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傳媒功能

從特首選舉看傳媒亂象

城市熱話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31/05/2012

特首選舉雖然曲終人散,不過,傳媒在當中所扮演的角色,卻仍然值得我們反思。傳媒既是打手,又要公正報道;報章受老闆操控,但記者卻要在愈來愈窄的新聞自由中找到自己的空間;編輯收到四方八面的黑材料,既須要核實,但又要在競爭白熱化的傳媒戰中不會「輸新聞」……如此糾纏的傳媒問題,該如何解讀?明光社早前便舉辦了「謠言止於傳媒?特首選舉報道亂象」傳媒通識教育研討會,邀請四位講者分析傳媒亂象。

明光社就《有關纏擾行為的諮詢文件》之意見

應將所有符合公眾利益的新聞採訪活動豁免於纏擾法之外
明光社
30/03/2012

明光社關注近年社會上一些令人厭煩的纏擾行為,認同有需要立法管制一些威脅和騷擾市民大眾正常生活的纏擾行為(即在某段時間內針對某人所做出的一連串使該人受騷擾、驚恐或困擾的行為[1]),以保障公眾利益。不過,大前提是必須在個人私隱與表達自由/新聞自由等權利之間取得平衡。

冷漠的意識形態?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2/10/2011

傳媒最蠱惑人心,因為有時你被蠱惑了,還以為自己是聰明人,自我感覺良好大於一切,沒有想到更深層次的人性,會有機會被活埋。

看到內地兩歲的小悅悅被車輾過後,十八名途人視而不見的短片,令人揪心。傳媒報道事件後引起廣泛關注,除了訪問小悅悅父母,追尋兇手外,更找到那位具惻隱之心的拾荒婦和那些見死不救的路人甲乙丙,惟道出的卻是更悲情的社會。

毋懼傳媒的歌利亞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23/10/2011

免費報章《爽報》面世一個月,雖然一出版便被一些家長、教育及宗教團體聯署譴責,除召開記者會,到報社抗議和街頭簽名,呼籲其老闆及總編立即停止渲染色情暴力之外,有關報章亦已超過二十次被裁定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被指有一些不雅(即不適合十八歲以下人士觀看)的內容,卻沒有警告字眼和包膠袋。

警方,請你公開讓傳媒監察

歐陽家和
明光社 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3/10/2011

十二小時內,四宗持刀斬人案在同一區內發生。警方無視巿民安全,完全不公開消息,直到有傳媒報道,區議員投訴、示威,才簡單發佈部份資訊。事件令公眾嘩然,警方作為保障巿民安全,維持社會治安的重要機關,在社區最需要保安消息時,居然不公佈案情,令人質疑政府為何要封鎖消息。
 

傳媒生態靠大眾表態

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28/07/2011

一年一度的「傳媒生態問卷調查報告」又出籠,由18個包括教育、家長教師會、宗教及社會服務等團體組成的「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剛於本月初向大眾公布千多名市民對去年傳媒生態的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