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功能
傳媒作為社會的第四權,成為了「監察者」的角色,亦傳媒影響了社會協調或衝突的關係,因為媒體報道會有影響價值判斷,若市民接收到較偏頗或片面的資訊,可能在判斷上會有所扭曲。另外,傳媒提供了教育市民的功能,給予市民不同的資訊及最新消息。最後,傳媒亦提供娛樂的功能,為大眾提供了很多討論的素材。所以當傳媒有誤導、隱瞞、誇大、扭曲事實,會影響受眾接收不到全面、正確的資訊。
「未婚媽媽控虐初生兒 多處咬痕骨折瘀傷」《明報》10月3日;
「16歲乖乖女家中產子 小爸爸導演棄嬰」《太陽報》9月21日;
「狠母棄初生骨肉重囚八月」《星島日報》8月29日。
縱觀事情發生後,我們普遍可以看到不少報刊皆大字標題去報導有關「未婚媽媽」的新聞,除了圖文並茂地刊登當事人詳盡的背景外,部份報刊也會找一些性教育的專家或關注未婚媽媽的團體,對青少年的性行為及未婚懷孕的數字作出分析,非常重視。
今期「壹周刊」刊登了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的訪問,就「中大學生報事件」而引發的性倫理與道德爭論再展開話題,該文題為《性戰沙皇蔡志森》。首先聲 明,我並非明光社成員,也不是教徒,雖然認識蔡志森,但他並不認識我,而本文亦未經明光社過目。只是,有鑑於「壹周刊」該記者以訪問為名,聲討為實,對維 護道德文明和持不同價值觀的人進行人身攻擊,東拉西扯、穿鑿附會,加上外圍的性解放思想已嚴重地侵蝕人類文明,故為此文,矛以駁斥。
日前香港電台信譽良好,陪伴不少香港人成長的「王牌」電視節目《鏗鏘集》其中一集被廣播事務管理局裁定「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戀,產生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的效果」。此事在社會引起極多討論,時事評論員均紛紛撰文表達意見、不少市民亦透過去信政府部門,以示對廣管局裁決的支持或反對。
惹來極大爭議的是2006年7月9日播放,名為《同志.戀人》的一集。此集的內容探討同性婚姻,分別由3位同性戀者講述他們的處境,以及他們對同性婚姻的看法。節目播出後影視處共收到二十二宗關於此節目的投訴,其後一名市民更上訴廣管局,主要的投訴內容分為下列5方面:
據說「靈魂由軀殼飄逝後,枯萎的肉身不多不少共輕了21克」,基於這個傳說,兩年前一齣電影《21克-生命可以有多重?》的電影,探討生命價值的問題。
據說具新聞價值的頭條新聞,與報章的賣紙能力成正比,不少新聞從業者對此深信不疑。六元可以買一罐汽水,在街邊買一串魚蛋,還有一份本地報章...業界要在競爭劇烈、市場導向的傳媒環境下生存,以頭條大篇幅報道自殺新聞,為求多賣一份六元的新聞紙以續命,亦在所難免!
從電視新聞的畫面或是報章報道看到,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兩國人民,不是你炸我,便是我轟你,總是勢成水火,互不相讓。然而我們從傳媒所接收到的訊息,是否就等於現實的真像?
明光社一向重視傳媒教育,於是邀請了曾前往中東動盪地區採訪戰地新聞的資深記者張翠容女士,分別於3月19日上、下午主講「不一樣的以巴採訪旅程:從傳媒假象到真象」講座,兩次講座共吸引了133位老師和高中學生參加。
「曾xx滿口垃圾」、「變態姦殺 北嫂裸屍」、「43歲余xx賣肉養家」…… 每天經過報攤,都不難看見類似的頭條新聞;斗大奪目的標題,配以震撼的相片彩圖,利用好奇心煽動著行人的購閱意欲。
大眾傳媒具有設置公眾議題和改變社會價值觀的能力,本來在言論自由的大前提下,傳媒的工作該受尊重。可是近年香港傳媒不斷挑戰社會的道德底線:合家歡時段的電視劇公然美化濫交及同性戀,通俗報章的圖文變得更煽情,娛樂新聞的焦點由名人陰私下移到紅星私處,週刊和漫畫儼如黑幫通訊跟色情刊物混合體,網絡遊戲中暴力色情司空見慣。究竟我們的傳媒發生了什麼事?
「校園暴力」雄據在傳媒關注事件榜上幾近一個月,是即食麵新聞報導文化下的一個異數,但與過往眾多的事件一樣,傳媒的關注仍停留在一些表面的現象,沒有興趣深入探討青少年暴力文化的成因,更沒有興趣剖析傳媒暴力文化與校園暴力事件之間的關係。
色情和暴力是傳媒中兩個最有「市場價值」的元素,當傳媒大力鞭撻學校未能好好教導學生,遇到問題又只顧校譽而沒有公開事件的時候,我們不禁要問,政府、社會各界和媒介是怎樣處理暴力問題的呢?例如:
回歸以來,言論自由被視為落實一國兩制的試金石。雖然香港只是彈丸之地,但傳媒數量、種類,卻不斷增多,影響可說是無孔不入,難於抗拒。
我們實難要求面對競爭的傳媒優先考慮「社會責任」和良知。不少報界朋友曾表示在文章內「灑鹽花」,以誇大手法,圖文並茂地報導如色情、暴力、仇殺等新聞,都是速銷的指定動作,市民既不斷要求這些題材,傳媒只能投其所好。
當你每天站在書報攤或便利店前,從擺放在報紙架上的十多份報章中,機械式的拿起慣常看的銷報章,如常地從袋裡拿出幾塊錢付款前,可會停下來想想,手上報章的內容,是能登堂入室的選擇,還是造成思想污染的「播毒」源頭?
六月十八日清晨經過報攤,兩具藏於泥坑的赤裸女屍映入眼簾,再「橫掃」左右兩旁的新聞紙,赫見一雙倒插泥裡的人腳,原來日前一宗少婦遭兇殺的新聞榮登三份暢銷報章──《東方日報》、《蘋果日報》、《太陽報》的頭條,全版鋪天蓋地的詳盡報導,把叫人倒胃的圖片放在顯眼位置,莫非是個別傳媒對屍體的特殊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