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功能
傳媒作為社會的第四權,成為了「監察者」的角色,亦傳媒影響了社會協調或衝突的關係,因為媒體報道會有影響價值判斷,若市民接收到較偏頗或片面的資訊,可能在判斷上會有所扭曲。另外,傳媒提供了教育市民的功能,給予市民不同的資訊及最新消息。最後,傳媒亦提供娛樂的功能,為大眾提供了很多討論的素材。所以當傳媒有誤導、隱瞞、誇大、扭曲事實,會影響受眾接收不到全面、正確的資訊。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於今年一月下旬,將轄下公共圖書館訂閱刊物的名單進行「執位行動」,把青少年雜誌《壹本便利》在名單上剔除,從此不再訂閱,理由是該雜誌屢有「案底」,曾多次被評定為第二類不雅刊物,內容「不健康」。
身處香港社會,每天都有數之不盡的資訊圍繞著我們。只要各位稍加留意,便會發現每星期有數以百計的報章、刊物、漫畫出版,當中有不少涉及色情、血腥的報導或訊息,有些刊物更曾多次被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列為「有罪」而遭受起訴,儼如犯案纍纍的積犯。
據成都日報報道,家住成都天仙橋街的黃芹女士告訴記者,她的女兒才5歲,可對廣告簡直到了痴迷的地步。她和家人擔心:廣告會不會使孩子“不正常”?據黃女士反映,他們家有兩個孩子,一個是自己5歲的女兒陽陽,一個是姐姐7歲半的兒子黎黎,每天晚上她都會帶著孩子們看電視劇。最近她發現,兩個孩子都對電視劇不感興趣,卻喜歡看廣告。常常你一句我一句地學,基本全都能背下來。更令人吃驚的是,他們還會“活學活用”。兩天前,黃女士的朋友提了禮品來看望生病的她,黃女士執意不收,沒想5歲的陽陽突然冒出一句:“收禮只收腦白金”,令黃女士和朋友十分尷尬。
為黑社會建立正面形象
自己或親人有黑社會背景過往不是一件值得光彩的事,甚至對個人前途會做成影響,例如想投考警察或公務員便十分困難,而藝人和其他公眾人物一旦被發現有黑社會背景,形象亦會大受影響。但今時今日,黑社會人物卻經常成為報章雜誌的追訪對象,他們的婚喪喜慶和出入的排場更媲美不少達官貴人;而有親人是「江湖大佬」,不單不怕影響藝人的星途,更會令他們成為傳奇人物,傳媒的寵兒!
報業評議會成立了一年多,有人認為香港報業的自律情況已有改善,本人不敢苟同!回顧過去一年多的工作,作為報評會的執委,本人相信爭取有條件豁免誹謗控訴是報評會能否有效運作的一個關鍵,對於有人批評此舉會令報評會成為太上皇、甚至被政府利用作箝制新聞自由的工具,實在是危言聳聽。
豁免誹謗不是特權
年輕人血氣方剛,一時沉不住氣,先是口角、繼而動粗,本來就沒甚麼好奇怪的。可是近年的新聞報導,大凡談到青少年暴力案的,再不是以甚麼「敷藥出院」等詞語作結,倒是以「圍毆」、「虐打」、「命危」、「藏屍」甚至「烹屍」等駭人的字詞起論,教人讀來觸目驚心。從沒想到一個二十出頭的小伙子竟然會做出這些Satanic(窮兇極惡)的行徑!究竟我們的社會出了甚麼岔子?這個問題,絕非筆者所能回答,也不是本文重點。本文旨在呈現當下的實況。我們先稍稍交代這兩年來青少年所犯的一些暴力案,從而勾畫出問題的大略面貌,接下來我們會羅列部分有關的調查報告和專家意見,好給大家一個思想問題的向度。
日益嚴重的青少年暴力問題是今天社會所要面對的。在之前的文章,我們就現今流行文化、媒體等作出分析,本文作者以心理學及精神專科的角度,探討青少年的心理成長,及傳媒與青少年暴力行為的影響。
一個受害人的控訴:「多謝他們再次喚醒我的慘痛經歷。」
這種經歷實在不願多提,相信報道這些新聞的記者們都會對受害人存著一份同情及憐憫,而那個人稱「禽獸不如」的,更應遭人嚴懲問責,礙於職業需要,記者們就唯有把銷售數字及讀者人數放在前頭,把自己的良心棄在一旁。
大眾傅播事業的專業守則是用來維持傳播內容的可信性,確定在處理訪問程序時的適當性,和監察在發送新聞時的效率和準確性。監管的目的並非為了操縱新聞自由,相反地,這些原則是用於保障人權,若每個新聞人都能夠堅守人權信念,新聞自由才能發揚光大。本文以新聞論為據點,帶出在採訪和特寫兒童性侵犯案件時可能發生的問題,並從正面去發掘傳媒的優點,提議在處理兒童性侵犯事件時所採取的傳媒專業精神。
人倫間的互信有如軟墊把衝突化解,誠信的破壞所帶來的影響可以蔓延至社會的層面,讀畢近年風化案的報章報導,感慨良多。強姦、非禮以至輪姦似乎比以往多,受害人所承受的又豈止是身心靈的重。近期部份的香港性罪行發生在高信任程度的人倫關係中,例如教師與學生、醫生與病人、丈夫與妻子、甚至是父母子女之間,這些受害人付出的信任落空了,面對的是那驅散不了的人倫危機感。受創的回憶如枷鎖般綑綁受害人,令原來高壓的城市生活更添沉重,生活壓力更難化解。
最近,香港報章的內容,愈來愈多風化案﹔雖然這些案件已屢見不鮮,但報導手法就漸趨大膽露骨﹔例如一些非禮或強姦案,除了詳細描述事主受害經過,以漫畫作圖解,甚至以淫褻及不堪入目的語句為標題,比較很多風月小說有過之而無不及。此外,在報導中會有意無意間揭露事主之身份:例如他們的照片、住址、就讀學校、與親友的合照等等。這些報道手法罔顧當事人之私隱,除了對他們造成不必要的傷害,有時更會直接威脅其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