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基督教選委
(撰稿日期:27/5/2016)
自有團體提出基督教應在2017年特首選舉委員會(下稱選委會)中放棄十席基督教選委,在香港教會內引起了一些討論。
(撰稿日期:27/5/2016)
自有團體提出基督教應在2017年特首選舉委員會(下稱選委會)中放棄十席基督教選委,在香港教會內引起了一些討論。
2008年的「掟蕉事件」[1]後,「議會暴力」開始備受關注。反對派議員認為因不公平、不公義的「制度暴力」,要在議會上採取相應的「對抗行動」,如肢體暴力(掟蕉)、言語暴力(粗口諧音)及議事程序暴力(拉布)等。
政改否決後,特首梁振英表示會專注於民生事務上,有評論認為這是為了建制派於未來的選戰和特首連任準備。不過,不理會政制發展,單靠政策是否就能處理好民生問題呢?對普羅小市民來說,民生問題或許並非陳義高深的社會政策,也不是那些繁重的經濟數字,而是有片瓦棲身、有地方可買餸、有一口可安心飲用的自來水。
雨傘運動的佔領行動歷時七十九日終告落幕,從事工目標(Task Goals) 而言,運動未能逼使政府積極回應訴求,在制度變革上沒有實質果效。
不論是泛民主派或建制派,未來政制走向民主普選似乎已成為社會共識,現時所爭議的主要是提名的方法應該有多大程度的公民參與。香港人數十年努力爭取民主的其中一個目的是希望能夠建立「責任政府」,讓政府能夠得到民意授權和監督。在一些實行議會制的國家,假如下議院通過對部長的不信任動議,那位部長便不得不鞠躬下台。
香港社會的爭議愈來愈白熱化,無論是政治和民生問題,對立雙方往往陳義甚高,動輒將自己的訴求變成神聖不可侵犯的真理,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若果領袖是鬥大聲、鬥堅持、甚至「累鬥累」的話,香港通街都是,若果領袖是有見地、有策略、有勇氣獨排眾議而非看風使舵的,香港卻十分缺乏。
最近勞工及福利局(勞福局)局長張建宗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民主和民生是相輔相成,要推動民主,須配合做好民生工作,才能達至社會和諧。誠然,民主民生從來就密不可分,兩者不但沒有矛盾,更應同步發展,才能達致真正的社會和諧。經過多年來的政策爭議,其實張局長理應對民主和民生之間的關係是心知肚明。
香港目前的選舉制度是一個在中央與特區缺乏互信之下,充滿缺點的妥協產物。並未能體現公平、公開和公正的基本原則,甚至有不少不公義的情況。
因應徵新政府副局長的民主黨中常委馮煒光被黨友強烈批評,指他賣黨求榮,馮煒光發表公開信表示自己18年來對民主黨忠誠,自己絕非賣黨,亦絕不是叛徒,最多是黨內的異見者、改革者,但為免損害黨的形象,決定退出民主黨。
基督徒可以選特首?原來我們除了享有一般公民權利可選出立法會議員外,還可以用「基督徒」身份選出基督教界別的選委去選特首以及人大代表!在2012年特首選舉中,選委會委員擴充至1,200名,其中基督教界別選委亦由以往的7席增加至10席,並由42位候選人角逐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