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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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卷調查結果分析

30/11/1999

明光社在十月中透過問卷,成功訪問了646名十八歲以上之市民(大部份於街頭進行),八成半受訪者認為現時報章侵犯私隱情況嚴重(特別是對藝人及公眾人物),約七成半不相信新聞界可以透過自律改善有關情況,特別是由於業內競爭激烈,令新聞界因為要刺激銷路而放棄專業操守,所以贊成成立保障私隱報業評議會。

新任總幹事感言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0/11/1999

當了十年公務員,做的是自己喜歡的工作──電台記者兼新聞節目主持。既不用在經濟不景時為生活憂慮,亦有不少時間在工餘時間事奉(因每星期有兩天假期,每年四十日大假),但還是選擇告別香港電台(一個公信力十分高,可以驕傲地告訴別人而不用面紅的傳媒機構),轉往奉獻收入仍未穩定的新興志願團體──明光社,為的就是忍無可忍!

卸任執行幹事感言

30/11/1999

明光社成立至今已有兩年光景,自己有幸能參與它的工作,使我的思想觀念備受磨練,從而再次肯定基督教信仰的精神及活力,促使今天我進入神學院裝備自己,以下就讓我雜亂地分享一下自己的感受吧!

人物素描 電影檢查員

30/11/1999

Leo弟兄工餘時參予影視及娛樂事務處(影視處)電影檢查顧問小組的工作已二年多,他坦言自己並非因為某些偉大的理想才參加,只是由於自己對電影的熱愛,和一點點服務社會的精神,便毅然報名參加。

同性戀的神學探討

30/09/1999

(本文曾於香港神學院第四十四期院訊刊登,蒙李明德先生允許轉載)

尋索肉身的尊嚴

30/09/1999

現時本港對色情文化的批判,普遍仍停留在防衛性和回應性的立場,也就是說,我們以當前氾濫、扭曲的色情現象為一「正題」,而自己的「抗衡」、「批判」則成為一「反題」。無論成功與否,我們都沒有建立任何自足的「性倫理」議題,因為任何「反題」皆須依附「正題」而後成,結果「色情」永遠是性倫理的主角、主題。

還世界一份情 給自己一個心

30/09/1999

如常地踏入便利店,無聊地打量著各報刊封面,機械式地放下幾個大銀,便步出門口。突然被一位失魂小童撞跌了手上的報紙,只聽到一聲:「媽媽,好可怖呀!」低頭一看,只見地上那血淋淋的頭版新聞相片。一份莫明的惡心湧上心頭…

編者的話

30/09/1999

「你們是世上的光。」也許便是明光社舉行「反傳媒污染遊行」的最終動機。

以行動開拓新傳媒文化

30/09/1999

部份傳媒工作者為了經濟利潤妄顧及忽視傳媒的社會責任。明光社曾就傳媒問題進行了一項「中文報章污染指數調查」,結果指出我們現時的暢銷報紙是已受到污染。污染來自它們內容的色情問題!污染來自它們的報道失實!污染來自它們的不當報道手法!我們相信新聞自由要捍衛,濫用自由要抵制!傳媒老闆不應單求利潤,破壞市民對傳媒的信任。

為香港傳媒教育播種

李月蓮    |    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
30/09/1999

由於本港傳媒環境迅速劣質化,本來鮮為人留意的傳媒教育開始受到社會人士的關注。筆者近期就接到不少教師、社工及家長的詢問,問及怎樣教導青少年去和傳媒打交道以及如何在學校、社區、教區或家庭實踐傳媒教育。

這裡建議熱心推行傳媒教育的人士注意兩方面的問題,首先是要了解傳媒教育能為我們做些什麼,跟著採取適合的橫式去進行;其次是有計劃及有聯繫地推動有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