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一起走過的日子 (李碧心女士)

過來人語五
李碧心女士   |   明光社前董事
31/05/2012

明光社的標誌是一個燈塔,其亮光具備一種吊詭性。可以解釋為陸地在望了,目的地就近了;也可以解讀為附近有礁石,小心接近。安全與危險的訊號,發放自同一個燈塔。明光社在這個時代所發出的呼聲也是如此。在發出一個警告訊號的同時,也宣告著一份希望與平安。
 
在黑暗中、在大海茫茫中,燈塔的亮光標示着一點希望。她指出閣下正在航道中,她甚至指引著下一個航道的方向。她的座落點無論如何荒涼,她的存在述說著有人守望及管理。
 
我曾參與的明光社,是教會面向社會的重要一員。她並非自恃執著真理在我,大肆口誅筆伐異己;乃是挑戰教會面向世界,在當代實踐真理、活出見證;讓人看見非主流價值生活的實踐,讓人看見非物質心靈價值的真貌。
 
這種宣示力量,來自教會群體竭力活出「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的行動。沒有來自教會群體的見證訊息,明光社的亮光無從延續,她不能自己發光,她的光源來自信徒群體行在耶穌的道路、真理及生命上。
 
就如經上所說,信徒是走在窄路中,並且愈走愈窄;那麼,明光社的亮光大抵不會擴散,只會在愈來愈黑暗的週遭中更顯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