便令我成為了明光社首位的總幹事。趁著明光社步入十週年的機會,我再一次坐下來和蕭牧師「閒談」,回顧他參與明光社由創立到現在這十年的種種感受。
四管齊下,救救傳媒
傳媒操守令人髮指
過去九年,明光社一直關注傳媒操守的問題,由陳健康事件、《東周刊》事件、《壹本便利》刊登未成年歌手濕身照片及刊登女藝人被偷拍更衣照顯示,傳媒渲染色情暴力及侵犯私隱的情況十分嚴重,每次出現備受關注事件之後,傳媒只會暫時收歛,之後又故態復萌,因此,單憑傳媒自律及現行法例,未能有效遏止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