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娼妓合法化不是靈丹妙藥 淺析娼妓法律及政策
最近香港的「企街」娼妓業起了很大的變化,大量內地的女士從合法及非法途徑進入本港賣淫,而大部份更是由黑社會安排下一批一批的偷運進港。她們大多數的經營方式是在街上兜撘,甚至會在一些公園中進行性交易,這已不是個別區域的問題而是一個跨區域的賣淫問題。警方要四出拘捕流鶯以杜絕違法行為。
娼妓網上研究資料及書籍介紹
Prostitution Research & Education
http://www.prostitutionresearch.com
教會領袖及其他信徒的立場
娼妓對女性是一種剝削也是一種壓迫,不單不值得鼓勵更應大力反對。娼妓合法化不是治標治本的政策,它並不能解決現時的娼妓問題。政府應從兩方面處理娼妓問題,第一、要關心導致婦女從娼的社會問題,如貧窮問題;第二、要從教育入手使青少年明白人的真正價值。
梁林天慧女士 浸會愛群社會服務處總幹事
過去香港幫助娼妓的社會資源實非常少,所以當時娼妓要轉業,並非易事。
反對娼妓合法化不等如歧視
近年社會有很多奇怪趨向,首先,反對一樣行為就等如歧視,於是反對娼妓合法化就被描述為歧視性工作者!其次,一些大眾本來不認同的行為,經過包裝之後便會變成無傷大雅,於是在日本,學生賣淫可喚作「援助交際」!在香港,專門販賣色情資訊的報章副刊可美其名為風月版!此外,雖然娼妓問題日益嚴重,但更令人憂慮的是,近年很多問題只要難於禁絕便有人要求將之合法化,若按此邏輯,大麻、搖頭丸、翻版碟合法化是否應該推行?
不容忽視的新「妓權」運動
香港似乎每隔數年便見到一個現象:有團體高呼成立「紅燈區」,倡議賣淫活動合法化,諸如:1992年某高級警官便提議在旺角成立「紅燈區」。回顧歷史這情形正不斷重覆出現。
尊嚴被人任意刮走-一個當娼婦女的故事
二千年12月中的一個下午,一位社工陪著一位妓女阿絹﹝假名﹞,來到明光社的辦公室接受訪問。
眼前的阿絹,從外貌根本看不出是妓女,入行之前她與一般女孩子一樣,有一份固定的職業和足夠日常開支的收入,但因為週期性「快錢」的需要,不能等待每一個月出糧,阿絹從朋友介紹下就入了行。當說到當娼生涯時,「不開心」、「羞恥」、「無尊嚴」之類的詞語總是不停從她口中說出來。
從公共及個人衛生角度看娼妓問題
編者按︰嫖妓和濫交一樣,都是高危的性行為。而兩個人在親密接觸中,安全套並不能百分百保護當事人免受性病的感染。究竟從性行為中傳染的疾病有多少種類呢?我們邀請了中文大學微生物學系助理教授許明媚為我們作出介紹。
嚴重抗議報章處理風化案手法! 勿再踐踏性罪行受害人的尊嚴!
(明光社聯同反色情及暴力資訊運動各成員於11月中在報章刊登廣告,要求政府及報章正視現時報導風化案的手法,以下是本社總幹事蔡志森所撰寫的登報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