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傳媒操守

報章手法論壇(六)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30/11/2000
  1. 粗口乃不雅言語,傳媒不應加以渲染(如必須引用亦要謹慎處理),不應在青少年可閱讀的報刊大字標題刊載,免起錯誤的示範作用,縱使以代號表示,仍然值得商榷,但《蘋果日報》近期經常以粗口代號為標題,令人反感。例如:

00年9月23日一則法庭新聞的標題是「男子庭上爆粗:『唔X使,正狗官』,辯稱X你老母親切,終於道歉寬免起訴」

業界「鑽空子」為風化案「捉角度」

明光社資料室
30/11/2000

最近,香港報章的內容,愈來愈多風化案﹔雖然這些案件已屢見不鮮,但報導手法就漸趨大膽露骨﹔例如一些非禮或強姦案,除了詳細描述事主受害經過,以漫畫作圖解,甚至以淫褻及不堪入目的語句為標題,比較很多風月小說有過之而無不及。此外,在報導中會有意無意間揭露事主之身份:例如他們的照片、住址、就讀學校、與親友的合照等等。

報章手法論壇(五)

蔡志森
30/09/2000
  1. 00年7月20日《太陽報》頭版報導:「14歲少女稱遭輪姦染病握刀悲鳴,持《自殺少年》尋死」報導除拍攝了該少女的正面外(眼部雖然打了格仔),她所穿的衣服樣式清晰可見,所住單位的外貌亦有刊出(明顯與左鄰右里不同),客易辨認。此外,報導尚指出少女住在大角咀某座五樓,與父母及兄長同住,名叫阿兒,四月初生日。

新聞從業員專訪

訪問員:李永健
30/09/2000

在報業身經百戰的鄒先生,已在這行渡過三十多個年頭。曾在香港北美華文報刊任職,現時於本港一份常佔銷量頭三位的日報的港聞版工作。每天除了負責採訪突發新聞外,偶然也需要審閱或潤飾其他同事的採訪資料,可說是該版的「守門大將」,而鄒先生在入行前已決志信主,也是教會中的活躍份子。

問:從你入行到現在,傳媒報導手法有什麼分別?

報章手法論壇(三)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31/05/2000

今期會重點和大家探討一下娛樂版的手法問題,一直以來娛樂版可說是傳媒污染的「重災區」,經常以男女關係及性作為題材,除了不斷在圖片和標題突出女性的身材之外,亦經常刻意引起讀者對性的聯想,可說到了無「性」不歡的地步!例如:

娛記採訪生涯點滴

訪問及整理:李耀華、廖鳳儀
31/05/2000

小清當了記者十多年了。她在電視台做過「跑台」,也當過一陣子編輯,後來在報館的娛樂版當記者,在那裡待便快要十年了。小清服務的報館,人家一般稱為「大陸報」,換言之,他們採訪新聞的時候,是採取「大陸報」取向的。這怎麼說呢?報社是有自己的底線的,比如色情三級的材料不會採訪;形象不佳的藝人新聞,一般不載(除非當日的稿件太少)。

另類法庭記者心聲

訪問員:李永健
31/05/2000

二十多歲的阮華,加入某份暢銷日報已經三年;他曾擔任不同版位的記者,剛在三個月前被派往法庭版。以前法庭版的記者人數不超過十人,多數都在高等法院採訪,但最近編輯高層將法庭版的版位由一版增至三版,也增加了十多名記者,分派到香港不同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