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人情,法義難平?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11月份舉辦之「生命及倫理對談」,特別邀請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為大家談論法律與公義的問題。究竟中國及香港現今的法治環境是怎樣?法治的本質又是否能夠達到公平、公正、公義?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11月份舉辦之「生命及倫理對談」,特別邀請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為大家談論法律與公義的問題。究竟中國及香港現今的法治環境是怎樣?法治的本質又是否能夠達到公平、公正、公義?
港府最近向公眾提出了一份名為《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工作進行「熱身」,隨即引來本港和國際輿論的強烈反響。
自上年七一遊行以來,香港的政治生態急速改變,最近人大常委又主動進行釋法,究竟未來的政局將會如何發展下去?作為基督徒可扮演甚麼角色呢?我們訪問了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先生、浸會大學宗哲系助理教授陳慎慶博士及中國神學研究院副院長余達心牧師為我們作分析。
法治和人權都是現代社會重要的制度和價值。本文擬闡明法治和人權的意義和它們之間的關係。
二零零五年的下半年,香港的大型遊行特別多,除了在年尾的反世貿會議遊行外,在年中有「七.一」遊行,在十二月上旬,亦有衝著政改方案的「124爭取普選大遊行」,各大型遊行都有超過數萬名市民參加,這可算是體現社會民主的其中一項指標。
「只是若然我們做得好,有一天,當他們決定選擇走民主這一途,我們的經驗就可以作為內地的借鑒,讓他們別走太多冤枉路。」李彭廣認為,若論中港政制發展的互動,我們的一票之所以仍然重要,乃是在此。
2008年9月7日是香港的立法會選舉日,在考慮如何投手上一票時,一個關鍵問題是:我們應該怎樣看待對民主的追求?我的立場是:民主仍是基督徒應支持的目標,但只是次終極目標(penultimate goal),而不是終極目標(ultimate goal)。我們應正視和理解民主、自由和人權等理念的限制,並嘗試尋找超越兩種極端的第三條路。
香港人為爭取民主已經努力了超過四份之一個世紀,到現在仍然沒有清晰的路線圖,不少人因而等得不耐煩,甚至有一些較出位的行為,希望引起大家注意是可以理解的,而近期多了許多年輕人關心社會更是可喜的現象,要推動民主,市民必須有願意當家作主的心態,不應該對政治和其他影響市民大眾的事漠不關心。
近十年來,本港大多教會失掉「講出真話」(Telling the Truth) 的勇氣,以致我們的「不一致性」成為了外界對教會的批判。筆者84年於神學院畢業,那時就九七問題,教會界有熱切的討論;89年六四事件發生後,教會湧現要追求民主與人權的訴求。97年之後,教會不再熱衷民主與有關的討論,03年因基本法23條立法而湧現關注,接著有關的思考與討論不斷萎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