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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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歧視」為包裝,推廣「同性戀」為實的「性傾向歧視條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1/03/2001

過去十年同性戀團體得到不少重視人權人士的支持,取得了不少權益,但現時一些所謂消除歧視的工作實在矯枉過正!以至今日一些關懷愛滋的行動就像宣揚同性戀,政府亦撥了不少資源贊助宣揚同性戀的工作,而同性戀運動的發展

同性戀運動的反思

楊慶球博士     |    中國神學研究院中國文化中心主任
31/03/2001
五年前當我還在加拿大牧會的時候,那時同性戀運動十分高昂,傳媒、社會人仕一面倒支持同性戀運動。雖然沉默的仍歸大多數,一般教會尤其華人教會都不贊成同性戀這種生活方式。當時加國政府為了延續人權法,要通過歧視法案(Bill C41),任何人等不可以歧視不同性取向的人,否則觸犯法律,可受刑事起訴。那次反對的人很多,從加國各地傳真到國會的抗議信使辦公室事務幾乎癱瘓,最後法案仍然通過。

我從同性戀身上認識同性戀

程翠雲     |    青少年愛滋教育中心總監
31/03/2001

編者按︰青少年愛滋教育中心(Teen Aids)是一個專門向青少年推行性教育及愛滋病教育的非政府及非牟利機構。她的服務對象是青少年、包括其家長、老師、社工及有關之專業工作者。宗旨是通過遊戲及藝術向青少年進行性教育及愛滋病教育,讓青少年能健康自信地成長,並能面對性及愛滋病等各種疑。

初中時我看白先勇的《孽子》,完全不明白公園裡在做什麼......

網絡關懷.關懷網絡

李靈亮     |    明光社資訊幹事
31/03/2001

雖然,不少同志組織都反對任何人士對同性戀者作治療,但事實上有不少同性戀者是希望能改變的。一些關懷同性戀者的團體便在這巨大的阻力下為同性戀者服務,協助那些因為種種原因而希望改變的同性戀者。以下便為大家介紹不同的網站,他們有著不同的背景,不同的使命,但都堅信若同性戀者渴望能改變,改變是可能的,其他人亦不應剝削其接受治療的權利。

教會如何訂立同性戀方面的紀律條文

31/03/2001

不少宗派或獨立堂會都有訂立紀律手冊予會友遵守,其中涉及性道德方面多會包括婚前性行為、婚外性行為、離婚、再婚等﹔然而,隨著時代的改變,教會有必要就同性戀及另類性行為訂立紀律條文,尤其是於一些堅持聖經教導的教會。這方面的經文不難找到,以下謹將筆者構思的藍本供諸位參考。
同性戀及藉「性傾向」而來的各類性行為

雜誌論壇 愛在虛無混沌時

吳永康     |    明光社研究幹事
31/03/2001

最近有調查發現本港中學及大學生最想在性教育中認識「怎樣去愛」、「怎樣示愛」、「性與愛的關係」等等,時有青年人為各樣的情困自殘自殺,那不單是男女間的情困,更有同性間的戀愛迷陣、師生戀、父母未能滿足子女愛的渴望等等。

同性戀問題之一些感想

蘇穎睿牧師     |    播道會窩福堂牧師
31/03/2001

一天下午我正在教會的辦公室預備講章,從Laguna Honde醫院打來的電話找我說一位患了愛滋病的病人急需找一個懂華語的牧師談談。於是我便立即駕車到Laguna Honde醫院,找到病人所住的那層病房,裏面躺著數十個病人,都是非常孱弱的愛滋病病人,整個病房都充滿著一種說不出的愁雲。

娼妓+合法化=無問題?

31/01/2001

近來,社會正鬧哄哄地討論有關娼妓的問題,有妓女投訴警方掃蕩帶來對她們的滋擾,使她們『無啖好食!』。報紙上的投訴版也有讀者致函投訴居住區域內的色情事業影響治安及對路過的婦女構成滋擾,於去年十一月五日更有區議員和居民上街遊行抗議。

關心婦女權益反對娼妓合法化

吳永康    |    明光社研究幹事、前城市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31/01/2001

最近一些婦女團體及關注「一樓一」妓女團體紛紛高舉「妓權=人權」及「性工作者權」,她們要求政府把娼妓非刑事化及要求政府設立紅燈區。這訴求背後的理據是「一樓一」妓女受盡社會歧視,特別是警員在執法時候的歧視;所以娼妓合法化是合情合理的訴求。而「一樓一」妓女是因經濟環境緣故被迫當娼,娼妓也是職業,因此社會人士應支持娼妓合法化,不然便是歧視妓女。一言以蔽之,要關懷妓女便要支持娼妓合法化。

飲海水能止渴嗎?

蘇穎智牧師    |    播道會恩福堂主任牧師
31/01/2001

最近一位性專家大力鼓吹娼妓合法化,另一些贊成娼妓合法化的人士也提出了他們的「理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