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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非人權(二)
前文已討論有同性戀運動者嘗試在《世界人權宣言》對婚姻的定義上墨,以「人權」來支持同性婚姻立法的必然性和合法性。但各宣言或公約,都明確訂明普世性的婚姻由「男和女(兩性)雙方(二人)」所界定,而非同性或多於兩人。
同性婚姻非人權(一)
博彩資訊乏監管 免費馬報隨街派
10月開始,市場上推出了一份全新的免費賭博資訊報章《快馬》,並每逢賽馬日在大部份的投注站場外和賽馬場地門口派發。有巿民來信本社投訴,稱有關刊物內容有大量賭博訊息,不適合青少年閱讀,更不應該派發給青少年。
真真假假的網絡遊戲世界
2012年是遊戲界大豐收的一年。今年,不同類型的遊戲,包括射擊、角色扮演、運動、戰略等都推陳出新,傳統的類型加上網絡、高清電視、高速電腦,全部都突然變成網絡遊戲。遊戲生態亦因而改變,當中有幾點務必留意:
傳媒歸邊 中立不再
2012立法會選舉雖已曲終人散,但透過這次選舉,卻可以看出本港傳媒的水準。今次選舉議題可說非常單一,主要是圍繞國民教育,但各政黨也沒有放軟手腳,不單互相攻撃,到最後甚至演變成泛民打泛民,建制殺建制的埋身肉搏場面。另一方面,香港傳媒在報道這些政治新聞時,亦似乎愈來愈歸邊,要不是非常極端的宣傳機器、不斷抬高自己陣營的候選人和抹黑敵陣的候選人,便是企圖完全淡化事件,把相關的報道減到最低。
不認同≠歧視
立法會新丁陳志全議員,以極大的勇氣「出櫃」,承認是同性戀者,並聲稱會為同性戀者爭取權益。日前,他在立法會就《性傾向歧視條例》進行辯論。身為議員,為不同群體發聲,絕對是正常的事,但從事教育工作的筆者,承認對於違反自然定律的事物,態度較為保守,故此未能認同這種性傾向。然而在這個推崇「共融」的社會上,本人仍會尊重別人的選擇,不會「歧視」他們。
明光社沒有告訴過你的「謠言與真相」
關於同性戀的問題,明光社自15年前創社開始便有關注,我們的立場和意見一直在我們的雙月刊《燭光網絡》以及小冊子清楚表述,而且絕大部份都可以在我們的網頁找到。
林煥光在朝 慢必何秀蘭勢推同運 立法會選舉後 家庭價值勢危
立法會選舉後,泛民贏票輸議席,幸好保住了關鍵的否決權,民主議題仍有橋頭堡。可家庭價值幾乎全線淪陷,三條極具爭議的條例:《婚姻條例》、《性傾向歧視條例》和《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修訂,一旦於今屆立法會會期開展,以現時立法會內支持同性戀運動和性解放的議員之多,條例隨時在沒有阻礙的情況下通過,令基督徒失去對同性戀說「不」的言論自由,甚至相關的宗教自由,情況令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