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娼妓

反對娼妓合法化不等如歧視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31/01/2001

近年社會有很多奇怪趨向,首先,反對一樣行為就等如歧視,於是反對娼妓合法化就被描述為歧視性工作者!其次,一些大眾本來不認同的行為,經過包裝之後便會變成無傷大雅,於是在日本,學生賣淫可喚作「援助交際」!在香港,專門販賣色情資訊的報章副刊可美其名為風月版!此外,雖然娼妓問題日益嚴重,但更令人憂慮的是,近年很多問題只要難於禁絕便有人要求將之合法化,若按此邏輯,大麻、搖頭丸、翻版碟合法化是否應該推行?

給她們多一個機會、一點選擇

陳龍超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及研究)
01/01/2009

 第45屆金馬獎頒獎典禮在2008年12月7日晚上在台中舉行,賽果不算意外,值得留意是歌手出身的劉美君憑《我不賣身‧我賣子宮》(下稱《賣》)被封影后,她飾演一個企街毒姑黎鐘鐘,傻氣之餘帶人情味,演來與角色有點抽離,像化外之人,或許這就是獲評判青睞的原因罷!

再思娼妓合法化

陸君樂
海外傳媒工作者 | 明光社 前項目主任 (性教育)
09/05/2008
三月份本港發生的妓女連環兇殺案,有團體就此提出娼妓合法化,認為這樣才能保障妓女的安全和權益。但無論是合法化或落實「一樓雙鳳」,其實都是要求以法律途徑改變現時有關情況。
 
大部分支持者都相信娼妓合法化能夠帶來以下好處:
 
1.擺脫黑社會操控;
2.改善接客環境,以近期兇殺案為例,更能保障其生命安全;

活在「笑貧不笑娼」的e世代

──警務人員訪問
採訪及整理:傅丹梅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27/07/2009

「Hi,我係XXX,今年16歲,清清秀秀,白白淨淨,身材34-25-32,服務範圍:wet kiss,bath together,ml with dom……」大家只要隨意登入一些社交網站或討論區,便很容易找到這類援交少女的自我介紹,情況實在令人擔心。
 
為了讓讀者進深認識香港援交少女的情況,我們訪問了一位警務人員,希望讓讀者認識前線執法人員接觸的個案。

援助交際:

愛在男女關係崩潰時……
何故先生
香港中文大學 日本研究系 兼任講師 跨媒體創作人
27/07/2009

援助交際,簡稱「援交」,是一個始於上世紀九十年代,源自日本的新興名詞,最初代表少女為了獲得金錢(援助)而答應與男士約會(交際),但不一定伴有性行為。然而,隨著社會風氣惡化,如今已成為學生賣春的代名詞。
 

是誰播下援交的種籽?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27/07/2009

援交,一個比較中性的名詞,讓人聽了感覺比較舒服,相對於少女賣淫來說,的確「好聽」得多,就如電影《我不賣身、我賣子宮》中的「性工作者」瞧不起內地新娘而挺起胸膛說:「我只賣身、我不賣子宮」一樣。在這個喜歡去污名化的年代,我們總有辦法將一些事情的真象掩蓋,然後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