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會並不是洪水猛獸
香港的公民社會已經面目全非,許多曾經積極在公民社會發聲、組織活動的社團、工會、傳媒、志願團體都已經因為被檢控、被約談、被提醒、或者不同的原因被消失。香港已由和平示威之都變成表面和諧之都,對於一些人來說似乎認為社會上愈少不同的聲音、愈少批評、愈少爭論就等於社會愈安全、政府的管治愈成功,這是一個可悲的錯誤。
所謂「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國語•周語上》這兩句說話提醒所有有權有勢、負責管治的人一個很重要的道理,阻止人民進行批評,不願意給人民機會表達不滿或者訴求的危害,比起堵塞河川所引起的水患還要嚴重。不讓人民說話,不等如人民的不滿或者訴求就會自動消失,最終只會導致更大的災害。正如真正有效防治水患的方法不是堵塞而是疏導,堵塞只會令防護的堤壩面對愈來愈大的壓力,一旦壓力超標或者堤壩出現那怕只是輕微的缺口,最後整條堤壩只會崩塌。因此,防治洪水最好的方法不是堵塞而是疏導,疏導的途徑愈多、速度愈快,化解危機的能力就愈大。
一般來說,讓市民表達意見或者不滿的最有效方法就是透過傳媒、電影、音樂、藝術、民意調查、公聽會、公眾論壇、街坊及居民組織、民間團體、志願機構、工會、聯署、公眾集會、遊行示威、甚至透過所穿著的衣服、隨身物品表達自己的信念、或者一個人在街頭向著空氣自言自語,表達本身就是一種宣洩,可以減輕一些不滿,若連消消氣的機會也沒有,最終只會「谷到爆」。可惜的是,環顧今時今日的香港,上述很多途徑都已經今非昔比、甚至已經成為歷史、名存實亡。社會運動期間出現的暴力問題的確是許多香港人不願意見到的,但放眼現時的環境,這種情況絕難再次出現,香港社會的治安已經回復平靜,但矯枉不能過正,否則只會走向另一個危險的極端,令所有不滿被隱藏而不是被化解,最終恐怕只會像防洪的堤壩一樣因為沒有及時疏導而崩潰。
撇開一些敏感的政治議題暫且不討論,最近有記者問我對一些支持同運的性小眾團體,連續第二年申請在公眾地方舉辦活動被拒有何意見。雖然我並不認同這些團體對同性婚姻和同性性行為等等的看法,不過,我認為在公民社會,一些合法的團體申請在公眾地方舉辦活動,只要活動的內容並沒有抵觸任何法例,都應該有權進行,不應該在無任何合理的理由下拒絕其申請。若果有些內容有爭議或者不適合兒童的話,可以要求主辦單位給家長和所有參與者適當的提醒。一個真正容讓不同的聲音也可以和平地表達的社會,才是一個可以讓大家學習互相尊重的安全社會。
對於性小眾LGBT,香港一直是一個很包容的城市,很多有不同意見的團體,包括一些宗教團體,只不過是不認同一些有關LGBT的訴求,但對性小眾本身並沒有敵意。雖然曾經有小部份較激進的性小眾團體曾刻意去到衝擊持不同意見團體的活動,包括強行闖入明光社的辦公室,但大部份教會團體和我們一樣,不會去衝擊性小眾團體舉辦的活動;相反,我們是很樂意彼此交流的,從信仰的立場,我們不同意的只是她們的訴求,但我們深信上帝愛每一個人,當然包括性小眾,若果政府擔心有關活動會引起不同意見的團體之間的衝突的話,就實在有點過慮了!
令人憂慮的是,近年香港有不少團體在申請場地舉辦活動時都遇上不少困難,甚至有些本來獲批的活動,也會在最後一刻因為許多古靈精怪的理由而莫名奇妙被逼取消,整個公民社會倒退了幾十年,實在並非香港之福。若果一些與政府或社會上的權貴持不同意見,以及對政府某些政策不滿的小市民的訴求沒有辦法透過傳媒或社交媒體直接表達、又沒有可以代表自己發聲的議員、政黨、工會、居民組織、民間團體或社福機構,在酒樓餐廳胡亂地說三道四又恐怕有人見疑即報,那麼只能夠將怨氣埋在心裡,久而久之就會好像堤壩一樣崩潰,若果真的想社會安全、國家安全,希望為政者能夠切記「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公民社會並不是洪水猛獸,不斷堵塞市民表達真正的意見、訴求和感受的做法,最終只會自取滅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