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兒童福祉

「應否以立法形式推行共同父母責任模式」諮詢文件意見書

傅丹梅女士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22/03/2012

「共同父母責任模式」是一個非常值得支持的概念,能肯定父母雙方對子女成長的責任不會因為離婚而終結,好處在於促進父母在離異後仍繼續積極參與有關子女教養的事宜,符合兒童的最佳利益。然而,最大的隱憂是,建議的安排有可能會被不懷好意的父母利用,以妨礙或煩擾其配偶,使雙方的關係沒完沒了,妨礙新生活的開始。
 

「共同父母責任模式」與「共同管養令」有分別嗎?

傅丹梅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6/03/2012

政府正就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簡稱法改會)以立法形式推行「共同父母責任模式」,以取代現行家事法下的管養及探視安排的建議展開公眾諮詢。原則上,明光社非常認同「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的概念,因能肯定父母雙方對子女成長的責任不會因為離婚而終結,好處在於促進父母在離異後仍繼續積極參與有關子女教養的事宜,符合兒童的最佳利益。

雙胞陌生人

馮國強
牧養主任
02/11/2007

一本新書《雙胞陌生人》(Identical Strangers)有這樣一個真人真故事;一對孖女伯恩斯坦(Paula Bernstein)和沙因(Elyse Schein)出生後即被故意拆散,交給不同家庭領養,直到2004年才得知對方的存在並首次見面,而更令人震驚的是,令她倆被拆散多年的竟是一項名為「後天培養與先天因素」的秘密研究計劃,以了解分離生活的孿生嬰兒,在不同環境中成長,會在發展上有何

婚姻‧家庭‧領養:價值與原則

陸君樂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6/01/2006

時至今日社會大眾對同性戀者的接受程度愈來愈高。另外,贊成同性婚姻和同性戀者應可領養兒童的人數亦有上升趨勢。這是社會開明的徵兆?還是大眾對婚姻、家庭和兒童權利等觀念和理解改變了?就此,本期燭光網絡訪問了三位專家,希望深入淺出地探討婚姻、家庭和領養兒童這三項議題。

為喜羊羊尋準爸爸

陳龍超
明光社電影小組組長
18/09/2009

「養兒方知父母恩」這句老話聽了不下千次,一直以來沒甚感覺。直至生了孩子後,以為會打通任督二脈,生命跳上一個層次,對上帝賦與人類生育、撫養的權利有深一重體會,豈知被尿片、奶粉等瑣事打散了要靜下來的默想空間,嬰孩每兩小時一次餵食、一次換片已叫初為人父的筆者忙得團團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