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功能
傳媒作為社會的第四權,成為了「監察者」的角色,亦傳媒影響了社會協調或衝突的關係,因為媒體報道會有影響價值判斷,若市民接收到較偏頗或片面的資訊,可能在判斷上會有所扭曲。另外,傳媒提供了教育市民的功能,給予市民不同的資訊及最新消息。最後,傳媒亦提供娛樂的功能,為大眾提供了很多討論的素材。所以當傳媒有誤導、隱瞞、誇大、扭曲事實,會影響受眾接收不到全面、正確的資訊。
回歸以來,言論自由被視為落實一國兩制的試金石。雖然香港只是彈丸之地,但傳媒數量、種類,卻不斷增多,影響可說是無孔不入,難於抗拒。
我們實難要求面對競爭的傳媒優先考慮「社會責任」和良知。不少報界朋友曾表示在文章內「灑鹽花」,以誇大手法,圖文並茂地報導如色情、暴力、仇殺等新聞,都是速銷的指定動作,市民既不斷要求這些題材,傳媒只能投其所好。
當你每天站在書報攤或便利店前,從擺放在報紙架上的十多份報章中,機械式的拿起慣常看的銷報章,如常地從袋裡拿出幾塊錢付款前,可會停下來想想,手上報章的內容,是能登堂入室的選擇,還是造成思想污染的「播毒」源頭?
六月十八日清晨經過報攤,兩具藏於泥坑的赤裸女屍映入眼簾,再「橫掃」左右兩旁的新聞紙,赫見一雙倒插泥裡的人腳,原來日前一宗少婦遭兇殺的新聞榮登三份暢銷報章──《東方日報》、《蘋果日報》、《太陽報》的頭條,全版鋪天蓋地的詳盡報導,把叫人倒胃的圖片放在顯眼位置,莫非是個別傳媒對屍體的特殊癖好?
為黑社會建立正面形象
自己或親人有黑社會背景過往不是一件值得光彩的事,甚至對個人前途會做成影響,例如想投考警察或公務員便十分困難,而藝人和其他公眾人物一旦被發現有黑社會背景,形象亦會大受影響。但今時今日,黑社會人物卻經常成為報章雜誌的追訪對象,他們的婚喪喜慶和出入的排場更媲美不少達官貴人;而有親人是「江湖大佬」,不單不怕影響藝人的星途,更會令他們成為傳奇人物,傳媒的寵兒!
報業評議會成立了一年多,有人認為香港報業的自律情況已有改善,本人不敢苟同!回顧過去一年多的工作,作為報評會的執委,本人相信爭取有條件豁免誹謗控訴是報評會能否有效運作的一個關鍵,對於有人批評此舉會令報評會成為太上皇、甚至被政府利用作箝制新聞自由的工具,實在是危言聳聽。
豁免誹謗不是特權
年輕人血氣方剛,一時沉不住氣,先是口角、繼而動粗,本來就沒甚麼好奇怪的。可是近年的新聞報導,大凡談到青少年暴力案的,再不是以甚麼「敷藥出院」等詞語作結,倒是以「圍毆」、「虐打」、「命危」、「藏屍」甚至「烹屍」等駭人的字詞起論,教人讀來觸目驚心。從沒想到一個二十出頭的小伙子竟然會做出這些Satanic(窮兇極惡)的行徑!究竟我們的社會出了甚麼岔子?這個問題,絕非筆者所能回答,也不是本文重點。本文旨在呈現當下的實況。我們先稍稍交代這兩年來青少年所犯的一些暴力案,從而勾畫出問題的大略面貌,接下來我們會羅列部分有關的調查報告和專家意見,好給大家一個思想問題的向度。
日益嚴重的青少年暴力問題是今天社會所要面對的。在之前的文章,我們就現今流行文化、媒體等作出分析,本文作者以心理學及精神專科的角度,探討青少年的心理成長,及傳媒與青少年暴力行為的影響。
也許我們並不察覺——但我們不得不承認——傳媒已成為我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我們可以透過傳媒,得悉各種資訊、獲得娛樂,甚至被廣告誘導而購買某些商品。那麼,傳媒究竟在我們的社會中充當了甚麼角色呢?
一個受害人的控訴:「多謝他們再次喚醒我的慘痛經歷。」
這種經歷實在不願多提,相信報道這些新聞的記者們都會對受害人存著一份同情及憐憫,而那個人稱「禽獸不如」的,更應遭人嚴懲問責,礙於職業需要,記者們就唯有把銷售數字及讀者人數放在前頭,把自己的良心棄在一旁。
大眾傅播事業的專業守則是用來維持傳播內容的可信性,確定在處理訪問程序時的適當性,和監察在發送新聞時的效率和準確性。監管的目的並非為了操縱新聞自由,相反地,這些原則是用於保障人權,若每個新聞人都能夠堅守人權信念,新聞自由才能發揚光大。本文以新聞論為據點,帶出在採訪和特寫兒童性侵犯案件時可能發生的問題,並從正面去發掘傳媒的優點,提議在處理兒童性侵犯事件時所採取的傳媒專業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