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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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變丫環

蔡志森    |    明光社 總幹事
18/09/2009

免費電視的黃金歲月已一去不返!二十年前筆者曾擔任無綫電視的編劇,深深感受電視台只是一間盈利掛帥,不斷抄襲和「翻炒」的工廠。二十年過去,情況變本加 厲,電視台仍然充斥著了無創意、不斷糾纏在恩怨情仇的肥皂劇;以製造男女親熱和展露女性身材為賣點的遊戲節目;政治正確的新聞取態;還有收天下兵器以弱諸 侯的藝員政策……
 

是誰播下援交的種籽?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7/07/2009

援交,一個比較中性的名詞,讓人聽了感覺比較舒服,相對於少女賣淫來說,的確「好聽」得多,就如電影《我不賣身、我賣子宮》中的「性工作者」瞧不起內地新娘而挺起胸膛說:「我只賣身、我不賣子宮」一樣。在這個喜歡去污名化的年代,我們總有辦法將一些事情的真象掩蓋,然後自欺欺人。
 

官僚心態是怎樣形成的?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05/2009
 

明光社究竟是怎樣的機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9/05/2009

由於明光社對色情暴力文化及同性戀等具爭議性問題的立場,過去幾年引起一些教內教外的回應,近期更有衝著我們及其他教會而來的遊行,亦有人出書評論我們。一直以來對我們的批評涉及很多不同的議題,當中既有不同的立場;善意的提醒;亦有一些主觀的判斷及個人的憶測和誤解等等,難以逐一回應。

不學Web,無以言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9/05/2009

孔子教他的兒子伯魚「不學詩,無以言;不學禮,無以立。」《論語.季氏篇》提醒我們一個人若不懂文化,便難以說出合宜的話;若不懂規矩,就難以在社會立足。
 

是誰模造這一代的大學生?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3/05/2009

4月號《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刊登名為〈情到濃時,不如開房〉的文章,作者描述與男友往時租酒店開房的經過,並認為「在這種環境下做愛真的不錯」、建議大家「不妨花小小錢試一試」,惹來網民及教育界的批評,但撰寫文章的《學生報》副總編輯表示自己無悔寫出該篇文章,並對記者說:「若真有中學生看完文章去試時鐘酒店,他們又到了合法性交年齡,我認為不存在問題,我鼓勵他們去試」。

博獎會淪為馬會宣傳部?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9/04/2009

4月24日博彩及獎券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聽取各界對馬會要求在暑假增加5個賽馬日的建議,結果諮詢會變成了一眾社福機構向馬會的致敬會!翌日馬會更在天水圍以招聘大會造勢,千多個職位有過萬人應徵,潛台辭正是要警告大家,不滿足馬會的要求,對社福機構的慈善捐款就「危危乎」!過千的新增職位亦會「凍過水」!
 

由不雅、暴力到霸權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3/03/2009

有一天9歲的兒子問我:「你嗰個明光社到底攪乜嘢?」我有點不明所以,原來有人在樓下平台截著他說:「你啊爸個明光社好衰!」然後立即走開,令我兒不知所措。聽完後感到很不高興,謹此敬告所有與我不同意見的人士,有甚麼問題歡迎來找我討論,一切爭議與我的家人無關。
 

關心家庭,正視暴力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3/03/2009

近期因為應否直接將同性同居者加入《家庭暴力條例》的保障範圍,還是將條例改名和修訂當中的釋義,避免抵觸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的社會共識,引起社會上不少的討論,其後更加轉化為反宗教霸權的遊行。
 

為《家暴條例》創雙贏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3/03/2009

防止家居暴力蔓延 要求家暴條例改名
既保障同性同居者 同時擴大保障範圍
 
近期社會對政府建議的《家庭暴力條例》修訂有熱烈討論,然而坊間對一些反對政府原來建議的團體(包括明光社)存有大量誤解,我們希望一些對我們有先入為主印象的人士肯花點時間了解我們真正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