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關係
性關係是人與人之間最親密的接觸,建基於愛和婚姻之下,是二人身心靈整體的結合,是良好及美麗的。但現時社會視性為滿足慾望的途徑,忽略愛情及婚姻的基礎,為個人、家庭及社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2009年的青少年援交問題經傳媒廣泛報導後,公眾終於得悉問題的嚴重性。而少女大肚照和多段青少年親熱短片在網上火速流傳,青少年樂於公開自己(或別人)性史的情況令人嘩然。此外去年參與同志遊行人數急升,負責人直言可用粉紅金錢(Pink Money)帶動本港的經濟。而年終立法會通過《家庭暴力條例》修訂,保障範圍擴大至同性同居者,同性關係首度出現在香港法例,其發展值得關注。
援助交際,簡稱「援交」,是一個始於上世紀九十年代,源自日本的新興名詞,最初代表少女為了獲得金錢(援助)而答應與男士約會(交際),但不一定伴有性行為。然而,隨著社會風氣惡化,如今已成為學生賣春的代名詞。
近年援交新聞接二連三,這股風氣仿如甲型H1N1流感,疫情隨著互聯網不斷擴散,情況已一發不可收拾。從失蹤少女王嘉梅疑被殺害肢解案到時下少女將「援交」行為正常化,展開了捍衛道德與拜金主義的角力賽。[1]
「援交」一詞,幾年前多在報章風月版的色情資訊中出現,如今它卻是熱門的新聞題目,可見援交行為已漸趨普遍。以下就本地有關援交的新聞作出剪影,以了解本地援交的實況:
援交,一個比較中性的名詞,讓人聽了感覺比較舒服,相對於少女賣淫來說,的確「好聽」得多,就如電影《我不賣身、我賣子宮》中的「性工作者」瞧不起內地新娘而挺起胸膛說:「我只賣身、我不賣子宮」一樣。在這個喜歡去污名化的年代,我們總有辦法將一些事情的真象掩蓋,然後自欺欺人。
在現今的社會,究竟是黑社會誘騙少女當娼?還是一些喜歡誨淫誨盜的傳媒、性解放團體、美化負面行為的學者、以及疏於職守的成年人,共同為青少年甘於以身體換取物質鬆土、播下了授交的種籽呢?
我們打開報紙,每隔兩三日就會發現有關「援交少女」的新聞報道。我們從網上的援交討論區中得知援交少女每次性交易收取1,000至2,000元,如果要特別服務就要加錢。從新聞報導我們又知道在2008年11月有中三少女聲稱為前男友還債而在有網上以3,000元底價拍賣初夜,最後以21,000元成交。在2009年6月有少女在巴士上幫人口交,賺取200元「酬勞」來買名牌手袋。
4月號《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刊登名為〈情到濃時,不如開房〉的文章,作者描述與男友往時租酒店開房的經過,並認為「在這種環境下做愛真的不錯」、建議大家「不妨花小小錢試一試」,惹來網民及教育界的批評,但撰寫文章的《學生報》副總編輯表示自己無悔寫出該篇文章,並對記者說:「若真有中學生看完文章去試時鐘酒店,他們又到了合法性交年齡,我認為不存在問題,我鼓勵他們去試」。
此外,《學生報》一眾編輯為回應批評,在中大舉辦論壇大談性空間及性文化,更表示5月將推出更爭議的性專輯——討論為何大學不接受「鴛鴦蛇」(異性朋友宿舍留宿)。
三月初,香港一名十四歲少女於網誌上載自拍「大肚相」及分享懷孕心情,引來社會多方迴響,不少網民批評她教壞人、不知羞恥,亦有人讚她勇於承擔事件結果,但少女後來因網上褒貶及傳媒報導評論等壓力而情緒受困,需要接受輔導,可見「罵人唔駛本」的威力實在不容輕視。
年青人渴望被愛,與情侶拍拖,容易難敵情慾試探,發生性行為後懷孕的情況屢見不鮮。部份年青人由於年紀太小,未有經濟能力,最終以墮胎來解決問題。我們透過外展社工的幫忙,訪問了兩位曾在局中的年青人,了解一下他們的想法。
「小恩」(化名),十八歲,個子小,健談,曾墮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