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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陳志全議員就「跨性別婚姻」的動議偷換概念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21/11/2013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於10月30日會議內,提出「跨性別婚姻」議案,明光社留意到有關議案是試圖曲解並擴大終審法院裁決的適用範圍。將原本只屬變性人的權利擴闊至跨性別人士,有違法院的原意
 

香港同性伴侶的訴求進程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1/11/2013

1971年,香港政府正式終止沿自《大清律例》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將婚姻定為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不容他人介入的一夫一妻制,並一直運作至今。不論《大清律例》或現時本港的婚姻條例,婚姻都是男與女之間的事,同性婚姻一直不被承認。然而,同性伴侶的訴求與日俱增,他們並不斷爭取。

民事結合是雙贏還是雙輸?

楊思言    |    中國神學研究院研究助理
21/11/2013

民事結合(或民事伴侶、家居伴侶,英文是 civil union、civil partnership 或 domestic partnership,以下簡稱民事結合)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意思,多是指兩個人向當局註冊獲認可的關係,而享有一些類似婚姻的權利或福利。有些人認為政治是講妥協,所以在同性婚姻議題上對立雙方一直誓不兩立的情況下,民事結合可能是雙方都願意放在談判桌上的東西。

民事結合答客問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1/11/2013
1. 民事結合是甚麼?公民伙伴又是甚麼?

923平機會論壇之後——專訪「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21/11/2013

今年9月23日,當颱風「天兔」漸漸遠離本港之際,平機會亦宣布於當日下午舉行的「平等機會委員會論壇2013」按原定計劃舉行。是次論壇旨在讓公眾參與討論平機會的「三年策略計劃」,除了有不同團體到場為弱勢社群發聲,亦有一群來自「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關注組)的家長帶同子女到場外請願。今期城市熱話,我們訪問了關注組的發言人,從家長和教育角度了解他們對立法的關注。
 

修例是保障性小眾較佳方法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4/11/2013

今年同志遊行的大會口號為「愛不歧視,高調撐同志」。顧名思義,保障性小眾不被歧視成為今次大會主題。然而,要如何才可保障性小眾?不少人只會想到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

反對不等如歧視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1/11/2013

約5000人參與了11月9日的同志遊行,在公民社會,任何群體都有權透過和平的方式爭取本身的權益,而市民大眾在面對不同群體的訴求時,最重要的就是要清楚分辨這是訴求是否合理,以及會不會產生反效果。

別將公眾興趣建立在別人的不安上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07/11/2013

上星期大埔新娘潭路發生一宗致命車禍,不少報章用上大量篇幅報道,其中更有不少放在頭版。這些報道除了描述意外經過,更加插大量有關死者生前的故事。若讀者觀看一些暢銷報章網站提供的新聞影片,更會看到死者被消防員救出時,血流滿面的樣子,實在令人不安。

為孩子 最好從基因開始選擇?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31/10/2013

父母有權利為孩子選擇基因特徵嗎?他們這樣做又是否合乎道德?

同運中的跨性別議程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4/10/2013

變性人W訴訟案判決至今已過了五個月,判令暫緩一年後生效。終審法院裁定,婚姻條例中的「女性」定義,應該包括經過變性手術後由男變女的變性人士。變性人W在法律上的女性身份,亦因此符合婚姻條例中「女性」的定義。政府申請延長暫緩已被拒,這表示政府要在餘下的半年內成立相關委員會並修訂有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