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字版 (燭光網絡 103期)

兒童不是社會實驗的白老鼠 

燭光網絡 103期 (p.3)
15/07/2015

香港的兒童備受剝削,境況堪虞嗎?當然不是!

不過,香港的兒童幸福嗎?這就難說了,因為幸福不僅是衣食無憂,物質豐富,更重要是受到尊重,有足夠及安全的空間發揮自己,追尋自己的夢想。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最重要的四種權利是生存、受保護、發展和參與。相信香港的兒童在生存、受保護和發展方面的問題都不大,問題是在中國人的社會,兒童常被視為「年幼無知」,加上「長幼有序」的傳統觀念,兒童在參與及選擇涉及自身權益的事物上,卻未必得到足夠的空間,他們的不滿和挫敗,往往並非被父母虐待,反倒是父母過於溺愛,包攬了他們在成長期的大小決定,壓得兒童透不過氣來。當然,這不是說,應由兒童「樣樣自己話事」,而是他們應有適當的機會參與、商量及作決定。

孩子理想的一天

燭光網絡 103期 (p.4)
15/07/2015

談及兒童福祉,很多人便想到要為子女計劃將來,這是父母的責任,但同時也是一個兩難。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在2014年底發佈「香港兒童遊戲權利調查」報告結果,發現四成受訪的中小學生家長表示功課數量為子女造成很大或極大的壓力;亦有逾九成家長為子女報名參與課外活動,藉此增加子女競爭力、發展子女潛能及令子女有更多成就等。為了讓小孩入讀名校,有家長不惜大花金錢,舉家遷進該校網,同時亦讓兒子報讀十一個興趣班;一些家長亦甚有壓力,表示睡不著。[1]

對一般家長而言,這是「贏在起跑線」及擔當「怪獸家長」的掙扎;對基督徒家長而言,這是「教養孩童」及「不要為明天憂慮」的掙扎;對一些了解兒童權利公約的家長而言,便知道其中四種基本權利中的發展權,既有「教育及發展身心能力權利」,亦有「休閒娛樂的權利」,這也是掙扎。然而,在計劃將來時,有否考慮現在的小孩有甚麼想法呢?在安排小孩擁有理想的未來時,不妨聽聽他們理想的一天是怎樣的。

富裕中的貧窮──正視香港兒童福祉

燭光網絡 103期 (p.6)
15/07/2015

香港是個富庶的城巿,按人口平均計算,本地生產總值世界排名廿五,[1] 但堅尼系數同時又高達0.537,[2] 貧富差距嚴重。當我們談及兒童福祉時,往往停留在兒童的讀書成績、身體是否健康等等,但不少外地研究均發現,家人管教能力、情緒、孩子自理,甚至家庭的房屋、入息是否穩定、家庭的結構、延伸家庭特點等等,均直接或間接影響兒童福祉。而香港人對這些讓孩子健康、安全及快樂成長的種種要素不太重視,以致孩子窮得只剩下物質,有時甚至連物質也沒有。

香港法律如何保障兒童權利

燭光網絡 103期 (p.8)
15/07/2015

聯合國於1989年11月20日通過《兒童權利公約》(《公約》),其目的是為全面保障兒童生存的權利、受保護的權利及發展的權利等。1994年9月7日,當時的英國殖民地政府將《公約》伸延至香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則於1992年3月2日追認《公約》,並於1997年6月10日再次確認。因此,香港於1997年回歸後,繼續適用。由於其內容除一小部份 (如監控越境嫖雛妓、兒童色情物品及下文所提及的情況) 成為本地法,其餘均未成為可執行的本地法律。  

在《公約》序言的部分,提到兒童有權享受特別照料和協助,深信家庭作為社會的基本單元,作為家庭所有成員、特別是兒童的成長和幸福的自然環境,應獲得必要的保護和協助,以充分負起它在社會上的責任,確認為了充分而和諧地發展其個性,應讓兒童在家庭環境裏,在幸福、親愛和諒解的氣氛中成長」。 本文嘗試勾畫《公約》在香港的落實情況。

讓孩子在父母的愛中建立自己

燭光網絡 103期 (p.12)
15/07/2015

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兒童有權享受特別照顧和協助,聯合國亦肯定家庭作為社會的基本單元,是兒童的成長和幸福的自然環境,應獲得必要的保護和協助,讓兒童在幸福、相親相愛和諒解的氣氛中成長。在兒童成長的過程中,父母絕對是不可或缺的角色。父母與孩子的關係,甚至夫婦關係,對孩子都有著極度重要的影響。我們專訪了精神科醫生康貴華,一起了解孩子如何在父母身上建立健康正面的自信。 

《兒童權利公約》第19條第1節指出兒童被照顧時不應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殘、傷害或凌辱,忽視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剝削,包括性侵犯。[1] 可想而知,兒童成長的環境極度重要。除了給予孩子安全的環境,從小與孩子建立緊密的關係也是極度重要的。

 

兒童福祉

燭光網絡 103期 (p.14)
15/07/2015

明光社

父母同心造就孩子——向猶太家庭教育取經

燭光網絡 103期 (p.16)
15/07/2015

周碩以身為母親的經驗之談,撰寫了《選錯幼校學錯師》一書。她在書中認同為孩子選擇一間好的幼兒學校是很重要的,但也指出教育的唯一出路,其實在於家教。這意味著父母不能以為為孩子選了一間名校,便能高枕無憂,把孩子交給老師教育。而家教的意思,當然不是指到請一個操純正英語的外傭來照顧孩子。[1] 自己的孩子,由父母親自教養,是最理想的。

 

安樂活

燭光網絡 103期 (p.18)
15/07/2015

每個人都需要面對生老病死,隨著香港正步入人口老化的高峰期,在社會政策上作相應的調整刻不容緩。可是,多項涉及長者的重大政策,如全民退休保障等均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在五月份,被傳媒揭發的大埔劍橋護老院「長者被脫衣全裸 露天排隊等候洗澡」事件更反映了長者安老院舍的潛在問題── 一、 政府欠規劃及二、私營服務監管嚴重不足。

資助宿位「等到死」

現時香港有大約七百多間安老院舍,分為資助、自負盈虧、合約制及私營院舍,當中近七成的宿位(即50,201個宿位)是由私營機構提供,而資助宿位嚴重不足,據統計現時有大約有31,000多名長者正輪候資助宿位,當中津助或合約制的護理安老院的平均輪候時間更長達三年,平均每年有5,100名長者「等到死」也等不到資助宿位。[1]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5年6月)

燭光網絡 103期 (p.20)
15/07/2015

國際

 
美國全國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

加強學校性教育是萬應靈丹?

燭光網絡 103期 (p.22)
15/07/2015

香港青年協會在本年3月至5月期間,以問卷形式訪問了582名中小學教師,了解他們在推行有關戀愛和性知識教育的現況與困難。結果發現逾六成教師認為,學校教導有關戀愛和性教育方面沒有足夠教材或支援;五成多老師就認為沒有教學空間;逾九成小學老師及八成中學老師認為戀愛教育應在高小開始,但承認在推行上遇上不少困難,例如沒有足夠支援及不掌握有關的知識等。[1]

香港學校性教育不足是鐵一般的事實,每當社會出現青少年在性方面的偏差情況,「加強學校性教育」是必然的總結,彷彿學校要為青少年的性偏差問題負上全部責任。我們同意老師「教人」比教書更重要,但影響青少年性觀念的並不只得學校這一方,家庭、社會、朋輩、傳媒及網絡的影響力不會比學校來得次要。究竟我們為下一代提供了一個怎樣的環境讓他們成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