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淫褻及不雅

新聞從業員在處理新聞的時候 , 尤其是涉及暴力、性罪行、自殺等社會新聞,應避免淫褻、不雅或煽情。同時亦應遵守《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以免第二類不雅物品任意出版、傳閱,對心智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士造成負面影響;或令人感到厭惡、不安的第三類淫褻物品於市面發佈。

「動新聞」─性感色情圖片也動起來

23/01/2010

較早前,有傳媒被台灣民間團體抗議,以動畫報道新聞渲染色情及暴力,引起大家關注「動新聞」所引起的問題,例如有關自殺或嚴重罪行等事件,容易引起人們模仿,當中的圖像亦可能對青少年造成不良影響。不要以為香港「動新聞」比起台灣好,可能大家沒有發現,每天在該份報章中的性感女性的圖片,如「今日我最靚」及「玲瓏集」等刊登中外性感女性的圖片,而通過手機軟件的幫助,攝下密碼圖,就即可在網上「動新聞」中觀看「動態版」,而該些女星的野性動作,配以 剪接及音樂,極為挑逗,有時候甚至完全赤裸,只用手或拍攝角度遮掩重要部位。其大膽程度和「十八禁」類別的短片極為相近。

法庭不是商議尺度之地

01/01/2009

一位執業大律師,在2004至2007年被委任為「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的審裁委員,雖然其後婉拒續任,但對於《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稱《條例》)的變革方向,以及網上資訊規管問題仍然有他的一套見解:「這些日子,市面上的印刷品如週刊封面等經常鬧出風波,『踩界』的製作不斷,身為家長,我想反映自己的看法。」

由於公職關係,受訪者不方便以真實姓名接受訪問,下面乃是訪談節錄。

關鍵字 淫褻及不雅

傳媒同樣肩負社會責任

01/01/2009

近日,政府倡導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稱《條例》)進行諮詢。社會各界對此有不同的見解及意見,當中更有人認為條例已經過時並覺得應該廢除。事實上,每條法例都有其局限。《條例》推行時間日久,一定亦有不合時宜的地方,唯一面倒抹殺其正面影響實有欠公允。

關鍵字 淫褻及不雅

明光社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意見書

01/01/2009
有關淫褻及不雅資訊問題的幾點觀察

色情及暴力資訊泛濫

過去十多年,傳媒渲染色情暴力的情況嚴重,不少家長及社會人士都認為一些容易誤導心智未成熟青少年的內容(如嫖妓指南、血腥圖片以及美化黑社會等),卻輕易在屬第一類物品(適合所有年齡人士觀看)的報章雜誌出現,而色情暴力的資訊在互聯網上散播的情況更為嚴重。

關鍵字 淫褻及不雅

要立法規管「新媒體」資訊嗎?

01/01/2009

 一個親身經歷的小故事:我有由三個不同供應商提供的電郵戶口,常用的是其中兩個免費的,容量大兼有不俗的SPAM功能。那個收費的戶口經Outlook Express開啟,其中一個煩惱是它不能預先篩選我不想讀的訊息,點選一個郵件名稱,便即時開啟電郵內容。每次檢視戶口,我都得大費周章清除那些「偉哥」宣傳訊息……

關鍵字 淫褻及不雅

讓我們都坦白一點

01/01/2009

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檢討中,政府不斷強調政策目標「是保障資訊流通和言論自由,同時亦確保能夠反映社會的道德標準,特別是將這些標準應用於規管以青少年這些易受外界影響的人士為對象的物品上。

關鍵字 淫褻及不雅

資訊極速流通的「任睇年代」

01/01/2009

 2008年剛過,傳媒及新媒體發生了許多值得我們關注的事情,亦使我們發現媒體受到色情文化的影響。有關新媒體(如互聯網及手機)的事件都與淫褻內容有關,甚至有關性罪行,情況值得留意。

慾照齊齊看藝人裸照風波(新興媒體、印刷媒體)

2008年初發生的藝人情慾照事件,由於一名男藝人與多名女星的床照被人於互聯網討論區張貼,其後更於網上及手機廣泛流傳,引發了傳媒熱烈的追訪及報導、全城討論並追蹤「奇拿」,更引起大眾關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對網絡的監察成效,亦突顯需要修改條例的迫切性。

自律以外,仍有管制

01/01/2009

於近年報章、雜誌不時發佈不雅或更甚的照片,公眾亦愈發關注不良照片或資訊在互聯網上流傳,2008年10月初,政府推出《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希望改善現行規管淫褻及不雅物品的機制。

事實上,有關管制不良物品的條例並非香港獨有,很多地方都有類似的條例,禁止過份渲染暴力或淫褻的物品出版、發佈或銷售。以下,我們會探討新西蘭、英國、美國、加拿大及台灣這5個地方相關的條例。

關鍵字 淫褻及不雅

你說打壓?我話保障!

01/01/2009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檢討由2008年10月開始至12月初,社會上有不少團體及個別人士均向媒體發表意見,散見於各個媒體報導及專欄文章。其中大部份都以擔心有關條例,會對網絡資訊自由及性多元資訊的流通受到打壓,表示想放寬《條例》或不想政府監管互聯網。
 

有誰不管? ── 各地管制不良物品的條例簡介

03/12/2008

鑑於近年報章、雜誌不時發布不雅或更甚的照片,公眾亦愈發關注不良照片或資訊在互聯網上流傳,2008年10月初,政府推出《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希望改善現行規管淫褻及不雅物品的機制。

事實上,有關管制不良物品的條例並非香港獨有的,很多地方都有類似的條例,禁止過份渲染暴力或淫褻的物品出版、發布或銷售。以下,我們會探討新西蘭、英國、美國、加拿大及台灣這5個地方相關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