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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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流中的立場

李靈亮     |    明光社資訊幹事
31/03/2001

二000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二時三十分於立法會會議廳舉行了一個會議,當中第四項議程為「基於性傾向的歧視」,讓十四個關注該議題的團體及一位大學教授發表各自的見解、立場。我們將當天出席的團體的立場、訴求或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的意見整理成為以下的圖表。

雜誌論壇 烹屍案的雜誌報導與閱讀

吳永康     |    明光社研究幹事
31/01/2001

去年「烹屍案」結審後,我相信讀者們都必定在報章、娛樂雜誌、電視新聞、娛樂節目或各式各樣的網站上看到有關的報導。若果把這些報導全部變成一式樣的純文字格式,把所有圖片抽走,並要讀者去分辨那些是報紙上的新聞報導,那些是娛樂花邊新聞。您有沒有信心能準確作出分辨呢?

反對娼妓合法化不等如歧視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1/01/2001

近年社會有很多奇怪趨向,首先,反對一樣行為就等如歧視,於是反對娼妓合法化就被描述為歧視性工作者!其次,一些大眾本來不認同的行為,經過包裝之後便會變成無傷大雅,於是在日本,學生賣淫可喚作「援助交際」!在香港,專門販賣色情資訊的報章副刊可美其名為風月版!此外,雖然娼妓問題日益嚴重,但更令人憂慮的是,近年很多問題只要難於禁絕便有人要求將之合法化,若按此邏輯,大麻、搖頭丸、翻版碟合法化是否應該推行?

不容忽視的新「妓權」運動

31/01/2001

香港似乎每隔數年便見到一個現象:有團體高呼成立「紅燈區」,倡議賣淫活動合法化,諸如:1992年某高級警官便提議在旺角成立「紅燈區」。回顧歷史這情形正不斷重覆出現。

尊嚴被人任意刮走-一個當娼婦女的故事

31/01/2001

二千年12月中的一個下午,一位社工陪著一位妓女阿絹﹝假名﹞,來到明光社的辦公室接受訪問。

眼前的阿絹,從外貌根本看不出是妓女,入行之前她與一般女孩子一樣,有一份固定的職業和足夠日常開支的收入,但因為週期性「快錢」的需要,不能等待每一個月出糧,阿絹從朋友介紹下就入了行。當說到當娼生涯時,「不開心」、「羞恥」、「無尊嚴」之類的詞語總是不停從她口中說出來。

娼妓+合法化=無問題?

31/01/2001

近來,社會正鬧哄哄地討論有關娼妓的問題,有妓女投訴警方掃蕩帶來對她們的滋擾,使她們『無啖好食!』。報紙上的投訴版也有讀者致函投訴居住區域內的色情事業影響治安及對路過的婦女構成滋擾,於去年十一月五日更有區議員和居民上街遊行抗議。

關心婦女權益反對娼妓合法化

吳永康    |    明光社研究幹事、前城市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31/01/2001

最近一些婦女團體及關注「一樓一」妓女團體紛紛高舉「妓權=人權」及「性工作者權」,她們要求政府把娼妓非刑事化及要求政府設立紅燈區。這訴求背後的理據是「一樓一」妓女受盡社會歧視,特別是警員在執法時候的歧視;所以娼妓合法化是合情合理的訴求。而「一樓一」妓女是因經濟環境緣故被迫當娼,娼妓也是職業,因此社會人士應支持娼妓合法化,不然便是歧視妓女。一言以蔽之,要關懷妓女便要支持娼妓合法化。

飲海水能止渴嗎?

蘇穎智牧師    |    播道會恩福堂主任牧師
31/01/2001

最近一位性專家大力鼓吹娼妓合法化,另一些贊成娼妓合法化的人士也提出了他們的「理據」,說:

娼妓合法化不是靈丹妙藥 淺析娼妓法律及政策

吳永康    |    明光社研究幹事、前城市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31/01/2001

最近香港的「企街」娼妓業起了很大的變化,大量內地的女士從合法及非法途徑進入本港賣淫,而大部份更是由黑社會安排下一批一批的偷運進港。她們大多數的經營方式是在街上兜撘,甚至會在一些公園中進行性交易,這已不是個別區域的問題而是一個跨區域的賣淫問題。警方要四出拘捕流鶯以杜絕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