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政教關係的三問

胡志偉牧師   |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20/07/2010

近十年來,本港大多教會失掉「講出真話」(Telling the Truth) 的勇氣,以致我們的「不一致性」成為了外界對教會的批判。筆者84年於神學院畢業,那時就九七問題,教會界有熱切的討論;89年六四事件發生後,教會湧現要追求民主與人權的訴求。97年之後,教會不再熱衷民主與有關的討論,03年因基本法23條立法而湧現關注,接著有關的思考與討論不斷萎縮。

耶穌不談政治?

教會中人常對政教關係有不少誤解,而此類「公民教育」於教會生態中越來越失掉市場,不少與此課題有關的研討會,出席者寥寥可數。牧者於講壇避談政治,結果是信徒對政治存有甚多誤解。政治被理解為「污穢不堪」、「只求妥協」、不能與信仰價值相符。
 
司徒德(Dr. John Stott) 就耶穌是否「政治化」,作出剖析;他理解政治有廣義與狹義兩個層面。廣義的「政治」指涉「城市的生活」(Polis) 與公民的責任(Polites);這與我們在人類社群的整體生活息息相關,因此政治可視為社群內一起生活的藝術。狹義的「政治」則是與管治及權力有關,注重選舉與政權的治理。
 
從這兩方面檢視耶穌在世的政治參與,狹義而言,他從沒組織政黨,沒有推行政治活動,甚至組織抗議示威。耶穌不曾影響該撒、彼拉多或希律的施政,他否定了群眾的期望,要走進政途,作政治領袖。廣義而言,耶穌的職事是「政治化」,因為他進入世界,就是參與人類社群的整體生活,而耶穌照樣差派門徒進入世界。耶穌宣講的是「國度的福音」,引進新的價值與標準,挑戰舊有的傳統與權勢。因此,耶穌的教導帶出「政治」(廣義)的涵義。耶穌國度的臨在,其一的涵義就是「去除政權絕對化」(De-absolutization of the State),否定任何政權的無限擴大。
 
柴斯特頓(G. K. Chesterton) 這樣分享:「惟有我們相信神,我們才能批判政府。任何時候,上帝被取締,政府就會變成神。」耶穌來到世界,不是要建立政治性的基督王國,乃要成就神國的管治;教會的存在,就是倡導另類價值,一方面令掌權者不安,另一方面安慰無權無勢的。

政教絕對分離 ?

86年以「辛維思」(馬力)為名的一系列政教關係文章,引發教會的熱切討論。本港教會經討論後,釐清政教關係的四種形態,關係相依共生,有重疊地方,也有分別之處,既合又分,互相制衡,構成了基督教理解政教分離的共識。筆者嘗試以下表作分析: 
 

關係 形態  
第1層 「政」府機構
與宗「教」團體
各有其權力範圍、兩者互不隸屬:
確立政教分離或獨立的原則,就是表明政府與宗「教」團體各有其權力範圍,兩者互不隸屬。政府確保落實宗教自由,且不會在施政方面偏袒任何宗教團體。
 
第2層 「政」治活動
與宗「教」信仰
兩者互有影響:
入世的基督教信仰不能迴避現實的政治,其信仰價值必帶來與此相關的公共倫理,如美國貴格會推動「廢除黑奴」、英國聖公會與循道會參與「反對販賣奴隸」、歐美門諾會倡導「反戰和平」運動等,均是廣義的政治。然而,就宗「教」團體而言,宗「教」信仰是本,「政」治活動是末,不能本末倒置。本港教會倡導建立自由、公義、仁愛、民主社會,並不違反政教分離。
 
第3層 「政」治活動
與宗「教」團體
宗「教」團體不宜介入狹義政治活動:
教會不可運用權力與資源支持或偏袒某一政黨或某位候選人。過往有名牧為某些候選人推薦或助選,筆者認為並不恰當,且有違公平選舉的原則。地方堂會鼓勵信徒投票,並為該區所有候選人一視同仁地代禱。
 
教會人士可舉行集會,反對政府通過若干法案,如03年反對賭波合法化;或教會每年定期記念「六四」活動,這些廣義的政治,教會可以參與。
 
第4層 「政」府機構
與宗「教」信仰
政府要平等對待,不干預宗「教」信仰活動:
政府要尊重不同宗「教」信仰與其宗教活動,不干預宗教信仰,任何涉及宗教的政策不宜由政府單方面作出界定與規範。

總括來說,政教關係既分且合,既合又分,正如「一國兩制」中央與本港的關係一樣。因此,過度簡單化地陳述「政教分離」,卻失掉了信仰對政治的反省與批判內涵,只成為「自我約化」的信仰。

教會政治中立?

近期「全球禱告日」與中大拒放民主女神像引發的「政治中立」討論,同樣值得我們一起探討。教會的本質與大學或電台一樣,要保持「政治中立」;教會從來不是政治組織或壓力團體,沒有任何政治野心,也不要依附政治權勢來推廣福音。
 
教會領袖常混淆「政治冷漠化」(Apolitical) 與「去政治化」(De-political) 兩者關係。面對公眾關注的課題,教會領袖有自由「避而不談」,展示「在天而不屬地」的超然中立地位。倘若這些領袖完全埋首於天國事業,不問世事,應如同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避嫌,不出席過多公開應酬交往活動。
 
可惜是有不少宗教領袖或大學校長一方面刻意迴避政治,又經常與內地及本港官員應酬交往,不禁使人懷疑其「政治中立」的可信性? 倘若公眾領袖如劉遵義等只選擇出席國慶酒會,卻不敢現身六四記念集會,然後又教導學生要保持「政治中立」,此樣邏輯能否說服學生 ? 教會領袖平常的表現(如出席哪些活動等),已充分說明「政治中立」的立場。教會領袖要保持「政治中立」,不刻意奉迎或故意作反,與政權要保持適當的距離,走得太近就會失掉中立。
 
宋泉盛說得好:「對社會不公義及政治反常的現象表示關切之情,往往被冠上「干涉政治」的罪名 ……他們很少會想到,對統治者無條件的服從也是一種政治參與,而且是最可悲的一種。」《第三眼神學》信仰群體要實踐侯活士(Stanley Hauerwas) 所言,成為「講出真話」及「活出真理」的天國子民。我們肯定所有權力來自神,而任何把統治權力絕對化,或聲稱「權在我手,多少由我給予」的言論,皆在真理面前站立不住。「講出真話」否定任何權勢玩弄文字或語言遊戲,如功能組別選舉也是普選等。
 
正因教會本質的「超世性」,「政治中立」表明我們不是處於權力較重的一方,也不謀取權力擴展本身王國,要平衡「權力不均」的現象,「政治中立」是走向較弱的一方,並確保公義原則不使「權力分配」常常停留在官商那方。
 
聖經沒有明言何種政治體系或管治方式才是上帝授權,然而我們可透過想像力與理性討論,建構較為公義的「權力分配」。教會可發揮中立平台角色,讓信徒就政制發展、民主進程、功能組別存廢問題等,交換意見,這並不違反「政治中立」原則。
 
面對民主訴求,教會內部可容許有不同的見解,不應因立場不同而產生對立或分裂。教會的思考不只是簡單化支持或反對政改方案,更要關注民主素質的培育: 獨立思考、尊重異見、遵守道義、體諒弱小,且有承擔行動。教會樂意看見有平等和普及的立法會與特首選舉,而教會對民主的貢獻,乃在於信徒可在群體生活中培育及實踐這些素質。
 
學者紐候斯(Richard John Neuhaus)指出:「教會的首要政治任務就是要成為教會」,教會要成為所有人的教會,教會必須是「多元的群體」(Community of Diversity),包括種族、國籍、階級與政見。教會首要效忠的是信仰與使命,但這不表示教會要「遺世而獨立」,教會要忠於真理,就要暴露與指斥謊言的政治。當有更多教牧與信徒,能夠「講出真話」,及「活出真理」,追求建立公義的社會,這就是教會對政治生態的最大貢獻!

關注範疇: 
宗教
通識教育
社關

相關文章

把握近在眼前的差傳機遇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2/01/2024

耶穌經常被人批評的是祂喜歡接觸一些主流社會認為身份低下、被人看不起、被人討厭的罪人、甚至人人避之則吉的病人,並且與他們一起吃喝聚會,當大家想起這些故事的時候,自然會想到稅吏、妓女和痲瘋病人等等。不過,若果大家想深一層,耶穌想提醒我們更重要的是不要自以為義、將自己看得比某類人高一等,以及將一些人拒於上帝恩典的大門之外,因為我們根本沒有資格決定誰人可以得救、誰人可以親近上帝、誰可回應上帝的呼召跟隨耶穌。

過去十年的社會運動,雖然激發起不少人對民主自由和公義的渴求,但同樣造就了一些偏激的思想,為了追求美好的目標而採取或容忍一些本來大家不接受的激烈手段,並將責任推卸給另一方,認為對方不仁所以我方可以不義。而更令人憂慮的是由此而來的社會撕裂,不少人由於在社會運動中曾經有過被對手以不同手法(不論是現實或網上)欺凌,心中積壓了無法宣洩的憤怒、甚至有創傷後遺症,已經將與自己不同政見的人完全對立起來,並且腦中不斷浮起一些令自己憤怒的畫面,再加上政府這幾年採取不少強硬和專權的手法,更令不少人感到政府得勢不饒人,根本無意修補撕裂,沒有最差、只有更差,要化解雙方的怨恨愈來愈難。令人遺憾的是不少基督徒亦無法倖免,深受這種因政見不同帶來撕裂的社會氛圍影響。

當政見凌駕信仰,其中一個嚴重的問題是我們竟然以為自己有權否定一些與我們政見不同的弟兄姊妹的生命,甚至認為有些人不配獲得救恩。有些弟兄姊妹因為對中央、香港的施政和文化不滿,以至對內地同胞也有很大的抗拒,對服侍新來港人士的熱誠亦有所下降,令人惋惜;即使內地的宗教政策愈來愈緊,傳福音及宗教活動固然限制在教會的四面牆之內,信徒的未成年子女亦不能參與教會的活動(包括主日學),網上的福音信息亦受到嚴密的監控。在科技愈來愈進步的情況下,教會反而要走回頭路,透過中波、短波作電台廣播。不過,當上帝關上了一道門,祂亦很可能同時打開一扇窗,若果我們對同胞的福音工作、對未得之民的差傳工作有負擔,其實今時今日在香港便有大量的機會。

每年除了約有50,000人由內地來港與家人團聚之外,截至11月,2023年透過各項吸納人才措施抵港的人士以及他們的家屬有近15萬,當然,他們還有一些不同的途徑來香港,大家現時在巴士、港鐵和街上經常可以聽到有人在說普通話便可見一斑。就算不用返內地,我們要向同胞傳福音毫不困難。以前有些弟兄姊妹覺得要返內地宣教很困難、也有很多擔憂,但今天機會就在我們面前,希望葉公好龍的故事不會出現在我們的教會,就是大家常常將向同胞傳福音掛在嘴邊,但當同胞真的站在我們面前,我們卻避之則吉!

不過,就算大家有負擔,當前的新移民事工和以前亦有很大的分別,因為受過高等教育來港的專業人士、以及在大學供讀學士、碩士、甚至博士課程的內地學生人數已愈來愈多,以前的新移民以內地來港與家人團聚的婦女及她們的子女為主,因而教她們學習廣東話、融入香港社會、知道有哪些社區支援、以及為她們的子女補習等等的活動可能十分適合,但現在教會需要考慮的是如何滿足一些受過教育和生活條件較好的知識份子對信仰的好奇,這種好奇不單是頭腦知識上的,更重要的是生命和生活經歷上的見證。而且除了接受他人的服侍,其實他們亦會成為服侍其他新來港人士的最佳人選。對不少本來以中產為主的教會來說,要裝備弟兄姊妹作這方面的服侍是比較容易的,問題是弟兄姊妹是否看到這等待收成的莊稼,以及是否願意為了福音的需要而放下自己的政見和走出自己的安舒區,重新調整傳福音的策略。

我們要以宣教士的心態去面對今時今日的差傳機遇,作為宣教士的當然毋須完全認同當地的政治宗教及文化,例如到回教、佛教、或印度教的國家宣教,並不代表要認同當地的宗教,甚至有可能會違反當地某些限制傳福音的法律,我們不是要蓄意與當地政府對著幹,但要傳福音就要靈巧像蛇,只是謹記要純良著鴿子,耶穌基督給我們的榜樣是要以愛勝過恨、要以善勝惡。我們沒有理由拒絕向我們不熟識、不喜歡、看不起的人傳福音,因為深信耶穌願意與所有被人輕看的人一同坐席,世上亦沒有基督的寶血不能遮蓋的罪人。希望我們不會成為福音書所描述的惡僕,自己被主人免了所有債,卻反過來逼其他欠自己債的人還錢,任何政見都不能凌駕神愛世人的心,作為忠心的管家,我們有責任主動了解身邊的鄰舍有甚麼需要,愈是艱難的歲月,我們愈需要保持單純的心。

無論是只會停留幾年的港漂、或是移民來港的同胞,他們剛到港的頭幾個月,是他們最需要支持、亦最願意接觸新朋友的時候,能夠把握這時機與他們建立關係,是讓他們能夠繼續參與聚會和探索信仰的有效方法,要使萬民作主的門徒不是一句口號,而是我們作為基督徒的召命。

戲劇隱喻與政治審查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20/11/2023

電視劇《那年盛夏我們綻放如花》(《那年盛夏》)被形容為2023年的「神劇」,網民形容劇中大量「隱喻」令人聯想到疫情前的社會運動,之後引申出一種論調:今時今日再不能直接將自己的想法透過戲劇表達出來,因為太過高危,過不了政治審查,還要用各種方法曲線表達,大家「明就明」,一切「在心中」。

隱喻(metaphor)是一種修辭法,用暗示的方式,將一種事物比喻為另一種事物。或許在此用《那年盛夏》的劇名來解釋一下,有網民說劇名「綻放如花」那個「綻放」就是「爆頭」的意思,而「如花」就是指「爆到七彩」。於是「那年盛夏一班人爆頭死」就變成「綻放如花」。這是我們小時候學的基本修辭手法「比喻」,當中有本體(爆頭死)、喻體(綻放如花),如果是明喻,則會有喻詞。

隱喻作為一種修辭技巧,是將抽象的事物用一個具體化的方式說出來,當中亦牽涉到不同的感受。例如《那年盛夏》故事所用的,就是一個很典型的生存遊戲加科技殺人的橋段,[1] 這類故事其實本身就是一個隱喻了,生存遊戲本身就是個喻體,觀眾討論的本體,就自然離不開日常生活中無可避免在工作上或者為求生存而互相較勁。故事發展下去,突如其來各種規則的出現,令當中不同的角色有所互動,表面合作的關係,但內裡卻是各懷鬼胎,甚至有更多人原來有另外的角色,被迫執行自己未必想執行的任務。整個故事就像一個隱喻了。

很多人說,自己很能投入故事中某個角色說過的某句對白。《那年盛夏》改編自網絡小說《已讀不回死全家》,所以有人企圖將兩者比較並做對照,試著找出不同社會事件下,創作人如何將故事改編,以加入更多元素,將故事更緊扣現實的社會狀況。[2] 觀眾不難發現故事中的一些對白,例如「我們是否有能力做到更多」、「若我們更團結,結果是否可以不一樣」、「中立不表態不行動者比對家更可惡」令人對應到現實中一些具體情況。可是故事同樣透過隱喻,滲透出各種的情緒,而透過故事的發展、人物角色,這些已經不只在告訴觀眾故事的推進,而是在挑動觀眾的情緒,叫他們去感受這些難以言說,抽象又難以表達的事情來。

明光社

故事一方面用這個方式去喚起觀眾的情緒,更重要的是它為觀眾的想法,設了一個框框。因為運用了隱喻手法,當中的特點是將一些創作人想表達的東西突顯出來,換言之,故事引申出來的情緒和想法,都是帶有特定的角度。例如這個故事本身的設定就是殺人遊戲,不跟遊戲規則就有人會死,而這件事是不能逆轉的。[3] 其實故事做了幾個設定,例如整個群體是學校的同學,他們之間會有怎樣的關係,老師和同學又有怎樣的關係,遊戲的規則和設定其實也是創作人對社會的一種想像。這種框框的設定,做得好有助觀眾思考,做得不好有時會影響觀眾的思考角度。

說白一點就是,故事中掌權的人和學生,必然是對抗關係嗎?同學之間如果合力無視規則又會怎樣呢?故事人物怎樣看規則這一回事?即使有規則又必定有不幸的事會發生,遊戲參與者是不是務必要跟隨規則?所謂的遊戲是不是就必然有輸贏?再退後一步問,「勝/敗」其實是否也只是一個隱喻?這些框架,觀眾很自然地視之為理所當然,但回心一想,這些也只是隱喻之下的一部份,或者只是故事的框架而已。

更有趣的是,在網絡世界中,大家往往將創作人可能沒有想到的部份,自己「腦補」下去,繼續延伸想像,於是在觀賞《那年盛夏》時,一些純粹推進故事的劇情,也可以被觀眾加入想像,成為「隱喻」的部份。當然,這可以被理解為創作人成功透過一個框架的設置令大家投入在劇情之中,如此才會有這麼多的互動,在作品與觀眾互動之下,作品會更加完整,觀眾的推演往往並不是在創作人預計之內,但有了這些推演,就更能令作品流傳下去。[4]

同時,正因為有不同「觀眾」,大家才會有不同的解讀,並出現了不同的想像和見解。誰都知道「故事內容純粹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但實際上當太多人的情緒同時被牽動到一個相同點時,那種共鳴容易令人產生疑心,這也是正常和合理,所以不少人常會擔心類似節目會否遭到非議和投訴。不過正如之前所言,不少所謂的寓意,往往是一種劇集與觀眾互動的行為。換句話說,如果觀眾未有經歷過某些事件,看這個故事就未必會受隱喻影響,產生某些特定的聯想,所以隱喻之所以成立,還是要建基於觀眾本身心存某些感受或者本體,兩者才能「聯結」起來。

如此,誰要攻擊故事隱喻,其實就是因他內心有一根刺。療傷,比還擊,似乎更重要吧。


[1] 查柏朗:〈《那年盛夏我們綻放如花》革新港劇的美學取向〉,虛詞,2023年9月25日,網站:https://p-articles.com/critics/4054.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1月15日)。

[2] 查柏朗:〈《那年盛夏我們綻放如花》從校園到社會的連結與盲點〉,虛詞,2023年10月3日,網站:https://p-articles.com/critics/4067.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1月15日)。

[3] 〈【#timable睇電視】ViuTV那年盛夏我們綻放如花 分析5個特別任務意味 一早暗示劇情走向〉,timable,2023年9月22日,網站:https://timable.com/blog/2338471(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1月15日)。

[4] 阿果:〈周日話題:《那年盛夏我們綻放如花》:鬼魅城市的前世今生〉,明報OL網,2023年9月24日,網站:https://ol.mingpao.com/ldy/cultureleisure/culture/20230924/1695490139776/周日話題-《那年盛夏我們綻放如花》-鬼魅城市的前世今生(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1月15日)。

算得清?

劉麗梅 | 作者為香港人,畢業於建道神學院,在香港牧會五年後移居台灣,現於中華福音神學院進修教牧學博士,並在台灣宣道會作傳道,服侍台灣人和在台的香港移民。
12/10/2023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台灣

筆者到台灣不經不覺已經一年,在這一年生活中,不多不少都會與台灣的家人、朋友、教友外出共餐。有趣的是,台灣有不少「小火鍋」或者叫「臭臭鍋」(其實一點都不臭),通常外出食火鍋時,一群人都會各自各地點自己的一人小火鍋,然後餐桌上也會有一個小爐頭給小火鍋加熱之用。一群人就會在各自各的小火鍋前吃喝聊天。火鍋的餸菜雖然要收費,但餐廳同時會附送無限量供應的免費白飯、汽水和冰淇淋,真的可以説是「抵到爛」(十分便宜的意思)!然而,到最後付賬單那時,通常台灣人都會樂於請客,由最年長或收入較高者付款請其他人吃火鍋,台灣人也樂於在這樣的情況下吃飯聊天,建立共餐的請客文化。

有別於台灣,對中西文化合璧的香港來說,一群朋友吃火鍋通常都不會是一人一鍋,而是共聚一爐,就是用一個大湯鍋共同打邊爐(吃火鍋的意思)。然後你一塊肥牛、我放一隻蝦、他放一扎金菇等等到大鍋中,三五成群地吃同一鍋餸聊天,建立關係,並且所有的飲品、雪糕或粥粉麵飯,大部份是要另外落單或者要收額外費用,不是免費享用。當然也有一些自助餐形式火鍋,一個價錢吃到飽,食物飲品可以任意享用。至於付賬方面,香港通常都是AA制,計得很清楚,目的是不想不公平對待付款的人,令其受虧損。這種AA制的文化,在西方很平常。可是,在台灣人來說就覺得香港人斤斤計較,甚至乎有種不願意「蝕底」(受虧損)的感受。筆者有時會覺得計清楚是一種公平的做法,反而不會濫於「搵對方著數」(用各種方法找到好處、或佔對方便宜)。

這令筆者思想到我們的救恩,可以怎樣算?我們的救恩是白白的得來,是上帝的恩典的臨到。在社會上或很多人都會覺得基督信仰只是一個廉價的福音,不需要付代價,因為因信稱義。也有人會覺得信耶穌、返教會只是心靈的寄託,只是有人想返教會搵著數(台灣教會是每次崇拜完都會有愛宴)。信耶穌有飯吃,又可以有心靈寄託、又可以一帆風順,真好!其實我們的信仰不是免費廉價的福音,而是重價得來的福音。因為我們是主耶穌用重價贖回我們的生命,走天路,追求成聖的過程中,我們是需要付代價持守信仰的,這些代價包括:讀經、祈禱、見證、崇拜和相交等。屬靈生命的成長是需要付代價的,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救恩,是重價的恩典,人在回應及實踐過程中,輕視了主耶穌,高舉了個人的權利與私慾,因而將恩典變得廉價化。耶穌沒有與我們計算這些我們不願付代價的數,如果要計,我們是永世都計不清,我們是白白承受主恩的一群人,求主保守我們常存感恩的心在世度日。

左派反歧視的迷思

余創豪 |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教育心理學博士,專門於心理測量與統計學,亦是同校哲學博士,專門於科學哲學與歷史,現在是美國阿蘇薩太平洋大學(Azusa Pacific University)應用行為科學與數據科學教授。
03/08/2023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引言
從小到大,筆者從來未曾對左翼思想、自由派產生過愛慕或者興趣,雖然我認同追求社會公義、追求人人平等、反歧視、反壓迫……等價值觀,不過,要實踐這些理想,並不一定需要在左派的框架下進行。筆者對左傾思想有所保留的原因之一是:這種進路將社會現象過度簡化,世界上彷彿只有兩種人:壓迫者和被壓迫者、歧視者和被歧視者、有偏見的人和沒有偏見的人。簡單地說,非黑即白;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若果我不同意或者批評他們的說法、做法,或者事情的結果並不符合他們的期望,他們便會說持異見者對他們有偏見,甚至歧視他們。弔詭的是,到頭來他們可能會採用歧視的方法去反歧視。

結果與人口比例不符是歧視嗎?
一直以來,美國自由派人士都抱怨,以人口比例而言,女性和某些少數族裔在科學、科技、工程、數學(STEM)領域的代表性嚴重不足。2020年,女性佔所有美國電腦和資訊科學家的20%、工程師的15%、數學家和統計學家的13%。在電腦和資訊科學中僅有6%是黑人、在工程方面有4%、在數學和統計學領域則有3%。在以上三個範疇中,西班牙裔分別佔了7%、5%、4%。

自由主義者聲稱這是一個結構性、制度性的問題,造成這「不公平」現象的原因包括了偏見與歧視、資源不平等……的確,輕視女性的大男人主義者是存在的,整體來說女性在科學和工程職業中只佔少數,但在某些科學領域,女性卻是佔主導地位,例如在生命科學中女性的比例高踞58%。更重要的是,並不是所有少數族裔在STEM的代表性都偏低,亞洲人只是美國總人口的6%,但在STEM勞動力的百分比卻高達13%,在美國,20%電腦和資訊科學家是亞裔、13%工程師和10%數學家、統計學家是亞洲人。2020年在美國授予的物理學博士學位中,亞洲人佔了46%。

坦白說,自由派的批評實在令我納悶,筆者參加過無數次關於電腦、統計學、數據科學的學術會議和工作坊,根據我個人經驗,大部份參加者都是亞裔,這些活動都是公開的,主辦單位從來沒有設下性別和族裔的限制。筆者是前任美國統計學會南加州分部的副會長和現任會長,過去曾經任職大學的研究顧問,通過這些身份,我先後籌辦了許多關於電腦統計學、和數據科學的會議、講座、工作坊,撫心自問,我從來沒有以刻板形象去打壓、限制任何人,相反,我鼓勵所有人參加這些活動,不論其性別、年齡、種族、宗教、學術水平……。然而,儘管用盡所有努力,有些人總是提不起興趣,更加令我失望的是,到頭來甚至有人批評我有偏見,說我瞧不起非華裔的學生。

輕率地將問題歸咎於歧視?
筆者一直都採用簡報形式與同事、學生分享數據科學與人工智能的趨勢,兩年前在某次通訊中我作出如下的報道:「2021年10月,五角大樓前首席軟件官尼古拉斯‧柴蘭(Nicolas Chaillan)向英國《金融時報》表示,在人工智能的競賽中,中國已經贏了美國,在關鍵技術領域裡面正邁向全球主導地位。」一名少數族裔學生在電子郵件中作出如下回應:「尼古拉斯‧柴蘭的問題源於他缺乏智慧和能力,在非傳統領域(人工智能)中他沒有僱用和留住女性有色人種。」我相信她完全沒有深入調查過尼古拉斯‧柴蘭的背景和整件事情的後果前因,她已經有預設立場,將所有問題歸咎於歧視。

雖然以數量來說,女性在美國人工智能研究員中屬於少數,但在質的貢獻上卻並不輸給男性,女性人工智能科學家之表表者包括了史丹福人工智能實驗室聯合創始人李飛飛、史丹福大學電腦學教授科勒(Daphne Koller)、機械人公司Jibo前首席科學家布雷澤爾(Cynthia Breazeal)、臉書人工智能研究實驗室主任皮諾(Joelle Pineau)、輝達機器學習研究總監阿南德庫瑪(Anima Anandkumar)、摩根大通人工智能研究主管維羅索(Manuela Veloso)。

為甚麼只是注意STEM的「不公平」?
其實,不同群體在任何範疇中都會有不相同的表現,例如由2017至2019年,在美國社會工作碩士畢業生裡面,近90%是女性,而超過22%的新社會工作者是非裔美國人。換言之,女性與黑人社會工作者遠超其人口比例。此外,根據2020年的統計數字,美國所有心理諮詢師中,66%是女性,而男性僅佔34%。更具體地說,81%的學校輔導員和78%的婚姻家庭治療師是女性。

自由派社會科學家和教育學家支持以種族作為入學標準之一,其實是以歧視的方法去反歧視,他們所持的一個論據是:少數族裔在提供服務或者諮詢幫助時更加明白自己族群受助者的感受和需要。他們批評女性與少數族裔在STEM的比例與人口不相符,根據同樣邏輯,那麼他們應該指出社會工作、心理治療……等範疇的比例失衡是有問題的,或者說在這些學科和行業中收生和聘請員工時存在著偏見、歧視,但現在注意力只是集中在STEM。我猜想原因是:STEM令人得到高薪厚職,「不公平」的結果會令人眼紅,至於社會工作、心理輔導……這些並不會令人大富大貴的領域,便任由它們「不公平」。

對有認知障礙的學生提供額外援助
《美國殘疾人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簡稱ADA)禁止在就業、交通、公共住宿、通訊等多個範疇歧視殘疾人,這法例也要求美國大學確保殘障學生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美國大學設有無障礙服務辦公室(也稱為殘疾支持服務),負責協調殘疾學生的住宿,而且提供很多支援,例如包括延長考試時間、協助學生抄寫筆記、提供無障礙課程材料、手語翻譯、輔助技術……等等。我十分欣賞美國這種重視人權與人人平等的精神,在這種保障下,一個失明的學生可以通過有聲書、文字轉換成聲音的軟件去進修;一個失聰的學生可以通過視頻上的實時字幕而明白講授的內容……。然而,法律所保障的殘疾並不限於身體上的,亦包括心理上和智力上的殘障,例如閱讀障礙、書寫障礙、計算障礙、視覺處理障礙。

問題是:即使對正常人來說,有些學科是非常艱難的,例如電腦程式編寫、統計學、數據科學、數據視像化……。根據我個人有限而偏頗的經驗,無論給予那些有認知障礙的學生幾多支援,結果他們仍然無法掌握最基本的資訊(其他教授可能有不同的經驗)。遺憾的是,一部份學生不單止不會感激為他們提供的種種額外幫助,反而對教授抱怨優待不夠,有些人甚至投訴受到歧視。例如在某個電腦編碼的課程中,曾經有一個ADA學生要求我指導她做功課,每一次她甚麼也沒有做,只是要求我給她看從第一行到最後一行的代碼。我耐心地向她解釋了每一行代碼,幾次之後,我要求她嘗試自己做功課,她勃然大怒,說我沒有解釋電腦程式的邏輯,所以她無法做功課,跟著拂袖而去。這是左派人士培養出來的「奉旨態度」(sense of entitlement)。

沒有字幕的免費網上課程被迫下架
美國聯邦政府規定所有服務公眾的網頁和網上視頻必須符合ADA準則,例如網上視頻必須配上字幕。現在已經有軟件可以將聲音轉成字幕,但以前這並不普遍。由本世紀初開始,一些美國教育家發起了「大規模在線開放課程」(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那就是將大學課程免費放在網上,解除了經濟上、時間上、地域上對學習的限制,筆者十分欣賞這良好的用意。加州大學帕克來分校曾經將很多課程免費放在大學的網站,然而,2016年8月美國司法部指出,那些沒有字幕的視頻違反了ADA,2017年10月,加州大學帕克來分校無奈地將超過二萬條網上視頻下架!結果所有人都無法享用這些免費課程,這是剝削了貧苦學生讀書的機會。哈佛大學、麻省理工、網飛(Netflix)亦曾經被捲入這類的法律訴訟。

我感到奇怪,為甚麼不可以保留現存的網上視頻,然後逐漸加上字幕呢?這種做法好像是:如果建築物入口處沒有輪椅坡道,則索性關閉通道,任何人都不能進入大樓!到底這是平權還是霸權?

結語
筆者參加過不少次西洋拳賽,很不幸每戰必敗,我認為這是因為制度上的歧視,所以造成不公平的結果。首先,西洋拳賽不容許參賽者用腿攻擊對方,中國武術的十二潭腿、二十四連環腿無法施展;戴上了拳套之後,虎爪功、鷹爪擒拿手、鐵砂掌、一陽指、六脈神劍……等武功完全報廢;比賽規矩又禁止打下盤,地堂鷹爪徹底失去作用。明顯地,西洋拳歧視中國功夫!我要向西洋拳擊總會投訴!

那一天,我們不會忘記……

陳少平 | 作者現居比利時,為世界福音動員會駐比利時的宣教士,主要是向當地的華人留學生和華僑宣教,亦與其他同工向比利時人傳福音。作者十分欣賞比利時人的謙卑內斂和當地中世紀的宗教畫和教堂建築。
12/06/2023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比利時

多年前在比利時布魯塞爾的自由大學校園裡,樹立了一個紀念碑,
自始每年都有人來放下鮮花,點上燭光,
為的是悼念那一天……

還記得那天後我們無數次的走上街頭呐喊,
無論暴雨天、艷陽天都沒有間斷,
雖說這些聲音已隨著歷史慢慢的消逝……

還記得每年的那天我們相約在銅鑼灣的一片草地上,
高唱「歷史的傷口」,
為何在那片草地上再聽不到那令人動容的歌聲……

還記得我們曾激昂地叫喊我們不會忘記,
但此刻各散東西,流散異鄉,
三十多年後的今天我們還會記得那天嗎?

那天一眾的同路人來到自由大學的紀念碑前,除去了一些雜草,
放下鮮花,點上燭光,讓那歷史的傷口得以被撫慰,
那刻並沒有激情的口號,
只有安靜地禱告紀念,
讀出上主公義的話語,
唱出那讚美的詩歌Sing Hallelujah to the Lord……

深盼有一天歷史會給你們一個清白,
或許那天是黎明到來的時候……

他山之石:立法不能解決激進抗爭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01/12/2022

自從2019年,社會對用激進手段進行的抗爭,看法兩極。贊成的一方,認為抗爭者本來想用傳統寫信、簽名等方式表達意見,但完全沒有反應,所以才用較激烈的抗爭,而且只有激烈抗爭,社會才會感受到切膚之痛和需要,這樣才會帶來改變。但反對的一方認為,社會抗爭太激烈,影響民生的話,既不能得到社會支持,甚至倒過來會招人反感。

近月最出名的例子,莫過於環保團體Just Stop Oil的抗爭活動,整個暑假在英國不同的高速公路堵路,在政府機關建築物的外牆噴上漆油,甚至到博物館將罐頭湯潑在名畫上。當地警察單在今年10月就動員過萬警員去處理這團體的大大小小行動。由9月底的至整個10月,當地警方共作出677次拘捕行動,111人被告。

與真正的暴力抗爭不同,Just Stop Oil的做法並不真正破壞任何物件,例如他們倒罐頭湯的行動中,他們宣稱只會倒湯在有保護的名畫上,所以最後該畫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之後再加一句:「難道你重視名畫的安全,多過地球嗎?」[1]

環保團體做類似的行動,動機明顯,亦看出整個計劃在行動前有思前想後,他們說堵路只是為了給予大家機會去思考甚麼才是當前最重的議題云云。看上去理性,透過行動希望喚醒更多人回應,但實際上並不如此。曾經做過環保團體的發言人,但不喜歡這種抗爭手法的哲學系教授Rupert Read坦言,這種做法雖然能引起社會關注,但最後真的能成功動員的人口,可能只有百分之二。[2]

他認為透過這類激動抗爭,並不能帶來廣泛共識,只會令社會走向兩極,而且會持續失去支持者。實際上Just Stop Oil 的發言人也表示收到不少人的投訴信,要求他們就這些抗爭行為帶來的影響道歉,但他說機構不會這樣做,他說:「巿民絕對有權對我們的行為表達憤怒,但問題是為甚麼會憤怒?我們今日已經沒有時間再談如何提升大家的意識,我們需要行動。」[3]

公民社會或者壓力團體可能只從政策能否被有效倡議的角度去討論問題,但如果從政策制定的角度出發,很多人自然會問:堵路犯法嗎?淋湯到名畫上犯法嗎?答案是肯定的。在香港可能大家今日會想到用國安法處理相關問題,但在英國,他們本身就有法例處理公路的破壞行動,也有法例處理破壞名畫的行為。這些行為違法,參與抗爭的人也知道,也有準備會上法庭。當然,他們一樣會用盡法庭給予他們的人權和自由去爭取和抗辯,所以一樣會籌錢打官司。

同時,社會亦質疑現時的法例會否令警察難以執法?英國本身強調人權自由,集會、示威、言論自由均受到社會重視和保障,但激進示威者透過破壞社會秩序,企圖喚起巿民關注他們所關注的議題,這方法合法嗎?根據BBC的報道,理論上堵路、破壞物件本身就犯法,某些行為例如拉人鏈入馬路,就未有法例明確禁止,即使警察有法可依,但該法例未有針對示威者這類行為,也沒有特別的指引,因此警察執法確有難度。[4]

為此,英國政府正審議公共秩序草案(Public Order Bill),規管有關的行為,例如堵路、人鏈、干擾公共設施的使用等,又加強警察截停搜查的權力,有關法例當然被一些支持透過遊行示威表達意見的機構所反對,[5] 認為這些做法侵犯巿民的基本人權和表達意見的自由,要求取消有關的立法,但當社會日常運作受到影響,高速公路,甚至電力可以被干擾時,有沒有法例可以快速令社會回復正常,也是很重要的一個討論點。

從社會抗爭的角度來說,激進抗爭這種做法和武俠小說裡的七傷拳一樣,雖然可以達到行動者想要的效果,但同時會令自己受傷。健康的公民社會本來就應該聆聽巿民和壓力團體的想法,透過社會一起參與討論協商,謀求解決的方法,而不是透過破壞來企圖令對方就範。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爭,當中部份方法的確有爭議,這些方法應該要在必要情況下,並獲得社會較大共識才可以使用。同時,英國政府理應反思,透過增加警權去「管制」社會抗爭者,實際上未有解決他們本來所提出的議題,正如Rupert Read所言,這些做法只會令社會更加兩極化,而不會有機會成功回到會議桌,尋求解決的方法。

魅力領袖:政治的盗火者?

余創豪 |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教育心理學博士,專門於心理測量與統計學,亦是同校哲學博士,專門於科學哲學與歷史,現在是美國阿蘇薩太平洋大學(Azusa Pacific University)應用行為科學與數據科學教授。
19/10/2022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死心塌地追隨魅力領袖

很多政治評論家都指出:整體來說,世界上民主正在退潮,如今民粹主義在多個國家興起,很多人都傾向於支持偏激的魅力領袖。甚麼是魅力呢?這很難解說。德國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將領袖的權威基礎分為三類:傳統、法理、魅力。韋伯將魅力型領導的屬性描述為:「人們服從魅力型領導者不是憑藉傳統或法規,而是因為他們相信他。」對於韋伯的說法,我同意一半,不同意一半。不錯,魅力領袖的特徵之一,就是無論他做錯甚麼,其追隨者仍然會死心塌地為他護航,支持者絕對相信他!關於前美國總統特朗普的負面消息不絕於耳,例如他可能有份煽動去年1月6日的國會暴動,他和自己的家族誇大資產總值,他離任之後將機密文件運到海湖山莊。儘管機密文件事件已經是證據確鑿,然而這一切卻完全無損其支持者對他的忠誠。面對非法拿走機密文件的指控,共和黨眾議員鮑勃.古德(Bob Good)的首選解決方案就是「解密所有文件」。

共和黨參議員林賽.格雷厄姆(Lindsey Graham)在接受福克斯新聞採訪時表示,如果特朗普因處理機密文件不當而被起訴,那麼美國將會發生街頭騷亂。不久之後,密蘇里州參議員喬什.霍利(Josh Hawley)也發表了類似的言論。今年9月,特朗普在接受電台脫口秀主持人休斯.休伊特(Hugh Hewitt)採訪時說,如果他被指控或逮捕,他的支持者將不會接受這個結果,他們不會坐以待斃。我認為以上所說並不是危言聳聽,特朗普的支持者大有可能會重演1月6日國會事件。

切割傳統還是恢復傳統?

現在回頭說韋伯,我不同意他將魅力權威與傳統權威對立。特朗普主義迷人的地方之一,就是他高舉「令美國再次偉大」(Make America great again),這種美國版的「偉大民族復興夢」正正是訴諸人們對傳統的嚮往,要令美國再次偉大,意思是美國在歷史上曾經偉大。加拿大麥基爾大學希伯來文化教授大衛.阿伯巴赫(David Aberbach)曾經在一篇論文中指出了政治魅力領袖的矛盾性,他說:「那個人(魅力領袖)可能是假貨,但人們的渴望卻是真實的。」人們心底的渴求是甚麼呢?

美國政治學家露絲.威爾納(Ruth Willner)一針見血地指出:魅力領袖就是政治圈子的普羅米修斯!普羅米修斯是希臘神話人物,他從天神宙斯手上偷取了火,然後傳送給人類,有了火之後,人類文明出現了革命性的大躍進,希臘神話中的神明都是喜怒無常、自私自利的暴君,普羅米修斯令到人類有能力挑戰神明、挑戰暴政!無論處身於任何時代,人們都總會不滿現狀,人們期盼普羅米修斯的出現,人們期待能夠超越自己,參與一項偉大事業,成為「大我」的一部份, 甚至成為推翻強權的英雄。表面上,很多人口頭上表示願意躺平,但只要「盜火者」出現,人們潛藏於心底的渴望就會爆發出來。

政治的普羅米修斯可以提供兩種出路,第一種是跟傳統與現狀完全割斷的徹底革命,例如法國大革命要以人本思想取代天主教信仰,布爾什維克革命要推翻資本主義和東正教權威,但歷史事實證明,這種激進的目標和手段只會帶來大災難,不難想像,在蘇聯解體、冷戰結束之後,這種破除傳統、徹底革命的進路已經逐漸失去市場。第二種卻剛剛相反,「盜火者」主張恢復傳統,恢復一個高度美化、理想化的歷史烏托邦。這類領袖的吸引力在於他好像是代表了一個深厚而優良的傳統,若果你攻擊他,就是攻擊整個傳統!

在偷火之後,普羅米修斯受到宙斯嚴厲的懲罰,他被綁在一塊石頭上面,一隻鷹不斷地吃他的肝臟,但不旋腫他的肝臟又再生長出來,跟著那隻鷹再來吃他的肝,這個酷刑周而復始,永不終結。普羅米修斯的形象是為人類這個弱勢社群犧牲的悲劇英雄。政治上的普羅米修斯戴上了這種光環之後,任何對他的指控都被看成是他為民請命而受到政治迫害。

甘迺迪與列根高舉捍衛自由的美國傳統

話又要說回來,其實魅力領袖並不一定是完全負面,除了特朗普,美國在二次大戰之後亦曾經出現了好幾位魅力四射的總統,例如約翰.甘迺迪和朗奴.列根,前者是自由派的民主黨人,後者是保守派的共和黨人,有趣的是,兩位總統的魅力基礎之一都是主張振興或者恢復美國傳統。

約翰甘迺迪熱衷支持對黑人平權,他與蘇聯的赫魯曉夫抗衡,令世界平安地渡過了古巴飛彈危機,1963年他在德克薩斯州遇弑身亡,舉國為他哀悼。他的1961就職演說留下了許多傳頌千古的名言:「我們將付出任何代價,負起任何重擔,承受任何困難,支持所有朋友,反對所有敵人,以確保自由可以存在和成功。……不要問你的國家能為你做甚麼。問問你能為你的國家做些甚麼。」在這篇演說中,甘迺迪向聽眾申述了美國文化遺產中最崇高的理念:為自由而犧牲。在冷戰期間,美國人生活在核子大戰的陰影下,前景並不明朗,甘迺迪的演說恍如一支定海神針。

朗奴.列根在1981年的總統就職演說亦有異曲同工之妙,他說:「我相信,我們,今天的美國人,已經準備好成為名副其實的美國人,準備做必須做的事情,來確保我們自己、我們的孩子和我們孩子的孩子能夠得到幸福和自由。當我們在自己的土地上更新自己時,在其他人眼中,我們在全世界擁有更強大的力量。對於那些現在還沒有獲得自由的人,我們將再次成為自由的典範和希望的燈塔。……對於那些分享我們自由理念的鄰國和盟友,我們將加強彼此之間的歷史聯繫,並向他們保證我們的支持和堅定的承諾。……至於自由的敵人,那些潛在的對手,我要提醒他們,和平是美國人民的最高願望。我們會為之談判,為之犧牲;但無論是現在還是長遠來說,我們都不會投降。」在列根總統上任之前,蘇聯大肆擴張,美國處於守勢。在演說中列根高舉美國決心捍衛自由的傳統價值。

結語

上面提及的阿伯巴赫指出,雖然魅力領袖可能是騙子,但人們心底的渴望卻是真實的。 我會說:無論魅力領袖是真貨還是假貨,人們強烈的渴望情緒令自己難以分辨真偽。

曾經刊載於:

澳洲同路人

王者風采

陳偉洪 | 過去10年,搬家超過10次。一家四口,由市區搬到長洲小島接受三年神學裝備;到德國短宣一年;再回小島牧養兩年;隨後出發,旅居台灣,等候上帝的吩咐。原以為暫居數月,誰不知停留四年,與旅居、流散者同行。現在又再啟航,遠赴英國,一步一步跟隨,繼續客旅人生。
12/10/2022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英國

2022年8月23日抵達英國。想不到不足一個月內,竟然近距離經驗到英國新首相上任、女皇駕崩、新皇登基這些歷史時刻。其中,女皇離世所引起的關注及報道,更是全國(或世界)的焦點。

筆者得知女皇逝世,隔天下午到白金漢宮走了一趟。當日仍未有甚麼公開悼念活動,已有不少人民自發地聚集、獻花、悼念……之後,正如新聞的報道,有香港市民願意輪候三、四小時,到領事館表達心意;在倫敦,人民更能夠花上十三、四個小時,有的甚至要冒雨、露宿,排隊輪候到女皇靈柩前,作最後的致哀。

一個領袖的離去,能叫舉國哀慟,而不是讓全城「開香檳」慶祝,是因為她過去70年沒有任何的過錯?還是她有極佳的政績?或是她與人民有著極佳的關係?

英國媒體似乎就女皇逝世已作好準備。其相關的回顧、記錄片、採訪早就預備妥當,報道亦頗一致。重點並不在於追捧女皇過去的豐功偉績,更沒有談論她的成敗得失,主軸是傾向展現出女皇親民、慈祥的形象。從不少民眾的訪問中,均形容這在位70年的女皇像「祖母」般的親切。傳媒一般離不開在四個範疇來闡述女皇的過去。

一、微笑

不管是一般民眾的採訪,或是某些與女皇有較多接觸的人的專訪,他們總會提及女皇的微笑,是最令他們印象深刻的。笑容——所代表的不僅是親切,更是一種善意的表達,願意走近他人,亦容讓及接納別人走近。一個笑容,就能打破人與人之間的隔膜。領袖一方面要高瞻遠矚,更要體察民情。走近及走進群眾,才能明白人民真正的需要。

二、愛動物

女皇所飼養的小狗,成為討論她愛動物的起始點。隨後,人們回顧她自小是如何開始關愛動物;女皇曾親自為每一匹她所擁有的馬兒命名;她如何支持動物園的落成。能愛護、珍重動物,或許是一種愛心的表達,更是反映出一個人對生命的尊重。就如烏克蘭士兵在戰場上,把走失的寵物尋回,並帶牠回主人身邊一般。其中所帶出的訊息,絕不僅是愛護動物那麼簡單。

三、家人關係

在回顧特輯中,總離不開追述女皇的成長歷程,她與家人、親屬的關係,當中所強調的是其良好的品格及教養,是承傳自穩定及和諧的家庭。她自身所建立的家庭,與丈夫及孩子的相處,建構出另一幅教人欣羨的圖畫。一國之君的形象,不僅是日理萬機,同時與平凡人一般,需要處理及平衡家事日常。「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中國哲理,似乎亦能在英女皇身上看得出來。

四、信仰

所問的並不是女皇有沒有信仰(基督教),而是論及其信仰能否成為她理事、決策的指標。「愛」、「公義」、「憐憫」是基督信仰的重要元素,被上帝所管治的人,不論是平民百姓,還是當權在位者,理應要順從及降服於祂的法則。在追悼女皇的同時,亦是時候審視國家的領導,是否仍秉持創造主的最高標準來治理國家。新任的首相及剛登基的新皇,同樣會被人追問其信仰狀況。似乎一個領袖,單憑個人的能力或治國理念、經驗,卻缺乏更高的準則作其規範及導引,是不足以讓人民感到穩妥、安全。

世情萬變,女皇面帶笑容地接納新首相上任的握手畫面,尚未予人深刻印象之際,她突然逝世卻瞬間成為眾人的關注所在。領袖的興亡,實在是轉眼之間。要流芳百世?還是遺臭萬年?還看他/她是否備受「愛與公義」所管束,能否以「憐憫」來看待生命,願否以一般平民(家庭)的角度來理解事情,而作出貼近民情的決策。真正的領袖或王者,要走進及走近群眾當中,明白及體諒他們的需要,並樂意與他們同行,學效降世為人的主耶穌。祂的生平肯定比在位70年的女皇精彩得多。若讀者想理解更多,不妨看看新約聖經的四福音。

信仰反思 (偶像、流行文化與社會)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05/08/2022

在神的國度裡,有權柄和能力,不憑血氣,不憑勢力,單單倚靠主聖靈。
(詩歌《願祢國度降臨》的歌詞)

對使徒來說,脫離羅馬政府迫害是何等重要的事,他們非常關心復國一事,耶穌不是不關心政治,祂知道父神已定了時間或日期,只是認為使徒不必知道(徒一6-7),他們在當刻,最重要的是遵守祂的吩咐:不要離開耶路撒冷,幾天後他們將受聖靈的洗(徒一5)。甚麼是聖靈的洗?幾天,即是多少天?使徒一聽到耶路撒冷,比他們聽到受聖靈的洗更感興趣,追問復國的時間表(徒一6)。使徒錯失焦點,耶穌回歸正題:「可是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領受能力,並且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人。」(徒一8《新譯本》)

「道不同不相為謀」,因政治立場不同而發起的杯葛行動,層出不窮,對於參與杯葛的人來說,極其量會帶來不方便,但若把政治看得大於神在人身上顯明的旨意,所招致的損失卻不可同日而語。假如使徒只管政治,漠視耶穌的吩咐及聖靈,不去為主作見證,他們又將錯失一段怎麼樣的人生?他們又如何見證著神的救恩傳開呢?

人心的空洞只有神的靈才能填滿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04/08/2022
專欄:生命倫理錦囊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起初,不同民族都相信有超越人類的神祇存在。他們自然地為不同的神祇高歌獻祭,中國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其中「頌」有某些部份便是關乎神明及祭祀的樂歌;[1] 1929至1937年間出土的烏加列文獻,亦記載了歌頌迦南神祇的相關資料。[2] 古時候,讚頌及向神明獻祭,是正常不過的事情,每個民族都有自己膜拜的家神。到了14世紀開始的文藝復興,人文主義抬頭,不再主張以神為中心,而是強調以人為中心,肯定人的價值、尊嚴和幸福,除此之外,人民的教育上開始注重邏輯和理性,學習、哲學、歷史及詩詞等學科,這些都有助人民破除宗教中迷信的思想。[3]

人文主義擴闊了人類的思想及眼界,破除迷信是好事,但過度地依賴理性與科學去解釋世上一切發生的事情,這種由人文主義而衍生出來的世俗主義,仔細想一想,其實並非真的理性。[4] 人若真的理性,便會知道理性並非絕對,也並非萬能,還有很多事情其實不是單靠理性便能解決,而是通過其他方式去處理,例如當人不知如何是好之時,心理學家會建議:「拋開理性分析跟邏輯思考」,讓情緒告訴人該如何走下去。[5] 又例如夫妻吵架,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有理說不清」的時候,夫妻若想收拾殘局,唱唱情歌可能比「講道理」更具威力。

如果堅信只有理性才是一件放諸四海皆準的量器,這信念某程度上與確信唯物論相似,後者主張只有物質才是真實的,所謂精神、靈魂、意識並不存在,當然,神及其他超自然實體也不存在。[6]

人類在遠古時敬拜神祇,到後來轉移信奉科學及其他學說,似乎擺脫了宗教信仰,殊不知,事情並非如此簡單,人被造,本來便不滿足於眼前所見的事物,人類有「一種根深柢固的渴望,一種強迫性的衝動……了解世界的性質、構成和意義……並辨別其目的和命運。」[7] 因為神「把永恆的意識放在人的心裡」(傳三11《新譯本》),於是乎世間便出現了有趣的現象,即使有人不信奉任何宗教,深信這些皆為迷信或無稽之談,卻仍以恍如「宗教」的情懷去「信奉」不同的學說理論:例如進化論、唯物論、外星人等,甚至到了牢不可破的階段。

有趣之處更見於文藝復興高舉理性與科學,卻還有不少科學家相信神,包括天文學家刻卜勒和科學家牛頓,日後愛因斯坦評論到二人在科學範疇可以獲得偉大的成就,是基於他們的基督信仰。[8] 還有,文藝復興啟發人運用理性及以人為中心的角度去審視宗教,宗教非但沒有被消失,反而發展出更多不同宗教體系或宗教。根據2022年位於麻省的戈登-康威爾神學院全球基督教研究中心收集的數據,生命之路研究公司(Lifeway Research)的《2022年全球基督教現狀報告》(2022 Status of Global Christianity)顯示,「宗教信仰的增長速度快於非宗教信仰」。[9]

人類對於神及信仰的追尋,幾乎沒有停止過,人不單想要探索宇宙及人類起源,對於靈魂之說、死後世界、神秘或靈異之事,都是充滿著好奇心,人對信仰有一份深深的渴求,這份渴求有心理學家稱之為「信仰本能」。[10]

人天生便有一種「信仰本能」,《聖經》提到神把生氣吹進人的鼻孔裡,人就成了有生命的活人(創二7《新譯本》),成了有靈的個體(亞十二1下),人類的生命源於神,連於神,人雖然有限,卻渴望了解無限,只是,人惟有找到「使人活的靈」,即耶穌基督(林前十五45《新譯本》),藉著這位生命之主,人們才能到父神那裡去(約十四6),並且領受祂所賜的聖靈(約七37-39),這時人的心靈才能得到真正的快樂及滿足,神學家巴斯卡指出,只有當(人裡面)那個無限的空洞由無限和永恆的對象來填滿,人們才會真正的快樂,這個無限的空洞,只有神自己可以填滿。[11]

雖然凡接受耶穌,就是信耶穌的名的人,耶穌就會賜人權利,成為神的兒女(約一12《新譯本》),但老實說,有些人信主已有一段時間,心靈還是難以得到滿足。耶穌明明說祂來是要使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下),但現實中,為何仍有信徒感受不到耶穌所說的豐盛生命?總感受不到生命是完滿的?[12]

人口乾會渴,內裡得不到滿足也會渴。若想經歷真正的滿足,填補內心的空洞,人必須經常到耶穌那裡,問祂拿水喝。耶穌想要給人的水並不是普通的水,而是「活水」(約四10)。「活水」,在原文希臘文中,「水」是名詞,「活」是分詞,可以表達出「水」能夠「產生生命、給予生命」。[13] 這水為何可以產生生命,給予生命,因為這「活水」指到神自己,也指到祂的靈,亦即是聖靈。[14]

活水在《聖經》中可指向神自己:「因為我的子民作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了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了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二13《新譯本》);「耶和華以色列的盼望啊!離棄你的,都必蒙羞;偏離你的,他們的名字必寫在沙土上,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這活水的源頭。」(耶十七13《新譯本》)猶太人明白活水的意思,耶穌也不例外。相信耶穌與撒馬利亞婦女對話時,心裡所想的更可能是以賽亞書的經文:「但現在,我的僕人雅各,我所揀選的以色列啊!你要聽。那創造你,從母胎裡就塑造了你,又要幫助你的耶和華這樣說:我的僕人雅各啊!我所揀選的耶書崙啊!你不要懼怕。因為我要把澆灌乾渴之處,把河澆灌乾旱之地;我必把我的靈澆灌你的後裔,把我的福降給你的子孫。」(賽四十四1-3《新譯本》)

耶穌向撒馬利亞婦人說「活水」的地點是雅各井旁(約四6),祂向婦人保證,喝過井裡的水必會再渴,但喝過祂所賜的活水,便永遠不渴(約四13-14),關於雅各、關於水,關於渴這些關鍵字,以賽亞書出現過:雖然這裡只提「水」,而不是「活水」,但顯然經文中的「水」是指到「神的靈」,根據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以賽亞書中的「乾渴」,這名詞亦有口喝之意。[15] 撒馬利亞人只信奉摩西五經,未必認識以賽亞書的經文,但這無阻耶穌想要實踐神在以賽亞書中的應許,神的活水/神的靈/聖靈要澆灌雅各的後裔。

日後耶穌面對其他群眾,重返「渴」、「活水」這些主題:「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到我這裡來喝吧!相信我的人,就像經上所說的,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所指的聖靈,就是相信他的人所將要領受的;那時聖靈還未降臨,因為耶穌還未得榮耀。」(約七37下-39《新譯本》)顯然,聖靈是活水江河,可以讓口渴的人得以止渴。

正如上文提及,神創造人是有靈的活人,人有永恆的意識,人有尋求信仰的本能,人心靈的空洞只有神的靈可以填滿,才能活出豐盛的生命。當人不認識神,又如何藉著耶穌領受聖靈?為要填平心裡的空洞,可能通過「拜」不同的東西,或是其他宗教、或是其他論說、或是瑪門、或是娛樂……

撒馬利亞婦女尊重先祖雅各,被教導在基利心山敬拜父神(約四20),[16] 現實生活中,她並不見得過得豐盛,她不得不頂著大太陽到井旁打水(約四6),有可能,她害怕被人嘲諷侮辱,畢竟,以前她有五個丈夫,現在的男人並不是她的丈夫(約四16-18)。幸好這位婦人遇見耶穌,耶穌恩待她,主動在她面前承認自己是彌賽亞的身份之餘(約四25-26),亦讓她認識到何謂真正的「敬拜父神」,耶穌提到「時候將到,你們敬拜父,不會在這山上,也不會在耶路撒冷……但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真誠敬拜的人要以靈以真理敬拜父,因為父正尋找這樣敬拜他的人。神是靈,敬拜的人必須以靈以真理來敬拜。」(約四21、23-24《新漢語譯本》)。

經文中的「以真理」可以指向耶穌,因為耶穌就是「真理」(約十四6),也可以指向聖靈,因為耶穌稱聖靈為真理的靈(約十六13),不相信耶穌又如何敬拜父呢?[17] 不過,在敬拜父神方面,聖靈亦非常重要,因此經文先說「以靈」以真理敬拜父。可能在希臘原文中,「靈」之前沒有冠詞,因此有些譯本譯作「心靈」(《呂振中》、《和合本》),但即使沒有冠詞,「靈」也可以指到聖靈。首先,「神是靈,必須是在聖靈裡的人才能進到神面前」敬拜祂。[18] 加上上文下理,「靈」可以指到聖靈,前文提到「從肉身生的是肉身,從靈生的是靈」(約三6《新漢語譯本》),這裡「靈」在原文也沒有冠詞,但很明顯「靈生」指的是「聖靈生」。另外,上文提到,耶穌日後提及活水時,明明的指向聖靈(約七37-39)。因此,《新譯本》真接了當把約翰福音四章23至24節譯作:「然而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那靠著聖靈按著真理敬拜父的,才是真正敬拜的人;因為父在尋找這樣敬拜他的人。神是靈,敬拜他的必須靠著聖靈按著真理敬拜他。」是切合經文原意的。

相信耶穌真正的目的不是反對神的子民在某個特定地方敬拜神,人們也不能用此經文說服自己不用上教會,耶穌的重點是要道出人想要止渴,需要到祂那裡領受聖靈(約四10,七37),在祂及聖靈裡,不受時間及空間限制去敬拜神,這樣生命才能湧出活水,感到滿足。如果信徒只是循例每週用口去敬拜神一次,難怪享受不到耶穌所說的豐盛生命。

現代人「敬拜」不同的東西填補內心的空洞:或追求知識、或追逐名利、或求神問卜、或通靈……這些都無法讓人的心靈得到真正的滿足,惟有靠著聖靈按著真理敬拜神,空虛的心靈才能被神的靈/聖靈填滿(約四23)。


[1] 〈頌(詩經的組成部分),〉,百度百科,https://baike.baidu.hk/item/%E9%A0%8C/20121717(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2日);〈周頌〉,百科知識,https://www.easyatm.com.tw/wiki/%E5%91%A8%E9%A0%8C(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2日)。

[2] 區應毓:《歷代志下》,(卷一),(香港:天道書樓,2020年)。

[3] 參〈文藝復興簡介 文藝復興有什麼意義及影響〉,歷史趣聞網,2020年7月17日,網站:https://www.lsqww.com/zh-tw/lishimishi/shijieshi/257072.html; Elias Beck, “Renaissance Humanism,” History Crunch, last modified August 18, 2018, https://www.historycrunch.com/renaissance-humanism.html#/

[4] 徐宗林、張春申:〈世俗化〉,國家教育研究院,2000年12月,網站: https://terms.naer.edu.tw/detail/1303459/(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2日)。

[5] 劉佩萱:〈不知道人生下一步怎麼走?心理師:拋開理性分析跟邏輯思考,「情緒」會告訴你…〉,風傳媒,2018年5月9日,網站: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34958?page=1

[6] 楊龍立:〈唯物論〉,國家教育研究院,2000年12月,網站: https://terms.naer.edu.tw/detail/1309211/(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2日)。

[7] Tremper Longman III, The Book of Ecclesiastes,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William B. Eerdmans, 1998), 121.

[8] 關啟文:〈愛因斯坦如何看宗教與科學〉,《香港01》,2017年5月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哲學/65963/愛因斯坦如何看宗教與科學(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2日)。

[9] “Global Growth of Christianity Outpaces Atheists, Charismatic Churches Lead the Way,” CBN News, last modified February 4, 2022, https://www1.cbn.com/cbnnews/cwn/2022/february/global-growth-of-christianity-outpaces-atheists-charismatic-churches-lead-the-way; “Status of Global Christianity, 2022, in the Context of 1900–2050,” Centre for the Study of Global Christianity, accessed August 3, 2022, https://www.gordonconwell.edu/center-for-global-christianity/wp-content/uploads/sites/13/2022/01/Status-of-Global-Christianity-2022.pdf.

[10] 傑西.貝林〔J. Bering〕著、朱怡康譯:《信仰本能:關於靈魂、命運和生命意義的心理機制》(The Belief Instinct: The Psychology of Souls, Destiny, and the Meaning of Life)(台北:啟示出版,2011)。

[11] Blaise Pascal, Auguste Molinier and C. Kegan Paul, The Thoughts of Blaise Pascal / Translated from the Text of M. Auguste Molinier by C. Kegan Paul (New York: Thomas Whittaker, 1888), 95–96.

[12] 參Johannes Beutler, Translated by Michael Tait, A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John (Grand Rapids: William B. Eerdmans, 2017), 280.

[13] BDAG(中譯本):652。

[14] Beauford H. Bryant and Mark S. Krause, John, The College Press NIV Commentary (Joplin: College Press, 2003), 118.

[15] BDAG (中譯本):387。

[16] Craig S. Keener, The IVP Bible Background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 (Downers Grove: IVP Academic, 1993), 273.

[17] 《新漢語譯本》約四23註。

[18] 同上。

警察社會?軍法管治?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28/06/2022

當警察社會變成了生活日常

何謂警察社會?警察國家(德文:Polizeistaat,又譯為警察社會),本為一個政治學及社會學術語,用於描述一種政府自稱為維護人民的監護者及擁有法定權力,但卻在缺乏法律程序及違反人民意願的前提下,以行政力量和非常手段,強行操控和改變人民大小生活方式的社會形態。

明光社

話說回來,警察(這裡以普通員警police constable作解釋)中的police 一詞,是源於古希臘文,帶有維持秩序,促進社會和平,保障公共安全及保障財產等意義。而constabulary則為英語,代表警察是以紀律部隊,而不是以個人保鑣、江湖俠士、或是無紀律的散兵游勇形式存在。現今社會中,以城市警察部門運作的警隊制度,最早見於英國倫敦警察廳(即大家時常聽到的「蘇格蘭場」,那裡曾是倫敦警察廳的總部所在),而香港因曾經是英國殖民地,順理成章地,也成為全亞洲首個設有現代警察制度的地區。香港警察隊更在60年代被冠以「皇家香港警察」稱呼,直至1997年才被改稱為香港警隊。

事實上,不論古今中外,無論藉著甚麼形式,社會上總有維持社會正義、保護社會安全的需要,而警察作為使社會能正常運作,能為社會「除暴安良」,的確是社會安全的守護天使。然而,若果天使原有的良善有一天變歪了,權力使人腐化,由維持社會正義變成了唯我獨尊,天使便會折翼變成那惡者,若果社會又缺乏對之制約、制衡的機制,警察社會就應運而生了。

「警察社會」這一術語首見於1851年,意指當時在德意志地區和奧地利帝國中,為了維持秩序而使用國家警察部隊來對抗人民的情況。在歐洲列強帝國,戰爭與革命動盪中,很多國家都以常駐警力來維持社會秩序,甚或其政權運作。在這種普遍強化警隊的情況下,「警察國家」一詞就是用來形容因專門加強警察力量,最後卻變成過於猛烈,不受制約,並且常以「僵化和鎮壓性」方式對付市民和反對力量的情況。而警察國家亦常與法西斯主義,共產主義等意識並存,並常與諸如法國大革命爆發後,雅各賓俱樂部殘暴對付異己,或在羅馬帝國時期,政府鎮壓反對勢力等歷史事件作比對。[1]

或許有人認為,「犯法就是犯法」,警察只為執行法律,只是照章執行,本身並無不妥。這其實是源於對法治的理解角度不同。一般人以為法治只是「知法守法」,這是典型以法而治(rule by law),是一種較為狹義的解釋,以為一切只依據法律治理事情即可。可惜的是,世界上很多政府表面上是以法而治,實際上卻將法律用作方便管治的工具,政府可以選擇去遵行法律,但若該法律不利它們,或對它們來說並不合宜,便可以置之不理。[2] 真正廣義的法治,在於保護人民不受不義侵犯,尊重個人自由;這除了確立個人行為界限(注意,尊重個人自由的確不等於鼓勵犯法),但更重要是對政府,以及不同的充權機構的限權。這就是以法限權(rule of law),[3] 據香港前首席大法官楊鐵樑爵士所言:「如果法律本身非常嚴苛,依著法律辦事也不算是rule of law。」[4]

在警察國家中,當權者往往自命為無知人民的監護人,因著保護人民,他們就有義務(權)去糾正人民的錯誤,甚至主動指導人民應該如何做,而即使這些作為明顯地違反了人民的意願,也要強力執行以突顯其正確性,以便維持正當的社會秩序的樣子。[5]  這種以人民福祉為由,實為侵犯個人自由的行為,成為了很多警察國家的集權主義和社會控制的要素。而為能順利執行這些「強力政策」,警察國家通常會配合對人民不同的分化手段,以加強管治效果。例如將人民「分而治之」,減少或禁止人民彼此結連,或交換消息的權利(在中國憲法中也有列明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6]  更進一步,無限制對異見人士的拘捕,並將之任意長期羈留,扭曲原有政治選舉和人民表達意見的制度、對人民經濟進行不合理的審查,對人民政治生活實行嚴密和鎮壓性的控制,以使其對表達或溝通政治觀點或其他的觀點造成限制,實行灌輸式教育,鼓勵市民相互舉報,破壞人與人彼此之間的信任,警察力量不合理地強化(其中可以警察人數佔公務員人數的比例作出量化計算),以至裝備武器化,軍隊化等,都是警察國家成形的具體指標。

簡而言之,在警察國家的威權時代,民眾往往處於被動地位,對於政府一切政策措施只有奉行遵循,沒有個人的意見,而警察是掌握權力的機關與人員,藉由推行政令,採取由上而下的高傲態度對待民眾,民眾也懾於警察權威,敢怒不敢言,默然承受。[7]

警察社會,軍法管治

事實上,在嚴密的警察社會之下,也和軍法管治不遠了。軍法管治是指國家在處於對外戰爭、內部叛亂等危害社會安全與政治穩定時期所採取的緊急措施。這時,一般的司法及行政權會部份或全部由軍隊或軍警力量接管。在這些年間,有些國家一早已將對付疫情提升到「打贏人民戰爭」的高度,一切軍管措施,由限制人民出國及出行,日常生活禁閉,皆以抗疫之名實行。

警察社會,軍法管治,雙管齊下。


 

[1] Jason Swindle, “What is a police state?,” Swindle Law Group, P.C., October 2, 2013, https://www.swindlelaw.com/2013/10/what-is-a-police-state/; Deák Ágnes, “In the footsteps of revolutionaries: the federal gendarmerie in the Austrian Empire, 1849-1852,” eLibrary.ru, https://elibrary.ru/item.asp?id=37135278.

[2] 褚簡寧:〈又中又英——rule of law〉,《頭條日報》,2018年7月31日,網站: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126/20180731/689128/專欄-又中又英-rule-of-law

[3] Van Norman Law, “RULE OF LAW VS. RULE BY LAW,” VAN NORMAN LAW, April 28, 2017, https://vannormanlaw.com/rule-law-vs-rule-law/.

[4] 楊鐵樑:〈Rule by Law不同Rule of Law〉,「楊鐵樑留言信箱」,網站:https://www.rthk.hk/elearning/yangtl/studyroom_topic4_p4.htm

[5] 〈警察國家〉,「維基百科,2022年3月9日,網站:https://zh.m.wikipedia.org/zh-hk/警察国家

[6]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05年6月14日,網站:http://www.gov.cn/test/2005-06/14/content_6310_4.htm

[7] 謝芬芬:〈從社會正義、社會安全談警察的社會責任〉,《日新》,第4期(2005年1月),頁136–142,網站:https://www.kmh.moj.gov.tw/media/77813/88211371762.pdf

促進和平和公義之前,需有清潔的心

梁林天慧 | 梁林天慧博士為香港註冊社工,明光社顧問兼前董事,曾出任浸會愛群社會服務處總幹事,2006年至2012年她出任香港聖經公會總幹事及基督教靈實協會家庭及社區服務顧問(兼任)。早年於多倫多大學主修心理學,現已移居加拿大,享受弄孫之樂,仍繼續為主作工。
24/02/2022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加拿大

回流多倫多已經接近十個月,想不到在這裡也有請願行動,而且蔓延至重要城市。這叫我思想到要在身處的地方甚至全世界要享和平有多難。眾多升斗市民,包括年青人表達正義、和平、及自由是他們的摰誠願望。

大學階段,探討人性的善惡,記得有唸醫科的同學斬釘截鐵地作結:「人類當然是終極強者:只有人類能想盡辦法去支配、殺害、吞噬其他物種,歷史顯示,人類為了稱霸(或勝出)連其他的人類(甚至親人)也毫不留手,不少有權位者欺壓市民和家僕。」莫非人的天性就是欺凌弱小,剝削比自己軟弱的,甚至忘記了他人的尊嚴和需要?年少的我憧憬人性美善,深信人的能力,對這同學的觀點並不同意。

到了今天,親身體會到人性的美善往往與人對慾望、權力、金錢的渴求混在一起,我在鼓勵人發奮向上的同時,充份理解到自信與成功容易招致驕傲、會叫人沖昏頭腦,當自私的思想和性格的陰暗面掩蓋了人性,後果可能是我們難以認出先後是同一個人!在此想起一位很有魄力和魅力的弟兄,少年得志,被教會大大賞識,還邀請他以專業身份講道,甚至佈道,怎料過了數年他的專業更上層樓,漸漸離開教會,否認自己是信徒, 最後在操守的事上失敗,從此銷聲匿跡,叫人惋惜!

踏進社會做事,留意到有些組織在創立初期不難推動員工同心同德,努力拓荒,但是當組織漸見規模,職員人數增加,內部容易有不同的方向、手法、利益上的衝突,各人的議程和優先次序不同,有人急於勝出……。若手段因為達到目標被合理化,對人性的尊重、平等參與等原則就大打折扣!領導層也是人,一旦犯上以權謀私,或用人唯親等,組織更容易淪為另一利益集團,成立的原意、遠象和方向日漸褪色,士氣、成效及對社會的貢獻也大受影響。

講到管治社會與國家,人類當然從歷史學到不少,如大部份國家以憲法立國、享有法治精神和穩定之管治架構、權力的互相制衡、有衝突時訴諸各級議會進行談判而非以武力解決等……但「私利」、「野心」、貪婪在不同的地方仍難於遏止,報章常見有關欺凌、種族/性別等歧視的消息;貪污舞弊、利益集團之互通、互利的事,貧苦者生活日益困難,以上種種,在不少地方,甚至發達國家也隨處可見。

原來,上帝對良好管治也有要求: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按真正的公平來審判,彼此以慈愛憐憫相待。 不可欺壓寡婦、孤兒、寄居的和困苦的人。誰都不可心裡謀害弟兄。」(撒迦利亞書七章9至10節《和修版》)

祂曾定意降福降禍去教導以色列人,先知預言有一天上帝也會以信實和公義審判耶路撒冷與列國:

「你們所當行的是這樣:每個人要與鄰舍說誠實話,在城門口要按真正的公平來審判,使人和睦。 誰都不可心裡謀害鄰舍,也不可喜愛起假誓,因為這些事都為我所恨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撒迦利亞書八章16至17節《和修版》)

至於面對別人甚至社會制度的壓迫或欺凌,有些人主張奮力對抗,但如耶穌時代的奮鋭黨,血氣與復仇容易演變為血氣之爭,為人民帶來災難。究竟,我們面對今日的生活,如何能促進和平,引進公義?

「你們心裡若懷著惡毒的嫉妒和自私,就不可自誇,不可說謊話抵擋真理……在何處有嫉妒、自私,在何處就有動亂和各樣的壞事。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和美善的果子,沒有偏私,沒有虛偽。正義的果實是為促進和平的人用和平栽種出來的。」(雅各書 3:14、16-18《和修版》)

以上的經文雖然耳熟能詳,但實在有助我們了解要散播和平,要先從清潔(純潔、不帶私利的心)開始,再加上各種善意和善行,更是以和平的方式,假以時日(栽種)才能結出正義!可能這種和平、公義不容易在世上的法院/制度中尋獲。

要促進和平、公義,可能最實際的起點是由自己做起,承認自己也容易有私心,先認己罪,再從清潔的心起步,以和平的手法和態度處事和解決問題。猶太語的和平是Shalom,包括內心的感受與外在的環境,蘊含了:整全、安寧、穩妥、安全及安康。Shalom不單是「停止鬥爭、停火」,而是像詩篇三十四篇14節提到:「要棄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求」(《和修版》);這做法是積極的,需以行動落實。讓我們努力作和平之子,學習仰望主,祝福身邊的人和事,好好過每一天。

明光社的社關情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20/01/2022

明光社的使命

明光社自1997年成立至今,推動香港教會及信徒一起關心社會,主要就關注的三大範疇:傳媒、性文化及社會倫理等議題做一些教育、研究、政策倡議的工作,早期較多做的是街頭簽名及登報聯署行動,如反對就性傾向歧視及同性婚姻立法,以及反對賭風蔓延。例如在1999年11月中發起了反對售賣馬票予18歲以下青少年的街頭簽名運動,在短短三個小時內收集到七千多個簽名,並在同年的12月1日在《明報》及《星島日報》以全版刊登,聯署團體共104個,個人共1,359人;2003年聯同反對賭波合法化大聯盟發起遊行,超過3,600人參與;2005年聯同維護家庭聯盟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超過9,800個個人及374個團體登報聯署。有關工作引致一些人會不喜歡我們,例如,2007年曾有人向社會福利署及申訴專員公署表示,反對社署批准明光社賣旗,亦在網上呼籲市民不要買旗。2009年,又有人針對我們發起反宗教右派遊行,甚至有人寫了一本書《論盡明光社》來評論我們的工作。2011年有同志團體衝入本社的辦公室,阻撓我們舉辦一場關於如何關心同性戀的教師訓練。2014年,我們發起反對平機會所倡議的事實婚姻,短時間內收到超過10萬個簽名,當中很多是非基督徒,甚至有風水師,我們的工作會引起社會不同立場及信仰人士的迴響,可見有關工作確實有一定成效及影響力。

實踐整全使命

明光社在香港社會應可算是一間非常富爭議性的基督教機構,有熱愛我們的,亦有恨惡我們的,我們所做的事亦有時會引起一些爭議,面對爭議的事情,斯托得牧師經常提到基督徒的兩個選擇:抽離還是參與?[1] 有些基督徒會認為應聖俗二分,但斯托得牧師卻認為我們要「雙重聆聽」:既要聽神的話,也要聽世界的聲音,實踐福音派信仰的整全使命,履行《洛桑信約》中有關「教會的社會責任」那部份,傳福音與社會關懷應兩條腿走路。我們相信神按著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作為具備神的形象的存在,人類是有其固有的價值的,他們不應被剝削,而是應被服侍,我們看見那些陷在賭博的捆綁、同性戀的掙扎、家庭破碎的人,如何能視而不見,不去服侍他們呢?因此,我們縱然知道我們所做的或許會令某部份人不開心,但仍希望在這墮落的世界,將救贖的福音帶入人群。

回應時代需要的使命

我們的工作隨著社會的需要亦有所調整,除了堅持我們的教育、研究及出版工作,亦針對不同的需要,提供及時適切的服務。

a. 關心同性戀

我們於20103月設立「同性戀諮詢熱線」至今,透過電話更實在地幫助一些受同性戀困擾的人士及其家人,聆聽他們的心聲、掙扎、需要及解答他們一些疑問。這兩年,透過舉辦「情牽兩代情」聚會,促進同性戀者及「櫃父母」的溝通及對話,了解彼此的掙扎,出版書籍《認.同 關心同性戀》(第四版)及《盼望之路——櫃父母支援手冊》,提供一些資源給同性戀者的家庭及想認識這個課題的人士。

b. 支援離婚再婚家庭

2016年,我們看見香港的離婚情況非常嚴重,希望幫助一些離婚人士解答一些情緒、法律、管教及服務的問題,於是設立「離婚諮詢熱線」,同時為離婚家庭的兒童於學校開設「成長小組」,幫助他們學習情緒表達、社交技巧及提升自信心,亦為離婚人士提供輔導服務,幫助他們度過離婚前後的情緒及適應問題。去年,除了舉辦「贍養費的法理情」講座及製作短片,我們再進一步,為離婚後計劃再婚的人士提供婚前輔導服務,希望藉此可以減少將來的離婚率及提婚姻幸福感,更重要的是,幫助他們在計劃再婚前,不要忽略前段婚姻所生的孩子,使孩子可以融入新的家庭中,我們亦製作一些短片講及孩子面對父母再婚的心聲及需要,推動更多人關注兒童福祉。我們亦將有關內容撰寫成一套《再婚的婚前輔導手冊》,當中包括了輔導員指導本及準新人習作。縱然再婚這課題在教會界仍有不少爭議,但我們希望可以透過這些服務及出版,共同為香港的離婚再婚家庭獻上一分力。

c. 兒童性教育

我們每年去中小學為學生主領講座及工作坊超過200場,幫助青少年建立健康的性態度及兩性相處。去年,我們因應近年的#Me Too運動,發現很多隱藏的性侵犯個案,很多都是長大後才揭發的,為了提高兒童對性騷擾及性侵犯的認識,我們推出「童途有愛:保護幼兒身心靈計劃」:製作適合幼稚園與初小學童的防範性騷擾教材;「身體是寶貝」預防性騷擾遊戲卡;動聽的兒歌動畫及性教育短片;六場教師、社工及家長交流會;以及出版家長支援手冊(教材)等等。我們會將這些資源送給幼稚園、小學及寄養家庭,希望與教育界及社福界共同為兒童免受性侵犯而努力。

d. 服侍基層家庭

2020年疫情開始在香港爆發,很多基層家庭因為失業或開工不足,經濟陷入困境,我們將有心人捐贈的金錢及物資,包括口罩、米、酒精及防疫清潔用品送到一些基層家庭的手上,幫他們度過難關,亦透過關愛基金的「為低收入劏房住戶改善家居援助計劃」,幫助他們申請資助,購買一些家居用品如風扇、雪櫃及傢俬等等,改善他們的生活狀況,至已服侍接近200個家庭,其中有31人在年聖誕節前信了主。未來,我們將會透過「劏房家庭支援服務計劃」,幫助這些家庭的青少年,提供一系列多元化活動及支援,以擴展他們生活體驗及視野,爭取向上流動的機會。

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希望學傚主耶穌,「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馬太福音九章36節)未來無疑是充滿挑戰的,但靠著主,我們會繼續堅守使命,不負主所託付的。


[1] John R. W. Stott, Christ the Controversialist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1972), 182–188.

園藝新丁

吳庭亮 | 吳庭亮牧師在加拿大溫哥華的信義會新生堂事奉,是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顧問。
20/10/2021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加拿大

在溫哥華生活,其中令人羨慕的,是地廣人稀,大溫哥華面積2,883平方公里(接近香港的三倍),人口卻只有260萬(只有香港的三分一),氣候溫和,夏天最高平均氣溫攝氏22度,冬天最低3度,陽光和雨水都充沛,適合種植。即使買不起獨立屋,沒有前院後院,在陽台和室內依然可以種植,重要的是有沒有這種閒情逸致。

明光社

教會在過去幾年舉辦了園藝福音班,聘請專業導師教授園藝知識,吸引退休及半退休的朋友參加,成為教會福音外展事工之一。除了學習和交流園藝的經驗和心得,更可彼此分享,從苗到果,享受田園樂趣之餘,一起慶豐收。家中的玫瑰便是從別人種的玫瑰剪下來的。每年夏天可以品嚐弟兄姊妹種植的蔬果,最近收到一筐蕃茄,約有10種,市面上不常買到,味道鮮甜,雖然都是蕃茄,卻各有特色。數年下來,參加這個班,略懂皮毛,在花盆嘗試種植菊花、石竹、薰衣草、鬱金香,放在室內或陽台種植,既滿足又感恩。看著這些植物成長,除了成功(或失敗)帶來滿足感(或挫敗感)外,亦可領略園藝以外的福音。

不同的氣候、土壤、季節,適合種植不同的花卉和盆栽,不但化學肥有千百種,有機肥也是林林總總,不同的植物在各成長階段的需要各有不同。培養這些植物就像培養孩子一樣,需要悉心照料,適時澆水施肥,耐心等候開花結果。不過,正如《聖經》的教導,叫它們生長的是上帝。

傳福音也是如此,上帝放在我們身旁有各種各樣未信主的人,可能是我們的親友、同學、同事、顧客、鄰居,甚至與我們擦身而過的陌生人。他們的性格、思想方式、信仰經歷、人生階段各不相同。沒有一套傳福音的方法,但耶穌基督的福音,就像陽光、水、泥土、養份和空氣,是所有生命賴以成長的基本元素。在適合的時機放在適當的地方,福音的種子撒下,接下來是恆切地灌溉施肥,就是上帝的道和我們的生活見證,最後是耐心祈禱,等待叫人生命成長的上帝在他們心中動工。

生命成長是很奇妙的事。植物的生長緩慢,讓我們可以慢慢觀察,考驗我們的耐性,不能揠苗助長,欲速則不達,從發芽、長葉、開花、結果,我們可在旁搖旗吶喊,適時加水補肥,但植物最終成長不是掌握在我們的手裡(不過我們或可成為終結其生命的兇手)。這更讓我們知道自己的卑微與無知,提醒我們造物主的偉大和奇妙。同理,基督徒或基督群體(即教會)的生命成長也很奇妙,從上帝的呼召,我們認罪悔改,學習生命之道,跟隨基督見證上帝的恩典,不能一蹴而成,更需要聖靈帶領我們耐心禱告,叫上帝賜的新生命能開花結果,將榮耀歸於上帝。

教會及機構免稅資格的再思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3/09/2021

有九萬多會員的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協)被內地官方媒體點名批評之後,香港特區政府立即與教協割席,而教協在短暫掙扎求存之後亦決定解散。連教協這有強大基礎的工會/民間團體亦無法承受龐大的政治壓力,其他民間團體對前面可能面臨的挑戰和壓力亦絕不能掉以輕心。

繼批評教協之後,有左派報章不點名批評:「個別披著宗教外衣的團體,打著宗教自由幌子,透過活動散播亂港訊息,煽動教友參與反中亂港活動,卻享受宗教團體免稅優惠,間接用政府資源支撐違法活動。」又重申:「政府不應以公帑支持反中亂港組織」。[1] 很明顯,教會及相關團體,過往或未來在一些社會事務上若未能符合官方的要求,亦有可能面對來自官方或非官方組織批評,而取消免稅團體資格有可能成為其中一度重要板斧。 

根據本港的《稅務條例》:「認可慈善捐款」是指捐贈給:根據(稅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作慈善用途的款項,或指捐贈給政府作慈善用途的款項」。根據稅務局的文件,慈善用途的「四大主要類別」「(a) 救助貧困;(b) 促進教育;(c) 推廣宗教;及(d) 可令社會得益但非屬以上任何一類的其他屬慈善性質的宗旨。」[2] 現時香港的政治環境急劇變化,與過往行之有效和大家習慣的做法已經有很大的差異,作最好的準備、最壞的打算,是一個負責任的教會及機構領導層應有的態度,不要等困難突然出現的時候措手不及。

一直以來,不少香港的教會和基督教機構,除了著重傳揚福音和牧養信徒這些與宗教有很直接關係的工作外,同時亦會關心社會上許多有需要的弱勢群體,如貧窮人、基層、新來港人士、賭徒、吸毒者、傷殘人士、長者、病人、囚犯、甚至難民等等。而在關心弱勢群體的時候,很自然亦會關心他們要面對的社會環境,政策和法例是否公平,有沒有違反公義,偏離上帝的心意,涉及的不僅是宗教問題,更包括政治、倫理、道德和金錢等問題。而對於一些社關團體來說,關心政治更是順理成章,只不過絕大部份都僅限於政策倡議和立法修訂為主,絕少直接參與具體的政治運作,特別是選舉及助選的活動。但未來如何界定甚麼是「宗教活動」?何謂「必須是有益於香港社會」?以及由誰來解釋十分關鍵。

就算撇開政治問題會帶來的衝擊,教會仍然需要有心理準備,將來宗教活動未必能夠享有和過去一樣的待遇,例如辦學的自由、以及對教學內容的自主。而社會服務與福音工作未必能兩條腿一起走路,任何涉及公帑的活動,也許無法同時傳揚福音,過往那種只要能提供優質的服務,便不會被質疑為何涉及宗教活動的日子,未必再能被默許。辦學團體和社福機構若有公帑資助,未必就一定可以免費使用學校和中心作為辦公室和舉辦與傳福音及宗教相關的工作。

至於宗教團體可以享有免稅優惠亦不是必然可以維持的,當然,一些愈關注社會和政治問題,經常就不同範疇作政策倡議,甚至批評政府的,被取消免稅團體資格的機會便愈大。也許是時候,教會和弟兄姊妹應全面反思,免稅優惠和奉獻之間的關係了。奉獻是信徒對上帝所賜予的恩典和命令,由心底發出的回應,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而在舊約和初期教會,更沒有奉獻可以免稅的觀念。 

奉獻可以獲得免稅優惠,是香港及不少將宗教活動看為值得支持的慈善活動的公民社會,一直以來行之有效的做法,不過,隨著政治環境的變化,很多過往好像是理所當然的事,在未來不一定就可以「照版煮碗」。若果順從或緊跟政府政策,才是獲得免稅優惠的先決條件的話,教會和機構必須小心思量,究竟是本身的異象和使命重要,還是免稅團體的資格更重要?為了維持免稅團體的資格,我們的底線究竟在哪裡?而作為教會和機構的同工,亦必須撫心自問,若果失去免稅資格而需要裁員減薪,我們有堅持順從神不順從人的心理準備嗎?作為信徒,我們願意繼續奉獻支持教會和自己認同的基督教機構的工作,而不將免稅作為最重要的考慮嗎?教會、機構及信徒必須及早反思我們對奉獻應有的態度,以及願意為上帝付出多少? 轉變有時比我們預計的來得更快更急。

扣不扣稅 還是當奉獻

不少信徒都持守十一奉獻的教導,將自己收入中的十分之一奉獻給教會,這都是很好的信仰實踐。利未記二十七章30節提到:「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此處經文並不是說,在奉獻完以後,這十分之一才屬於耶和華的,而是指在本質上它已是屬於耶和華,而以色列人把十分之一奉到聖所時,是把本來屬於耶和華的東西歸還給祂。[3] 奉獻是對神的回應,也是感恩的表現,在疫情和經濟不景的情況下持守奉獻教導或許不容易,求神幫助我們學習將原本屬於祂的歸還給祂。


[1] 蔡樹文:〈透視鏡/與反中亂港組織劃清界線〉,《大公報》,2021年8月2日,網站: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21/0802/615792.html(2021年8月27日)。

[2] 〈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及信託團體的稅務指南〉,稅務局,2020年4月網站:https://www.ird.gov.hk/chi/pdf/tax_guide_for_charities.pdf(2021年8月27日)。

[3] 高銘謙:《利未記——神同在的會幕》,明道研經叢書3(香港:明道社,2020),頁632。

追星有時,放下有時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3/09/2021

追星是不同年代不同粉絲的集體回憶,不過,對於信徒來說,將某些藝人捧為偶像是十分敏感的事,當情不自禁受其吸引時,心裡或許會有些歉疚。利未記二十六章1節說:「你們不可做甚麼虛無的神像,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也不可在你們的地上安甚麼鏨成的石像,向它跪拜,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主要是想提醒我們不可以讓我們自己創造的神/偶像,取代耶和華神在我們心目中的地位。

其實追星也好、戀愛也好、對性、對金錢的興趣,甚或對子女的鍾愛也好,只要任何事物和人,若常常在我們的腦海揮之不去,成為我們生命中最重視的部份並轄制著我們,便是我們要警惕的事。不過,從另一角度來看,一個人有鍾愛的人和事,本身其實亦不是甚麼壞事,反而可以有一些令自己追尋的目標,願意努力的方向,以及與其他人可以有共同的關注和話題,促進彼此的凝聚力。

當政治環境和氣氛令人有點窒息,追追明星歌星、捧捧奧運選手、談談情說說性、多點享受親子的樂趣,轉移一下大家關心的目標,未嘗不是好事。因為政治若常在我們腦海揮之不去,其實政治就是我們的偶像。過猶不及,世上所有事物,最重要的是看得合乎中道,避免偏激,走向極端。時勢愈緊張,我們愈需要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有時盡情為自己所喜歡的人和事高聲歡呼吶喊,也很療癒。只要我們心中最重視的仍是神,沒有揮之不去的偶像,學會追星有時,放下有時,其實生活也可以很健康。

基督教機構不能沒有基督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7/03/2021

在基督教機構事奉了超過20年,時移世易,看著不少機構正默默的改變。與時並進,不斷改變是好的,不過,在變化之中要看清哪些是必須保持不變也是十分重要的。

以往很多以傳福音、或推廣基督教價值為重點的機構,其負責人都是牧師或者傳道,在董事或顧問的名單之中亦不乏知名的教牧,讓人一看便知道是基督教機構,並且自然會信任機構的信仰傳統,就算不大了解機構的日常運作也較容易鼓勵教會及弟兄姊妹支持。不過,隨著社會上有更多不同的需要,對不同事工的專業要求也愈來愈高,教牧同工的神學訓練已愈來愈難應付有關需要。例如影音、多媒體事工、社關、不同的弱勢群體,如性小眾、自閉症患者……這些事工很多時都需要負責人有專門的知識和技能,勉強由教牧同工擔任亦未必是好事。雖然,機構的總幹事最重要的是推動相關的異象與使命,與教會及其他機構打交道,自己不一定要完全熟悉前線的運作,但隨著社會的急速改變,大家對專業的要求已愈來愈高,有些事不是有心就足夠,更需要有專業的能力和判斷力。而不少基督教機構的負責人已愈來愈多由信徒領袖而非教牧同工擔任,這是大勢所趨。

這些總幹事不少是在不同專業內有一定資歷的弟兄姊妹,由於有特別的領受,毅然放下本來已有不錯的發展和專業,加入機構事奉。他們的工作經驗和人際網絡,其實為基督教機構注入了不少新的元素,一方面令事工更有專業水準,另一方面,過往教牧同工的網絡多數只集中在教會圈子,但專業同工卻可以擴闊了機構在社工、傳媒、商界、醫護等不同領域的聯繫,對善用更多不同資源去推動事工大有益,此外亦有助弟姊妹更明白不同職場和背景人士的心態和需要,令機構的服侍更加貼地由此看來,這些轉變其實是有利的,不過,反過來亦需要努力彌補在教會網絡和信仰基礎上的不足。

因為基督教機構與其他社會服務機構不盡相同,我們除了要提供優良的服務,有水準的產品之外,更要有符合信仰的處事原則和推廣基督教的價值觀,當然,若果能在相關的職場文化注入基督教的精神,或者能夠作深入的神學反思當然更好,不過,其先決條件是機構的負責人應有一定的神學訓練,才能時刻保持警,令機構不會變得和其他社會服沒有分別。而值得關注的是不少基督教機構的負責人除了愈來愈少教牧之外,亦不一定受過神學訓練。但在這個愈來愈複雜的社會,如何能小心保持機構的獨特性,以免不會被社會上各種專業團體同化,失去了信仰本身的特色,甚至不自覺地跟隨了一些與我們信仰價值有所矛盾的做法,卻是十分重要,因此,這些機構的總幹事上任後亦應盡快接受神學訓練。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過去幾年因為政治立場帶來的社會撕裂,教會群體亦無法置身事外,一些基督教機構亦就應否委任一些具爭議的官員和政治人物作董事或贊助人而反覆爭論。要處理這燙手山芋,最好的方法是對事不對人,否則不同意見的雙方為了維護或針對某些人根本難以理性討論問題,最終亦會有一些人因為不滿意有關決定憤而離開,結果兩敗俱傷。

其實,作為基督教機構,為了維持信仰的核心價值,讓公眾清晰看到教會的特質,在邀請任何人擔任董事或一些榮譽性的職位時,必須認真考慮其信仰或價值觀與機構是否一致,而不是只考慮受邀者的社會地位,否則我們和沒有信仰背景的團體有甚麼分別呢?因此,邀請特首、特首配偶、司長或某部門首長作贊助人的歷史傳統最好還是應該取消,因為這些官員不一定是基督徒,何必要叨他們的光呢?反過來,若果他們有一些不符基督教精神的言行,只會令機構更尷尬。

另一方面,由於很多基督教機構都是慈善團體,受不同政府部門監管,而政府高官亦經常會有調動,因此,為了避免出現監管者成為被監管機構董事的角色衝突,不委任任何部門的首長級官員作董事會較為穩妥。加上近年社會撕裂嚴重,不少人對政府的施政強烈不滿,無論委任哪一位官員,只要該官員或所屬部門有一些爭議性的言論或決策,都容易引起機構內部衝突,何苦由來?讓凱撒的物歸凱撒,神的物歸給神吧!基督教機構要高舉和依賴的是神,不是任何權貴。

機構走向專業化

「專業」大概在18至19世紀出現,它代表著一些群體對某種知識有特別的才幹和專長,在科學研究領域、醫療、文學等不同的學科,都出現專業的群體。到了今天,不同的專業都有自己持守的專業水平和道德操守,以服務社會,且按照它們的專業框架得到信任和保障。今日的知識型經濟,訂定了道德倫理的根基,以法律保障社會大眾的利益,並用專業操守來管理各行業。[1] 在香港,基督教和天主教團體多年來都有參與社會福利和辦學的工作,其服務亦日漸走向專業化。


[1] 李適清、楊家強:《職場行者》(香港:福音證主協會,2017),頁134–135。

法律不外乎道德 ── 「法律、道德與信仰」網上講座系列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9/01/2021

香港性文化學會和明光社在去年11月至本年1月舉辦了五場法律不外乎道德——「法律、道德與信仰」網上講座,邀請了資深大律師張健利、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關啟文博士、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等擔任講員,從法律、哲學以及信仰角度,探討法律與道德應有的關係。整個講座系列約有300人次參與。

第一講:法律與道德關係的思考

明光社

過去有不少著名學者曾就法律與道德的關係進行辯論,法律實證主義(Legal Positivism)認為法律的有效性與道德無關,自然法(Natural Law)則認為法律和道德存在關聯性。第一講講員張健利大狀嘗試從法律的定義來看其道德性。

自然法的代表人物是中世紀經院派哲學家阿奎那(Thomas Aquinas),張大狀提到阿奎那對人的法律(Human Law)的定義——因著對社群的關注而頒佈的實踐理性(practical reason)法令,以促成社會大眾的共善(common good)。但張大狀認為市民遵守法律並不是單單因為這是由政府頒佈,公正的法律應有其標準。因此,他在阿奎那的基礎下重寫他認為法律的定義——由擁有合法性的權力機關,為著社會大眾的共善而頒的實踐理性的規則。他指出自然法的重要原則是「行善並避免行惡」(Good is to be done and evil is to be avoided),而有關理念是來自《聖經》,正如羅馬書一章21節指,連異教徒都知道有神,因神已將律法寫在所有人的心裡,讓人有善惡之分。

在世俗社會中,不少人拒絕接受自然法,但張大狀指出不少現有的法律概念乃源自然法,如今天大家都重視的人權法如拒絕自然法,他不禁問,人權概念究竟從何而來呢?他認為我們每個人與生俱來擁有的人格尊嚴,其實都是來自自然法對人性的主張。因此,法律與道德有著重要的關聯。

第二講:法律真的能與道德分家嗎?——批判傷害原則

明光社

第二講講員關啟文博士列出四個法律禁止市民行為的理由:一、傷害原則,禁止傷害他人,如:謀殺;二、冒犯原則,禁止嚴重冒犯他人,如在公眾地方性交會冒犯他人;三、家長主義,防止傷害自己,如駕駛電單車必須戴頭盔;四、道德立法,防止道德不良的行為,如亂倫。

關博士指出極端自由主義者如John Stuart Mill只接受理由一,溫和自由主義者如Joel Feinberg則接受理由一和二,而兩者都拒絕理由三和四,家長主義和道德立法。

博士指出傷害原則裡,自由價值比道德高,但他認為自由其實有很多種,價值也有高低之別,他反對一刀切地將自由的定位置於道德之上認為Mill提倡的傷害原則過於抽象和籠統。如果傷害概念過於寬鬆,即將較多的事納入會對人造成傷害的範圍,並提出加以限制規管,自由主義者便要接受很多他們想排除在外的法律;但如果傷害概念過於嚴厲,即將較少事情納入會傷害人的範圍,自由主義者便要放棄很多他們支持的法律。

當晚另一位講員,香港性文化學會署理辦公室主任鄭安然先生指出,不少自由主義者支持的現行法例都是違反傷害原則,如一些禁止破壞環境美觀的法律是在提倡某些價值,其實是道德立法。另外如有兩個人在自願下展開生死戰,其實又傷害了誰呢?為何法律禁止自願的器官售賣呢?可見背後都有傷害原則以外的理由支持有關法例。

鄭先生強調不是要為所有涉及道德事宜立法,因為自由也是一項重要的價值,但需要與各種道德價值互相平衡。

講:婚姻制度的公共價值——反思台灣通姦除罪

台灣大法官指出通姦罪限制憲法保障之性自主決定權及隱私權,而且通姦罪立法目的是為了維護婚姻忠誠義務,但通姦罪不一定能夠維護婚姻和諧。另外,大法官認為婚姻並非重大的公共利益,婚姻忠誠義務應該是配偶雙方努力維繫,不宜以刑法規管,以國家公權力直接進入人民私密領域,是嚴重干預個人私隱。最後,大法官在2020年5月29日,在85%民眾反對廢除下,仍宣告通姦罪違憲,並廢除通姦罪。

第三講講員關啟文博士質疑大法官的權過大,指出廢除法案是應該經過立法機關的修法或公投,而非司法機關單獨決定,強迫大多數民眾接受。此外,他強調婚姻制度有利繁衍後代、維護社會道德,與公共利益有重大關係,亦受《世界人權宣言》保障,政府有責任維護家庭的穩定。再者,他認為性自主權並非是想怎樣就怎樣,法律也會禁止與未成年少女或近親進行性行為,夫婦既然是自願進入婚姻制度,其性自主權就應該受到限制,他質疑大法官提倡性解放,貶低忠誠,其實是在傷害公共利益,和破壞婚姻制度。

關博士指台灣民進黨一直積極支持同性戀運動,也推動性解放運動,而通姦除罪一直是同運和性解放運動的訴求,他直言此事不單有司法專政的嫌疑,更有司法與政權勾結專政的嫌疑。

第四講:家庭的公共價值——反思香港法庭如何肢解香港的婚姻制度

香港在近十多年出現多宗有關同性戀者權益的案件,由2007年邱旭龍案起,接著多宗有關變性人婚姻及同性伴侶福利的案件,終審法院均判同志一方勝訴。

第四講講員蔡志森先生分析過去的法庭判決如何一步步肢解香港的婚姻制度,2007年邱旭龍案將肛交等同陰道交,2013年變性人W案將婚姻與生育脫鈎,2018年QT案政府要參考外國同性婚姻的伴侶關係。雖然香港不承認同婚,但卻要參考外國同婚伴侶關係,這無疑是打開了缺口,令外國註冊的同性伴侶可以在香港申請公務員福利及合併報稅(2019年梁鎮罡案)、以「一般家庭」名義申請公屋(2020年公屋案),以及承受遺產(2020年居屋案)。

同性戀者已逐步得到他們口中所說的福利,但蔡先生認為同運人士最想爭取的是正式的名份,即是像異性戀者一樣,可以結婚及領養。他認為法庭應尊重婚姻制度乃社會共識,任何改變都必須交由全民討論,以立法方式處理,法庭不應越俎代庖。法官在處理有關訴訟時,不應只考慮外國的案例,必須深入了解沉默大多數的真正想法。法庭及政府應維護兒童在親生父母照顧下成長的重要人權,兒童可健康成長的福祉放在首位,任何政策和制度的討論皆必須以此作為最重要的原則和考慮他亦擔心強行改變婚姻制會侵害人權及自由,好像外國出現逆向歧視的情況。

蔡先生建議為同性戀者給予婚姻以外的出路,擴大持久授權書的定義,讓任何非親屬但有緊密關係人士可以在當事人病危或昏迷時,為對方簽紙進行手術、在生活上可共同處理財務事項、甚至涵蓋個人照顧等相關事宜。這方法讓一些同性伴侶、只同居沒結婚的人士、某些無親無故的獨居長者等,都可以透過適當的法規得到保障,同時亦保障男女婚姻制度和下一代的育養環境。

第五講:法律不外乎道德——論兩者的共融共生
1960年代英國法官Patrick Devlin和法律教授H. L. A Hart就「道德立法論」辯論,雖然不少人認為是次辯論是由反對道德立法的Hart勝出,但第五講講員關啟文博士指出,很多人都忽略及誤解支持道德立法的Devlin提出的論點。

關博士指,Devlin認為社會要運作暢順和維持治安,均需要對一些活動進行規管,但同時他認為法律的功能不是要干預市民的私生活,而是需在社會和個人的權益之間取得平衡。而且,他提出英格蘭的刑法其實一直與道德原則有關,因為刑法從未允許以受害人的同意用作辯護理由。如果刑法的目的僅僅是為了防止人們遭受傷害,那就不應該懲罰那些在得到受害人的同意下傷害受害人的人但如今刑法仍然懲罰這些加害者,是因為刑法的目的不僅是為了防止人們遭受不必要的傷害,更是通過維護社會道德來為社會服務。社會需要遵守某些規則或道德原則標準,建立良好的道德氛圍,並以共同的道德共識成為社會的連結(bondage)。當失去共同的道德,社會就會出現瓦解,因此,社會應該利用法律來維護社會的共同道德。此外,Devlin認為私人與公共領域之間沒有嚴格界線,他以喝酒為例子,喝酒是私人的行為,但如果每晚都有大量市民喝醉,那就是公共領域的社會問題。

關博士嘗試在Devlin的論點上作出修正,他認同Devlin所言社會需要維繫道德,但不是要強行將道德施加在社會中。他反對傷害原則要將道德從法律中撇除的想法,而他主張社會要溫和地為道德立法,視道德為立法的考慮之一,並且必須考慮自由、人權等不同因素。此外,關博士指出在維護社會道德之餘,社會亦有義務平衡個人私領域的自由。

當晚另一位講員,香港性文化學會研究主任陳婉珊女士表示,法律不應與道德完全分家,因為這樣可以鞏固社會的道德基礎價值,也可用來支持德性的培養,但自由也是基礎價值的一種,需要平衡道德與自由。另一方面,她亦指出道德與宗教信仰的培育有助鞏固守法的意識,甚至可以減低罪案的發生。

網絡上資訊傳遞與溝通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9/01/2021

2020年美國大選除了讓社會大眾再一次了解美國政治以及民主制度之外,不少香港人眼看著在社交網絡平台中,美國政客的言論被平台加了一個「註腳」,有部份群組更被封殺,令他們有更多感受。事件引發網民震怒,更觸發一場社交網絡平台移民潮,要到一個沒有人「指手畫腳」的平台,重新營運。有人認為社交網絡平台中如果有假新聞,該平台有編輯責任,應該刪去帖子,但同時亦有人認為在平台上,本來人人平等,資訊應自由流通。

社交網絡平台的互動功能

究竟社交網絡平台出現了甚麼問題?維基百科其中一位創立者Larry Sanger早在2009年一個以「談網絡的目的」(On the Purposes of the Internet)為題的演說中分析到,[1] 網絡主要用途有兩個:溝通和資訊。理論上所有Web 2.0的產物,即社交網絡平台,即時通訊等等,都是著重溝通的產品,相比起Web 1.0時代,只是供人閱讀新聞、訊息,Web 2.0就多了分享和溝通的功能。在發展的過程中,社交網絡平台強調所有帖子排放都是互動效果,即以所謂的評論、讚好和分享(Comment, Like and Share,簡稱CLS)來判定,互動率高的帖子放在較重要的位置,欠缺互動的放較低。

這種排放帖子的方法,必然會產生的效果是,譁眾取寵的帖子易受歡迎。同時因為社交網絡平台強調的是溝通和互動,而非講究資訊內容的準確度,所以即使在討論的過程中涉及不準確的消息,也只會變成「討論溝通」的一部份,而並非必然要去查證真偽,就正如幾個人在真實世界聊天,沒有人會一邊聊天一邊研究對方說的話是否理性客觀真確,因為重點是大家分享聊天。同時,基於網絡世界本來就強調人人平等,專家的意見和巿民的意見在網絡中是否受歡迎,其計算方法是一視同仁的,換言之,講得爆」的人即使句句有錯誤資訊,也可以得到流量,講得悶的醫生就算資訊準確,也可能沒有人會接觸到有關訊息。

資訊平台與溝通平台

Sanger認為,原本如果能將資訊傳遞和溝通分開,理應是好事,但在社交網絡平台,這種不需要有任何事實根據,純粹「吹水」聊天的輕鬆討論內容,卻往往被當成一般資訊遭到廣傳,同時很多名人,甚至記者,都會在社交網絡平台設立自己的賬號,會講自己的見聞和政見,甚至新聞媒體也在社交網絡平台設自己的專頁,將新聞變成一個讓網民溝通的話題,於是準確的資訊和溝通平台的界線日漸模糊,不少人更索性在社交網絡平台中搜索資料。「吹水當認真」,資訊當然就愈傳愈錯。

Sanger一度認為要讓更多人加入管理和控制資訊,這樣資訊才會準確,但就認為不應在一個供「溝通」的平台講求資訊準確,他甚至認為所有資訊提供者應盡量離開溝通平台。2019年,他在另一篇名為〈數碼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Digital Independence)的文章裡稱,[2] 今日社交網絡平台完全沒有客觀準則就刪除帖子,又按照廣告商的心意推帖子,甚至不公平地控制政治或宗教立場,大肆刪除帖文甚至賬號,這對於內容創作者來說是不公平的。他倡議要離開單一平台,在多個平台展示自己的作品。

在2020年美國總統選舉中,競選連任的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特朗普就經歷到在社交網絡平台被消音、刪帖,部份相關群組突然被刪除。一方面有人質疑為何特朗普說謊但沒有人可以制止,有政府有見及此更開始研究擬訂不同法例去監管網絡言論,[3] 但同時亦有人認為這些平台做得未夠好,理應讓第三方做資訊核實的工作,發現真的有錯誤的時候才刪除帖子,而不是人家每發一張帖子,就在旁加一些附加資訊。[4]

及後,有報章踢爆,原來在社交網絡平台facebook中,部份名人可以獲得特殊待遇。他們在社交網絡平台所撰寫的內容,即使有人提出投訴,系統也不會自動將之下架,反而會繞過自動審查的機制,改為用人工審查,變相令名人所發的內容可以在網上放得長久一點。據了解人工審查效用不大,只有不到一成內容經過審查。facebook發言人承認有關機制存在,強調會增加內容審查比例,長遠會取消有關機制,但未有透露有關時間表。[5]

真相被模糊

傳統上,我們認為傳媒在選舉期間,在提供資訊時應該做到以下幾個任務:一、提供詳盡及全面的候選人和選舉資訊;二、多角度分析選情;三、提供平台予選民交流;四、鼓勵選民參選;五、進行民主教育。[6] 既然是以提供資訊為主,我們當然要求傳媒要小心核實資訊真偽,但2020年美國總統選舉的特別之處是,當候選人不相信傳媒,改為社交網絡平台發自己的資訊時,變相用一個溝通工具去發放資訊,最後當然就是資訊照發放,但真相被模糊。

但同時,反過來我們會問,即使社會人士要求社交網絡平台做編輯工作,又是否可以成功令「溝通工具」提供「正確資訊」?答案是否定的,因為社交網絡平台成立的本意就是要令人人都有機會公平地分享自己想分享的東西,所以當中提供的未必一定是正確資訊,如果因為資訊不正確而被刪帖,變相言論自由就會被削弱了,沒有社交網絡平台願意承擔這罪名。事實上,美國對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寬容度十分高,即使仇恨言論也不會受法例制裁。[7] 要社交網絡平台主動做審查的功夫,困難重重。還是我們應該加強教育所有社交網絡平台的使用者,不要隨便相信平台上的資訊,如有任何懷疑,必須努力求證,在未了解是否屬實之前,不會轉發或按讚。

經過今次事件,社會可能突然驚覺原來社交網絡平台也可能會出賣你。我們在擔心言論自由會否一點一滴被剝奪時,作為用家也不妨想想,如果一開始在網絡溝通時也保持基本禮貌和盡量與人理性討論,這自然就能減少有人會借言論激進或失實為由,而要求立法規管的機會了。當然,事件更令人反思,是否是時候要考慮多用幾個不同的工具,以避免被單一平台壟斷市場。

 

(本文原載於第136 期〔2021年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Larry Sanger, “On the Purposes of the Internet,” Larry Sanger Blog, last modified October 3, 2016, https://larrysanger.org/2016/10/on-the-purposes-of-the-internet/.

[2] Larry Sanger, “Declaration of Digital Independence,” Larry Sanger Blog, last modified June 29, 2019, https://larrysanger.org/2019/06/declaration-of-digital-independence/.

[3] 吳念達:〈《網管法》箝制言論自由? 國民黨列五大爭議〉,華視,2020年12月14日,網站:https://news.cts.com.tw/cts/politics/202012/202012142024072.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2月31日)。

[4] Billy Tong:〈Fact Check 年代:社交媒體成為真理仲裁者?〉,CUP,2020年11月10日,網站:https://www.cup.com.hk/2020/11/10/arbiters-of-truth/(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2月31日)。

[5] 〈fb設VIP名單 名人發帖「無王管」〉,《明報》,2021年9月26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經濟/article/20210926/s00004/1632595008644/ fb設vip名單-名人發帖「無王管」(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9日)。

[6] 蘇鑰機、李月蓮:〈新聞網站、公共空間與民主社會〉,《二十一世紀》第63期(2001年2月號):28–35,網站:https://www.cuhk.edu.hk/ics/21c/media/articles/c063-200012039.pdf(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2月31日)。

[7] 王昶:〈觀點:誰怕新聞自由,誰是人民之敵〉,BBC News 中文,2018年8月27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45318492(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12月31日)。

逆境.重建.復原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週年研討會剪影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04/01/2021

2020年11月6日,研究中心舉辦了「逆境.重建.復原」週年研討會,在此與讀者重溫當天的一些剪影。

 

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樹甘教授

明光社

李樹甘教授曾在籌備研究之初表示,過去有些傳媒或香港人認為,香港人因為對生活不滿意,才走出來參與社會運動。人們是否真的對生活愈感到不滿意,愈會勇於走出來參加社運呢?若是這樣的話,是否意味著只要改善香港人的生活,便能阻止人們「上街」?基督徒的行動又是否受到他們與神的聯繫及與人的聯繫影響,「香港基督徒心理狀態、信仰生命及社會參與研究」發現,事情並非如此。

李教授透過結構方程模型(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ling, SEM),採用多個指標去反映潛在變數,估計整個模型因數之間的關係,結果顯示當受訪者有既定的政治取態,加上行動的時候(黃的傾向加上積極以符合自己政治立場的方式參與,藍的傾向加上積極以符合自己政治立場的方式參與),同樣會讓受訪者增加他們的同情關懷(情緒),然後,他們會感到與神及與人有更好的連繫,愈發感到有社會支援(來自家人、重要他人及朋友),之後抑鬱焦慮壓力會下降,生活滿意度提高。李教授指出,若要復和,比同情關懷更重要的,是易地而處。因為傾向黃的或會認為自己在關懷弱勢社群,傾向藍的或會認為自己在關心當中有沒有人受傷,兩者都覺得自己同情關懷他人。至於易地而處,則是個人內在的認知層面,它既不會受到政治取態或是政治參與度影響,而且同樣會讓人感到與神及與人有更好的連繫,愈發感到有社會支援(來自家人、重要他人及朋友),之後抑鬱焦慮壓力會下降,生活滿意度提高。簡單而言,只有同情關懷,相同政治傾向的人最終會愈發內聚,而如果人們懂得易地而處則不一樣,他們相信凡事都有兩面,並且願意試著去了解。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陳永浩博士

明光社

在回應「香港基督徒心理狀態、信仰生命及社會參與研究」時,陳永浩博士認為面對社會運動,教會似乎不易受到衝擊,但其實她是受到最多衝擊的。一個人不容易因為老闆的立場而辭職,但卻會因著牧者的政治立場而選擇離開教會。陳博士闡述教會歷史中,基督教某程度上是善於分裂的,從馬丁路德開始,以前教會便會因為神學觀、教義觀不同而分裂,當代教會也可以為到敬拜是用詩班還是用band隊(樂隊)而分開兩堂崇拜,教會從過去分齡牧養,到現在分色牧養,教會一直都用分裂去解決問題,陳博士認為這不涉及對錯,只是教會既然存在著一種「圍爐取暖」的氛圍,牧者便要多加留意。

 

明光社

中國神學研究院榮休院長余達心牧師

余達心牧師在研討會上為大家帶來兩句口號:「一、復和始於聆聽;二、復興始於反省及檢討。」前者指到教會可以搭建一個平台,讓信徒分享他們過去一段時間的感受;後者指到教牧要重新審視自己的角色及責任,與信徒一起掙扎,並且同行。

在論壇時段,擔任主持人的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問道:「教會中有甚麼人可以做中間人,幫助意見不同的雙方可以復和?」余牧師認為若要復和,牧者無法逃避,需要主動認罪悔改,做榜樣,這一份謙和的心非常重要,就如保羅在腓立比書四章5節所說的「讓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和修版》),「謙讓」這字意指在法律上人本來可以「打贏」官司,為了對方的好處而放下自己的權利,然後選擇與對方和解。這正是牧者顯示牧者風範的時候。

明光社

 

中國基督教播道會同福堂創堂牧師何志滌牧師

明光社

何志滌牧師分享了自己講道時被人投訴的故事:他從開始時自己如何生氣,不情願,到神如何安排環境,在靈修中給他話語:「用愛心說誠實話,隨時說造就人的好話。」最後在和諧的氣氛中,他與投訴者對話。何牧師的分享帶出了表達情緒,真誠的溝通非常重要。

在論壇時段,蔡志森先生問道:「現在要政見不同的人一起或有衝突,分色牧養又會否產生其他問題?」何牧師表明一定不會贊成分色牧養,因為《聖經》談的是「一主、一信、一洗」,都是「一」。對於過去教會分齡牧養,何牧師也表示他在反省,因為當一個家庭的老中青所聽的道不同,在信仰上一家人的距離會否變得愈來愈遠?

 

明光社

 

精神科醫生李耀基醫生

明光社

在回應現場參加者的分享時,李耀基醫生確立情緒或壓力會影響生理不適,有些人知道自己有此狀況,這是好的過渡,但有些人接受不到,又或者不知道心理影響生理,不懂得找人幫忙,尋求心理醫治,這樣他們即使多做幾次身體檢查也難以找到生理出現問題的原因。另外,有些人因著種種原因,未必懂得表達自己的情緒,同行者只能盡力陪伴當事人,幫助他們找出情緒的來源。對於易地而處,李醫生指出這是復和中非常重要的元素,只是,如果當事人有很多情緒,便難以易地而處,所以最重要還是先處理當事人的情緒。幫助者可以帶頭,在幫助當事人期間,示範如何易地而處,讓他們有模範可以學習。

 

香港婚姻及家庭治療協會董事會委員及家庭治療臨床督導郭志英博士

明光社

郭志英博士認為要修補創傷,其實真的要等到事情完結之後才適合進行,如果一邊幫助當事人處理創傷,另一邊他們卻繼續捲入事件中,這是沒有意義的。創傷是指自己同其他人及社會割裂,除了關乎個人,也關乎社會結構問題,如果能思考每個層次該如何處理,這樣的修補會比較全面一些。修補的出發點建基於真理中,使人與神和好,並且人與人之間復和。重要的是教會可以建立安全的平台,讓大家能分享自己的情緒,讓人被聽見及看見,感覺自己的存在。在紛亂的社會,信徒也可能很混亂,信徒需要多祈禱,見證神在自己裡面,聖靈在自己裡面,才可以面對所做的一切。

 

中國神學研究院天恩諾佑教席教授(神學科雷競業教授

明光社

雷競業教授建議大家要開始培養靈命智商(Spiritual Quotient, SQ),自己先開始學習,進而教導下一代。他指這個世界是有患難的,我們不要期待這個世界很平安,這個世界有很多事情要發生便發生,是我們不能控制的。我們以前經常講生涯規劃,希望自己可以抓住很多東西,但現在需要培養一種心態,當發生不能控制的事情時,我們能否有一種合乎基督精神的心態去回應。雷教授分享到他很滿意自己的人生,他2000年回港的時候,已預計香港會愈來愈沒有自由,但他指出他的人生是否快樂,與政治無關,而人生最寶貴的便是與神,與摯愛及家人有美好的關係。《聖經》說「愛裡沒有懼怕」,對待家人或不同意見的人,即使不明白,也可以學習接受他們便是如此。在提問時段,雷教授指出牧者沒有辦法可以滿足所有人的需要,但人有基本的情緒,不同政見有不同的追求,中間或有憤怒。他不會理會會眾追求的政見是甚麼,只會幫助會眾處理在追求過程中所承受的壓力,做一個他們可以信任的人,陪伴他們渡過。

 

我們非常感謝旺角浸信會於當日借出場地,以及在場同工提供的支援和協助。在疫情下,仍無阻近100位參加者前來參與當日的研討會,一同探索重建及復原之道。重建及復原之路是漫長的,一次的研究會絕對不足以解決參加者的各種困惑或難題,但盼望是次研討會能讓大家對重建及復原仍然有所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