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操守
傳媒工作者為專業人士,傳播的資料、訊息對市民大眾具有不少的影響力。所以他們應有其操守,應以求真、公平、客觀、不偏不倚和全面的態度處理新聞材料,確 保報道正確無誤,沒有斷章取義或曲解新聞材料的原意,不致誤導大眾。傳媒工作者應尊重個人名譽和私隱,並應保護消息來源。亦致力避免利益衝突,不應受其個 人、家庭成員、機構、經濟上、政治上或其他利益關係所影響。
在報業評議會十周年的研討會,台灣銘傳大學傳播管理學系呂郁女教授表示,《蘋果》動新聞在台灣引起很大反響,由於內容巨細靡遺描述暴力、性侵害、兇殺等事件,對兒童或青少年的身心發展有嚴重的影響,被台北市政府開出兩張五十萬台幣的罰單。香港珠海學院新聞及傳播學系系主任皇甫河旺教授在回應時直指,動新聞根本不是新聞。筆者過去二十多年一直從事傳媒及傳媒教育工作,深深感受動新聞在本質上已移動了新聞的界綫。
新成立的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召開首次會議,港台工會擔心它會成為太上皇,影響港台的編輯自主。而港台另一個一直已經存在的節目顧問團亦舉行特別會議,討論港台的品牌策略,有成員擔心《頭條新聞》以及個別的主持被打壓,會影響港台監察政府的角色。
突破機構早前發表調查報告。聲稱全港公信力第一的報章,大字標題報道:「調查:四成人接受激進示威」,內文則與近來八十後投身社運前後呼應,企圖製造四成人接受「八十後」青年「激進」示威的假象。筆者與友人拿著調查報告再了解一下。
報告中,示威被形容為「較激進」,其他選擇可真很靜態,如:簽名運動、舉行記者會、報章和網上撰寫文章等。對於青年參與上述社會行動,四成六人單持正面態度,比單持負面態度少十個百分點。但由於正面態度有六項選項,而負面態度只有四項,以概率而言,單靠這樣比較正面和負面態度並不公平。因此,最多只能猜說社會對青年參與上述社會行動的印象好壞參半。
馬尼拉挾持人質事件,帶給香港人的震撼是空前的,當中帶動的情感,更是前所未有的。不少人在讚傳媒怎樣怎樣將事實呈現在人的眼前,現場直播令人更能掌握事實的全部,再加上一眾社交網站的留言和轉載,產生大量的二手、三手資料。香港人彷彿知道了很多,於是很容易得出「常人用常識分析」出來的結論。
可是,這常人的常識往往將我們困在死胡同中。
《談情說案》(下稱《談》)在此文出街時,已經落幕,進入了下一個生產階段-—成為可租可買的光碟,有多少人會記得它留下來的小風波?當細看《談》所引起的話題,抄襲指控只是幌子,因不少網民對知識產權的重視程度,在BT行徑可見一斑,他們不滿的實則是無記這個符號所代表的霸權,凡屬建制類皆是攻擊的對象,暗示著對無政府意識形態的嚮往,會否是馬克思唯物進化論的再現?暫不在此文詳論,但筆者期望借此一起反思,面向種種不滿的社會現象,莫把病徵當成病因。
有雜誌再次以長鏡頭,用偷窺的手法,拍攝女藝人在家中的生活情況,在封面及內頁刊登從窗外窺探她家居內的相片,並以文字批評她在住所內的生活習慣及行為,嚴重侵犯了當事人及其家人的私隱。公眾人物在公眾場所的一言一行會被人留意甚至拍攝無可厚非,但任何人在自己家裏的私人生活必須被尊重,一個人若果連在自己居所內亦不能安心以自己喜歡的模式生活,會擔心被人嚴密監視,在自由社會是不能接受的。
2009年台灣傳媒最潮的新聞用語是「動新聞」。無論大家是否喜歡黎智英,但他作為一個傳媒的外行人,過去二十年卻推動了香港和台灣傳媒的轉變。有關轉變可說是好壞參半,筆者過去二十多年一直從事傳媒及傳媒教育工作,深深感受動新聞已走在危險邊緣,隨時超出新聞的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