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難以服眾的決定

14/12/2023

公僕守則擬禁批政府 涵網上言論 私下言行須避誤會代表當局 消息:私訊外泄亦要負責

  (明報.14-12-2023)

「失信心」為由被炒 吳樹培指中大校董誹謗 校董會未齊腳下決議 吳:沒獲邀申辯

 

(明報.14-12-2023)

 

政府也好、大學也好,若想吸納人才而不是奴才,第一要務是願意聽取不同意見,一個敢於表達不同意見的員工才是好的員工,能夠協助防止機構犯錯,任何政策和措施若有問題,及早由內部討論而發現,總比出了街之後才被外人罵至狗血淋頭好。真正的人才必然會有個人的看法,以及有批判的能力,雖然他們的意見不一定是最好,但總會有參考的價值,不願意聆聽意見的上司只會是一個獨裁者,也許他的確能力更高,但不代表永遠不會犯錯,而愈高級的官員犯錯,為害愈大。此外,一些高級官員(特別政務官),根本缺乏前線的經驗,若他們能虛心學習還好,若以為自己好打得、甚至感到無敵是最寂寞,往往會出現一人犯錯,千千萬萬人受害的悲劇。因此,鼓勵下屬表達不同意見,願意給他們更多自由的空間,真正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才是提拔人才的好方法。

一些公務員若要透過社交平台對政府的政策表達意見,其原因多數是從正常渠道無法下情上達,或者提出之後上司全不理會、又不解釋,只是一意孤行,只好透過公眾渠道盡最後努力,希望能引起公眾及政府的關注,若果這些言論毫無根據,信口開河,要懲罰亦合情合理,若言之成理,要反思的反而應是決策官員,在政策制定的過程之中是否諮詢不足?內部溝通是否出了問題?當然,不單是政府,就算是私人機構的員工,若公開和所屬機構唱反調亦不太合適,會削弱外界對該機構的信心,不過,若果並非屬於管理層和有份直接參與制訂政策的公務員,像其他市民一樣在社交平台發表一下個人意見,大家亦毋須大驚小怪。至於私底下的交談更不應捕風捉影,任何機構的員工總會對機構內一些做法、一些同事或上司的待人處事有些意見,做上司的應該有心理準備自己的言行和決策,會成為下屬茶餘話後的話題,何必反應過敏?

相反,若政府或大學等機構要對員工採取紀律行動,必須合符程序的公義,當認為員工犯錯,必須清楚指出錯在哪裡,以及讓員工有解釋和伸訴的機會,而要即時解僱,必須是犯了極其嚴重的錯誤、或者有嚴重的操守問題,若果是一些長期以來的違規行為,那麼之前有沒有提出口頭或書面警告、甚至訓斥?若沒有,那麼管理層本身(包括其上司及校董會)亦難辭其咎。不過,中文大學今次的問題是校董會在不少校內教職員、校友和同學反對下被強行改組,而在新的校董會未正式完全組成之下,便急不及待即時解僱曾公開反對改組方案的副校長,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實在難以服眾,中大校董會的做法和近年政府的做法可說同出一轍,順我者昌、逆我者亡、有權用盡,小市民和下屬很多時的確無可奈何,但絕對不會贏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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