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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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殺慘劇令人心酸 各界人士人人有責

28/02/1999

一宗震動全港人心的暴力虐殺案在上週末正式審結,案件涉及的十四個未成年人士(由十四至十七歲)已受到嚴重的刑罰,為他們的行為付上了終生及沉重的代價。當然他們應為其行為負責,可是當我們指責這批年輕人「喪心病狂」、「泯滅天良」時,也不可忽視他們同樣也是受害者。

會否優先教育下一代「學做人」?

梁林天慧    |    浸會愛群社會服務處總幹事
28/02/1999

一位我敬愛的老師曾說:「教育的目標是教導學生如何處事,也協助學生如何做人」,時至今日,我仍然認同他的觀點。根據教育統籌委員會最近提出的《教育目標綱領》,可見他們希望香港教育能從根本做起,配合全面改革,改善現存的教育制度,教統會成員更四出邀請各界人士績極給予意見,其決心及魄力令人佩服。另外,網領內容雖只得寥寥數頁,但非常全面,更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教育目標,無人會反駁之。

燒屍兩面體

28/02/1999
(稿件由香港仔明愛外展隊提供。)

《社工篇》

編者的話

28/02/1999

「日光之下無新事」,童黨虐殺等案在港發生已非首次,但犯案者章是一班未成年之童黨時,就不禁既震驚又擔心。

投訴有效嗎?

31/12/1998

明光社成立之後,常鼓勵基督徒向影視處投訴有色情成份的媒體(例如:電視、電台、廣告、報章和雜誌等)。但究竟不斷去投訴是否有效呢?今次筆者找一位過往有投訴色情媒體的朋友作出訪問。

(A代表筆者、B代表被訪者)

A:你可以講一講你過往的投訴經驗嗎?

B:我曾多次向影視處投訴一份報章的色情照片,亦曾投訴一本家庭雜誌,刊登買弄色情之文章及照片。

明光社總結「一週罷買罷看」行動及未來方向

31/12/1998

 明光社就有關傳媒對於「天平村三屍慘案」觸發的「陳健康事件」,曾於10 月31 日在明報刊登廣告呼籲市民一同在一週內罷買罷看有關渲染報道是次事件的報章及電視節目,是次行動在11 月8 日正式結束。

我在資訊世界的日子

寇海成    |    基督教電子傳播中心副總幹事
31/12/1998

不經不覺在基督教電子傳播中心事奉已有年半,藉著機構的工作環境,使我更方便地透過「互聯網」認識到這個多姿多彩的資訊世界,我們可以隨時在網上看報章新聞,收聽電台節目,下載自己喜愛的流行曲或實用的電腦軟件程式,遇到相熟的朋友上網時,更可以藉網上傳呼(ICQ)即時與朋友對話…等。可能閣下還未曾經驗過以上的內容,甚至完全對「互聯網」全無認識,但無論如何,每個人都不會否認我們實在已生活在資訊的世代了。

家庭價值觀的重建

31/12/1998

(本文版權由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所有,不可擅自翻印)

陳健康事件的影響

31/12/1998

對天平村慘劇的死者
  死者雖已矣,但生者仍應對她╱他們有一些哀悼與懷念。這種社會性的慘劇,公眾更應記念、關注及以此為戒。但陳健康事件卻使我們的注意力完全轉移。

編者的話

31/12/1998

傳媒病得越來越厲害了!」相信不少朋友也有同感。

就以近日因傳媒廣泛報道「天平村三屍慘劇」引發的「陳健康事件」,便使公眾再次熱烈討論有關傳媒的操守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