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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明光社義工致敬
義工一直是明光社不可缺少的重要人力資源,無論是代禱、協助傳遞資訊,以至參與機構的實務工作,15年來,我們身邊都不乏一些既願意無私奉獻,又有承擔熱忱的弟兄姊姊。他們當中有男有女,有年老的退休長者,亦有年青的大學生;有服務經年的,也有剛加入的新力軍。
重尋職場使命
基督徒如何在職場中為主作見證?作為基督的門徒,分享基督的福音和救恩,領人信主,是每一個信徒的使命。然而,在職場中宣講福音,也須建立在「做好」工作要求的基礎上。如何在工作上成為主耶穌美好的見證呢?特別是如何處理職場上涉及的倫理問題,更是我們經常要面對的。
通識?通通識?
過去,香港的教育多為人詬病,其中一點是讀書為考試,課外知識欠奉。通識科會否成為良方,擴闊學生的視野和社會關注,提高他們獨立思考的能力?基督徒通識科教師如何能在「價值中立」(Value Free)的教育中帶出基督教價值觀的教育?
為迷霧中的家庭領航
有人說家庭愈來愈多元化,除了現行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下的核心家庭之外;亦有因離婚或喪偶而出現的單親家庭,或父母皆不在,依賴親友照顧小朋友(如爺孫、姑姪或甥舅),以及兄弟姊妹所組成的非核心家庭;此外,更有由異性或同性同居產生的組合,因此,家庭的定義應擺脫過往只限婚姻、血緣或領養這些先決條件而產生的關係
生之勇氣——在乎喚醒
基本上,求生是本能。一直以來,中國文化都非常肯定生存的意欲,認為人不輕言尋死,所謂「螻蟻尚且偷生」;而當人選擇死亡時,大多是迫不得已,基於崇高的理由。孟子提出捨生取義;司馬遷為了完成《史記》忍辱偷生,向友人解釋自己不死的原因,言明「死有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至於以死相諫,又或是選擇與自己政治理想一同殉葬的古人,往往得到後人稱讚或認同。
新世代的真假「家庭」
現代家庭的組成十分複雜且多樣化。除透過婚姻締結及血緣關係而成為家人,還有單親的、再婚的、「包二奶養小三」的、同居的,甚至是同性密友互相照顧等另類家庭,難怪連半官方機構在定義「家庭」一詞時,也顯得難以著墨。
「共同父母責任模式」與「共同管養令」有分別嗎?
政府正就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簡稱法改會)以立法形式推行「共同父母責任模式」,以取代現行家事法下的管養及探視安排的建議展開公眾諮詢。原則上,明光社非常認同「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的概念,因能肯定父母雙方對子女成長的責任不會因為離婚而終結,好處在於促進父母在離異後仍繼續積極參與有關子女教養的事宜,符合兒童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