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700多萬人裏, 每天都有嬰兒出生,對這些最弱勢的人來說,誰最能保障他們?常識告訴我們,最理想的狀況是親生父母能夠無條件地愛護、不離不棄地養育,成為他們一生的模範。很多婚姻法都秉承這常識。結婚不必然有後代,但後代最理想是在親生父母懷中成長。
同心同行婚姻路
「愛爸媽 . 愛我家」運動籌委會繼2014年在九龍公園的啟動禮之後,與一眾參與團體舉行了集思會,建議在每年11月11日夫妻節一起向配偶表達感謝和愛意,彼此提醒婚姻的盟誓。
從每年五萬多宗的結婚數字顯示,今時今日仍有不少人願意委身在婚姻中。夫婦能夠在婚姻道路上走得穩固,彼此建立生命,那麼他們的人生將會很不一樣。
墮胎用於人口控制 變成扼殺生存權的劊子手
為孩子帶來更美好的世界
為人父母者,總會著緊孩子的需要,希望為他們提供最好,但因社會「吹」著不同的風氣,令父母在培育孩子的過程疲於奔命。怪獸家長、現代「孟母三遷」,又或是月花數萬元報讀興趣班等等,都呈現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贏在起跑線或 終點。說到底,其實那些提升孩子競爭力的行為,無非是希望孩子能有一個美好的人生。然而,怎樣才算是孩子心目中的美好人生?
從美國最高法院就同性婚姻一案判辭說起
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裁定同性婚姻是美國憲法第十四修訂案所賦予的基本權利,這項判決代表同性婚姻在全國合法。第十四修訂案包括一項「正當程序條款」(Due Process Clause),指到任何一個州分(State)不得在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下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此外,第十四修訂案亦有一項「平等保護條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說明不得拒絕給予任何人平等的法律保護。
婚姻制度連根拔起
婚姻,在不同時間及不同文化中,以不同的方式呈現。婚姻雖然看似社會上一個很穩定和基本的制度,但實際上內裡的定義和細節是會隨時代而改變。婚姻與生育、家庭、教養孩子、建構男女性別角色、性生活等的關係,並不是如想像般必定包括所有。我們將在本文簡單回顧一下婚姻的發展,從而再討論今日婚姻的定義,並反思發展至現今,婚姻往後應該往哪個方向走。
孩子理想的一天
談及兒童福祉,很多人便想到要為子女計劃將來,這是父母的責任,但同時也是一個兩難。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在2014年底發佈「香港兒童遊戲權利調查」報告結果,發現四成受訪的中小學生家長表示功課數量為子女造成很大或極大的壓力;亦有逾九成家長為子女報名參與課外活動,藉此增加子女競爭力、發展子女潛能及令子女有更多成就等。為了讓小孩入讀名校,有家長不惜大花金錢,舉家遷進該校網,同時亦讓兒子報讀十一個興趣班;一些家長亦甚有壓力,表示睡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