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與離婚信徒同行

吳庭亮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 | 資料搜集︰傅丹梅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6/03/2012

政府近日推出「共同父母責任模式」諮詢文件,再一次讓教會反思應如何牧養離婚後的家庭。按聖經的教導,教會是不贊成離婚的,因為上帝對婚姻和家庭有其美意和祝福。但當有弟兄姊妹或未信主的親友出現離婚的情況,教會各部事工,特別是婦女和兒童事工部,卻有須要預備信徒,並按聖經的教導關顧這些家庭,讓當事人明白上帝的救恩,協助他們和其子女面對困難和衝擊。
 
這篇文章會探討這些家庭的需要和牧養時須要注意的事項,最後會列出一些香港現有的社會資源,幫助這些家庭,度過難關。

離婚的問題有多嚴重呢?過去30年,離婚的數字升了八倍(見圖)。2010年,香港共有52,558對男女舉行婚禮,同年頒佈了近二萬張離婚令。因離婚上升,在1991至2006年間,離婚或分居者的單親人士由54%升至80%(約19,000人升至58,000人)。單親人士的未成年子女數目接近10萬人,即每12名未成年子女有1位是來自單親家庭。離婚數字上升,反映家庭的關係變得脆弱,當中如果涉及到子女,面對的困難和衝擊可能更多。雖然沒有基督徒離婚的數字,但面對這種氛圍,作為上帝的兒女也難免會受影響。教會如何在這個嚴峻的環境中,牧養和幫助這些有需要的家庭,是一個值得深思和探討的課題。
 
圖一 香港在1981-2010年期間的婚姻和離婚數字
明光社

資料來源:政府統計處人口統計組

 

教導婚姻的原意
首先,牧養必須包括教導。教會是一個為主發聲的重要群體,教會有責任向世界宣告上帝所設立的婚姻和家庭的原意,並教導世人要努力捍衛上帝所賜福的婚姻和家庭。基督徒父母有責任教養下一代,讓他們認識婚姻的真實情況和困難,也要教導他們婚姻是一生的承諾。
 
事實上,離婚不單是違背上帝設立婚姻的原意(太十九4-6;林前七10-11),也往往是一個悲劇,特別對離婚家庭的子女,所以要敏感地關心他們。
 
要防患未然,教會可以從婚前輔導入手,教導信徒有關上帝對婚姻和離婚的看法,這也是建立長遠家庭關顧的好時機。因為婚前輔導員不單是評估性格的異同和教導相處之道,更是陪伴預備結婚的信徒,一生尋求和建立上帝為他們祝福的婚姻和家庭,婚前輔導員的工作甚至可以延續至婚後,以屬靈導師的方式進行。那麼,教會有須要鼓勵和培育更多已婚的夫婦參與婚前輔導訓練,成為年輕未婚伴侶的同行者。
 
關懷離婚家庭
教會如何成為離婚家庭的鄰舍?又如何接納他們呢?對於這些家庭來說,教會可以成為幫助他們子女的重要社會資源。讓孩子重新建立在群體中的信任,幫助他們確定家庭和倫理的價值觀,並提供成年人良好的榜樣。這不單是牧者的責任,也是上帝對每個信徒的呼召。
 
當離婚人士已有內疚感,教牧或弟兄姊妹不要再在傷口灑鹽,也毋須鼓勵他們發展新的婚姻關係,相反,應該多聆聽,幫助他們在傷痛中靠主得醫治。一方面他們可能要為一些過失和罪向上帝認罪悔改,另一方面,他們也需要弟兄姊妹無條件的愛和接納。教會接納離婚信徒的方式是接納他們如同任何一個信徒,並給予他們受關顧和關顧人、被服侍和服侍人的機會,正如耶穌讓撒瑪利亞婦人為祂作見證一樣(約四28-42)。
 
這不代表我們對離婚中立,這純粹是尊重他們的決定。耶穌在約翰福音八章1-11節當中對在行淫時被捉拿的婦人的態度,是我們的榜樣。祂沒有避諱不談她的罪,但祂卻是滿有憐憫的;祂沒有譴責她,甚至把她從群眾中拯救出來,但祂也不忘囑咐她不要再犯罪了。教會須肯定上帝對離婚信徒的寬恕,讓他們從內疚中釋放出來,並重新深化他們對基督的委身。教會也須要按其章程懲處在離婚中犯罪的信徒,幫助他們認罪悔改,回到主耶穌基督的救恩和團契中。
 
另外,教會可以為離婚的單親家庭成立支援小組。單親家庭的父母往往為生計工作,工餘也沒有精力和時間參與子女的學習活動、討論社會議題或幫助子女溫習功課。這些家庭也缺乏資源讓子女參與社交聯誼,或進行文化教育(如安排子女參加文化活動),以豐富子女的學習經驗。支援小組可以集合其他家庭的資源,具體協助這些家庭的子女,經歷基督愛的幫助。此外,帶著幼童的離婚人士可能會有一些特別具體的需要,例如在剛離婚時須要安排托兒服務,支援小組此時便可發揮支援作用,協助當事人暫時照顧子女,讓他們有安靜休息的機會。
 
助彼此化怨恨
教會對離婚人士的其中一項重要服侍,是使離婚的夫妻先與上帝和好(林後五18-20),以至再彼此寬恕,讓他們能靠主耶穌化解怨恨、和睦相處(弗二13-15),希望能重回上帝為他們祝福的婚姻中(林前七11)。不過,和好不能單單靠教會和牧者,離婚人士自己也要盡上努力和責任。教牧和負責關顧家庭的弟兄姊妹不妨運用社會上的資源,陪同有需要的家庭,找尋合適的幫助。
 
表一︰
婚姻支援服務
明愛婚外情問題熱線:2537 7247
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2810 1104
香港聖公會輔導服務處:2713 9174
婚外情治療小組:2498 0328
緩衝避靜住宿服務(為求助人士提供一個安全地點,冷靜下來再處理婚外情危機):3476 1300
 
輔導服務
社會福利署熱線服務部家庭服務中心:2343 2255 (按一字後再按7字)
香港明愛家庭服務: 2843 4670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2731 6316
香港家庭福利會:2527 3171
突破輔導中心:2736 6999
浸會愛群社會服務處:3413 1500
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2861 0283
循道衛理楊震社會服務處:2388 7141
或由家庭醫生轉介心理學家/社工/輔導員/精神科醫生
 
參考資料:

陳若愚. 1994《離婚與再婚:基督徒的觀點》香港:中神.第二版

何瑞珠. 1999 《教育政策研討系列:教育改革與家長參與》No. 30 香港: 香港中文大學.
Cornes, Andrew. 1993. Divorce and remarriage : biblical principles and pastoral practice. London : Hodder & Stoughton. 

Sullivan, S.C. 2008. “Unaccompanied children in churches: low-income urban single mothers, religion, and parenting.” Review of Religious Research, Vol. 50(2): pp. 157-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