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性傾向歧視條例

90年代胡紅玉和劉千石曾分別提出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2004年立法會建議政府重啟立法,後因反對聲音而擱置;2012年有議員提出啟動立法諮詢。政府和民間都曾就立法進行研究和諮詢,至今仍未立法。

 

爭取性傾向歧視條例陣營一直打著平權、反歧視的旗幟。明光社認為保障人免受歧視是基本人權,且立歧視法是其中一種(但非惟一的)途徑。一法立,一弊生,此法例的弊端在於,將基於不認同同性戀關係的行動或言論,一律定性為基於性傾向的歧視行為,透過公權力懲罰或威嚇,削弱公眾的言論自由、良心自由、宗教自由、家長對兒童的管教權利、校本教育方針決策權等權利。此現象又稱「逆向歧視」。

 

明光社約在2000年開始研究此法,發現西方相類似法例會為一些不認同同性關係的人帶來不合理的懲罰(請參「深遠影響」頁),並難以平衡地照顧各方基本權利,因此呼籲公眾關注,深入理解此法利弊,並參與明光社反對一刀切訂立該條例的倡議行動。此外,各界仍要協力消弭歧視,即消弭不合理的差別對待,可參考明光社嘗試提出的建議(請參「平衡權利倡議」頁)。

 

(包括基本資料、立場、問答)
(包括短片、小冊子)

我擁護宗教自由 我反對任何歧視

29/08/2005

關注「性傾向歧視立法」系列 : 

同性戀過來人分享

22/08/2005

關注「性傾向歧視立法」系列 : 

10個有關同性戀常見的問題

25/07/2005

關注「性傾向歧視立法」系列 : 
(一) : 10個有關同性戀常見的問題

「不立危牆」

15/07/2005

「君子不立危牆之下」 大家應明白自己身邊的危機,不能對身處環境的狀況糊里糊塗的接受,無任何危機意識。「性傾向歧視條例」已在外地帶來不少的「逆向歧視」案例,面對條例一旦立法將對社會帶來的危機,我們不能視而不見。因此明光社八周年紀念研討會的主題正是『不立危牆  正視「性傾向歧視條例」帶來的「逆向歧視」』,盼望透過不同的講員從不同的角色審視條例,讓大家可以反思此條例一旦立法將對社會的影響。
 

明光社八週年紀念研討會暨工作坊

20/05/2005
研討會

不立危牆──正視「性傾向歧視條例」帶來的逆向歧視

性傾向歧視條例表面上是在保障平等,實際上是要用法律的手段,強迫每個人認同同性戀者的生活方式,以及為同性戀者製造特殊保護,懲罰反對人士。法例一旦通過,我們還可以有宗教自由,言論自由,良心自由嗎?
 

危牆之下─「性傾向歧視條例」對宗教的影響

20/05/2005

「性傾向歧視條例」一旦立法,對教會的影響是首當其衝的。由於聖經有多處地方均清楚表達同性戀及同性性行為是不合乎神心意的,而教會亦一向按照這些聖經真理而教導教友,如創世記19:4-11所述說所多瑪及蛾摩拉城中同性的淫亂行為;利未記18及20章、哥林多前書6:9、提摩太前書1:10以及申命記23:17-18中均提及婚姻以外的性關係是不合乎神心意的,和同性性行為是違反了神的律法的;此外在羅馬書1:26-27中亦提到,同性性行為是「逆性」的行為。