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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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性傾向歧視條例」 的反思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9/03/2005

民政事務局將於四月就市民對同性戀的看法,諮詢市民的意見,若有超過半數支持,政府便會考慮以立法手段特別保護同性戀者,強制市民必須認同同性戀是正常及必須尊重的行為,甚至要在教育指引中強制老師必須如此教導學生;禁止僱主因信仰或道德觀念的緣故拒絕聘用同性戀者;禁止一些人因良心和信仰的緣故批評同性戀行為等等!並會處分違反有關法例的人士。

建立公民社會,重視生命教育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01/2005

過去兩年是香港發展公民社會的重要里程碑,市民大眾以行動證明了他們不是三分鐘熱度的,繼03年的七一遊行和保護維港行動,04年的七一遊行和反對拆卸紅灣半島一樣聲勢浩大,此外,一些專業人士所發起的維護本港核心價值聯署,亦引起不少的討論,公民力量已成為政府和大財團作決定時不能忽視的因素,問題是公民社會的核心價值是甚麼呢?公民力量除了在政治和民生議題外,在一些對社會和下一代價值觀影響深遠的議題上又應

認識、關懷、謹守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6/11/2004

對於同性戀的問題,過去二十多年經歷了很大的變化,由大家認為是不正常、道德上不接納的性行為,逐步轉化為一些人聲稱的天生正常性傾向。傳媒對同性戀者的描繪,由陰陽怪氣、濫交不忠,轉變為充滿藝術細胞、愛情專一,甚至可成為異性戀者軍師的粉紅救兵!
 

「教」在賭風蔓延時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09/2004

在馬會以商業運作模式的推動下,賭波已成了年青一代的賭博入門課程。賭博會有負面影響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可是,一直以來,政府及教育機構並沒有認真研究賭博對個人、家庭和社會帶來的影響,更遑論提供有關賭博的防治教育和治療。

門外「看」社工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3/07/2004

專業=中立?
中立=服務對象為先?

專業究竟是甚麼?當聽到某些大律師千方百計找著程序上的一些錯誤,令法庭放走一個明明證據確鑿的犯人,大律師卻以這是遊戲規則而表現得心安理得,甚至沾沾自喜,心裏總感到慼慼然!當然,在能力上自己沒有當大律師的條件,但在心理上,自己亦不能接受法律為成為了不是伸張正義,而只是鬥智鬥力(財力)的遊戲!

跳入旋渦,走出泥淖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2/05/2004

吵吵鬧鬧何時了?意義有多少?

暴力不是校園的專利色情卻是媒介的暴利

15/03/2004

「校園暴力」雄據在傳媒關注事件榜上幾近一個月,是即食麵新聞報導文化下的一個異數,但與過往眾多的事件一樣,傳媒的關注仍停留在一些表面的現象,沒有興趣深入探討青少年暴力文化的成因,更沒有興趣剖析傳媒暴力文化與校園暴力事件之間的關係。

由鐵達尼號看僵化的影視條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03/2004

無線電視翡翠台播放電影鐵達尼號,當中包括男主角替女主角人體寫生時的露點鏡頭,之後有人向影視處投訴,引起不少議論,個人認為事件反映了現時有關條例的僵化及部份關注色情資訊的市民將焦點錯置。

「人權」不是任填銀碼的支票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01/2004

打開報章,每天幾乎都有不同的人士,在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方法,提出不同的訴求,但理由卻往往不約而同,就是基於「人權」!彷彿任何群體(無論是否弱勢),只要他們認定了某些訴求是他們的基本權利,而其他人無論基於任何原因(例如倫理道德、社會制度、宗教信仰或醫療健康等)未必認同,便是侵犯了他們的「人權」!是「歧視」的行為!下文嘗試和大家舉幾個常見的例子。

維護家庭,尊重婚姻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2/11/2003

這是一個訴諸感性的年代,理性往往要靠邊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