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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妻子

司法機關代替立法機關的趨勢

從梁鎮罡案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迷思
明光社
26/09/2019

在《基本法》的精神下,香港實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三者互不從屬,從而達到互相監察和制衡的作用,防止極端政權出現,保護整體市民的權利和利益。可是,這個行之有效的制度近年出現一些轉變,愈來愈多時候出現了司法機關代替立法機關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