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功能
傳媒作為社會的第四權,成為了「監察者」的角色,亦傳媒影響了社會協調或衝突的關係,因為媒體報道會有影響價值判斷,若市民接收到較偏頗或片面的資訊,可能在判斷上會有所扭曲。另外,傳媒提供了教育市民的功能,給予市民不同的資訊及最新消息。最後,傳媒亦提供娛樂的功能,為大眾提供了很多討論的素材。所以當傳媒有誤導、隱瞞、誇大、扭曲事實,會影響受眾接收不到全面、正確的資訊。
記者的職責是把真相詳盡揭露,特別是製作一些偵查報道時,實在需要這種精神。然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挖得愈深,同樣可以令當事人傷得更深。
先前有雜誌追蹤一位息影女星近況,發現她在快餐店工作後,便作出報道,內容不乏對當事人現時身裁樣貌及際遇的挖苦,標題更突兀的指她因得到不到富商青睞而導致現在的生活。究竟這種報道如何騷擾及影響她,已經有不同的文章及評論提及,在此不贅。本文只想提出另一點:與該雜誌屬同一集團的一份報章在外界批評此手法後,仍有作出「跟進報道」。縱使其筆鋒已轉為正面,但把報道借批評再「炒起」,這種手法也實在值得商榷。
女嬰被拐事件暫告一段落。警方以涉嫌非法處理屍體罪名,拘捕上周報警的女嬰母親。她當時向警方報稱女嬰被操內地口音的「拐子婆」帶走,情況一度十分緊張。消息一出,報道隨即以各種渠道一傳十、十傳百;熱心網友更自發成立多個群組,努力尋找可愛的女嬰。
及至近日,事情出現戲劇性發展,女嬰母親被捕。然而,有人卻「馬後炮」表示早就認為事件有內情;他們甚至揶揄那些真心相信女嬰被拐走的人,取笑他們無知,沒有用理性思考。綜觀與事件相關的新聞,他們的消息來源不外乎有以下幾個:1. 警方官方消息;2. 涉事者親屬;3. 不願透露身份的消息人士;4. 沒有指明消息來源的消息。
壹傳媒於2013年10月21日開始停止出版《爽報》。自2011年9月創刊以來,這份免費報章每日平均發行量曾高達90萬份(包括早、午報),與另一份免費報章《頭條日報》分庭抗禮。不過,於2013年初,《爽報》已回落至約57萬份,出版短短兩年,虧損數以億元計,但同樣情況未有發生在其他免費報章上。壹傳媒稱低估讀者用手機閱讀新聞的影響,但對於其真正「死因」卻眾說紛紜。
「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這是《紅樓夢》中賈寶玉夢遊太虛幻境時所看到的一副對聯,大意是當我們把假的當作真的時候,真的卻會變成像假的一樣。有時人最大的悲哀就是當我們說真話的時候,卻沒有人相信,甚至將之當作是謊言。
傳媒生態近年不斷改變,互聯網興起,收費電視台增加,大量免費即時資訊及現場實況報道出現,但同時突發新聞卻隨著記者不能再截聽警察和消防的對講機而沒落,取而代之是將網上趣聞「推上報」。電視、電台剛播出新聞,網絡上的部落格及社交平台用家便即時開始參與評論。至於免費報章字數少,只需集合其他媒體的報道便可即時炒作(化成為自己的新聞);收費報章甚至要在報章中加入「增值內容」,於是二次創作、立場新聞,甚至新聞分析大行其道。日報新聞變得更雜誌化、瑣碎化及圖象化。
面對新的挑戰,新聞從業員愈來愈難持平公正地報道新聞。結果新聞淪為一段又一段沒有血肉,沒有思考的文字。
客觀、公正及持平曾幾何時是新聞編採的三大原則。新聞報道必須客觀,記者與編輯不可加入個人意見,在撰寫時更要以公正的態度對待不同立場的人,不偏不倚。此外,記者要儘量報道與議題相關的各種立場和意見,讓讀者有足夠資訊去作獨立思考,判斷是非。
當傳媒積極介入社會運動,市民大眾就愈來愈難客觀、理性去討論問題。現時在社交網絡、甚至主流傳媒,作為受眾,我們面對最大的問題,就是一時間很難分辨信息的真假,以及信息發佈者有沒有斷章取義,改頭換面、加鹽加醋。而作為信息接收者,我們亦容易出現一種主觀願望的偏見,對一些自己認同的信息傾向照單全收,對一些自己不認同的意見就以陰謀論、懷疑論來看待。近期林老師以粗口鬧警察事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你覺得傳媒是在反映現實?還是建構現實?」香港浸會大學新聞學系副教授李月蓮博士向在場二十多名參加者提出疑問,他們都異口同聲表示傳媒是在「建構現實」。可喜的是他們對現況有一定的掌握,然而可惜的是現時傳媒的報道大概令人有較負面的形象。我們總是可以提出不同理由批評現時新聞是如何的「壞」,卻甚少提出「好」的新聞是怎麼樣。
明光社於今年舉辦「傳媒教師訓練-如何教青少年閱讀新聞」系列講座,並於4月20日舉辦第一場講座,名為「甚麼是好新聞?如何教導學生分析新聞」,讓一眾教師及青少年工作者,一同探討甚麼才是好新聞及學習如何分析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