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傳媒

警方,請你公開讓傳媒監察

歐陽家和
明光社 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3/10/2011

十二小時內,四宗持刀斬人案在同一區內發生。警方無視巿民安全,完全不公開消息,直到有傳媒報道,區議員投訴、示威,才簡單發佈部份資訊。事件令公眾嘩然,警方作為保障巿民安全,維持社會治安的重要機關,在社區最需要保安消息時,居然不公佈案情,令人質疑政府為何要封鎖消息。
 

爽報不爽!由免費報刊新戰場看今日傳媒發展

舉辦日期: 
19/10/2011

明光社234社關大使10月份聚會
爽報不爽!由免費報刊新戰場看今日傳媒發展
 
壹傳媒在9月中推出免費報紙《爽報》,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在短短一星期已接獲超過100宗有關《爽報》內容不雅、淫褻、暴力及鼓吹賭博的投訴。9月20日《爽報》的一篇色情小說更被淫褻物品審裁處暫定為第II類不雅物品。有人辯稱自該作品是「情色」而非色情,而青年信徒,無論是經過港鐵站、屋苑、商鋪也可能在不知不覺中索取了這些資訊。
 

色情報紙 豈止一份!

張勇傑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9/09/2011

壹傳媒在9月中推出免費報紙《爽報》,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在短短一星期已接獲超過100宗有關《爽報》內容不雅、淫褻、暴力及鼓吹賭博的投訴。9月20日《爽報》的一篇色情小說更被淫褻物品審裁處暫定為第II類不雅物品,根據法律,向18歲以下青少年發布不雅物品,首次被定罪,可被罰款港幣40萬元及監禁12個月。

狗出沒注意!

舉辦日期: 
12/08/2011

藝人及知名人士被傳媒跟蹤、以長鏡頭偷拍,再配以經編者創作的「絶核」及「超衰」文字描繪,刊登於報刊的報導手法,或許市民都已經習以為常,因為狗仔隊的出現不經不覺已有十多年,其無所不用其極的採訪手法卻一直借「新聞自由」及「公眾利益」之名來掩飾,但實在卻正摧殘同業的專業及名聲!
 

傳媒偷拍蔚成風 私隱專員展調查

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17/07/2011

早前有藝人被記者以長鏡偷拍家中的私生活,甚至拍得裸照,他們其後往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據報道,私隱專員聽取口供後認為,投訴人在自己家中被拍到全身赤裸及男女親密舉動的照片,初步證據顯示,事件可能涉及以不公平的方法收集個人資料,違反保障資料原則,私隱專員公署會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