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起底

網絡文化與社會運動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19/09/2013

上月,一位女士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見到一些她認為警察不妥當的行為,就路見不平,與警察議論,期間,她不斷指罵,繼而爆粗。及後這位鬧爆警察的途人被人網絡搜尋,找出她的背景:原來她是老師,也是社運人士的第二代。除此之外,她其他「威水史」亦被找出來。可是,這些「威水史」即時被二次創作,淪為抹黑的材料,「傑出女教師當街爆粗鬧警察」成為一些報章的大標題。

請保護風化案受害人

黃仲賢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24/05/2012
上星期發生一宗女藝人懷疑被強姦案件,引來不少報章重點報道。由於不少報道透露了該名女藝人的年齡及入行經過,故惹來外間不少猜測,彷彿舉行了一個全城競猜遊戲,猜猜誰是受害者。多名被懷疑的女藝人急忙出來澄清,與該案件劃清界線。
 

「數碼土著」眼中的facebook

招雋寧、吳秀紋
明光社項目主任(青年事工)|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8/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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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絕對稱得上是年輕人中超廣泛應用的新媒體。剛過去的2010年底,
facebook創辦人朱克伯格更獲《時代雜誌》封為「年度風雲人物」。
現時全球facebook用戶超過五億五千萬個,如果以國家人口比例換算,

必須正視網絡欺凌

蔡志森
明光社總幹事
22/10/2010

政府日前建議修訂《私隱條例》,若未經同意披露其他人的個人資料,從中取利或作惡意用途,可列為刑事罪。不過,政府表示網上起底不一定要負刑事責任,除非網民取得的資料,是未得資料使用者同意;若事主將自己的資料放在網上,網民只是轉載,就毋須負刑責,因為放在網上會被視作是自願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