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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雨欲來風滿樓

香港教會與蓄勢待發的性革命
風仁    |   香港的性革命?
30/11/2001

眾所周知,在六十年代西方開始的一場性革命,在短短幾十年間已令性觀念有翻天覆地的改變,不單是「性解放」的意識形態由邊緣變成主流,西方人的性行為與文化也大大「開放」。對此,傳統的力量嘗試反撲,如在美國便引發一場文化戰爭。隨著性革命的弊病漸為人知,文化也有些少回歸傳統,但整體來說很多改變已是積習難返。
 
香港素來對西方文化的發展亦步亦趨,隨著近年社會的後現代化,香港人(特別是年青人)的性觀念和行為也有急劇自由化的趨勢。例如調查顯示青少年多接受一夜情,而最近在一個公開論壇,一位男生便高姿態地發表他的性哲學:性「同朋友打一場波咁?隉I」(《蘋果日報》2001年10月15日)。或許有些人質疑這只是傳媒把孤立的例子誇大報導而已,但很多徵象顯示,那男生的性觀念代表著香港性文化發展的趨勢,一場性革命正正在香港發生。
 
讓我們先從一些近期的事件說起。去年4月政府因應民意的壓力,提出修改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加強監管報章的性副刊,因而引起一場爭論。反對者主要是知識分子、「前衛」社團、議員與報界,他們高舉自由的旗幟,抨擊反黃的行動是非理性的性禁忌。(早期反對報業評議會的意見也反映類似的意識形態。)最近有報導說政府已擱置了這個修例議案。去年也發生了關於娼妓合法化的爭論,一些人反對人們歧視「性工作者」,對他們來說,「娼妓」這詞語已蘊含歧視,於是,在很短時間內,「性工作者」的概念已普遍被傳媒接受。2000年10月29日的城市論壇以「娼妓應否合法化」為論題,講者中反對的就只有明光社代表,她當日受到多人圍攻,其中一位社團代表更說:「性交沒有甚麼特別,就像運動一樣,我們不覺得以運動為職業有甚麼不妥當,那為何要歧視性工作者呢?」在後期的討論中,支持者認為娼權是人權,而公開反對的聲音除了明光社外,就只有立法會議員馮檢基。
 
此外,這幾年同志團體一直爭取「反性傾向歧視法例」的通過和同性婚姻的法律地位,他們一方面遊說議員,另一方面也進行街頭抗爭,如高姿態地抗議紅十字會的《捐血須知》歧視同性戀者等。去年11月,明光社就同性戀問題出版了一張單張,對同性戀問題溫和地表達一些意見,可是單張出版不過數天便被平機會主席胡紅玉女士點名批評,值得注意的是,整件新聞是傳媒主動「泡製」的(後面會否有些團體在鼓動呢?),不然每年在香港出版的單張、書報上萬,為何單單只針對明光社這小小團體的單張?為何一間民間團體出版單張也能成為港聞?
 
此外,傳媒在報導明光社的回應時不知是有心或無意,總是有點曲解,某些恨明光社入骨的傳媒更多天持續地攻擊明光社。這件事反映某些人希望結合傳媒與平機會的力量,打擊任何對同性戀行為有保留的言論,而傳媒同情那一邊也是挺明顯的。(去年某報章執片面之辭便刊登「教會逼害同性戀者」的港聞,也是另一例證。)立法會有一個小組正在探討「反性傾向歧視法例」的問題,去年12月有一個諮詢會,去表達意見的二十多個單位(個人或團體),只有兩個(明光社和宣道會區聯會)是反對的。贊成那一方可說氣勢如虹,他們甚至爭取不讓教會有任何豁免。
 
推動香港性革命的力量有很多,資本主義制度裡面的消費文化使享樂主義、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等成為社會的大氣候,任何規限性的倫理標準都顯得不合時宜。大陸因素也嚴重影響香港,「北上尋歡」已成為一種文化。傳媒當然也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一些「大報」的色情版、與色情刊物分別不大的青少年雜誌等更不用多說了。就是以知識分子為對象的《明報》也經常有性解放的言論,例如以前吳敏倫的性教育專欄、周華山的後殖民同志專欄和不少副刊世紀版的長文,此外由2001年2月開始有一個「情慾解構」的專欄,是由台灣一些提倡性解放的學者執筆,如何春蕤和卡維波等。
 
更不可忽視的是,性解放(或性革命)現在不單是社會改變的副產品,更是一個正在香港展開的社會運動,(而且一些官方組織也對這運動抱同情的態度)。近年不少人(包括學者、研究生、同志組織、「性教育」組織、婦女組織、官方組織、某些基督教組織、議員等)積極提倡或支持一種性解放哲學,認為(差不多)所有性道德標準都是相對(甚或有壓制性的),所以市民應有徹底的性自由(或性權)。「性博士」吳敏倫已多年提倡多元化婚姻(即多少個男多少個女也可一起結婚),他大力反「反色情」,而每屆港大的醫學生都必需上他的課。另有學者認為應把「亂倫」改稱為較中性的「近親戀」,甚至提倡近親戀合法化。一些社工系教授則鼓勵大學生多做愛、提倡多元化婚姻、認為被強姦就好像只是掉了手提電話一般,這種思想對新一代社工也有深遠影響。周華山多年前已提倡同志神學和女性神學,近期更用人類學研究宣揚性解放樂園的美好。一些法律系講師高姿態支持娼妓合法化和反性傾向歧視法。此外還有很多或多或少同情性開放的自由主義者、文化研究學者、女性主義者等,不能盡錄。
 
事實上,這些人已經結聚成一種不容忽視的力量。他們多方攻擊傳統性觀念和「性保守」人士,在社會制度層面爭取實現他們的議程。總結而言,性解放的議程包括自由化的性教育(主要矛頭指向守舊的老師),如要從小教導學生「尊重」不同性傾向;娼妓合法化;反性傾向歧視法例、同志婚姻;多元化婚姻;取消對色情的管制;降低或取消性行為的年齡限制;亂倫、獸交合法化;爭取所有「性小眾」的性權和性解放;整體社會的性倫理的革命:性愛分家,性非神聖化,所有性愛表達都接受。性解放分子也在積極工作,他們互相結盟、出版、遊說、在傳媒曝光、到學校宣傳、集會、抗議等等。
 
現在,整體的形勢可以「雙重夾擊」來形容。一方面傳媒直接用情慾挑動人心,令人對這些事物覺得很平常,而反對的人也感到大勢已去或麻木。另一方面知識分子為這種性觀念的革命提供意識形態的支持,不要看輕這些影響,不單大學生等大受影響,一些學者的概念經過反覆的傳播,會慢慢滲到一般人腦海中,再加上一些易上口的說話(不要歧視別人、性交好像握手…),新一代的語言和思想都很快改變!各種性革命的力量近年凝聚得很快,已形成一種臨界質量(critical mass),來勢洶洶、蓄勢待發,其影響力和衝擊應該會是巨大的。
 
基督徒的時代使命
面對以上的發展,教會應如何回應呢?我們得承認香港人的性倫理傾向保守,性革命份子的指控有時不無道理(如把性當作禁忌或用「貞操」的概念單方面壓逼女性),教會在回應這時代挑戰時,也應多加自省,促進教會性文化的更新。然而我們真正認識性解放背後的意識形態時,會發覺它是頗為激進的:自由至上;感覺至上;否定所有固定意義和絕對真理;把所有道德標準視作權力工具;凡是「弱勢群體」爭取的都是對的;所有區別都是「歧視」和不平等;傳統性道德一無是處,貞操觀念、性愛結合和性壓抑都是萬惡之源;性的非神聖化:性有如握手和運動等的平常事;所有性規範都是父權社會用來壓逼女性的,要解放女性先要性解放。性革命的宗教特性是頗明顯的:到最後性革命好像是另一種「宗教」,在這精神空虛的世俗社會中,為一些人提供價值觀和奮鬥的方向。
 
有好幾個理由說明基督徒是不能不回應性革命的挑戰的。第一,不少性革命的前題源自與基督教迥然不同的世俗主義或自然主義世界觀,當他們有自由提倡自己的看法,我們又為何沒有自由見證我們信仰的獨特立場呢?第二,不作回應的後果可能是嚴重的:香港的家庭制度正不斷被削弱(單親家庭、離婚),各種青少年的問題(如墮胎、學校教育的失效)日益嚴重,不少都與性開放有關,性解放的意識形態只會火上加油。其實教會在性解放的社會中也會日趨邊緣化,這會導致青少年工作的困難、信徒的性倫理問題和種種牧養的困難。第三,一些基督徒團體也高姿態持前衛的性觀點,不少基督徒受到影響、感到混亂和無所適從,我們若不同意這種對基督教性倫理的詮釋,豈不應作出合理的回應,讓掙扎中的信徒得著鼓勵。第四,現在就是動員和投身的時候了,現在較傳統的力量尚存,青少年的思想還未算完全淪陷,但再多十年就很難說了!假若在公共領域缺乏抗衡的聲音,久而久之,公眾會慢慢覺得社會的標準已改變了,因為他們未必有深刻的道德信念,他們的標準也會根據他們看到的趨勢而改變。
 
因著以上原因,在現今的處境中,我們實在需要一些人,在教會和社會中積極提倡健全的性文化,回應性革命的意識形態。這樣做不單是行使公民權利,更可能是在為沉默的大多數發聲。
應如何回應?
 
其實在這幾年,也有一些人在嘗試回應,但有份參與這種工作的人常感受到性解放的力量來勢洶洶,而自己似乎在孤軍作戰,好像打一場注定要輸的仗!有時也會感到無奈和慨嘆:為何這麼多基督徒知識分子,但那麼少人肯參與和回應呢?所以教會實在要更紮實地回應,對比性解放分子的專心和獻身,我們的努力不是太微弱了嗎?我實在期望更多人看到,教會的使命不能單規限在內部的事工,在社會上作光作鹽也是極為重要的。
教會若要有效地回應,首先要凝聚知識分子和專業人士,如基督徒的醫生、律師、人文科學學者、社會科學學者、神學家等的參與和支援是極其重要的。可以作的回應有好幾方面,第一,性解放的意識形態分析是很重要的,知己知彼,才可合理地回應(我們不應訴諸謾罵)。要知道一些性革命的前題,在自由社會是很吸引和「難以反駁」的,很多時基督徒也會受影響或不懂回應,然而它們可能只是時代的偏見,且在理性上也甚多問題。分析是批判的先決條件。第二,我們應在香港社會促進市民對香港性文化的關注和討論,提倡健全的性文化,並關注青少年的成長。我們不用對性課題採取禁忌、避諱的態度,性討論和性教育都是需要的。然而我們可以用理性方式表達與性解放思想不同的性觀念。例如我們可指出性有多個向度:生理、心理、社會和道德,這些向度都是重要及不可分割的。所以激進的性道德虛無主義(甚麼性行為都是正確的)是不值得鼓勵的。性行為應在親密的人際關係中表達,我們不應把異性只當作替一己洩慾的性工具。青少年人應充分明白性行為的生理和心理後果,發生性行為之前,他們也應小心考慮這些後果,及為自己的行為負上責任。
 
要達成以上目的,很多層面的工作都是需要的:在教會層面,鞏固信徒的信念,幫助有困擾的信徒;在傳媒層面,在報章論壇和電台作出回應;在文化層面,出版書籍、小冊子、學校教材等;在學術層面,作深入研究和充足的資料搜集,系統地評價性革命的思想和論據;在政治層面,遊說議員和政府等。需要作的實在很多,沒有一班同心且獻身的人,以上所說的都是空談。究竟有多少人會看到這個異象,感到時代召命的逼切性,決心在性解放洪流中堅定不移,為上帝作見證人呢?我們又希望以後的香港歷史會告訴我們怎樣的答案呢?
 
 
 

關注範疇: 
性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